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小燕就从这条粗陋的巷道里走到我面前,身上覆着一层金色的阳光。

回乌鲁木齐

作者/URSOB

1

五年前,我在这个城市还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有时梦见海滩上遍地闪亮的宝石,怎么也捡不完,有时梦见在离地一米高的空中扑腾双臂,怎么也飞不高。而现在,我要么不做梦,要么只能梦见很久以前的人和事。我想,我是真的老了。

现实生活依然咄咄逼人,同事升职加薪、同学结婚生子之类的事照旧令我感到尴尬——上周又结结实实地尴尬了一回。大多数婚礼我是只送钱不去人的,因为不想损失了钱又赔上时间,但东子是我的高中同学,一张单人床上睡过,十几年的交情在那儿摆着,不去不行。

婚礼在他工作的那个县城举行。主持人一吆喝,来宾们纷纷举杯,鲜艳或苍白的嘴唇在高脚杯边轻轻一触便放下了,透明或红色的液体在杯里晃荡,最后平息在举杯时的水平线上。

两个小时后,自认为本不该来却不得不来的宾客们匆匆散去,新郎新娘老迈的父母也百感交集地走了,四百平米的大厅里只剩一群脸色如僵尸的服务员收拾残局。

我和一群同学坐在这家四星级酒店外的花坛边,晒着暖暖的太阳。看着东子疲惫地从旋转门出来,我忽然感到无尽的落寞。那些气球、鲜花和闪亮的碎纸屑都被扫进了垃圾桶,欢呼、掌声和千篇一律的祝福都被装进了婚庆公司的摄影机。那盘价值不菲的光盘或许有幸能被重温,但迟早会在电视柜的某个抽屉里落满了灰尘。

在返回乌鲁木齐的车上,刘黑皮抽着烟开车,另外两个高中同学正在讲自己这些年去过的地方,从博斯腾湖到可可托海,从那拉提到五彩湾,导游是如何无耻宰客,住宿条件是如何恶劣,同行的家人是如何麻烦等等。他们讲得兴致盎然,一个没有结束另一个就迫不及待地接过去,如同听了领导两个小时的训话后终于冲进洗手间的人。我根本插不上话,只好微笑倾听。

生性豪爽的刘黑皮——比尼日利亚友人黄一些——忽然扭头对我说:“哎,海波,你现在玩深沉了啊,把你去的那些地方也说来听听啊?”

我忙摇头笑说:“我去的地方都没什么好玩的,你们说你们说。”

其实我去过一些有意思的地方,只是此刻我想起的都是和慕小燕有关的事,而他们未必想听这些。

 

2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6年9月11日的那个早晨,阳光从我身后照过来,直直照进苏州路旁那条狭窄的巷子,照在被煤烟熏黑的水泥外墙和一个随风浮动的白色塑料袋上。我甚至还记得那个塑料袋上印着绿色的“888”。

慕小燕从巷子西头走来,穿着我的拖鞋和衬衫——那拖鞋和衬衫都太大了,提着家乐福超市购物袋,里面装着我的洗发水、香皂和毛巾。她像个穿错衣服的滑稽小女孩,一边踢踢踏踏地走,一边用手指捋着卷卷的、湿漉漉的头发,发梢的水滴闪耀如钻石。

巷子两边是自建房,一式的两层或三层小楼,那些脱落的瓷砖和水泥块表明它们十几年前就是这样了。那时城市还没有扩张到这里,很多人还只能依靠土地生活,盖起这么一栋楼是件足以扬眉吐气的事。但现在,五百米外的北京南路旁耸立着三栋三十层高的写字楼,这些年久失修的小楼就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了。

慕小燕就从这条粗陋的巷道里走到我面前,身上覆着一层金色的阳光。

巷子里有不少人,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抽烟,有的在走路,有的在烤羊肉,有的在晒衣服,有的在楼门口的旧沙发上呆坐。一公里外的家乐福超市正在促销,三亚的沙滩上正在举办一场内衣秀,亚欧首脑会议正在赫尔辛基闭幕,巴格达市中心的一个征兵站有人正准备发动自杀式爆炸袭击,美国总统布什和夫人劳拉正把一个花环投入为纪念“9·11”事件五周年而专门设立的水池中……此时此刻,每个人都在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女孩,或许她会不经意进入他们的视野,但对他们来说,她只是个体型微胖、刚洗过澡的女孩,还在滴水的、羊毛卷般的栗色头发遮住了她的脸,看不出漂不漂亮。

只有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是这条黑白巷子里唯一彩色的风景。

看着她,我恍惚觉得昨晚发生的事不太真实。

昨晚,老吴从阿克苏过来出差,我们到火炬大厦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喝酒。他还像在昌吉时一样壮实、憨厚,被双氧水熏得微黄的头发梳向右边,不紧不慢地喝酒。

“我马上就要挣大钱了。”他乐呵呵地说。

“马上好几年了。”我说。

“这次是真的,医疗器械方面的利润太大了。你还是在搞生产管理?”

“嗯,别的没工作经验,不好找。”

“车间里太辛苦,一个月多少钱?”

“算上加班费,差不多三千吧。”

“还可以,买房子啊?你看人家冬瓜,那时一月七百块钱,都天天惦记着买房子呢。”

我摇摇头说:“没这打算,反正有住的地方就行了。”

“找个女人你就想买了,和那个库管……叫什么名字来着……还联系吗?”

