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遗忘的,留恋的,都已被通通杀死了,他再也回不去了。

废墟

作者/枨不戒

他站在老房子前面抽烟。脚前是一片荷塘,荷叶掩盖在水葫芦中间,香蒲被杂草遮严实,仿佛已经没有了水,所有植物都在烈日下泛着白光,只有水葫芦的紫色小花依然有颜色。他吐了口烟圈儿。清淡的夹杂薄荷味的烟雾里,浮现出一个矮小的身影——穿着红背心和卡其色短裤,戴着大草帽光着脚,手里拎着一根钓竿。那是曾经的他,而他离开这里已经很久了。这支烟的时间很久。红色的火星忽明忽暗,闪烁在疯长到人腰的荆芥和紫苏中,烟灰落在这些蛮横的植物的叶片上,像是飞过的鸟掷下的鸟屎。他掸了掸手指,把烟蒂扔到地上,狠狠用脚碾碎,脚下的草似乎也被晒干了水分,不见半点草汁。

“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妻子从大门探出一个头,对着他叫道。

“我随便看看。”他回过头。

“赶紧进来帮忙。床板、柜子都要用消毒水擦一遍,墙上也要重新糊层白纸。”妻子的语气是急促的,这代表她心情不是很好,可能是新到乡村的恐惧,又或者是旅途太累,在这个时候他必须顺着她一点,安抚好她的情绪,至少不能当着母亲的面吵起来。

“来了。”他最后看了一眼草丛下的荷塘,转身朝大门走去,走得太急,小腿被一根带锯齿的草叶浅浅划破,伤口痒得发痛,他用手挠了挠,才发现受伤,但是他并无懊恼,反而有种久别重逢的亲昵,这道小口子一下就把他拉到过去的那个童年里。小时候的夏天,他总是在草丛里晃荡,白天捕蝴蝶、抓蜻蜓,晚上捉萤火虫,胳膊和腿上就没有一块好肉,不是被蚊子叮得全是包,就是被草叶和荆棘划破,像个小野人。

他三步两步跳上台阶,木门内的堂屋阴暗凉爽,大梁旁有块小小的透明砖,阳光就是从那里倾泄而下,照得所有家具带上一层沉郁的釉光,黑亮得如同化石。暑气被牢牢挡在大门之外。

“爸爸,这个好奇怪?”四岁的儿子笑嘻嘻地扶着一只小方桌。

是挺奇怪的,因为它原来并不是方桌,而是一把太师椅。老张家在旧社会是地主,成分不好,好在家产早就被张明太公败光了,后来竟然被划分为贫农,一家人安安分分在公社劳动,日子倒也过得去,只是张明爷爷胆小,七十年代刚开始,他就把家里剩下的几个旧家具用斧头砍了,所有雕花的部位都缺失了,变得怪模怪样。张明小时候也觉得这些家具怪,像是一群在火灾中毁容的孀妇,看得出气质出尘,可是透过面纱下的溃疡,实在不能拼凑起她们毁容前的荣光。小时候他曾经埋怨过爷爷,你干嘛要把家具都砍了?爷爷从烟杆里喷出一股呛人的白烟,呵呵笑道,你不懂。不仅是家具,还有瓷器和书籍,都让爷爷糟蹋了。长大后的张明痛心疾首,盘算着家里损失了多少古董,在幻想中,这些栗木的家具变成了红木,清末的民窑变成了元青花,化作灰烬的四书五经成了甲戊本红楼梦,他成了拥有万贯家财的富家阔少,开着法拉利,抽着巴西雪茄,得意地带着女伴走进新光百货,再也不用在价签前胆战心惊。但他也知道是幻想,所以就连做梦也不好意思讲出来。

“你在这儿坐着。”他弯下腰,把儿子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这沙发是他在淘宝上买的,深咖色配米黄色的条纹布艺沙发,儿子坐上去仿佛融化在一摊巧克力香草冰淇淋里。

他扭过头,风从厨房里吹出来,母亲炒菜的声音传了出来。黑铁的锅铲,黑铁的大锅,哗啦啦,哗啦啦,呱啦,呱啦,熟悉的四重奏响起来,整座房子都在快活地应和。他的心情突然变好了。

“你就在这儿乖乖的,爸爸给你看动画片。”他从背包里拿出平板,“要看什么动画片?”

