那件礼物对于他的天赋来说有点像人类的阑尾,有的时候可能是病。

听心的人

作者/马广

我收到的最疯狂也是最伤感的礼物来自吴彦。
 
那件礼物对于他的天赋来说有点像人类的阑尾,有的时候可能是病,或者,说他的天赋和那件礼物互为病症也未尝不可。
 
礼物本是送给曲晓婉的,可是曲晓婉只看了一眼就昏了过去,所以吴彦把它送给了我,我看见它没有当场晕倒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奇迹。
 
吴彦本想用那件礼物换取曲晓婉的原宥,但不承想却加深了她的怨念。        
 
他离开之后,我和曲晓婉也很少见面,仅在临毕业之前相约玩了一次。从头到尾,我们两个都兴高采烈,像热恋的情侣。晚上从市内回学校的出租车里,我们忍不住吻到一起,突然,她猛地推开我,狠命地拍打司机后面的塑料隔板示意停车。司机吓了一跳,赶紧刹车。车还没停稳,她就跳下去,在车旁佝偻着身体吐起来。我把她扶到路边,递过纸巾。她从不晕车,我们也没喝酒,怎么会吐呢?我自以为幽默地问:我的吻有那么差吗?她抬起头,脸色惨白,面颊上还挂着没擦净的泪珠儿。我不知道她哭了,惊讶不已。她目光迷离,默默地望着我或者是我身后的黑夜,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怜悯,我从中看见了她对我们之间爱情可能性的绝望。她的眼泪再次无声无息地淌下来,她的声音很小,但字字清晰,她说,这他妈的才是吴彦送给我的礼物!
 
我们在路边静静地站了很久,直到司机开始催问我们还走不走。
 
“你先走吧,我想再站一会儿。”她神情淡然。
 
我明白,到了分手的时刻。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先走吧,她看也没看我,坐上车。车稍稍顿了一下,我刚想迈步上前,车发动了,转眼就汇入了车流。我希望那个时刻我有吴彦的天赋,我想知道她有多难过。
 
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座高架桥的下面,对面是灯光明亮的住宅小区,身旁是穿梭如鱼的车水马龙。又是高架桥,又是住宅小区,又是车水马龙,我开始不可抑制地想念吴彦并且恨他。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遇见吴彦就是在类似的场景,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耳机里唱的是Julee Cruise的《Falling》。
 
《Falling》中的大提琴总是能轻而易举地令我神游物外。我站在被钢筋混凝土环抱的城市中央在冷峻地散发着幽幽的淡蓝色微光的高架桥下等晚点的公共汽车,却感觉自己是在北方家乡青翠茂密的松林旁,闭上眼睛便隐隐约约地闻到了松香那略显羞涩的芬芳,我甚至体验到了冰的清冽寒意。当时正值冬天,可上海再冷也是少有冰的。就在我完全陷入音乐制造的幻觉中时,猛然间有人抓住我的大衣拉了我一把,险些将我拉下马路沿。我惊出一身冷汗,睁开眼睛,一辆出租车不知什么时候停到了我面前,后车门正对着我,车窗是开着的,里面探出一只手,手的后面是一张模糊的面孔,薄薄的嘴唇正一张一合。我心怀恐惧,拿下耳机。
 
“你是不是回闵行校区?”车里的男人问。天已经全黑,虽然有各种外来光,可对方的脸还有一半儿是在阴影里,棱角分明,雕塑一般。
 
“是。”我木然地回答。
 
“上车吧,我们也是,捎你一起。”
 
我的目光穿过车窗的空隙向里面扫了一眼,坐着一个女孩儿,没有看我。
 
那时正是交通高峰期,打车也很费事,气温也够低,即使等到了那该死的破公车也肯定没座,何况我最不善于拒绝别人的好意,虽然来路不明,看样子也坏不到哪去,于是我拉开前车门上了车,坐稳之后出于礼貌说了声谢谢,没人理我。汽车里面很暖和,荡漾着淡淡的香水味儿,勾引我从后视镜里向后面瞄了一眼,没能看见女孩儿的正脸,她正倚在喊我上车的男人的肩膀上与他呢喃私语,男人的脸孔依旧是半明半暗。我重新戴上耳机,很快又回到音乐的奇妙世界。
 
