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灰色黄昏
作者/阿喜仔
跳下机驳船,踩过一段干燥细腻的泥沙,穿过圩堤的豁口,阿朗三步并作两步,往印刷厂的方向赶。正值中午,禽贩子的生意已经结束,从圩堤上的一地禽毛来看,他们的丰收一如既往,阿朗对这一段路并不陌生,以前,他跟方爷来过这个菜市场,靠河的这个菜市场不大,但因为野鸭子和鱼类品种众多,所以是县城里历史最悠久的菜市场。
沿着沿河路不到五分钟,阿朗就到了七里巷,穿过七里巷,就是印刷厂了,七里巷巷子口的公用厕所是它的明显标志,阿朗大老远地就看见了它,走近巷子口,一股熟悉的恶臭向他迎面扑来,也算是代表县城给了他第一个“见面礼”,嗅到第一口臭气之后,他赶紧憋住了气,对于他来说,这是一段比较困难的距离,但也不是很难克服,毕竟这是他经常自娱自乐的游戏之一。
铺满了条状石块的七里巷既潮湿又阴暗,巷子二边的墙壁也高得有点不像话,它总是歪歪扭扭的样子,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垮下来,那些墙面都古老得发黑发暗,上面的青苔已经茁壮得没有了兄弟。
弯弯曲曲的七里巷又深又长,就在大白天,也难得遇到一个人,憋着气的阿朗走了一大半,才感觉彻底摆脱了“见面礼”,剩下一点路,他走得更加飞快。
出了巷子口,对面就是印刷厂了,印刷厂的大门相当于两个门面房,十几块门板一卸,一半是大门,一半是门市部,门市部里有好几组玻璃柜台,那些玻璃柜台围成一圈,中间就是收银台了。
方爷以前是印刷厂的老工人,因为他一生未婚,膝下无儿无女,他退休之后,又被厂领导返聘回来守了厂子。走进大门,朝思暮想的方爷好像未卜先知,他正等着阿朗的到来,他躺在过道的竹椅床上,正对着大门,看到阿朗来了,他微微抬了一下头,欠了一下上半身,然后有气无力地说:“你来了。”他的声音判若两人,人已经虚弱得不行,他似乎病了很久了,不过,看到他离死还远的样子,阿朗总算放宽了一点心。
事实上不管他病了有多久,他只有熬到阿朗放了暑假,再根据他捎到乡下的口信是否无误后,他才有可能在他可以期待的日子里,见到他心里的宝——阿朗。
“嗯。”阿朗好像应了一声,不过他的应只是把嘴巴张了一下,“嗯”字在他的喉咙里很轻地响了一下,又被他咽了回去。阿朗很恨自己的这些表现,这些表现总是词不达意,在关键的时候背叛自己的感情,在节骨眼上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如果从牵挂了一年的实际情况来说,他应该抱着方爷痛哭一场才是对的,他已经想他很久了,他日日夜夜都在想他,他很怕他会死。好在方爷对他的态度也很一般,他也只是虚弱地说了一声“你来了”,然后就再没过多值得夸奖的表现。
大家都是男人嘛!男人都是羞于表达感情的,现在的阿朗经常这样想。
看到已是午饭时间,方爷叹了一口气,他撑起虚弱的身体,说:“我给你烧饭去。”阿朗发现他已经瘦得骨瘦如柴,全身发抖,好像风一吹,就要消失了一样,他说话不仅绵软无力的,偶尔还会长叹一口气,然后拼命地用拳头捶打一下自己的胸口,好像恨自己很不争气似的。阿朗知道,方爷不生病的时候,人还是挺威风的,他暴躁的脾气由来已久,正直的嗓门也一直高亢嘹亮,不过他太过于直接了,他的嗓门也只听从他大脑的指挥,每次发声的时候,都从来不拐进肚子,和肚子里的肠子商量一下再出来。印刷厂的同事都知道方爷脾气大,不好惹,只有少数几个还算客气,碰到总会方师傅方师傅地叫。
和方爷的嗓门比起来,阿朗安静得跟哑巴差不多,他总是安静地跟在方爷后面,常常一句话也不说,事实上他也知道自己是有点呆板的,特别是来到县城之后,他总是感到有点不对劲,来到县城之后,他就变得更加愚钝了,他感觉即便自己有了什么想法,也总是说不出口,不过他有自知之明,他是乡下的人,乡下的人和乡下人是一伙的,只有回到乡下,和田地呆在一起,他灵活的细胞,才会和眼下的方爷一样活过来。
当然,和田地呆在一起也是很痛苦的,不过痛苦归痛苦,但也是最安全的。
来到县城,阿朗的安静和呆板更加无可救药了,虽然他不喜欢县城,对县城也没什么兴趣,他也可以不来县城,那样也就不会给自己找几个月的不自在了,但他又不得不来,因为县城有方爷,如果县城没有方爷,县城也就和他没有关系了,如果没有关系了,他也就不会认识扁头,不会认识扁头的弟弟敏俊,更不会认识他们的姐姐惠那些人了。
扁头兄弟的爸爸妈妈都是印刷厂的工人,他们的爸爸是排字工,他们的妈妈是印刷工,他们家就住在印刷厂的正对面,和印刷厂就隔着一条街,它们隔着的这条街叫解放街,是县城最古老的一条街。
解放街以前很繁华,但现在已经老得不成了体统,除了光鉴照人的青石板还是很年轻之外,一切都嫌弃得让人恍如隔世,这条街一路上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电缆线,那些不讲道理的电线长年累月地纠缠在一起,好像靠几代人都理不出头绪来。
扁头人如其名,头确实是扁扁的,他和阿朗一样高,年纪也差不多大,他的弟弟叫敏俊,敏俊没有外号,他们都叫他小敏,叫他们的姐姐叫惠。
县城的小孩都没有什么特别难听的小名,即便有的话,最多也就像扁头这样,叫得又客观又形象,从这一点来看,城里的大人就比城里的大人文明,在对待小名这个问题上,他们是比较严肃的,幸好阿朗的小名——馍馍,也还算文明,否则像他现在这样来到了城里,该怎么办啰?