“汪汪队。”儿子高兴地叫道。

“又是汪汪队!”他笑着抱怨,把锁屏的平板递给儿子,“就坐在这里,不要乱跑。”

儿子的眼睛盯着平板,没空搭理他。他想了想,还是把厢房的门关上,在扣环上插了截树枝。厢房是放农具和农药的地方,虽然这些年已经废弃了,但母亲年纪大了,不见得都收拾好,他怕儿子跑进去受到伤害。抬起头,在脸盆架的旁边,迎客松镜框的上方,土砖的缝隙里,赫然插着一把镰刀。他用尽全力才把镰刀拔下来,绕到后院,放进柴房里。背上出了一身臭汗。

“戴上手套。”走进卧室,妻子扔过来一双PE手套。

“干啥?”他装傻。

“干活啊!”妻子嘴角抿得紧紧的,“用消毒水把这些东西都擦一遍。”

脸盆里泡着84消毒液,氯的刺激气味直直冲进他鼻子,他捡起抹布,柔软的一条粉色,缎档绣着小花,再看看脸盆,小猪佩奇咧着嘴笑。

“这不是妈给你准备的吗?”他用轻松的语气笑道。

“我自己带的有。”妻子没抬头,他只能看到她头顶,那支橘色水钻马尾箍在光照下闪闪发光,像真的钻石一样。

“都是新买的。”

“我知道,不是新的我还不用呢!”妻子不耐烦起来,“张明,快点收拾!阳阳吃了午饭就要睡午觉。”

他于是老老实实干活。毛巾划过喜鹊登梅的镜子,划过酸枝木的老衣柜,划过榫卯结构的床架,心里像有只蜗牛蜿蜒而过,留下湿哒哒的污渍。

“你闻到没?”妻子抽抽鼻子。

“什么?”

“一股子霉味!”妻子撇撇嘴,“这房子怎么能住人?”

他低下头,不说话。这房子他住了十几年。窗子是打开的,红漆条框的彩色玻璃外,栀子花的幽香随着南风徐徐吹入,那是稻场边上的他种的栀子花。那年他才八岁,在邻居三大爷家讨了一枝树枝,就往阳沟边儿插。哎呀,明哥儿,这栀子花要夏天插才能活呢,冬天插不活!纳鞋底的奶奶笑道。你不能插阳沟里,插到荷塘边儿去。但他不管不顾。每天早上一起床,他就从窗子里探出头,看枝子有没有被拔掉,爷爷奶奶都想着插不活,没管它,结果到了春天,它竟然发芽了,然后蹭蹭蹭一节一节长高。现在这棵树比他还高,而爷爷奶奶是早就不在了。

“等会儿我采一把栀子花,养在梳妆台上,就没味道了。”半晌后,他说道。

“有没有虫子?”妻子警惕地问道。

“没有。”他知道妻子喜欢花。

妻子终于露出回老房子的第一个笑容。


母亲是满意妻子的。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母亲经常在电话里问,明哥儿,你什么时候把女朋友带回家?他总是不耐烦,还早呢,您别管这么多!母亲于是怯生生地转移话题,聊镇上文具店的生意,聊他在上海的工作,聊天气和做饭。他对妻子毫无把握,上海的本地姑娘可不是那么好追的!母亲对他的感情更没有把握,只要一天没有带回家,那个儿子在电话里描述的女孩就是烟雾和梦幻的结合体,比电视上的女明星更虚构更遥远。母子俩小心翼翼地围绕着生活打转,时不时触碰一下,像徒手剥一颗生鸡蛋,那层薄膜里兜住的美好未来诞生在颤巍巍的空气中。妻子是13年的中秋节跟他回家的,她住在他的房间里,那是母亲特意为他结婚重新装修过的新房——红松木书柜,滑门衣柜,新买的席梦思床垫,那张大床足足可以睡三个人,他们相拥在那张新床上睡午觉时,风吹动着银灰色蕾丝窗帘,八月桂的香味充斥着整个梦境。第一次见面,母亲给妻子准备的见面礼是只金手镯,那其实是母亲的旧物,扁圆的旧锦盒里,红色丝绒把黄金衬得闪亮,看得出母亲把手镯拿去洗过。妻子矜持地推辞。母亲笑盈盈硬塞到了她手上。干嘛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贵重?晚饭后,妻子洗澡时,他在厨房拉着母亲问。就是第一次才要大方点,人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关键是心意。那会儿妻子还是他女朋友,他们也没认真讨论过将来是否要结婚,但母亲认为一个女人能跟着一个男人回家,心里一定是想过和他的未来的。