“早没联系了,我辞职之后就再没联系过,听说人家都结婚了。”

“你这个怂货,把人家睡了就跑。”

“她也把我睡了啊。”

吃过饭,我到老吴住的宾馆里坐了一会儿。空调坏的,被地毯和窗幔包裹的房子里闷热难当,于是我们又出来,坐在火炬大厦前的广场边,看那些活得有趣的人在红绿灯光里跟着《好运来》跳舞。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刘黑皮打来的,让我马上到天界丽都KTV报到。

“人都齐了,你打的来,我给你报销!”他说。

“有哪些人?”我喝得有点晕,不想去。

“反正该来的都来了,问那么多干球啊?你赶快来,我给你报销!”他再次强调,似乎去不去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给我报销路费。

那边噪音很大,一群人吵吵嚷嚷的,还有人在唱歌。

我于是辞别老吴,拦了辆出租车过去。

一个裙子险些遮不住屁股的女服务生领着我穿过用镜子、假花、气球堆砌出的繁华走廊,最后停在一扇玻璃隔音门前。拉开门,声浪喷出,我看见环形沙发上坐满了人,不由自主地赶快赔笑。

“海波!”刘黑皮弹起来,迈开长腿跨过茶几,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在我胸脯上下流地抓了一把说,“身材还这么好!”

我坐了一会儿,碰了几次瓶子之后,发现这些人一半都是我的高中同学——慕小燕也在其中,不认识的那几个是他们目前的男女朋友。今天聚会的由头就是一个在石河子工作的同学利用教师节休假来乌鲁木齐看他在医院工作的女朋友,他给刘黑皮打了电话,刘黑皮就叫了一群人来。

我对老师一向缺乏好感,从幼儿园到大学,没有哪个老师对我产生过重大影响,像John Keating那样的老师更是闻所未闻。我不太明白教师这个职业有什么特殊,也不知道电工和清洁工为何没有专门的节日,我看到那些娱乐节目里的人互称老师就感到恶心,因为他们经常偷税漏税吸毒嫖娼什么的。

刘黑皮提着酒瓶子,从沙发那头挨个儿喝过来。我已端好一瓶啤酒等他,他照例伸出长臂猿般的胳膊搂住我的肩膀,说:“兄弟,最近咋样?”

“就那样,每天上班嘛。”

“是不是有什么不高兴的事?”

“没有没有。”

“没有?”他眯着世故的眼睛看我,嘴角挂着一丝若有所思的笑意,仿佛看出了我对慕小燕的不适应。

就在我坚持不住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用酒瓶轻轻碰了我的酒瓶一下,一句话没说,仰起脖子,喉结耸动,咕咚咕咚地把酒灌进了已然发福的肚皮,然后他重重地朝后靠去,闭上了眼睛。我以为他要休息一会了,但随即听到他大喝一声:“慕小燕!你唱够没有,海波还没唱呢,你当你办演唱会呢?话筒拿来!”

慕小燕正捧着麦克风盯着大屏幕,至少连唱三首了。其实她唱歌既没有技术含量,也没有感情投入,和说话差不多。但她喜欢唱,更喜欢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就像高中时在她家的客厅里。

慕小燕一怔,扭过头来,一双凤眼瞪着刘黑皮说:“他又没说他要唱!”

“我现在就给他点,话筒拿来!”刘黑皮气势汹汹地挺直身子伸着手。

“你让人家唱嘛!”娟子打了刘黑皮的胳膊一下。

“不行!她霸道惯了,我得教育她!不然在单位里怎么死都不知道!”刘黑皮义正词严地继续伸着手。

“让她唱让她唱,都一样。”我也拉刘黑皮。

“都怪你!”慕小燕嗔怒说,“你一来,他就找我的茬!”

说完,她把麦克风砸进我怀里。

“嘿嘿!”刘黑皮得胜地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我从慕小燕的动作和表情看出她还喜欢我,但我无法确认现在的喜欢是否和八年前的喜欢是同一种感情。

那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发生特大洪灾,美国总统险遭弹劾,不过这些和我们都没什么关系。我们才十九岁,在只有一条商业街的西营镇读高三。我们穿着一样的蓝白色校服,一样的素面朝天,都没有钱,都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都还是一张白纸,单纯、干净、完整。那时的我们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包厢里,用酒精和噪音来制造转瞬即逝的欢乐。

从这年三月起,我和东子、刘黑皮、毛毛等人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去慕小燕家玩,有时打牌,更多的是一边聊天,一边看电视。现在能回忆起的电视节目只有《灌篮高手》,聊些什么完全忘了,只记得大家都很开心,热衷于互相挤兑。慕小燕有点胖,内衣勒痕明显,我说她像“肉粽子”,她就拿着苍蝇拍追打我。

慕小燕的父亲是个村长级的小官,但我们这些平民子弟并不自卑,她也从没有流露出一丁点看不起我们的意思,所以她家那个贴着蓝宝石玻璃的客厅一直是我们课余活动的中心。我那时不知道东子和毛毛也喜欢慕小燕,只知道自己喜欢她,但具体喜欢到什么程度,我也不清楚。

高考前夕,正值《泰坦尼克号》风靡世界,大家都没看过,我说我去租碟子,慕小燕说她去借VCD。结果第二天VCD摆在了电视柜上,碟子没有出现。我说我去碟行了,碟子被别人租走了。事实也是如此,但慕小燕说了一句令我至今难忘的话:

“就知道你办不成事!”