方爷不愧是城里人,不仅有文化,还很讲究,他还是很老派的叫法,他从不叫阿朗的小名——馍馍,也不像有些人自作聪明地在别人的名字里,随便挑一个字出来加一个小字,比如小敏。他除了会省略阿朗的姓氏之外,只叫阿朗读书的名字,方爷最早叫阿朗的时候,阿朗听着也很别扭,觉得太正式,有点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味道,但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小敏比他哥哥扁头矮一点,和扁头的小眼睛不同,他有一双大眼睛,他比扁头黑,但比扁头结实,他们两个兄弟比较起来,阿朗还是更崇拜小敏,他觉得小敏威风,有气派。小敏不怎么搭理阿朗,也不怎么搭理他哥哥扁头,他们的家离印刷厂近,爸爸妈妈又都是印刷厂的工人,因此,他们天天往印刷厂跑,当然,他们跑来印刷厂也不仅仅是为了玩,因为他们家有洗不完的东西,什么洗澡洗衣服,锅碗瓢盆,鸡鸭鱼肉,瓜果蔬菜,洗的东西应有尽有,阿朗始终不理解,他们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总爱往印刷厂里跑。
印刷厂的厨房,除了方爷再没人烧饭,厨房门口只有一个水龙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水龙头其实就是方爷的水龙头,尽管水龙头是方爷的水龙头,但扁头兄弟似乎不那么想,他们长期我行我素,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阿朗知道方爷的脾气是很坏,但对于扁头兄弟,他可以做到从来不说,他对他们的容忍实在让人想不通。
方爷关门之前,扁头兄弟都会不停地跑进跑出,他们不仅要洗这样洗那样,还要消化他们精力的产能过剩,扁头显然没什么朋友,他整天就知道缠着他们弟弟玩,小敏对他的纠缠很不耐烦,他每次主动挑起一次事端,他的弟弟就会让他失败一次,他一次次地自讨没趣,就一次次地失败。扁头每失败一次就会皱起眉,苦起脸,一副想哭又强行忍住的样子,小敏和扁头的委屈不一样,小敏受了欺负就跟方爷一样躁,他会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对扁头发起攻击。扁头感觉吃亏了,就会找他们的姐姐惠申述,惠是个非常安静的裁判,她从来不参加弟弟之间的打闹,在两个弟弟打闹的时候,她永远是锲而不舍地跟在他们后面,用她爱护的目光紧紧地保护着他们,有时候他们跑得快,她就会在她目光快要保护不上的时候,小声地交代一下她担忧的心情。
扁头的爸爸是个秀气的男人,秀气里又透出一股严肃,扁头的妈妈是个矮胖的女人,她总是一副得过且过、懒洋洋的样子,和她比起来,安静的惠更像是他们家的女主人,扁头的投诉在惠那里永远捞不到什么便宜,因为惠总是偏袒着小敏,她会收回保护的目光,摆出一副做姐姐的样子,对他说:“你都好意思,他是你弟弟。”这样的仲裁结果扁头无疑是不满意的,他觉得姐姐也不公平,他虽然也喜欢姐姐,但他对她袒护小敏的做法不能理解。投诉失败的扁头眉头会皱得更加深,辛酸的眼泪好像是即将决堤而出的江水,他倍感投诉无门,会转念想到他们家还有一个总裁判——他们的爸爸,但这个念头只是一出现就被他打消了。他们的爸爸是一个严肃的爸爸,他有点怕他们的爸爸,他知道就是找到他们的爸爸,他们的爸爸也会把投诉的皮球,原封不动地踢给惠。他们的爸爸最喜欢的就是惠,他们的爸爸凡事好像都喜欢跟惠商量一下。
和他们的爸爸不同,他们的妈妈好像谁都不喜欢。
他们矮矮胖胖的妈妈,好像有没有都一样,看得出来,在他们家,惠的位置还是蛮高的,她的地位,相当于他们爸爸的地位。
印刷厂巨大的木结构非常复杂,除大车间以外,其他的房间,都被分割成了很多内容不详的小隔间,那些小隔间常年不使用,黑乎乎地充满了鬼鬼魅魅。除了方爷,阿朗也算是印刷厂里的老住户,即便如此,他也不敢一个人跑来跑去,特别是在晚上,方爷把最后一块门板一合,印刷厂便成了安静的海洋,偌大的厂房就像一座神秘古老的宫殿,庞大的身躯静静地卧在东湖边上。黑夜太黑,就能让人感觉置身事外,除了方爷房间里无力昏暗的灯光,整个印刷厂就沉浸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那条阿朗必须来来回回的甬道,经常黑得刺眼,静得让他震耳欲聋,在那无边无际的甬道里,只有此起彼伏的蛐蛐声,似远似近,无眠无休。
又是一个新的清晨,收粪车走家串户,铃铛声由远到近,渐行渐远,解放街的女主人开始了一天里要忙碌的第一件事——刷马桶,刷马桶是一件技术活,由于长年累月的操练,她们都是娴熟的操作能手,女人们伶牙俐齿,最善于抓住这个宝贵时间,和邻居聊上几句天,她们只强调重点,语速和她们手上的竹刷子一样快,马桶刷完了,要说的话也说完了。