母亲是对的。来年五一他们结婚了,婚礼办了两场:一场在上海的酒店里,他这边只来了母亲和舅舅,女方亲戚二十桌,加上两人的同学同事,整整摆了五十桌;一场在镇上的房子里,女方来了岳父岳母,他这边亲戚故旧加上街坊邻居,流水席摆了三天。两场婚礼给他的感觉一致,忙,乱,累,所谓的洞房花烛夜,他和妻子累得一点兴致也没有,但母亲和岳父岳母的观点是一致的,办婚宴只是为了收回前几十年送出去的份子钱,看在钱的份上,大家都忍忍。结婚后,他住在岳家,彼此相处得还算愉快,每月象征性地交一点生活费,什么也不用管,他和妻子过得如同大学情侣般自在,这种生活简直可以过到地老天荒,但是阳阳出生后平静就被打破了,多了一个小婴儿,就多出了堆成山的纸尿裤奶粉罐,婴儿车婴儿床,爬爬垫烘干机……数不清的烦恼劈头打来,那套房子里实在局促,一点点声音就被放大到极致,买房是刚需。既然要买就得细细思量,他们相中了一套学区房,毗邻重点中学,三室二厅二卫,包容得了三世同堂,首付钱岳父掏了一半,他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剩下的钱是母亲掏的,她把镇上的洋楼和铺面卖了。他说不出拒绝的话,装修要钱,孩子读书要钱,在母亲和儿子的天平上,他不由自主地倾斜到了儿子那边。没事儿,我还有老房子住呢,等我老到做不了饭了,我就到你家住。母亲笑着劝他。那栋新装修过的雪白三层小洋楼,那间还挂着他结婚时装饰的粉色气球粉色缎带的新房,卖到了一个陌生人手上,卖了八十八万。一开始,买房让他喜悦,阳阳以后上学都不用发愁了,房子刚买就涨了,再也不用出门进门给岳父岳母打招呼了,可是等到这股喜悦被时间冲淡后,心底就泛起了淡淡的惆怅,像吃鲜莲子时牙齿不小心磕到了莲心,他知道,这苦涩的缘由是因为自己的一部分被强行剥离了,他少年时期所有回忆的依托被剥离了。

“你们一路上辛苦了吧!”母亲笑着问道。

大的八仙桌上,摆满了碗碟,四荤四素一个汤,还给阳阳做了碗面疙瘩汤。菜是用菜籽油做的,所有菜肴都泛着暗沉的油光,这是他熟悉的味道,掀了一块鳊鱼肚皮给阳阳,他扒拉着饭碗吃得喷香。

“还好。”妻子用筷子夹了块皮蛋。

“阳阳坐飞机没闹吧?”母亲拿了只汤勺,准备给阳阳喂饭。

“我是大孩子了,没闹。”阳阳挺着胸脯说道。

“妈,让他自己吃,他会自己吃。”妻子连忙阻止。

“我在幼儿园都是自己吃。”阳阳吃了一大口面疙瘩。

“好。好。”母亲讪讪收回手,看着阳阳熟练地用筷子夹菜,又笑着说道,“还是璐璐会教育孩子,真好,一点也不娇气。”

“妈,您自己也吃啊!”他说道。

“我想着你们怕热,冰了点饮料。”母亲站起来,去厨房拿了一瓶汇源桃汁,果汁倒在杯子里,杯壁上很快凝结了一层小水珠。

“您什么时候买了冰箱?”他抬起头。

“去年就买了。”母亲回答。

他陡然才发现,自己和母亲之间的确是生疏了。他一周左右给母亲打次电话,讲不了几分钟,讲的话题也全是围绕阳阳,母亲很少提及她自己的生活,而他也不知道怎样开口。母亲也去过上海,璐璐生阳阳时,母亲来帮了半年忙,那房子小,五个大人上厕所还要排队,晚上也睡不好。新房子装修好后,他有心接母亲过来住,母亲只待了两个月,阳阳上学有岳父接送,他和璐璐中午都在单位吃工作餐,母亲说在家里闲得无聊,白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还不如回老家。他知道母亲是因为觉得帮不上他的忙,住在上海反而增添他的花销才回老家,她在后山种了好几亩油菜籽,还养了十几只鸡和一头猪,她想凭自己力量挣点钱。结婚后,他没有回过老家,他在上海已经待了十年,这座摩登城市用它丰富有层次的感官刺激盖过了那个平淡灰暗的小镇,父亲在他读大学时就去世了,老家也没什么人,每年一到腊月,他就给母亲买张上海的机票,让她过来舒舒服服过个年,他全力奔跑在一个更文雅更便利的跑道上,母亲也体现出了她的温柔随和,他把整个过去都甩到了身后。这是籍贯湖北的阳阳第一次回湖北。