到了学校门口女孩儿付了钱,下了车,我问我该分摊多少,依旧没人理我,我说谢谢,两人已经相拥着走远了,仿佛把我忘了。
 
我以为自己遇见了大好人,心存感激的同时,四处诉说自己的奇遇并赞扬他们的善举,直到再次遇见那个喊我上车的男人。
 
那是在图书馆和食堂之间的小广场。晚饭时间,天已经黑了,路边的树上缠绕着发出蓝光的彩灯,一个老外坐在长椅上抽烟,整个人被烟雾包裹着,看上去颇有几分神秘。我正快步走向食堂,有人喊了声:喂,等等。我放慢脚步,回头看了看,左后方走上来一个人,不认识,不过随着他走近而袭来的香味儿倒是有几分熟悉。
 
“不记得我了?”香水男已经和我肩并肩了,我粗略地把他打量一番。短头发,脸很瘦,笑盈盈的,穿着灰色呢子大衣,敞着衣襟,里面是白色衬衫,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缩着肩膀,好像很冷的样子。
 
“前几天,我们一起坐出租车从市内回来的。”
 
我恍然大悟。“那天没看清你的样子。”
 
他笑了笑好像早已知道我会这么说。
 
我刚想问,你是不是去吃饭,他便说:我是去吃饭。
 
“我请你出去吃吧。”
 
他既没犹豫也没谦让转身就往回走,好像早料定了我会请他吃饭。
 
我是真心想请他吃饭,既然人家不要我的车钱,我也不能不表示一下谢意。不过,我的本意是请他去东门外小街上的小馆子吃点小菜,可是刚出了东门,他一指明阁说,就这吧,天挺冷的,别远走了,语气似乎在迁就我。我想问他明阁可不可以刷卡,暗示我没带多少现金。话没出口,他又一次抢了先:可以刷卡。
 
那一顿我们两人吃了五百六十二,我盘算已久的慢跑鞋就这么被吃掉一只。
 
出了明阁,他突然说,你可以去奥特莱斯买鞋。我很诧异他居然提到买鞋。
 
“我的意思是,你想买鞋的话,那常年有折扣,品牌还算齐全。”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尤其是说下面这句的时候。“还有,上次的车钱,你是不是应该分摊一半?”
 
我感觉仿佛挨了一记窝心脚,我请他吃饭是白请的?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听觉,就装作没听见。他干脆站住不走,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嘴角还挂着笑意,在我看来就是嘲笑。我决定认了,是我没给人车钱,是我不分青红皂白就请人吃饭。吃亏上当也就一次,该多少是多少。没等我问,他又说道,五十块。我二话没说,掏出五十块递给他。
 
我很泄气,转身便走。原以为是一段友谊的开始,却是一场骗局的结束。
 
“等等”,他又追上我。我不理他。
 
“能借我点钱吗?”
 
我再次怀疑自己的听力,把他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衣服、鞋子都是名牌,怎么也看不出他缺钱。从哪也看不出他是骗子,可是他说的话却与无赖一模一样。
 
“我不是骗子,也不是无赖。”他停顿了一下,“如果这是个骗局,那么就是在那天出租车经过你面前的时候开始的,但这不是骗局。”他双臂抱在胸前,笑呵呵地说。
 
我掏出二百块钱递给他,我不在乎他是不是会还我钱,我只想尽快离开。在他说话之前,我在想如果这是个骗局,那么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怀疑他能看穿我的心思,这让我有点害怕。
 
“我叫吴彦。”他居然还做自我介绍,“我会还你钱的。”
 
吴彦说话算数,五天之后,他到我宿舍把钱还给我,又拉我到明阁吃了一顿,他请客。
 
“平时我自己也在这吃。”正在吃饭,有点突然地,他悄声跟我说,“所以上次也不能说是故意坑你,我能看穿你们的心思,所有人……”他停下想了好一会儿,接着说,“说看穿不准确,类似感受,或者是听……”
 
我在想他如果不是精神有问题就是神经有问题,刚认识就跟我借钱,接着跟我说他能看穿所有人的心思,当我是什么?三岁小孩儿?他看着我摇摇头。“我精神没问题,神经也没问题,你更不是三岁小孩儿。”说完,玩味地着看我笑。
 