阿朗来了没几天,方爷的精神也开始好了起来,方爷有慢性肝炎,尽管他不愿“接见”,但还是会时不时地“回访”一下他,阿朗知道方爷很坚强,除非病得特别厉害,否则他也不会捎信给阿朗,事实上不管他是真生病还是假生病,他都只能等到阿朗放了假。不放假的时候,阿朗就想方爷,想他不要生病,想他健健康康,他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如果他死了,他该怎么办?他是无法接受他会死的,他从来就没想过他会死,他年纪虽小,但他见过很多的死亡,他可以接受任何人的死亡,但他无法接受方爷的死亡。在乡下的日子,他每天都会争分夺秒,念念有词,用他自己发明的暗语,为方爷的健康祈祷,他每天都会默诵一百下暗语,他认为,暗诵一百下,方爷就没事了,为此,他长期坚持的不折不扣,偶尔,方爷生病的消息会不期而至,那他祈祷的次数就会成倍地加码,同时,他会被他不能成行的现实,折磨得头昏脑涨。 事实上,正如前所述,阿朗和方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他都说不清他和方爷到底是什么关系,方爷姓方,是个鳏夫,他除了有几个不太来往的亲戚在乡下之外,再没一个亲戚朋友。阿朗姓其他的姓,他有他自己的爷爷,还有一大堆和爷爷关系差不多的爷爷。他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方爷的孙子呢?很显然,时间是最善良的证人,也是真理的化身,他们的友谊并非无中生有,空穴来风,他们的友谊其实是有历史渊源的。如果把时钟回拨到过去的话,时间就会告诉我们,阿朗很早以前就认识了方爷,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他的爷爷收留过从县城退休的方爷,他爷爷有所不知的是,他当年收留方爷的同时,也奉献给了他一个孙子,当然,阿朗兄弟姐妹多得有点离谱,多一个孙子少一个孙子,对他爷爷肯定是没感觉的,再说,孙子的感情又不能给爷爷当饭吃,爷爷那么忙,后代那么多,他那里顾得了他们哦。
和爷爷比起来,方爷就大不一样了,他孤家寡人一个,人老得已经开始嫌弃了自己,聊胜于无,他明显是需要孙子的,对于爷爷这个话题来说,阿朗的另外两个弟弟,就没有他那么幸福了,另外两个弟弟虽然不缺爷爷,但他们的爷爷是和阿朗共用的爷爷,而方爷,是阿朗一个人的爷爷,对于那个共用的爷爷来说,由于需求远远大于了供给,所以有和没有是一样的,而方爷不是的,方爷的存在是一对一、点对点的供给,是阿朗实实在在的需求,他才是他真正的爷爷。当然,如果他的弟弟们知道他每天都要为此付出祈祷一百遍代价的话,估计是一点都不想要方爷的。
为此,成年后的阿朗悲观主义越来越严重,他认为世界对于痛苦的分配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同样是付出,为什么死去的人可以一了百了,而活下来的人,要独自承受两份痛苦?
方爷一大早就要打开大门,打开大门的方爷不用像解放街的女主人那样刷马桶,印刷厂有公用厕所,方爷是不需要马桶的,方爷不用马桶,但他有一个尿壶,尿壶很大,关键的时候也可以当一下马桶,方爷的尿壶是一个很高级的尿壶,圆肚子,大嘴巴,全铜的,上面还刻着凹凸的纹饰。工人陆陆续续上班了, 来了人,方爷便领着阿朗去买菜,沿河的那个菜市场虽然繁荣,但离印刷厂有点远,他们只去最近的菜市场,出了大门往左走几分钟,就是解放街的菜市场——新村菜市场,新村菜市场其实也不是菜市场,只不过是那些卖菜的好像提前商量好了一样,一起霸占了一块空地,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成了菜市场。新村菜市场面朝东湖,无遮无挡,夏天还可以,冬天的风会把菜贩子冻得打哆嗦,新村菜市场不大,但种类却不少,很多瓜果蔬菜,阿朗在乡下从来没见过,比如大蒜心韭菜心……乡下人笨,园子里永远只有辣椒、茄子、黄瓜和南瓜那几样,品种不仅单一,枯燥得也让人绝望,当然,阿朗是长大了之后才恍然大悟,自己曾经的怀疑人生,都是因为吃自家菜园子才吃出来的结果。和有些大人比起来,方爷从来不征求他的意见,他自己爱吃什么就买什么,他一个人过了一辈子,他是有资格一个人当家做主的,事实上,阿朗再笨,也不是对食物完全没有要求,他只是习惯了不提要求而已,虽然他不提要求,但有一道菜他还是满心喜欢的,那就是韭菜心炒豆腐干,当然,阿朗感兴趣的不是豆腐干,是韭菜心。此一时彼一时,在少年阿朗的乡下,很多菜是没有资格长心的,如果长心的话,就证明已经老得要喂猪了,和其他菜一样,他家的韭菜也是没有资格长心的,因此可以确定,乡下的韭菜和城里的韭菜,经历的是两种不同的命运,城里的韭菜可以牺牲韭菜本身,让心在菜市场出售,而乡下的韭菜,经常是身子骨还没完全发育,就被提前炒了鸡蛋。
扁头吃饭有个串门的习惯,有好几次,阿朗都看见他吃韭菜心炒豆腐干,这让他嫉妒的得不得了,好在,方爷偶尔也烧一次韭菜心炒豆腐干,他烧得和他家烧的一模一样,豆腐干是金黄黄的,韭菜心是绿油油的,又好看又好吃,但和次数比起来,方爷还是少得可怜的,为此,阿朗就有些遗憾,不过,能够偶尔吃上一次这道菜,阿朗也算是心满意足了,要知道,乡下的弟弟们可是见都没见过,他年纪虽小,但思想里已经长出了比较,有了比较,他就容易满足了。
少年阿朗来到县城之后,人就更加安静了,可能是县城的环境加剧了他的木讷,使得他整天患得患失,就是偶尔跟在扁头兄弟后面,也是呆头呆脑,生活完全失去了坐标。在乡下,他的生活是有坐标的,他有很多小伙伴,有很多很多的劳动,他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为不管他喜欢不喜欢,生活都由不得他选择,事实上谁又能否定呢?没有选择的生活,其实就是没有自由的生活,没有自由的生活,说白了就是一条单行道,除了接受和不喜欢,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而来到县城之后,他开始无所事事了,无所事事的他就有了多余的时间,来甄别自己的喜欢和不喜欢。