风从大门吹进来,邻居家的小猫大摇大摆走进来,在饭桌下打转,只听见后山的阵阵松涛声。


小时候的张明长得瘦小,一到夏天,穿上短袖短裤,失去了衣服包裹造成的假象后,看起来像个豆芽,只有一颗大头最显眼。他是在这个土坯房里长大的。房子的墙用的是稻田里的泥,冬天枯水后,用铁锹切得方方正正,然后码在稻场上晒干,房梁用的是后山的杉树,屋顶上的瓦一年至少要捡一次,要不然就会漏水,这房子看起来破旧,却稳稳当当熬过来七十个年头。张明喜欢在墙缝里抓土蜂,这是土坯房才享有的乐趣。春天油菜花和紫云英盛开时,有种不筑巢的土蜂,本地人也叫它们懒蜂,这种蜂子没有巢穴,就钻到土砖的缝隙里做窝,太阳大时,数不清的土蜂围着外墙嗡嗡叫,声音像阵阵海浪。爷爷讨厌土蜂,说它们在墙里钻洞,会把房子钻塌,总拿着扫帚赶,他却喜欢,它们的声音里藏着某种说不清的奥秘,那种热情接近于生命本质。他在抽屉里找到空药瓶,把蜡纸和脱脂棉扔掉,把瓶口堵在墙缝上,土蜂把花粉放到了洞穴里,刚一爬出来就落入了陷阱,在棕色的小瓶里乱撞。他总是会心软,玩一会儿就把这小昆虫放掉。那时燕子也经常在屋檐下筑巢,燕子是种讲卫生的动物,从不把鸟屎拉在家里,山雨欲来的下午,它们黑色的身躯闪电般在荷塘上空低低掠过。

他摸着墙上斑驳的洞眼,向儿子述说着抓土蜂的事迹。

“爸爸,爸爸,那我们赶紧去抓啊!我要蜜蜂!”儿子兴奋得语无伦次。

“要春天才有,现在已经过了采蜜的季节,没有土蜂了。”

“我不!我就要抓蜜蜂!”儿子的小眼睛紧紧挤在一起,迅速酝酿出两泡眼泪,和眼睛一起泛红的还有他小小的眉毛。两秒钟之内他就换了张脸。

“你撩他做什么?”妻子在堂屋里叫道。

“他自己说起风就是雨。跟他说土蜂,他就要现在去抓,这孩子。”他抱起儿子,然而这个哭闹的小坏蛋完全不配合,肉肉的小手挥舞在空中,小脚也乱踢一气,还把流着鼻涕的鼻子狠狠在他衬衣上揩了几下。

“只怕是要吵瞌睡了。”他看着妻子讪讪地说。

妻子一把抱过儿子,搂在怀里一边摇晃一边轻声安抚,哭声渐渐小了,随着打嗝声响起来的是鼾声。

“我就说是吵瞌睡吧!”他笑着说。

妻子白了他一眼,抱着孩子进了卧室。大床上铺好了妻子随身携带的床单,亚麻的,据说抗菌。母亲把雪白的蚊帐吊在了床柱上,电风扇呼呼吹着风,蚊帐就晃悠悠跟着风摇摆。墙上露出来的地方,他用米汤糊了一层白纸,整个房间看起来亮了不少。梳妆台的镜子前,花瓶里插满了栀子花,浓浓的香味刺激起他的睡意。

“一起睡吧!”他笑着朝妻子伸出手。

“我还有个电话会议呢!”妻子抿了抿头发,拿着笔记本和手机出去。

他仰头倒在大床上,棕垫的感觉和席梦思是完全不一样的,他有二十多年没睡过这张床了。他闭上眼睛,这张床是太太的陪嫁,这间房曾是爷爷奶奶的卧室,出生后他一直跟他们住,在这张床上睡到十一岁才搬到镇上的父母家。大床顶上的天花板,有个小小的顶棚,外面糊了一层报纸,但是没人放东西,时间久了,没人上去,里面积满了灰,老鼠在里面做了窝,它们呼噜噜在顶棚上跑过的时候,灰尘一缕一缕掉下来,下雨一般。有时候晚上睡觉,老鼠在顶棚里打架,咕噜、噗通、叽叽,吱吱吱……翻滚声,撞击声和尖叫声融合在一起,他在黑暗中睁大眼睛,心脏跟着剧烈跳动。狗杂种的!爷爷在床上大喝一声,老鼠吓到了,簌簌扑扑跑掉,夜又安静了下来。不知道现在的顶棚里还有没有老鼠,就算有,隔壁的猫每天过来造访,只怕也吓得不敢出来了吧!