现在想来,她的语气是故意揶揄我,想和我继续斗嘴,但当时这句话像条铁蒺藜,整夜刺痛着我。我觉得她是个肤浅的白痴,竟然伤害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一个人就算不喜欢另一个人,也不应该伤害他的。

过了几天,我终于租到了那盘碟子,封面是男女主角闭着眼睛交颈相拥的镜头。我在她家的院子里把碟片塞给她,转身怒气冲冲地走了。走得很快,像个奔赴前线视死如归的战士。

当时觉得自己被女生看不起很没面子,后来听东子说她知道我生气后哭了,才觉得挽回了几分颜面,但我没有再去她家。再后来,我一个人在大学宿舍里,对着一台舍友租来的实达电脑,看到张曼玉倚着窗棂说:“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我鼻子一酸,想起了这件事,才明白自己是个傻逼。

那年八月,我收到了一所四流大学的通知书,而慕小燕决定复读。在我准备去乌鲁木齐的前夜,她让东子把我叫到她家附近的一个废弃篮球场上。白天下了雷阵雨,空气中浮动着湿土的味道。

“你找我有啥事?”我故作轻松地说。

她撅着嘴不说话,很生气的样子。

“没事我就回去了。”我又冷漠地说。

她重重地呼出一口气,用哭腔喊了一声:“其实我喜欢你!”

说完,她哭着往家跑了,踩着一个个小水坑,泥水飞溅。

我没有拦住她,更没有勇气去她家找她,只好从她家屋后亮着灯光的窗户前走过去,走到纱厂残破的砖墙下坐了很久,心脏失去节律的收缩,难受得想哭,却哭不出来。

月光照亮的马路对面,美玲商店门口照旧在卖烤肉和啤酒,那台两块钱唱一曲的卡拉OK机没人唱歌,正循环播放着成龙的《怎么会》。

“眼看落叶在秋风里飞,那姿态美得让人心碎……”悠扬凄婉。

一年后,也就是1999年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聚会完,我送慕小燕回家。没有月亮,那条冰雪覆盖的小路又硬又滑,两旁是高大的、落尽了叶子的白杨树。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走到她家门口,她转过身来,恋恋不舍地说拜拜,我说你进去吧,她不走,然后我们就说起了从前,说了两个多小时还没说完,以至于我的脚都冻得失去知觉了。

她穿着一件鲜黄色的羽绒服,一边跺着脚,一边催我快走。我刚转身,她突然哭了,弯下腰,痛苦地哭出声来。我不知所措地说,别哭了别哭了。她哭得蹲在了地上,胃痛一般,低着头,黑直的短发像乌鸦翅膀一样遮住脸,一边哭,一边让我走。我就走了,走进那片杨树林,我回头看见她还蹲在那里,小小的黄色的一团。我又走了几十米,忽然感到膀胱要炸裂了,有无数的水分要从我身体里涌出来,于是我对着一棵树,一边撒尿,一边泪流满面。

那个寒假,我写了篇与我们有关的小说,名字叫《第二次初恋》。写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她,而非大学同学周梅,但我不知道该怎么重新和她开始,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周梅结束。我是周梅的初恋,她对我比对自己还好。

开学之后,周梅陪我去寄挂号信,厚厚的信封被邮递员随手扔在杂乱的信件堆里。我想慕小燕收到了,可她没有回信,也从未提起。

 

3

大学毕业后,周梅在乌鲁木齐读研究生,我在昌吉找了份工作,两周休息一天,每天十二小时班,每月七百块的工资能从“六一”拖到“十一”,但我过得挺愉快,常和同事们喝酒、蹦迪、打篮球、搓麻将。

2003年劳动节,我忽然收到慕小燕发来的短信,她毕业实习的公司来昌吉做促销活动。我异常兴奋,那天中午特意请了假,刮了胡子,在镜子前转了五分钟才出门。

到了西公园,我给她打电话:“我到门口了,你在哪?”

“我在里面呢,就在路边。”

“出来吃饭吧?都中午了。”

“不能出去,我们主管在呢。”她悄声说。

“那总要吃饭吧?”

“真不能出去!”

“那你想吃什么?我给你送过去。”

“我不饿,也不知道吃什么。”

“那我随便买了。”

因为怕胖,慕小燕对食物一向缺乏兴趣,吃饭对她来说是个不得已而为之的过程。

我在附近的百富汉堡店里买了汉堡、薯条和可乐,提着进去找她。显然她并不想让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早早站在一棵松树下等着。

我们坐在人工湖边僻静的长椅上,边吃东西边聊天。她的小腿在空中随意地前后晃荡。

“促销好不好玩?”我问。

“一点意思都没有,和我搭档的女孩大家都不喜欢她。”她抱怨说,一边把生菜叶和芝士刮在塑料袋里。

“大家都喜欢你?”

“哼哼,”她得意地一笑,“我反正是挺招人喜欢的。”

“就像高中一样,一群男生围着你转。”

她笑着打了我一下。

“还要呆几天?”

“明天就回乌鲁木齐了。”

“晚上住哪?”

“公司这边的宿舍。”

“几点下班?”

“不知道,公园没人了就下班。”

“晚上出来玩啊?”

“这有什么好玩的?”

“亚心广场上挺热闹的,出来转转吧,到时候我送你回宿舍。”

半小时后,她要回去工作了。

“你不准跟过来啊!”她转身伸出食指威胁我。

我看着她走向那个码放如矮墙的饮料堆。四年没见,她比高中时胖了,牛仔裤在小腿和臀部上绷得紧紧的。

晚上,我在亚心广场找到了慕小燕。白天这里路人寥寥,但太阳一落山,巨大的广场就变成了游乐场、超市和美食街,仿佛全市的人都来了,直到凌晨一点才能恢复平静。

我和慕小燕在人流中散步,走到亚心塔下,我敲着一根支柱说:“这个建筑应该拆掉的。”

“为什么?不是好好的吗?”慕小燕仰头看着那个巨大的地球仪说。

“亚洲中心不在这里了,挪到乌鲁木齐县永丰乡去了,这是当初测量错误的结果。”

“哦。”她点点头。

这时,一个童音说:“哥哥,给姐姐买朵花吧?” 