他开始发现,没有坐标的生活,其实是有发现的生活,他发现在很多的不喜欢当中,开始浮现出了喜欢的东西,或者说,他应该学着怎么去喜欢,他的世界就处在这种混乱的秩序中摇摆不定,很显然,不喜欢什么倒是具体的,因为不喜欢的东西随处可见,无处不在,至于喜欢什么,就非常地不具体了,当然,在他的头脑里,除了这些非常的不具体,能够引起他关心和惦记的事情倒是不少,比如韭菜炒豆腐干,比如扁头的姐姐惠……事实上,对于少年阿朗来说,惦记其实就是他的喜欢,即使他不承认的话,惦记最少也是喜欢的前奏,是喜欢的先头部队,只有惦记上了,就有了喜欢的机会。就拿惦记惠这件事情来说,惦记的脾气似乎和方爷的脾气一样古怪,它既不考虑人的出生环境,也不考虑人的智力水平,更不考虑城乡差别,它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公平合理的,它想让谁惦记谁就让谁惦记谁,想什么时候惦记就什么时候惦记,想惦记多久就惦记多久。
是的,惦记是个好东西,但同时也是个恼人的坏东西,惦记是最初的关心,关心是最初的喜欢,喜欢是爱的原罪吧。
孤单的方爷明显老得已经没有了朋友,他头发掉光了,脑袋秃秃的,背也驼了,他其实就是个丑陋的老头,印刷厂有几个工人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和他打下招呼,剩下的,都是一些敬而远之了,不过,在买菜的时候,偶尔还是有一两个人,也会主动和他打下招呼的,那些和他打招呼的人不是和他一样老,就是和他差不多老,那些和他差不多老的老人都很没礼貌,他们无视他后面的阿朗,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他们不但没礼貌,还很严肃,他们都拄着拐,勾着头,碰到之后,彼此像接头的特务,说上几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就匆匆别去了。除了几个老人,偶尔还是有年轻一些的人和方爷打声招呼的,年轻人就是不一样,他们对方爷很友好,招呼也打得很客气:“方师傅,这是您孙子吧?好帅呀。”听有人夸自己帅,阿朗心里很好受,虽然他知道那也是假客气,但他一直也很喜欢。方爷也不多啰嗦,只会“嗯”一下,但有时候也会多此一举地强调一下:“侄孙。”阿朗知道孙子是孙子,不知道侄孙是什么孙,他听得有些含糊其辞,智商也达不到化解的水平,他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他不知道方爷为什么会突然想出这么一个高深的叫法?他是多年之后才明白的,其实方爷的文化水平不一般,侄孙,这个高明的称呼,不仅成功地解决了难题,还把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的城里人,糊弄得似乎也明白了。自从听过侄孙之后,阿朗始终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因为在此之前,他也一直理不清他和方爷之间的关系,另外据他所知,算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有某个不懂事的大人,打探一下方爷和他的前世今生,自从有了侄孙这个介绍之后,他就再也不用为方爷担心了。反倒是他自己,他自己偶尔也会遇到这方面的技术问题,但他文化水平有限,实在无法说清问题的来龙去脉,随着和方爷的渐行渐远,直至方爷的永远消失,他才直观地感受到,即便他用尽世界上最厉害的文字,都无法精确道明他最想说的方爷,还有!他不是方爷的孙子,又胜过孙子的那种关系。
阿朗来了没几天,方爷的病也就莫名其妙好了,这好像也是他们提前商量好了一样,只要阿朗一来,方爷准会好起来,他白天只吃几片白色的小小药丸,晚上再也不会发出哎哟哎哟声音了。
买菜回到印刷厂,扁头和他的弟弟小敏,还有他们的姐惠,已经霸占着厨房门口的水池子,扁头和小敏各自洗各自的东西。在洗洗刷刷方面,他们家的分工似乎非常明确,看得出来,扁头总爱洗他的鞋子,小敏总爱洗他的脏衣服,他们的姐姐惠,似乎什么都不洗。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水池上,神情里专注地看着她的两个弟弟,她尽管年纪不大,但她的眼神里充满着她妈妈那个年纪才有的目光,那是母性、喜欢、怜惜、欣赏和自豪交织在一起的目光,即便两个弟弟纠缠很凶的时候,她也是安详的一如既往,她总是笑吟吟地看着他们,任其打闹,她除了安静地看着两个打打闹闹的弟弟,她从来不参与他们之间的矛盾。
每次看到扁头兄弟在他的地盘上随心所欲,方爷其实是很不高兴的,他的眉毛会拧成麻花状,脸上布满了隐忍的愤怒,方爷尽管对他们的厌恶由来已久,但他从来没有真正爆发过一次,这其实很不符合他的性格。扁头兄弟从来不看方爷的脸色,他们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可能是真的习惯了。为此,在抬头也见低头也见的日子里,扁头兄弟是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方爷除了偶尔会粗暴地摔东西,一如既往地皱眉头、黑着脸不说话。由此看来,有扁头兄弟和方爷生活的印刷厂更像是一个动物园,方爷是头衰苍的狮子,扁头兄弟是活泼的小老虎,阿朗是安静的兔子,惠是温柔的绵羊,他们相互不理睬,也相互不攻击。