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电风扇温柔地把凉风送进蚊帐内的父子俩,洁白的蚊帐像积雪,像发糕。张明的面前摆了一块极大的发糕,光是闻到这味儿就叫馋虫咕咕叫唤,上小学时他经常在早上花五毛钱买一块发糕,软糯的甜,但是他吃过的所有发糕都没有眼前这块好,酒糟的香味直直往他鼻子里钻,他忍不住掰下了一个角塞进嘴巴里,舌头差点没咬到。你是谁?怎么在偷吃我们的发糕?一只灰色的小老鼠人模人样站在面前问道。老鼠什么时候也会说话了?他惊呆了,支支吾吾道,这怎么就是你的?我们磨的米,我们烧的火,我们自己做的发糕当然是我们的!小老鼠神气十足地说道。哎呀,发糕怎么让人给偷吃了?一只长着白胡子的黑老鼠摇头。哎呀,这是我们小姐出嫁的嫁妆啊!更多老鼠涌了进来,叽叽喳喳说道。老鼠嫁女?远处有唢呐声传来,音乐中还夹杂着鼓和钹,声音越来越近,一群老鼠穿着锦袍吹吹打打,后面跟着一顶红轿子,四只小老鼠抬轿抬得吭哧吭哧,轿子摇晃中,帘子扬起来,他看见一张粉白粉白的老鼠脸。这是新娘啊!抬嫁妆的小老鼠还在吵架,老鼠新娘发现嫁妆被掰了一只角,气得发抖。罚他去采矿,我最喜欢金子,让他挖到一斤金子,才能放他回家。老鼠新娘柳眉倒竖。他怎么求饶也没用,被丢进漆黑的矿坑里,矿坑里全是石头,一点金子也看不到,他抱起一块石头,压得他双臂一沉,跌倒在地上,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睁开眼睛,儿子的一条腿压在他的胸口,怪不得会做这样的梦。真有意思。他的太太据说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绣艺高超,什么花样看一眼,不用描样子就能绣出来,绣得活灵活现。奶奶曾给他看过一顶旧蚊帐,太太死得早,这是她唯一留下来的绣品,蚊帐上绣着螳螂娶亲,绿色丝线绣就的螳螂跟活的一样,似乎马上就要从蚊帐上跳下来,前面六个吹吹打打的,后面跟着骑在癞蛤蟆上的新郎,再后面是抬轿的螳螂和红轿子,轿子后面跟着挑箱笼的小螳螂。那副绣品给他的印象太深,大红大绿的鲜艳配色,像人一样行走的昆虫,还没看过童话书的他被完全震撼。奇怪的是,他长大后这顶旧蚊帐就不见了,奶奶收在厢房里,可后来他找过很多次也没找到,东西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不见了,再后来,爷爷去世了,两年后,奶奶也去世了。


“你想不想去钓龙虾?”张明坐在床头,笑着问坐着揉眼睛的儿子。

“想。”儿子刚睡醒,声音软软绵绵的。

“那我们穿鞋下去吧!”

他把儿子的小凉鞋拿过来。其实小时候的夏天他从未穿过凉鞋,一直都是光着脚,被太阳晒得温热的地面,光脚踏上去很舒服。这次他带儿子回来,一是为房子,二也是想让孩子感受下乡间的乐趣,在他看来,数码产品只不过是种低劣的感官刺激,和置身于大自然的感觉完全不能比。

“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逛逛?”他对妻子笑着说。

“这么大太阳,去干嘛?”妻子把手机联上充电器。

“爸爸要带我去钓龙虾!”儿子咧着嘴大叫。

“钓龙虾?”她无意识地重复道。

“是啊!”他点点头。

他走进柴火房,利落地抽出了一根竹子,系上一根缝衣线。

“这个水里有没有血吸虫?”妻子呐呐道,“我听说湖北是血吸虫的重灾区呢!”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我小时候就没有了。”他干劲十足,又找了一个红色塑料桶。

“防晒霜也没带……”

“男孩子,戴帽子就行了。”

“你怎么想要去钓龙虾?”听到他们的声音,母亲走了出来。

“我带阳阳去玩,他都没见过。”他笑起来。

“水库上游建了化工厂,现在那些小溪和沟渠里流的都是污水。前几年到夏天,还有很多人用籇子去捕鳝鱼,自从化工厂建了后,那些鳝鱼和泥鳅都在秧田里漂了起来,肚皮是那种不自然的粉红色,大家都说这是被毒死了。你现在去钓龙虾,只怕也钓不到什么。”母亲忧虑地说。

“龙虾不是最喜欢污染重的水沟吗?”他有些不以为然。

“那东西能吃吗?”妻子失声叫道。

“不吃。总行了吧!”