我感觉后背发凉。“我的能力是自然选择,或者说是天赋更容易理解,没有特异功能,我不相信特异功能,所谓的特异功能我见过,类似魔术。你相信进化论,对不对?”说完,他又笑,他吊足了我的胃口,却闭口不谈了。了解他之后才知道,他经常这样,什么说到一半就不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重新说起。他不是有意为之,打断他思路的“信号”太多。“你是第三个认识我的人,你知道我说的认识是什么意思。另外两个人分别是我妈和我哥,他们告诉我不要随便让别人认识我,对于我来说被人认识太麻烦,你想想就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你?感觉你人畜无害吧。你是个自然主义者,你自己也许都不知道。”
 
为什么是我,是我当时在想的问题,他为什么会突然拉我上他的车,又为什么把那些事告诉我,为什么想认识我。
 
“我最大的梦想是在随便哪座原始森林的边上盖一所小木屋,那里空旷安静空气清新,最好附近再有条小河或者湖什么的,在那可以闻到青草的味道,树的味道,还有鱼的腥味儿,还有鸟叫鹿跳,我就带着我的爱人生活在那,我的爱人!女手机?,我的同类,随便叫什么,你知道的,我找到了,我可以实现它了,我的梦想,和我的爱人一起!”这是在与曲晓婉分手之前,吴彦和我说的话,也算是对我那个问题的进一步解释。他也是,也只能是一个自然主义者,而且是一个孤独的自然主义者。他说这些话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像热爱自然一样热爱城市,他爱的是城市的冷漠。“如果你是异类,在一个相亲相爱的地方是活不下去的。城市里的所有人都面临同一个问题,孤独。”
 
他排遣孤独的办法是交女朋友,他交女朋友的速度比手术刀还快,因此,他在医学院男生中的名声很差,从大一新生到博士毕业生,全部在内。
 
“你知道大一新男生入学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恨我。”他曾经这样自嘲。
 
他是医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博士,只大我一岁,我才大三。他从未想过毕业之后做医生,甚至都没想过毕业。“我只想研究我自己,暂时没有成果。”他不必为生计发愁,可以做魔术师、咨询师,肯定都是最棒的,或者,干脆做赌神。
 
他那时的兼职是房地产公司投标咨询顾问。“我当然不会让他们认识我,我只是告诉他们我有内部消息。
 
他带我去过一次小型投标现场。我们戴着墨镜坐在后面,然后他告诉身边的跟班几个数字,跟班再打几个电话举几次牌,他的工作就完成了,报酬六位数起。“这就是房地产业,最不在乎这座城市的人在建设这座城市,他们根本不关心这座城市最终会是什么样子,没人关心,包括我在内。”
 
每次离开投标会场,他都要漫无目的地走很长一段路。他很喜欢在城市中徒步旅行,曾经和曲晓婉一起从市内走回学校,足足走了一夜。
 
“你知道吗?我没看过《物种起源》,但我觉得进化论应该是对的。就像先有电报,再有电话,然后才有手机,你们现在还处在电话甚至电报的阶段,我则是手机,当然,我现在还不完善,接收器有问题,竟然能收到每个电话或电报的信号,每时每刻,我没法关机,我也一直在试着向外发送信号,可是,没人接,不过,我相信造物主不会那么绝就研究出我这么一个手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玩,所以我坚持不懈地发送信号。还有,我得承认我是有距离限制的,太远了就接收不到了,如果我移动的速度太快,或者对方移动的速度太快,也不灵,所以,我经常在城市中散散步,这样对身体也有好处。
 
“我还没坐过飞机,我猜速度太快了我可能会受不了,坐动车,我都会头晕得厉害,耳朵更是刺痛。
 
“相信我,我更希望自己是对讲机。”
 
“对,我有时也这么觉得。”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在想他还像一台乱频收音机,其他人都是私人电台。“是,经常有成人电台。”他开始模仿,我们大笑。
 
我们在一起的聊天更像是他的自言自语。有时候,他会说着说着,突然停一下。“我在给你发信号,收到了吗?”我能听出他语调里的自嘲和无可奈何,不知道这算不算某种程度的进化。
 
“你想过吗,人类会如何进化,或者,向哪个方向进化?是的,那是科学家的想法,脑袋变大,其他都萎缩,我说的不是外形,而是,有人会分辨出上千种味道,或者怎么样,具体能力的进化,像从猴子到人的使用工具,对,没人想这些,毕业,工作,钱和性才是你们应该想的东西,你觉得性方面会有什么进化?我也是刚刚想到的,哈哈。你说有没有可能我这个方向是错误的?相信我,你不会真的想和我一样,至少,现在不是。曲晓婉是谁?我帮你就行了。”
 
那时我和曲晓婉已经认识了一段时间,我喜欢她,想知道她是不是喜欢我。
 
吴彦请我和曲晓婉在明阁吃饭,明阁相当于他的食堂,他花钱如流水,没有计划,所以尽管他很有钱,却偶尔会向我借钱。
 
吃完饭,吴彦回宿舍,我陪曲晓婉去超市。
 
“这个吴彦是不是医学院的?”
 