在漫长的夏季,扁头兄弟每天都雷打不动,除了在印刷厂里跑来跑去,就是洗各种各样的东西,只要他们在洗东西,他们的姐姐惠就会坐在一旁看,惠算不上绝对好看,但她是一个绝对安静的女生,她的白净是阿朗从没见过的白,是那种好看的陌生的白,阿朗是个害羞的人,自从认识了惠之后,他就再也不好意思认真看惠了,其实他是喜欢看惠的,但他总是感到紧张,不光是惠,他看喜欢看的女生都会紧张,另外他也积累了一个经验,他认为再好看的女人,一旦缩短了距离,她们的好看就失去优势了。
跟阿朗不好意思看惠不同,惠非常喜欢看着她的两弟弟,在炎热的正午时分,厨房门口是一如既往地清凉,她总是笑吟吟地坐在门口的水泥洗衣台上,看着她两个嬉闹的弟弟,整个夏天,她上身只穿T恤,下身只穿短裤,不过,阿朗认为,惠的那些短裤实在短得有点不像话,如果角度合适的话,都可以一直看到很远很深的地方。因此,因为惠的短,有她在的场合,一样会吸引住阿朗,让他总舍不得迈不开脚步,确实,惠的短有致命的诱惑,是他的目光总想挑战一下的地方,不过,他挑战得实在是胆战心惊,战略也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故擒欲纵,好在,惠不看他,她的眼里只有她的两个弟弟,同时,她也不在乎她的短,她随心所欲的姿态,对他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纵容和奖励,甚至,是一种鼓舞和渴望,是的,惠的美腿和审美与生俱来,如果她夏天不穿短裤的话,实在是太多眼睛的损失。
阿朗不是第一次来县城,从他频繁的次数看,他也是印刷厂的老朋友了,尽管他来得频繁,但扁头兄弟并没有把他当朋友,或者,就一直没有把他当朋友的打算,如果他们有这个打算的话,他们早就是朋友了,不过,整个暑假都天天见面,他们的关系又在认识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是那种介于朋友和不是朋友的朋友。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扁头兄弟和他们的姐姐惠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参与了,但是,大家人各有志,他们的游戏,他都没有参加的兴趣,虽然没兴趣,但阿朗还是认真地履行了他观察员的义务,围观的次数是越来越多的。当然,阿朗也知道,他和他们建立起来的这份友情还很脆弱,另外,和他们在一起,他不仅要具备相当大的冒险精神,还必须时刻接受语言的挑战,是的,在所有的挑战面前,首当其冲的是他的语言问题,阿朗来自乡下,他说的是乡下的话,没有意外的话,他的乡下话才是加剧他木讷的最大障碍。来到县城,他就变成了的哑巴,而扁头兄弟不一样,他们说的是城里的话,会说城里话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阿朗,是一道过不去的坎,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这是谁都知道的,他们非但看不起乡下人,他们还用“你是乡下人吧?”这句话相互调侃,甚至,“你是乡下人”成了他们的口头禅,对于扁头兄弟来说,阿朗就是典型的乡下人,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是可以随时揭一下他的伤疤的。
由于不会说城里话,阿朗到了城里就更不爱说话了,他知道城里话还是很吃香的,城里话就是城里人的通行证,城里城外,只要会说城里话,就不会受别人欺负。另外,那些卖东西的城里人,就爱欺负买东西的乡下人,他们只敢对乡下人短斤缺两,蛮横无理,如果有哪个乡下人还了价钱又不买的话,说城里话的商贩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不过,城里人和城里人好像都提前商量好了一样,他们之间从来不欺负,另外,即便你不是城里人,但你能够说上一口城里话,在城里也是非常安全的,不过要说上一口标准的城里话,也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要知道城里人的耳朵都是狡猾的狐狸,只要听上一两句,他们就知道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当然,阿朗想加入扁头兄弟的阵营,其实一点都不难,难的是他们性格差异太大,根本不是一座山上的梁山好汉,另外,除了这些,阿朗还要接受另外一个更大的挑战——惠,具体来说还是惠暴露的短,但凡扁头兄弟在的时候,惠也在,惠一在,她的短就变成了他心里的魔,他心里有了这个魔,他的眼睛里就会长出流氓的爪子,有了这个流氓的爪子,它就会情不自禁地伸向惠的短。安静的惠对她的暴露一点也不在意,她总是我行我素,笑吟吟地看着两个弟弟,为此,阿朗总是进退维谷,患得患失,他想走又不想走,他一方面留恋着惠的短,一方面又担心暴露了心里的魔,他担心滞留的时间越长,暴露魔的风险也就越高,所以,他总会经历一万次纠结之后,才会鼓起勇气,以最快的速度和惠的短,做一次交流和了断之后,才悄悄地撤到更安全的地方。
扁头兄弟和他们的姐姐惠,除了天天在印刷厂的厨房门口洗洗刷刷以外,还喜欢在印刷厂里到处跑来跑去,他们跑的队形总是一成不变,小敏打头,扁头在中间,惠殿后。扁头兄弟一边跑一边会驾、驾、驾的喊,阿朗虽然住在印刷厂,但他的活动范围很小,他平时的活动范围,连印刷厂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当然,阿朗并不是那种画地为牢的人,他和扁头兄弟一样,对未知的世界一样充满了好奇,除了这熟悉的十分之一,另外的十分之九,他也同样充满了了解的渴望,其实凭他的条件,他就是把印刷厂拆了,也是没几个人知道的,问题是,和扁头兄弟比起来,他胆小如鼠,裹足不前,还不思进取。