我低头一看,是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不到十岁的样子,一人捧着一把玫瑰花。每支花都用塑料纸包着刺茎,露出两片叶子和一个花骨朵。

我没有给别人送过玫瑰,因为我和周梅都是实用主义者,觉得一朵玫瑰不如两根鸡腿有价值。

我笑了笑,对小男孩说:“她不是我女朋友,你看我们都没有拉手。”

“买一朵吧,哥哥,”小男孩狡黠地说,“以后会拉手的。”

我问慕小燕:“你要不要?”

“哪有你这样问的!不要!”她有些气愤地说。

“好吧好吧,买一朵。”

“买两朵吧,一朵十五,两朵二十。”小男孩又说。

“不要了,哪有你这样卖花的,这花能打折吗?”慕小燕转而斥责小男孩,拉着我的胳膊就走。

“看,姐姐生气了吧,叫你乱说。”

我一边付钱,一边挑玫瑰。可是那些花看起来都不太水灵,堆在一起挺可怜的样子,只好随手抽了一支。

“送给你。”我递给她。

“不要。”

“真不要?”

她不说话。

“不要我就五块钱再卖给那个小孩。”我作势要喊。

她一把夺过花,一手挽起我的胳膊,一手把玩着那朵玫瑰。我们像情侣一样在这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广场上一圈圈散步。

再一次走到这个错误的亚心塔下时,我说:“我怎么觉得咱们好像经常这样散步?”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说,“因为我五年前就梦到过这件事了。”

快十二点时,我没费什么口舌就说服慕小燕去了我租住的房子。

这间房子位于昌吉市西郊,院子旁边是大片的玉米地,各种昆虫在里面日夜不息地鸣叫。房子只有三十平米,被平分成三间,外面是客厅,中间是卧室,后面是卫生间。家具只有一张一米宽的钢丝床和一个半米宽的小桌子。

慕小燕进来,目光立刻落在床脚的一把吉他上,她惊喜地问:“你还会弹吉他啊?”

“大学学的,黑皮、娟子他们都知道。”

“我就不知道。”她不满地说。

“反正你都当我死了嘛,几年都不联系。”

她掐我一把。

我把床上、桌上、地上的书和报纸都堆在墙角,把皱成一团的床单拉展说:“你站着干嘛?害怕把床压塌啊?”

“我有那么胖吗?”

“你现在多重了?我怎么觉得你比以前胖多了,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就不用注意形象了?” 

她佯怒,转身朝门外走,我忙把她拉回床边,然后抱起那把金黄色的红棉吉他给她唱歌。我一向认为以才艺表演来博得女孩的欢心很幼稚,但爱情偏偏让人变得幼稚。我只会弹校园民谣,比如《青春》、《同桌的你》等,这些歌都带着淡淡的忧郁,如同夜空中的云。

慕小燕又把床收拾了一番,躺在靠墙一侧,闭着眼睛。我坐在床边,一支接一支弹唱,直到再也弹不出来。屋子里的灯是熄掉的,卫生间窗户上透进路灯的黄光,客厅里传来蛐蛐响亮的鸣声。

我安静坐着,慕小燕安静地躺着。我的手指乱拨着和弦,心里有些茫然,不知道该干什么。我想和她做爱,但那又不是我最想做的事,否则我不必把她带到这破房子里来;我想和她说话,但她好像很累,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这么过了一段时间,她轻轻拉了拉我的胳膊,我放下吉他,转身躺在床上,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

我是从背后抱着她的,这个姿势我记得非常清楚,甚至现在还能感觉到她的发丝弄得我的脸痒痒的。我贴着她的后背,我们的心脏仅相隔十厘米,都怦怦跳动着,像两个说悄悄话的恋人。我们就那么抱着睡着了。

有人说,和你爱的人一起入睡的愉悦远胜于做爱,这话对极了。这种满足感我只在慕小燕身边体会过。

半夜里,我醒了,路灯还没有灭。慕小燕依然背对着我熟睡,呼吸均匀。我的右臂被她枕着,已经感觉不到手指的存在,我的左臂环抱着她,手掌和小臂下是她丰满的乳房。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心情就像后来我在北京一家熟食店里看到的那只狗。

那只白色的小狗在熟食店门口逡巡,从它脏兮兮的毛色可以知道它很落魄,有可能昨晚就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案板上的熟肉对它具有无比的诱惑。可是它从前挨过那个腰身浑圆的老板娘的打,关于皮肉之苦的记忆正在和熟肉的香味互相搏斗。

它急得转圈,摇头摆尾地对每个进出店门的人示好求助,但没人搭理它。大约过了十分钟,它迅速钻进来,直起身子,侧头从案板上叼走了一大块猪肘子,老板娘叫骂着追来时,它已经跑远了。

我比这只狗多考虑了几分钟,然后开始亲吻慕小燕的脖子和耳朵,隔着衬衣抚摸她的乳房。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但她的乳头硬了。我脱掉自己的衣服,笨手笨脚地从背后解开她的胸罩,她依然没有反对。她的乳房比周梅的大,也似乎更柔软。我揉捏了一会儿,便本能地开始吮吸她的乳头,她这才发出一声低微的呻吟。我又去吻她的唇,她偏着头躲过。

据说人类最初互相接吻是为了获取宝贵的盐分,后来盐变得廉价了,接吻这种不再具有实质意义的行为就成了表达爱的方式,成了爱一个人的象征。象征性的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那些性工作者宁可给你口交,也不会和你接吻。