“是。”
 
“博士?”
 
“对。”
 
“真的?”
 
“真的。”
 
“你知道他们学院的男生都叫他什么吗?”
 
“怪博士。”
 
“你知道?”
 
“知道一点。”
 
“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恨他。”
 
“他们何止恨他,简直恨死他了。”曲晓婉皱了皱鼻子,仿佛闻到了他们的心被熊熊妒火烧焦的味道。“他们学院的所有女生都被他一个人泡光了……”
 
“怎么会呢?”
 
“听我说完,是,他是不可能同时和那么多女生交往,可是前前后后所有的女生都和他交往过啊,据说最短的也就几个小时,好像他也有同时和几个女生交往的经历,可是,所有与他交往过的女生,竟然没有一个人不说他好,奇怪吧?”
 
“你怎么知道?”
 
“他们学院的男生说的,他们在自己的学院追不到一手的,有几个狂蜂浪蝶就追到我这了。其实我觉得,对于他们来说是不是一手的不是关键,关键是他们受不了他们的女友有可能说那个吴彦好。你怎么认识他的?”她突然警觉起来。
 
“就那么认识了。”
 
“他不会想追我吧?”
 
“你想他追你?”
 
“可千万别,我可害怕医学院的怪博士,如果他问你,麻烦你告诉他,就说本小姐已经名花有主了。”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主了?”
 
“天天和怪博士一起你能知道啥?”
 
从超市回来,送她回寝室之后,我一路跑到吴彦的宿舍。博士生住单间,里面收拾得很整洁,我坐到床上,他像平常一样看着我,却不说话。
 
“怎么样?”
 
“我已经告诉你了。”他笑了一下。
 
“别闹了。”
 
“她不喜欢你。”
 
他的声音硬邦邦的,一下子把我砸倒在床上。前一刻,我还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她说名花有主是在暗示我。
 
“她不适合你,她小气,花心,爱情观很物质,是的,几乎人人都是,可是你不是,对不起,你不要紧吧?那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果然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数天后曲晓婉成了他的女朋友,我也只是有一点失落和愤慨。
 
最终,我们三个还是朋友。
 
“有时候我会想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比如,如果我把自己送到什么研究所或者秘密军事基地等地方供人研究,而不是自己研究自己,可能对人类的贡献更大,可是那样的话,我就会失去自我,相比之下,我更愿意保留自己,还有这件事,我也完全没有顾及你的感受,事实上,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你和我之间的信任来之不易,这我很清楚,一旦我说出自己的天赋,就会失去几乎所有人的信任,他们会因为我知道的太多而对我产生猜忌,我会因为他们对我一无所知而感到孤独,孤独,这就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真真切切的感受。对于我来说,让你认识我是一次冒险,但这次冒险是值得的,不,说谢谢的应该是我,对,我们都应该说谢谢,我要谢谢你的友谊和包容。我不知道,我会对很多女孩儿的想法感兴趣,然后就会本能地靠近,就像馋嘴的人被饭菜的香气吸引,我觉得我是在收集他们,他们指的是想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排除一些孤独感?有可能,或者,只是为了让我活下去,还有东西吸引你,你就不会轻易去死。知道最吸引我的是什么吗?没错,世界上还有另一部手机,要看是男手机还是女手机,男手机的话就是朋友,女手机的话就是爱人,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的信号一接通,我们会同时发出惊呼,哇!同类!爱人!就这么简单,就是这样,这才是我的世界。”
 
在吴彦的世界里,他和他的女友们交往的时间都不长,分手之后,他的女友们还会不遗余力地说他的好话,只有曲晓婉是个例外,彻彻底底的例外。
 
吴彦和曲晓婉恋爱了三百六十二天,我没有那么好的记性,这是吴彦告诉我的,吴彦还告诉过我,如果不出意外,他打算和曲晓婉共度一生。相似的话,曲晓婉也跟我说过,没有“不出意外”四个字。
 