闲来无事的时候,扁头兄弟就爱在印刷厂里你追我赶,四处穿梭,阿朗知道他和他们的友情还不够深厚,他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尽量避免自己受到无谓的伤害,毕竟和他们在一起就避免不了要说话,可他又不会说城里话,他的乡下话是拿不出手的话,是城里人会笑话的不像话,他的话只是他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蹦出一两个字来的笑话一样的话。
大家还不是真正的朋友,扁头兄弟玩的时候,就不会主动叫上阿朗,另外,他们不把他当朋友的真正原因,恐怕也是方爷的原因,如果方爷不是他的爷爷,说不定他们早就做朋友了。
扁头兄弟虽然不叫阿朗一起玩,但他们的姐姐惠很懂事,她好像很能够体贴阿朗,她偶尔会对她跑来跑去的弟弟说:“你们也邀请下你们的朋友啰。”起初阿朗没明白惠说的朋友是指他,但除了他,印刷厂里还有第三个男人吗?有了惠的鼓励和支持,阿朗偶尔也会深入印刷厂的腹地,去寻找扁头兄弟,只有加入扁头兄弟之后,他对印刷厂的另外十分之九,才有了大致了解的机会,他首先会和他们穿过一段幽黑的过道,来到印刷厂的后院,后院里有一排厂房,厂房的尽头,是印刷厂的公用厕所,公用厕所再往后,就是浩瀚无垠的东湖了。后院里有一个不大的水泥池子,池里子里常年装满了白色的废纸条,扁头兄弟通常会在这个小池子里逗留一会,他们会把身子埋进废纸堆里,像泡温泉一样泡着玩。除了“泡温泉”,他们还会把池子里的纸条往各自的身上扔,他们相互扔纸条的时候,阿朗也会学着他们的样子,把自己泡在池子里,阿朗不和他们相互扔纸条,他知道他们的友谊,还没发展到那么随便的程度。扁头兄弟相互嬉闹的时候,惠仍然在一旁看,她从来不下到池子里,她的任务好像就是看着他的两个弟弟,从池子里出来,大家会转移阵地,去到其他的地方,其他的地方也不好玩,基本上都是一些空空荡荡的小房间,有些没有房顶的房间都被荒弃着,墙角毛绒绒的杂草都有一人多高,那些支撑墙体的木头也老得发霉,无精打采地骑在墙上面,摇摇欲坠,欲说还休。走完那些无聊透顶的房间之后,他们最后会穿过车间,再从车间拐出来,车间里曾经繁忙的景象已经不见了,偌大的车间里,总是只有几台机器无精打采地在工作。
方爷平时不怎么出去走,为此,阿朗也就没有太多机会,去到解放街以外的地方玩,不过,尽管方爷不爱玩,但扁头兄弟喜欢玩,扁头兄弟喜欢玩,阿朗就有机会出去玩,虽然他们不是真正的朋友,但也算是不是朋友的朋友,不过,扁头是个小气的人,他没什么朋友,他也从来不邀请阿朗出去玩,在这一点上,他就不如他的弟弟小敏,小敏朋友比较多,他就邀请过阿朗好几次,他有计划之前,都会友好地问他:“明天我和同学去铁塔玩,你去不?”或者是:“我和朋友约好了下午爬芝山,你去吧?”面对小敏的邀请,阿朗是没有理由拒绝的,为此,在县城的好几个夏天,他和小敏以及小敏的朋友们,基本上踏遍了县城的山山水水,什么铁塔、芝山、还有东湖……都不在话下,那些有名的地方不但留下了他们勤劳的足迹,很多有亭子之类的地方,还刻下了他们“xx到此一游”的宝贵笔迹。
小敏有所不知,他的老部下阿朗,在乡下其实也是有部队的,他的部队规模,并不比小敏在城里的小,在乡下,他的地位就相当于城里的小敏,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物,只是他现在虎落平阳,根本发挥不出他的真实水平来,所以说,他再有志气,也只能放弃情愿做鸡头也不做凤尾的远大抱负,屈居在小敏的麾下了。
印刷厂的经营越来越困难,生意也越来越萧条,常年戴着一顶鸭舌帽的工会主席,总是行色匆匆、风风火火地跑上跑下,他一会叫这个人开会,一会通知那个人,说书记找他有事情,那个被称书记的人年纪也不小,人很气派,很严肃,很富态,他整天把自己关在阁楼上的办公室里,大家有事情,才敢硬着头皮敲一下他的门,大家好像都很怕他,见到他都毕恭毕敬地叫他x书记,阿朗不知道书记有多大,但他发现印刷厂的厂长换了一个又一个,这个书记从来就不换,为此,他怀疑书记是印刷厂里最封顶的官了。
为了稳住效益不再继续下滑,印刷厂在县城五一路又增加了一个门市部,厂里领导认为方爷有经营经验,便把他派到了这个门市部,这样,方爷白天就在五一路门市部上班,晚上下了班还回解放街守厂子。除了厂子,他也没地方可去,厂子是他唯一的家。解放街和五一路是邻居关系,是解放街的头连着五一路的尾的那种关系,方爷有了新的上班岗位,阿朗在县城的活动范围也跟着水涨船高了起来,五一路就是北京的天安门,是县城的最中心,街上商铺林立,车水马龙,整天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门市部的正对面是五一路电影院,又是县城中心的中心,电影院门口常年活动着一些票贩子,他们攥着红色或是蓝色的电影票,见人就跟苍蝇一样贴上来:“看不看电影?最好的位置。” 门市部的位置尽管好得不能再好,但生意差得就像街头的摆设,门市部生意虽然不好,但方爷的工作态度一直很严谨,因为有方爷的坚守岗位,另外两个女同事就彻底解放了出来。女人总归是女人嘛!家里的事情总是特别多的,因此,说起来是三个人的岗,其实是方爷一个人在上班,方爷的脾气虽然坏得出了名,但他对待女同事就特别好通融,他经常对她们说:“有事就去忙吧。”两个女同事都是他女儿般的年纪(如果她有女儿的话),也懂得知恩图报,左一个方师傅又一个方师傅叫得亲热,他们关系融洽了,对阿朗也是好得不得了,其中一个还没出嫁的年轻阿姨,不是喜欢摸摸阿朗的头,就是喜欢摸摸他的脸,或者是亲热地搂着他的脖子,馍馍,馍馍不停地叫。