我没有执着于她的嘴唇,因为和获得她的爱相比,此刻我更想做爱。我从她的乳房一路吻下去,吻过稍有赘肉的肚子和微凸的小腹。正当我准备脱下她的内裤时,遭到了坚决抵抗。她发出厌恶又带着几分恳求的鼻音,扭动着臀部,抓住我的手甩开,如同一只誓死保卫家园的母兽。我的几次努力都化为泡影,最后只得气喘吁吁地作罢,重新躺下抱着她。

那年我二十四岁,对女人的身体已不陌生。大三放暑假的前一天,我和周梅在教室里过了一夜。在那张比单人床还要宽大结实的实验桌上,我们哆哆嗦嗦地完成了第一次。天气很热,窗台上摆着一盆干枯的菊花,敞开的窗外,榆树叶一动不动。我们做爱的这张桌子前方,灰白的墙上挂着一幅班主任的题词——志当存高远。

这一晚,我不仅没能和慕小燕做爱,接吻也只有一次。在她用手帮我弄出来的一刻,她吻住了我的嘴。那个吻其实不是爱,而是补偿,因为我没有强行占有她。在这之前,她还欺骗了我,我拉着她的手握住我那儿的时候,她说她不会弄,其实她的手法很熟练。

第二天早晨,我上班时,她没有起床,我吻了吻她的脸,她闭着眼睛甜甜地笑。晚上回来,她已经走了。桌子上摆着半截矿泉水瓶子,瓶子里插着那支花瓣发黑的玫瑰。

慕小燕当时已经和她的男友陈喆相处三年,并相信能和他组成家庭,她利用这偶然的出差来和我约会,多半是因为我们高中那场没头没尾的初恋。当我被生理欲望控制后,对未来家庭的责任感让她保持了理智——她不能和丈夫之外的男人做爱,更不能和他接吻。

后来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但三年的漫长时间让它看起来又顺理成章。我在这个夜晚过后不久,就因为不堪重负,主动抛弃了和周梅的那段感情,恢复了单身生活;而慕小燕在她和陈喆的感情变质之后还舍不得丢弃,一直失望而无聊地守着,直到这个教师节的晚上。


4

五十英寸液晶显示器上出现“怎么会”三个字,挂在四个屋角的音箱里传出悠扬凄婉的旋律,如同鹤唳。每次去KTV我都会唱这支歌,刘黑皮已经记住了。

“眼看落叶在秋风里飞,那姿态美得让人心碎,莫非结局要像这样才对,才是无怨无悔。总有些往事让人无言以对,爱情在现实里跌得粉碎,为何在失去所有以后,还是不能明白,怎么会……”

唱歌的时候,我又想起了1998年的夏天,想起了美玲商店,想起了慕小燕踩着小水坑跑掉,所以我唱得格外深情。

唱完之后,毛毛撩起上衣,挺着长满黑毛的肚皮说:“来,签个名!”

大家笑作一团。

娟子认真地对我说:“最近快乐男声不是在乌鲁木齐海选吗?你去试试。”

“算了吧,我都可以给那些小男生当叔叔了。”我笑说。

娟子是高中时我们班的团支书,学习很好,性格温文尔雅。她的皮肤很白,总扎着马尾发,眼睛里从来没有负面情绪。她父亲是西营镇的教育部门领导,一个形容枯槁、眉宇威严的老头。

每次到娟子家去,他总是在看体育频道,茶几上摆着厚厚的《中国电视报》,上面用红笔画着圈圈。娟子的母亲很和蔼,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们坐下,拿出水果和阿尔卑斯糖给我们吃。她那种忧郁平和的气质遗传给了娟子,所以娟子无论什么事都能放在心里,像一个匣子,默默等着人打开。

高二那年冬天,我和石头租住的房子碰巧在娟子家隔壁,有天放学时,她说她一个人在家学习容易打瞌睡,想和我们一起自习,我当然没有拒绝。那时是冬天,我和石头在她来之前,把炉子生着,洒水扫地倒垃圾叠被子,洗脸梳头,掏出书本端坐在八仙桌前。

“我是不是不应该坐在这里?”石头问我。

他在我对面坐着,我抬头看看他,似乎是不太合适,他于是坐到了我左边。

天擦黑时,铁皮院门响了,一阵谨慎而自信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我突然有点忐忑,对石头说:“还是你坐对面比较好。”

“我不去。”石头不怀好意地笑。

这时,门开了,娟子穿着一件红色中长棉衣出现在门口,我和石头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微笑,如同迎接首长视察。

此后的半个学期里,娟子一直来我们房子学习。有时我们会讨论一些难题,但大多数时间是三个人安安静静地坐着,各自看书、写作业。桌旁炉膛里的火焰呼呼地窜进铁皮火墙,顺着烟囱爬升,变成夜空中一闪即逝的花火。

在爱情问题上,我和娟子都是被动者。那时无论我们谁主动一点,或许就会开始一段恋情,但我们都没有开口,最终成了一米之外的朋友。不过这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因为我对娟子的好感和对慕小燕的好感完全不同,强扭的瓜肯定不甜。

我上大学时,听说娟子和刘黑皮在谈恋爱,差点惊掉下巴——一个娴静端庄,一个咋咋呼呼,就像树袋熊和浣熊,怎么可能在一起呢?不料他们熬过了天各一方的大学四年,娟子毕业后因为刘黑皮的缘故回到新疆,2007年他们结了婚,很快有了一个女儿。

柏拉图说,人原先是雌雄同体的,上帝把人分成了两半,于是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看来,这只是哲学家诗意的想象,不能用于指导实践的。

这晚,我们一直唱到凌晨三点,很多人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服务生拿着账单进来问要不要包夜,只需再加二百块钱。刘黑皮睁开醉眼,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钱拍在茶几上说,就这么多了,要就拿走!服务生为难地笑说,包夜是不打折的。