曲晓婉不是吴彦的同类,并且始终也不知道吴彦的天赋,只是到最后才认定他是疯子。她之所以让吴彦有了不出意外共度一生的想法,是因为她爱得真诚且执著,这是我能找到的最贴近吴彦原意的字眼。
 
“我当时的状态很吓人,是吧?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家里,把他们都吓坏了,把我自己也吓坏了,感觉就像,你原以为自己是台中波收音机,突然收到了短波和长波信号,甚至电视信号,哈哈,对,全乱了,完全乱了,很爽也很恐怖,没错,功率一下子加了几倍,我的脑袋就要冒烟了。我也是一时兴起,还因为害怕,有时候越是害怕的东西越想碰碰,恐惧比其他的感受更真实更刺激,因为更本能。还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一直和曲晓婉在一起,因为,那时候她很害怕,也不仅是害怕……她想到了无论怎么样都要陪着我……”吴彦不再解释,做了个很无奈的表情。
 
吴彦所说的当时是曲晓婉生日的那晚,地点在吴彦的宿舍,曲晓婉要求的,她喜欢简单。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带了一瓶红酒,吴彦起先说自己酒精过敏没喝,然后,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时兴起给自己倒了半杯,喝了,三分钟之后,他突然倒在地上,双手抱头,浑身发抖,全身发红,口吐白沫,曲晓婉吓得只是抱住他不住地哭。我强装镇定拨了120。吴彦被送进医院,在里面昏睡了两天。那之后,医学院的男生们重新找回了自信,因为怪博士喝了一口酒昏迷了一周。
 
“知道怎么杀死怪博士吗?给他一瓶啤酒。”这是在医学院流传最广的笑话,却是怪博士自己发明的。
 
吴彦与曲晓婉在一起的日子积攒了很多钱。他被她拉到食堂吃饭。他的脏衣服她给洗。他被她拽着坐地铁,尽管那样会令他头疼,他还是忍了。他送不出贵重的礼物。
 
“知道今天他要买什么给我吗?”
 
“什么?”
 
“车!”
 
“什么车?”
 
“当然是汽车,还能是自行车?现在我知道他以前的女友为什么分手了都说他好,他以前就送过人家车,哎,这孩子,幸亏遇见我了。”
 
那时候,曲晓婉常这样幸福地向我抱怨。那段日子里,在我看来,吴彦也是比较幸福的,至少不像以前那么孤独。
 
他们的幸福时光一直延续到吴彦“出走”。
 
吴彦做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的事,让一家房地产公司丢掉了到嘴的大肥肉,所以他必须暂时离开,避避风头。
 
那天吴彦以少见的慌张姿态把我从图书馆里拉出去。
 
“我要走了。”他边走边说,嘴角挂着得意的笑容。“我也不清楚,随便去哪都行,可能先去北京看看我哥。”他笑得更得意了。“我摆了一家地产公司一刀,相信我,他们的老板是奸商,得标的公司真诚得多。”
 
我们一路走到他的宿舍,他收拾着衣物继续说。“我控制了整个投标现场,这没什么值得炫耀的。”他停下手里的动作,笑着看我。“你也一定有过这样的疑问,你来这个世界到底要干点什么,对不对?我也有,我曾经想我应该能维护世界和平,可是结果,我让两个人和平相处都办不到,那两个人是我爸和我妈,他们离婚了,我知道他们还彼此关心,但他们却只能永远是仇人。我无法改变两个人的世界,更别说这么多人的真实世界了,可是,或许能让这个城市好那么一点点,让一个相对不那么糟糕的公司来建设这个城市里的一小块地方,这就是我今天做的事,也是我一直以来想做的。”
 
“他们一定气疯了。”我把他送出校北门,他坐上一辆出租车。“他们越生气,我就越高兴。我已经给曲晓婉打电话了,说我去参加一个课题组。”
 
吴彦就这么“逃”了,在我认识他的第二年的秋天。两天之后,一个长相平常的中年人找到我的寝室,我们在走廊上谈了谈。他问我是否知道吴彦的下落,我拒绝回答,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第二天中午,中年人又来了,他换了件黑色的衬衫,第一颗纽扣是扣着的,没有领带,长相还是那么平常,他问我前一天问过的问题,我说不知道。第三天,他又来了,晚饭时间,在食堂,他坐到我的斜对面,他的身边是曲晓婉,还是一样的问题,知不知道吴彦去哪了,能不能联系上他。“去北京了,联系不上。”曲晓婉干脆利落地说,我想拦已经来不及了。
 
“你是?”
 