他记忆里的乡村还是儿时的样子,眼前的乡村却已经是另一番模样。田野里看不到人,水稻在阳光下绿得剔透,可是棉花地,芝麻地,基本没有看到,只有山丘上的旱地里看到几分田的豆子,目所能及的都是泱泱的绿,水稻红薯和荒地。他戴了顶草帽,拿着那只不像样子的钓竿,儿子提着小桶,走在他的身后。稻田中间的小路长满杂草,露出无人打理的漫不经心,一脚踩进去,干得似乎能腾起灰,路边的杨树被晒得半死不活,叶子卷着,枝叶里吊着丝,倒垂下来扭动的花斑蠕虫,知了在树上触电般的叫唤。荒芜。张明从未见过乡村这般的荒芜,明明他早已脱离,他不再是靠天吃饭靠地馈赠的祖辈,可是看到这副样子,心里陡然难受起来。从前不是这样的,六月除了最热的正中午,其他时候,农人都忙活在地里,草帽小船般飘荡在绿波里,没有杂草,没有枯树,所有的土地和阳光都被利用起来,一切是井然有序的,是生机勃勃的,不像现在。走过了他才想起来,原来这里是三大爷家的旱地,冬天种苜蓿,春天种红薯,田边有一圈儿特别漂亮的木槿树篱笆,那会儿村子里的人都爱用木槿树当篱笆,从夏天到秋天,田边都缀满了紫色的花朵,可是木槿树全部不见了,也许是没有了人,谁看见了挖去卖掉了。

“爸爸,抱!抱抱!”儿子叫道。

他转过身,儿子的草帽太大,在头上歪得快掉了,一张脸热得红扑扑的,满脸都是委屈,一边叫着要抱一边用手挠腿。他把儿子单手抱起来。

路越走越难走,慢慢就没有了路,荒废的水田里种着些参差的桂花树香樟树,杂草把所有空间占据。他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条小溪,母亲说得没有错,这里变成了臭水沟,不是他想象的那种烂泥沼,而是实实在在发蓝的污水沟,沟里还漂浮着星星点点的生活垃圾,杂草在小溪边绝迹,这里像一道流脓的伤口,刺目地横绝在眼前。只一眼,他就知道那里面没有龙虾。他忍着臭味,转过身往回走。

“大热的天,你想一出是一出的!”母亲心疼地给儿子抹花露水。

“妈,用这个,这个止痒好。”妻子拿出一罐薄荷膏。盖子掀开,香味弥漫在堂屋里。

“这地方怎么还能住人?”他心里涌满了愤怒,既有记忆被欺骗的伤心,也有对自己不孝的愧疚。

“通了自来水的,也没什么问题。”母亲说道,看了妻子一眼,她又加了一句,“你们回来前,我喊隔壁小王用车驮了几桶纯净水,做饭烧水我都用的是那个。”

“外面都看不到人。”他像个受伤的孩子般抱怨。

“你三大爷,大爷爷,早就走了。现在年轻的要么是去工厂上班,要么就是去镇上做生意了,没一个愿意在乡下种地,老的干不动了,地就荒了。”

“这房子还是卖了好。”母亲说道。

“妈,这个房子卖掉的钱我们也不要,您留着自己当零花。”妻子说道。

“我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母亲动情地说,“之前是想着待在上海也是吃白饭,乡下这老房子要是一直没人住,只怕要遭贼,时间长了也怕别人占了这些田和山,我要不在了,你们都搞不清楚自家的田地在哪里,到时候都被别人占了去。”

张明满心愧疚,从小他只顾着读书,从初中住校起,他就很少再回老屋,课外补习班就占据了大半时间,还有游戏机漫画书那些新鲜的消遣,乡村在他眼里褪了色,一头扎进新世界。他只依稀记得自家在乡下的资产大概有十亩水田,十几亩旱田,后山是自家的,荷塘下面的橘子园是自家的,小时候水果贩子来收橘子时,父亲会开着车带他回来帮忙,其他就记不清楚了,走到地界去也认不出。

“我回来后,自己种点菜,喂几只鸡,养头猪,有点事情做,也能卖点钱,每个月给阳阳寄一箱土鸡蛋,过年给你们整点腊肉香肠,比在外面买的强,也是我一点心。可是现在有人想买这房子,我就想还是卖掉好。一是房子太旧了,去年村里把这房子定为危房。我说一不漏雨,二没裂缝,怎么就成危房了呢。村长说,现在哪还有土坯房,这房梁用的杉木也不粗,指不定哪天就被白蚁蛀空了。如果要住下去,就要把房子推了,重新盖砖瓦房。盖房子怎么也得一二十万,你们又不回来住,阳阳将来用钱的地方还多,这是浪费。二是我总是要跟你们住的,现在我能自给自足,可是等到年纪大了,生活不能自理了还是要麻烦你们。现在有人要买这个房子,我卖了跟你们走,最划算不过。村里是集体户口,只能卖本村人,又不能过户,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想卖只怕还难。”