东子拿起钱,把服务生搂了出去,又给他补了一百。东子就是这样的人,让每个人都好做似乎是他的义务。以他的头脑本该拿诺贝尔物理奖的,可他却在一个事业单位里虚度年华,喝得脑满肠肥。这是我不能原谅他的。

早晨七点,我们离开了一片狼藉的包厢。

乌鲁木齐正从晨曦中苏醒,像条僵硬的蛇,各种车辆打着喇叭走走停停。体内的能量消耗殆尽,我们在冷风中瑟瑟发抖,互相说了再见,一个个钻进黄色或绿色的出租车朝着某处栖身之所出发了。

我和慕小燕、刘黑皮、娟子四人在西北路下了车,慕小燕一个劲说冷,抱着双臂,眉脸蹙成一团,痛苦地跺脚转圈。刘黑皮脱下外套给她裹上,自己只穿了一件短袖,冻得龇牙咧嘴。我和娟子在一旁轻浅地笑。

我们在路边热气腾腾的小吃摊前吃了包子和稀饭,然后去了刘黑皮的宿舍。他的舍友回家了。

宿舍里极度脏乱差,唯一没有被灰尘覆盖的东西是鼠标,显示器旁还明目张胆地摆着几盘色情光碟。刘黑皮搂着娟子进了一间卧室,把我和慕小燕留在另一间。慕小燕径直走到那张单人床前,脱鞋躺了上去,拉起被子盖在身上,只露出头,背对着我睡了。

我坐在旁边一把旧椅子上,看着她的栗色卷发,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晚上,想起了她的乳房和那个饱含同情的吻。互相杳无音信的三年过去了,她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换了两份工作,经历了两个女人,而她们任何一个都没有带给我现在背对着我的这个女人的感觉,和她们分开也不曾让我流过一滴泪。

我还记得三年前慕小燕是如何把我的床单、被子、枕头收拾好才躺上去的,现在这张陌生男人的床状况更糟——蓝油漆斑驳,中心凹陷,被子的颜色、形状与放了几天的油条相差无几——她却这么躺下去了。她已经不是那个慕小燕了。她的眼角有了细微的皱纹,下嘴唇上的那颗痣也越发明显,她的眉毛后半截全是画出来的,经过一夜的折腾,已残缺不全了。除了名字,她好像什么都变了。

我想我不能像那时一样和她同床共枕了,于是打开了电脑——机箱发出“嗡”的一声。

“你干嘛?”慕小燕扭头皱着眉问。

“玩会儿游戏。”

“你不累啊?”

“不累。”我违心地说。

“真讨厌!怎么跟小孩子一样?上来躺一会儿。”

我犹豫着,又想起了她像一头母兽的坚决抵抗。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我不能被她在同一件事上拒绝两次。

“来啊?”她又说了一遍,语气中不乏命令的成分,不像是对旧情人,而像母亲对顽皮的孩子。

我脱了鞋,有点局促地躺在她身边。她分了一半被子给我,被子里很暖和。她没有背过身去,而是面对我的脸,额头贴在我的肩膀上,左手搂在我的胸前。这些动作在她分给我被子之后就完成了,自然而然,毫不刻意,似乎这个男人每夜都这样陪她入睡。

我猛然觉得她还是那个我爱的慕小燕,过去爱她,现在还爱她。我想一直被她这条柔软的胳膊抱着,感受它的重力和绵延而来的爱意。

“你们经常一起玩?”她闭着眼睛问,没等我回答,又不无埋怨地说,“你们现在都不叫我了。”

“没有,好久没这么玩了。玩一宿,老一年。”我说。

“骗人!七月份你们还一起去唱歌了。”

“哦,那都一个多月了。”

“哼!还找小姐了。”

“不是小姐,”我辩解道,“是东子的朋友。”

“朋友?你们都交上这样的朋友了!”她睁开眼,睫毛弯弯的,显然也修过了。

“是东子的朋友,不是我的。”

我估计这是东子告诉她的。李文东是个天才,不但数理化考试总是年级第一名,而且在男女关系上也一贯超凡脱俗,当年在高一那间隔音效果极差的宿舍里就声称想给某个女生口交,惹得二楼的女生哈哈大笑。

那三个女孩是东子打电话叫来的,他还事先给我和刘黑皮分好了女孩。刘黑皮的那个身材高挑,穿着高跟鞋和他差不多高,我的这个娇小玲珑,像个日本女生,他自己则留下一个丰乳肥臀的。

我们喝酒唱歌,最后刘黑皮站在大理石茶几上跳起了脱衣舞。三个女孩可能没有碰见过我们这样的客人——简直是她们在玩我们,所以她们很开心,也很热情,跳舞时常常把手放到不该放的地方去,惹得我们欲火中烧。但不幸的是玩得太晚了,这个两百万人的城市里的该死的嫖客们把房间全占了,那三个女孩又忙着赶场子,我们只好遗憾而绅士地送她们离开。

听完我的叙述,慕小燕笑着说:“没想到你竟然也去找小姐。”

“我为什么不能找?我也有生理需要啊?”

“你不是做事很有原则吗?”

“屁的原则,”我不屑地说,“可惜坏事没干成,白搭了一晚上帐篷。” 

“搭帐篷?”她疑惑地睁开眼,看我一脸坏笑,恍然大悟,捶了我胸膛一下。

“你再这么抱着我,我又得搭帐篷了。”

“呵呵。”她抬起头,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这个吻改变了一切,让我明确地知道她是爱我的,至少此刻是这样。我转过身,抱着她,直接吻向她的嘴唇,她没有躲,反而轻轻咬住了我的舌头。我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幸福的晕眩。

我们吻了好一会儿,一边口舌交缠,一边情不自禁地抚摸对方身体的敏感部位。

她忽然挣脱说:“我不想在这儿。”

“那去宾馆?”