阿朗在五一路还没交上什么朋友,他白天都在五一路,下班回到印刷厂才偶尔和扁头兄弟玩一会。可能是门市部正对着电影院,阿朗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看电影,电影院一天只重复放一部电影,下午两场晚上两场,一部电影要看四天,平均下来,阿朗一个月能看上七次电影。除了看电影,五一路再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了,再说,好玩的地方都花钱,比如看小人书。不花钱的地方又不好玩,比如爬铁搭。铁塔就在门市部后面的巷子里,他除了和小敏去爬过几次,他也单独去爬过几次,单独爬过几次之后,他就再不想去爬了,因为他发现铁塔上面的大便越来越多,那些大便实在让他感到恶心,另外,去铁塔还要经过一处公用厕所,那个公用厕所和其他的公用厕所不一样,其他的公用厕所都是带单间的厕所,那个公用厕所是一望无际的厕所,除了坑位上两个厚脚板,一个单间都没有,如果谁愿意把头侧一下,保证可以看到一大排白屁股。很显然,上这个厕所的人和上七里巷巷口的人一样多,臭味也是一样臭。
除了看电影要花钱,看小人书也需要花钱,看小人书,是阿朗保持了多年的一个老习惯,在乡下一个废弃的四角厨里,就堆满了他收集的一大堆小人书。他是来了县城之后才发现,原来出租小人书也是一单靠谱的生意,这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一直以来,他认为看电影花钱天经地义,看小人书花钱就有点不地道了,或者说性价比太不值了。因为有了这样的价值观,阿朗向方爷提出看小人书的要求时,就没有要看电影时那么理直气壮,方爷应该和阿朗的想法也差不多,他对阿朗看电影的习惯,一直还是很支持的,几乎没打过一场折扣,对他看小人书的要求,就从来不舍得掏一次口袋,不过,方爷虽然不掏口袋,但他也没有完全灭绝他的希望,他对他说过:“你去看,我等下和李师傅说下。”
李师傅就是对面摆书摊的李老头,李老头的小人书摊摆得比别人的都要大,小人书也最多,不过小人书多是多,但好像从来也不换新书。阿朗虽然没有钱,但他天生就关心小人书。 听方爷说他认识李老头,他打算放弃看小人书的希望,又开始了星星点点。他听方爷的口气,他和李老头应该是朋友,不过李老头看上去比方爷还可怖,就算方爷跟他说起过,他卖不卖他的面子还不好说呢!
方爷说是这么说,之后就再没和阿朗沟通过,他要么就是没有和李老头说,要么就把这茬给忘了,又或者他说过了,又以为阿朗和李老头接上了头,总之事情拖了很久都没进展,阿朗也就不好意思紧个催,但不催归不催,闲来没事的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在李老头的书摊前晃悠。
因为方爷给过他希望,他每天的晃悠里有了一点期待,晃悠了有些日子,李老头对眼前的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阿朗就基本上就要放弃了,他知道是方爷有事求李老头,不是李老头有事求方爷,傻子都知道,被求的一方往往比求人的一方更健忘,再后来,阿朗干脆就不抱任何希望了,虽然他再不抱希望,但他还是孜孜不倦,成天在书摊前晃悠。
李老头是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脏老头,他好像永远没睡够,瞌睡总是打得没完没了,因为这个爱打瞌睡的毛病,给他送午饭的老太婆就没少啰他,每次发现他在打瞌睡,都要叽里呱啦地数落他很久。
看小人书的同龄人或蹲或坐,每一个都看得很认真,小人书的行情是一分钱看一本,他们都抓住了李老头打瞌睡的习惯,他们的一分钱,就看出了一毛钱,不过虽然省了钱,但他们看得也辛苦,因为他们不但要关心小人书里的故事,还要兼顾李老头的瞌睡。
又想睡觉又惦记着生意,李老头的瞌睡就打得很警惕,为此,他手上比别的老板多了一根竹棍子, 不过,这根竹棍子也就是一个吓人的摆设,从来就没起过任何作用。李老头瞌睡总是被惊醒,他被惊醒一次,就像被人袭击着一次,被人袭击着一次,他就会哆嗦一次,他哆嗦一次,他手上的竹棍子就跟神经质一样,会乱指一气。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他乱指一气的时候,肯定也是大家看得最“认真”的时候了。
因为李老头的瞌睡,很多人的一分钱,就看出了一毛钱甚至更多的钱,时间久了,阿朗也熟悉了他的瞌睡,也自信凭他的本事,一样可以战胜李老头的瞌睡。不过他天生胆小,又不习惯占别人的便宜,他不仅天生胆小,他连向李老头自我介绍的勇气都没有,另外,他的口袋一分钱都没有,他知道他就是有一分钱,也不会看小人书,如果看小人书的话,他也只敢看一本小人书。
暑假是漫长的,但也过得飞快,离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阿朗该回乡下了,他就像他父母的礼物,借给方爷用了一个夏季,也该按时还给他们了,事实上方爷也清楚,阿朗在乡下的作用还是挺大的,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是摸泥鳅的高手。