“您的顾虑我都知道。”妻子说道,“阳阳每天吃一个您自己喂的土鸡蛋,身体都比其他小孩结实。他们班就他长得最高。”

“我就希望你们都好好的。”

五、

买房子的人来了,是个瘦小的男人,脸膛晒得黝黑,他以为那是个中年人,没想到人家还比他小两岁。男人带了三个亲戚,四个人围着房子前前后后仔细看了一遍,母亲又带着他们把门前的水田和山上的旱田都看了一遍。回来后,他给每人倒了一杯凉茶,几个客人没坐椅子,蹲在门槛边儿用草帽呼呼扇风。妻子把电风扇拿出来,几个客人连忙道谢。她矜持地笑笑,坐在沙发上,紧紧抱着阳阳。

“还是您这样的读书人好。”男人咧着嘴笑,露出一口被香烟熏黄的牙齿,“我们都还没出过省呢。上海那样的地方,都是有本事的人待的。”

“乡村也有乡村的好,吃的东西放心,也没有压力。”他笑着说道。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希望孩子将来到城里去。”男人一口把凉茶喝完。

“阿姨,您这地儿挺大的啊!”有人笑着说。

“刚才也带着你们看了,这些都是我家的地,山上还有些树,卖树也能卖一两万。你们要建养老院,把旧房子推了,从后院到门口稻场,这地儿大着呢,想建多大房子就建多大,门口就是大路,交通也方便。”母亲说道。

“您这价格还能再少点不?”男人笑道,“论起辈分,我还要叫您一声叔奶奶呢!”

“都是熟人,我可以给你抹去零头。”母亲笑了起来。

“叔奶奶不愧是做过生意的,您讲起价来,我都没法开口。”男人苦笑道。

“老实说,我老伴儿要是还在,这房子我不会卖,推了重新盖座楼房,住着养老正好,晚上安静,离街道也不远。”

“我知道。”男人点点头,“这个价也不算高,我回去再商量商量,这两天就给您答复。”

“好。”母亲把人送到稻场边的路口。汽车发动的声音很快传来。

“这个人你不认识了吧,他是你二大爷的外孙,之前在厂里上班,现在说要和你合伙开个养老院。镇上现在买不到地,我们这儿离镇上近,就想着在这片买个房子改建。”母亲回来,坐在那张旧竹椅上幽幽说道。

二大爷是爷爷的隔房堂兄弟,他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在家招了赘婿,一个嫁到了荆州,因为是两个妹妹,说不上什么话,父亲和她们来往比较少,他和二大爷家来往就更少了。母亲说起来,他脑海里依旧只有一片混沌的影子,想不起二大爷的容貌,也更想不起这个黝黑男人的童年缩小版。他疑心小时候他们从未说过话。

“你觉得他是诚心想买吗?”母亲摇着蒲扇问道。

“我觉得他挺满意的。”妻子说道。

“我觉得也是。”母亲神色轻松了起来,自得一笑,“整个村里,若说建养老院,只有我这房基地够大。”

“我看他是诚心想买,他要是电话里和您谈,您再少个五千一万的也可以,只是要他现金全款。”妻子思量了下说道。

“我知道。”,母亲笑道,“明哥儿都不说话,论起人情世故,璐璐比你强多了。”

     “你们都说完了,我还说什么?”他摊手一笑。

“我们是可以回家了吗?”手里把玩着小葫芦的儿子冷不丁问道。

“过几天就可以回家了。”妻子眉宇间如释重负。他知道她不喜欢这间土坯房,害怕老鼠,害怕有虫子,觉得不干净,老式的茅厕尤其让她难于忍受。其实村子现在建设得挺好,家家都通自来水,通电话通网,他初中同学有几个在乡下继承家业,开养鸡场,打理橘子园,做微商做得风生水起,生活得随心所欲。窝在格子间的时候,他经常也会幻想有朝一日辞官隐退,回到老房子里务农养生,春吃笋,夏吃莲子,秋天吃橘子,冬天烤香肠,想睡就在后山的松林里睡一天,比在上海舒坦多了,但他也知道只不过是文人式的浪漫幻想,只要顶着毒太阳做农活,一个礼拜他都坚持不了,可是老房子在一天,他就可以尽情地幻想,在梦中发泄都市生活的压力,老房子不在了,连梦也没得做了。一股近乎天真的惆怅荡漾在他心间。

“怎么今天不能回去?”儿子脸上有些失望,“我想去儿童乐园玩。”

“再等等。”妻子摸摸他柔软的发旋,“这次奶奶也跟着我们一起回去。”