“去你那儿。”她坚决地说。

半小时后,我们回到了我在苏州路旁租住的房子。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做爱,她推开我说要先洗澡。只有一套洗澡用具,我只好先去,快快地洗完回来,给她找了我的干净衬衣,给她讲澡堂的位置、如何调节冷热水等。然后我站在楼门口,看着慕小燕从这条粗陋的巷道里走到我面前,浑身闪耀着太阳的光芒。

“你站在这儿干嘛?”她感受到了我眼中的爱意,有点羞涩地问。

这羞涩让我想起1998年的她。

“怕你走丢了,水冷不冷?”

“有点。”

我接过她手里的东西,顺手拉起她的手,说:“进去吧。”

她的手软软的,像婴儿的手。

“你冷吗?”她问。

“不冷。”

“骗人!你的手在抖。”

“那就有点冷。”

我们回到房子,毫不犹豫地开始做爱。我们亲吻了好久,吻遍了彼此的每一寸皮肤,两根舌下系带为此疼了三天。她帮我进入了她的身体,我猛烈地撞击她,她大声地呻吟着,让这栋楼里的租客不用开门就能听得清清楚楚。做完爱,我们相拥而眠。醒来时是傍晚,我们又做了一次,然后出去吃晚饭。吃完回来,我们又上床做爱,从傍晚一直做到天黑。她有些担心我的身体,我说我宁可今晚过去就死掉。

我这一生关于做爱的记忆在那天画上了句号。

那天是2006年9月11日,星期一,一个新的开始。

 

5

我租住的这间小屋位于一楼,有扇朝南的窗户,阳光只能在每天午后照进来一会儿,而且部分阳光还会被窗外的一棵小苹果树截留。屋里大多数时候是昏暗的,即使是夏天进来都会觉得寒气逼人。慕小燕来了之后,这间房子的温度才有所回升。

她比我下班早,我把钥匙放在门框上,但第二天她说够不着,我想她也没法快速长高,就找房东又要了一把。

“那个胖女孩是你媳妇吧?”房东从那串足有半斤重的钥匙串上取钥匙时,友好地问。

“算是吧。”我回答,心里美滋滋的。

慕小燕在床边的墙上贴了一张足有两平米的男女温存的画,窗台上摆了一盆茂盛的绿萝,牙刷、牙缸、脸盆全换成了印着蜡笔小新的。她还买回一个电子秤,天天晚上穿着内衣站在上面为体重的“克”级变化大呼小叫。

一天,她拿出一个檀香木挂件,挂在我的手机上。是半个心,沉甸甸的木头心,另外半个挂在她的手机上。

“每天摸两小时,包浆之后很好看的。”她叮嘱我。

那段时间,我仿佛获得了新的生命力量,高兴得像个孩子。好几次我一边吻她,一边告诉她:你是我的太阳。我是个感情内敛的人,却说出这种只有帕瓦罗蒂才能唱出的高调,证明我当时的感觉就是那样,被她的光芒和温暖笼罩着。

直到一个阴天的下午,我回来时,她正在接电话,我进门,她竟然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一边把化妆盒、钥匙串往手袋里收拾,一边说:“我今天得到那边去,他生病了。”说完,她匆匆地在我脸上一吻,走了。

原来他们并没有分手,那她那天干嘛跟我回来呢?或许陈喆没有生病,他只是喝多了,想和她做爱而已。而她就这么急匆匆地走了,留给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这个吻算什么呢?或许她是想表达歉意,但我不需要!他妈的,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吻了。

我在床上心烦意乱地躺了一会儿,锁上门出去,走到苏州路高架桥下,在交错的灯影中徘徊到深夜。

三天后,我下班回来,她趴在床上玩手机,见到我,又像以前那样扑进我怀里,轻轻摇晃着。我本来已经决定对她说,你以后别来了,但直到第二天早晨起床,也没有说出口。我不知道自己这种嘴唇上缝针都不打麻药的人,为何在她面前如此懦弱。

此后的日子,我这里就成了她的旅馆,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也看不出她对这种两头奔波的生活有什么不适应。在这间房子里,她总是比我先睡着,还时常发出小猫般的呼噜声。

我想,我要是对慕小燕说,你和陈喆分手吧,咱们结婚,她会同意的。但我拿什么和她结婚呢?我的父母虽然盼着我结婚,但他们不能给我任何经济上的支持,我自己又这么没用,每月只能挣两千多块钱。陈喆家好歹在乌鲁木齐有房子,相比之下,我连去慕小燕家面试的资格都没有。就算慕小燕的父母看得上我,我也不甘心以后的生活因为婚姻而进入一种我无法掌控的状态。我才二十七岁,还不想对生活俯首称臣。

我只好继续任由慕小燕在两张床之间来来回回,同时更多地在篮球场上释放压力,经常玩到保安来把球场的灯熄灭。我想慕小燕能够感觉到我对她的态度转变。

国庆节那天中午,苏军结婚,乌鲁木齐附近的高中同学基本都来了,被安排在远离舞台的一个包厢里。大家正面对着一桌子凉菜聊天,外面忽然热闹起来,鞭炮锣鼓声响成一片。一半人跑了出去,没多久,一个个都回来了。

慕小燕最后进来,噘着嘴说:“人这么多,新娘都看不到。”

“我看到了,比较强悍的一个女人,苏军以后跪键盘是少不了的。”东子说。

“苏军这家伙,娶了媳妇忘了同学,把我们扔在这个角落里,等下要灌他几杯。”毛毛埋怨说。

“管他谁结婚呢,喝酒!”刘黑皮倡议,说着举杯。

娟子“啧”了一声,恼火地打了他一下。刘黑皮咧嘴一笑,一副很想再挨一拳的嘴脸。

大家一起碰了三杯后,开始自由活动。

毛毛逗慕小燕说:“今天要和老同桌好好喝喝,上次在天界丽都没喝好,被刘黑皮把酒喝完了。”

“好!你说的啊,”慕小燕拿起新天干红倒了满满一杯说,“我喝一杯,你喝一杯!”