“他女朋友。”
 
中年人起身走了。
 
“医学院的人怎么都这么奇怪?”
 
“你认识这个人?”我的心还在怦怦乱跳,生怕他会对曲晓婉不利。
 
“不认识,不过看样子就知道是医学院的,可能也是怪博士。”说完曲晓婉笑了。
 
奇怪的中年人再没出现,至于他到底是房产公司的人还是怪博士也无从考证了。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他没有找到吴彦。 
 
吴彦在放寒假之前神兵天降般地回来了。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敲我们寝室的门,我的一位室友开了门,吴彦走进来,踩到我的桌子上,拍着我的肩膀,难掩兴奋地说,我找到了!我的爱人。不用担心,这种事我有经验,都想好了。”
 
我在想他要怎么和曲晓婉开口。
 
我见到了他的爱人,那是一个神情娴静的女孩儿,长着一双不容我第二次直视的黑色大眼睛,我说不出她哪长得美,就是觉得安安静静的,很舒服。
 
“她不会说话。”吴彦用羡慕的语气说。“我们还在研究,在我们这个阶段,我和她谁进化得更多一点。”女孩儿只是坐在床上看着我们笑。“你和我想得一样,可是她觉得我这样更好,多一份选择,可是多一份选择就多一份困惑。”
 
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之后,漫无目地地转了很久。后来,起风了,我们走回学校,在图书馆前分手。
 
“再见。”吴彦说,女孩儿笑着向我摆了摆手。
 
这句再见是吴彦向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再见到他,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天之后。他发短信给我,叫我去他宿舍。我到的时候曲晓婉已经在那,他用手势告诉我们在他的床上坐好,然后微笑着,小心翼翼地从他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密封的精致的不大不小的盛满液体的玻璃瓶子,瓶子里面一个粉红色的三角形的膨胀的小肉体在液体里漂浮。吴彦吐了一下舌头,扑通一声,曲晓婉昏倒在地。我也感到一阵眩晕。
 
实际上,礼物有两个,或者说,一个是礼物,一个是礼物说明书。装满福尔马林的玻璃瓶子作为礼物转送给了我,一盘磁带作为礼物说明书给了曲晓婉。
 
我和曲晓婉再次谈到这件礼物是在出租车上我们接吻之前,我问她那盘磁带上吴彦都说了什么,曲晓婉说她根本没听。
 
“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听听这个疯子到底说了什么,可是,借遍了同学的寝室也没找到一部随身听。”
 
毕业之前,曲晓婉通过朋友把那盘带子转交给我,我在淘宝上花了25块买了一部随身听。
 
磁带上吴彦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嗯,嘿,宝贝,你好,呵呵,希望你不介意我还这么叫你,嗯,我是第一次录自己的声音,感觉很奇怪。呵呵。其实,也是最后一次,并且,这也将是我最后的声音,我指的是物理声音,我把我最后的声音连同辅助发声器官作为礼物送给你,希望你喜欢。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把它卖给医学院的哪个傻瓜,如实告诉他这是怪博士的,或许还能卖个好价钱,呵呵,我是开玩笑的。
 
“我知道你会恨我,我了解你胜过你自己,你肯定不相信,却是真的,我知道你想春节后带我去见你父母,我知道你高中时暗恋对象在我们刚交往时追求过你,你还有点小动心。可怕吧?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秘密,你现在是不是庆幸摆脱了我?还有,我还欺骗过我唯一的朋友,利用他对我的信任,虽然我的动机说不上坏,可毕竟还是骗了,而且还是因为你。听了这些,你会不会好过一点?我是个烂人,你摆脱了一个烂人,还得到了他的舌头。
 
“我突然有点留恋自己的声音了,所以就不多说了,我怕我会后悔,我要告诉你的是,我是爱你的,像朋友一样爱你,我有两个朋友,你是其中之一,而且,我送给你的,不仅是一件标本,那很可能是一个新时代开启的征兆。
 
“再见,我的朋友。”
 
我和曲晓婉接吻的前一刻,她对我说,你知道吗,在与那个疯子交往之前,我是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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