“奶奶这次待多久?”儿子眨巴着眼睛问。

“奶奶这次不走了,永远陪着阳阳。”母亲温柔地说道。

“好嘞!”儿子从沙发上跳下去,在堂屋里绕着圈圈叫,阳光从大门倾泄进来,地上青花瓷片拼凑而成的几何图案不断在那双小脚下变幻,像个旋转的万花筒。

“这里不好吗?”他强打起笑脸问儿子。

“这里很无聊。我喜欢上海。”

“你问小孩子,他当然觉得城市好。”母亲说道,“就是大人也觉得大城市好啊,什么都能买得到,什么玩的都有,要不你们怎么拼命读书挤破了头要去大城市。”

“我觉得农村也有农村的好!”他突然就不高兴了,赌气说道。

“你说的都有道理。”母亲淡淡道。

他有些烦躁,站起来像只雄狮般巡视着自己的地盘,从前厢房到后厢房,从后院到柴火屋,除了母亲住的房间,其他空置的房间都灰扑扑的,地是夯实的黄土,墙是晒干的土砖,无数尘土扑簌簌落下,房间黄得像秋夜树梢的月亮,每一粒微尘都包裹着难觅好时光的凄凉。卖镇上的房子时,他在赶一个项目,没有回来,因为没有亲眼看着那房子,所以卖掉半年后,才回味过来那隐隐绰绰的痛意,这次他亲眼看了老房子,还带着孩子住了,可这极有可能就是永别,他曾经在这座房子里度过的所有欢乐和忧愁都将被一辆挖土机粉碎,碎成一千亿个碎片飘荡在宇宙里,而这张乡愁的拼图他将永永远远也拼凑不起来。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能说,他已经失去了孩子气的权利。

“我有点舍不得。”晚上躺在床上,他终于忍不住摸着妻子的手说道。

“有什么舍不得的,这房子!”黑暗中她努力编辑着词语,“这样原始,落后,就像妈说的,这就是个危房,演电视都找不到这么破的!”

“这是我的根啊!”他轻轻在心里说了句。

三天不到,男人给母亲回话了,房子他买了。妻子高兴地收拾行李,她的年假只有一个星期,不需要额外请假最好,这股喜悦也感染到了儿子,他蹲在阳沟的栀子花下掏蚂蚁,喃喃对着蚂蚁们讲述上海的玩乐之处。母亲也在收拾东西,除了贵重物品和她的衣服,其他的她都不要,家具和家电都送给小方了,那个男人好像是姓方。

全家只有他无所事事,带着超脱于世外的悠然沿着房前屋后闲逛,其实他是想伛身看看这个地方,把它们记下来,至于记下来有什么用处,他也不知道。

“把这个带回上海好不好?”他在电视后面的柜子里找出一套粗陶碟子,褐色底子上画着白色兰草,样子很雅致,小时候爷爷教他画画,就用这些碟子装墨汁和颜料。他以为早打碎了,没想到还在。

“这个又不值钱。”母亲看了眼说道。

“这东西太占地方,你确定要把这堆破碟子带回上海,放到厨房装菜吗?”妻子露出他熟悉的嘲讽笑容,这是她发怒前的征兆。

“这个没用。”母亲劝道,“这么多东西,还要带着阳阳,没用的就算了吧。”

“我拿到镇上去寄快递!”他铁了心要带这东西回上海,这是他最后一点过去。

“你这孩子。”母亲笑道,对妻子叹息道,“三十多的人了,看着和阳阳也没区别。”

“噗呲。”妻子笑了,“父子俩一样一样的。”

“等会儿你陪我去趟银行,我把手里几笔定期转了。”

“好。”

“搞不懂他怎么那么喜欢那个破烂儿!”走到稻场里,他远远听到一句来自妻子的抱怨,后面他越走越远,听不到别的话了。

他像一个追日的夸父般疾走,心里揣着一个隐秘而伟大的信念,可这个信念是虚的,像黎明时荷塘上空的氤氲水汽一般,风一吹就消散了,他搞不明白自己在坚持什么,又放弃了什么,仿佛不管怎样做,都不正确,那颗心的钝痛是没有理由的,他觉得自己好像得了病。走到水田前面的山岗上,看得见镇上的街道,灰色的房子中间汽车像甲虫般移动,再走五分钟,他就到镇上了,那里有他需要的快递站,他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那股郁气也散了不少,他回过头看了一眼,带着陈年疥疮的黄色老房子像个土蛤蟆坐在一从苍绿之中,那模样觉得称不上好看,推掉重建,可能是每个人都会做出的正确选择。他抱紧怀里的那堆碟子继续往前走,路边都是裸露的碎石和苍莽的杂草,屎黄色和苍绿色混淆在一起,是衰败的洗不掉的污渍,这里已然是一片废墟。他再也回不去了。他所遗忘的,留恋的,都已被通通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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