回到印刷厂,方爷烧饭,阿朗继续百无聊赖,继续百无聊赖的他在厨房就碰到了惠,惠又是一个人在洗东西,她的短裤是一如既往的短,短得恰如其分,是一如既往地让人心惊肉跳。
“给你吃。”惠说完,突然朝阿朗递过来一样东西,他不可能不接,惠的话是圣旨,她的礼物是圣物,拿在手里阿朗才发现是一根小黄瓜,阿朗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黄瓜,它小得让他心疼,感觉像天外来物。
阿朗刚接过小黄瓜,扁头正好来找惠,看到扁头,阿朗的第一反应是想把黄瓜还给惠,他呆呆地看着扁头,又呆呆地看着惠,他的紧张再次加剧了他的沉默和木讷。扁头看见了他手上的小黄瓜,眉头顿时皱得不像话,他好像又经受了一次天下第一的委屈,原本兴高采烈的口气,立马换成了恩断义绝,对惠说:“爸爸叫你吃饭了。”
扁头跟着阿朗往外走,快走出大门的时候,他突然对着阿朗,拦腰抱起他,他使劲地把他往地上一摔,就跑得没影了。因为是屁股先着地,加上他的屁股没有肉,他都听到他的尾骨和屁股下的地球,撞击之后发出的那一声脆响,疼痛撕心裂肺,毫无预兆。
那应该是世界排名第一的疼痛了,少年阿朗想。痛。
随着扁头那一下完美的抱摔,和紧接着阿朗那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老迈的方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跟箭一样射到了他的面前,他已经成了一头暴怒的狮子,他仰天发出一声悲怆的嘶吼后,再对着扁头跑去的方向,声嘶力竭喊了一句:“跟你说过,你是玩不过他的……”他百感交集,声音满含责备、悲愤和绝望心疼。
那是扁头第一次袭击阿朗,也是唯一一次的突然袭击。袭击之后,阿朗直到离开县城都再没看见他。
拎着门市部年轻阿姨送的牛皮糖,阿朗结束了做礼物的日子,回到了宽别已久的乡下,见到阿朗,疲惫不堪的妈妈累得已经没有了力气,她只有淡淡的一句话:“你回来了。”看到妈妈累成那样,阿朗的心头有点酸,他会感到不知所措,感觉自己是一个陌生人从一个世界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就好像一个航天飞行员,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太空旅程之后又重返了地球,他已经慵懒太久了,他感到沮丧,失落,甚至有点恍惚,他的肌肉还没完全恢复记忆。沮丧的他开始漫无目的晃悠,晃悠了一圈之后,他肌肉的记忆很快就回来了,晃悠等于是给了快跑一个热身,之后,他轻车熟路,开始了没完没了的劳动。
开学了,生活一如既往,阿朗和方爷的联系开始了新一轮的中断,他一如既往地想着方爷,耐心地等着来年的暑假。
事实上他是不需要等到来年暑假的,可能是思念的长度拉长了他的等待,或者是他们相聚时间的长短,影响了他记忆的判断,所以他会忽略掉某些短暂,其实在冬天,他也是有机会去看方爷的,冬天有个假叫寒假,寒假里有个节叫春节,每到春节,阿朗的爸爸妈妈就会对阿朗说:“你过年去县城过,方爷一个人太孤单了。”为此,他又变成了礼物,在过年的时候又会被传到县城一次。
方爷的毛笔字写得特别好,过年了,认识不认识的人,都来找方爷写对联,阿朗对写毛笔字很感兴趣,他主动跟方爷说:“我要学写毛笔字。”方爷不理他,他就自己乱写一气,看到他歪歪扭扭的毛笔字,方爷就笑他,说:“你这是什么鬼画符。”方爷不肯教,他就继续缠着他,被缠了几次,方爷突然就有了灵感,他指着堆积如山的证据说:“学什么毛笔字哦,过年会累死你的。”方爷固执己见,阿朗也只能放弃。方爷是出了名的固执,阿朗虽然也固执,但他的固执和方爷比起来,是九牛一毛的固执。
吃完年夜饭,方爷会带着阿朗出去走一圈,方爷的年夜饭烧得简单,随意,和平时没有多大区别,他既不放鞭炮也不贴对联,不过这都无所谓,扁头那些人的家门口,鞭炮早就炸了一遍又一遍,感觉就跟他们自己放的差不多。他们不放鞭炮,但也不影响年的热闹。解放街的烟花爆竹不绝于耳,硝烟弥漫,废纸屑铺满了街道,因为是过年,方爷的兴致也少有的好,他显得格外高兴,一边牵着阿朗的手,一边挨家挨户地指着门上的对联,开始评头论足,他会对阿朗说:“嗯,这家的还不错。”“切,这家的一般般。”“哈,这家的太差了。”……如果看到不好的对联,他就使劲摇头,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他们沿着解放街一直走到五一路,方爷评点了一路,他的头摇了一路,看来被他认可的对联,跟他光头上的头发一样,实在少得可怜。
世界上唯一的不变,就是一切都在变,对方爷死亡这事情来说,人间终究是没有奇迹发生的,转眼,他已经去了未知世界二十多年了,在这过去的二十多年里,阿朗还会经常想他,想他的同时,会想他的印刷厂,想扁头兄弟,想他们的姐姐惠。不过,他想方爷还可以去方爷的坟前看看,跟他说上几句祝福的话。他想扁头兄弟,想对他们说,其实他早就原谅了扁头的抱摔,他就不知道去哪里说了。其实,记忆也是有智能的,它在筛选主要产品的同时,也不会放弃次要产品,当他想方爷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想起扁头兄弟,想起他们的姐姐惠,以及惠那一切耀眼遥远的白。
责任编辑:专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