“好啊,喝一杯太少,要喝就喝三个!”毛毛想吓退她。

“你说的是吧?”慕小燕瞪了毛毛一眼,从旁边的酒柜里又拿出四个高脚杯,一一倒满。

“来!”慕小燕端起杯子,红酒滴在黄色的桌布上。

“不行,不公平,我的是白的!”毛毛说着环视众人,寻求支援。

“毛毛,别给男人丢脸了啊?”东子激毛毛。

毛毛毫不留情地回怼:“你还帮着她,人家又不和你结婚。”

大家都笑起来,我也跟着笑,心里想起了那个未曾谋面的陈喆。

“那好!我们换,我喝白的。”慕小燕说着就去抢毛毛手里的杯子。

毛毛躲过,扶了扶眼镜说:“慕小燕,算你狠!我今天要是回不去了,你得把我送回房子啊。”

他们连喝了三个。不一会儿,毛毛就冲到卫生间去了。慕小燕也有点控制不住表情,但还是兴高采烈地打了通关。

等到苏军和她那个霸气外露的新娘来敬酒时,我们这桌人基本都喝得面红耳赤说话喘气了。

散了席,大家跑到酒店四楼的一个大房间里唱歌打麻将,慕小燕照旧拿着话筒不放。有个不太了解慕小燕的同学还想灌她酒,结果东子替她喝掉了。

从酒店出来,已是傍晚。大家一一打车离开,最后只剩下我和慕小燕。我们一言不发地站在街边,隔了两米远,谁也不看谁。经过的出租车不停地打着喇叭。

“你去哪?”我冷冷地问。

她像没听到一样,双手抱着包,面无表情地看着车流。

突然,一排路灯同时亮了。慕小燕似乎一惊,挥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坐进去。车门“砰”一声关上,随即消失在一片闪烁的尾灯之中。

她上车的那一刻,我的心隐隐作痛。

我又站了一会儿,开始顺着起伏的公路朝下走。酒劲上来,我走得磕磕绊绊的,导致迎面过来的人都神色警惕地避让。我走了很久,没有看到一栋熟悉的建筑,也没有看到路牌,只有一些我从未坐过的公交车偶尔过去一趟。我也不知道这个方向是不是正确的,就这么一直走,一直走,最后路上没有行人了,路灯也不知何时消失了,我才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凌晨三点的巷子里安安静静,一片漆黑,只有一个商店的旧灯箱发着微弱的白光。我摁亮诺基亚的手电筒,走到房子门口,看到慕小燕坐在门槛上,双臂抱膝,头枕在胳臂上。

我开了门,她不动,我又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还不动。我在开着的房门旁站了片刻,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说,只感到一股平静的悲凉。最后,我弯腰抱起她,回到屋里,把她放到床上。她闭着眼睛,双臂像拧紧的铁丝般勾住我的脖子,使我无法离开,我只好贴着她那张泪痕斑斑的脸躺下。

我没有问她为何不自己开门进去,因为她的暗示是很明显的:如果我不愿意为她开门的话,她宁可一直在外面等着。但我也明白,她等的那个人未必必须是我。

每次慕小燕没有在这里过夜,我都会想起陈喆。虽然我没有见过他,慕小燕也从未主动透露关于他的任何信息,但我知道他是个皮肤微黑,长相英俊的男人。因为有一次我问慕小燕,他有没有我帅?她巧妙地回答,他没你白。这个回答让我有些不快,并非因为他比我长得好看,而是他在慕小燕心中的地位比我高,否则慕小燕会为了让我高兴说个小谎的。

陈喆也没有见过我,但他一定知道我的存在。一天晚上,慕小燕去二楼上卫生间,她的手机响了。那是一款三星翻盖手机,粉色的外壳上贴着只有女孩子才喜欢的小玩意,疙里疙瘩的像个彩色癞蛤蟆。我拿起来,看到屏幕上“老公”的字样,便放下了。可是铃声执着地响着,几乎要把一首《富士山下》唱完了。我忽然觉得他是想找我说话,就打开手机,按了接听键。

“燕子?”一个男人说,所用的称呼和我一模一样。

我竟然有点紧张,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一声不响看着通话时间一秒一秒地增加。那边也沉默了,我知道他也注视着手机屏幕。两个男人通过一个女人的手机无声地对峙着。这么持续了十几秒钟,那边挂了电话。

慕小燕回来,我把手机递给她说:“有人给你打电话了。”

她翻开看了看,说了句没事,把电话扔回枕头边。

果然,那边没有再打过来。

此后很长时间,慕小燕一直没有来,我也没有给她打电话。并非不想打,很多次我躺在床上,看着屏幕上那个熟稔于心的号码,都没有拨出去——我无法面对她在他身边时他的沉默。也许他们正玩得开心,慕小燕抓起电话时还会把食指先伸到唇边,陈喆在旁边满脸嘲笑。我知道这种推测是不靠谱的,慕小燕在这里住过那么多天,陈喆一共只打过两次电话,还没有那个和慕小燕一起上减肥课的女同事打得多,但这种明知不靠谱的想象常常把我折磨得难以入睡。

为了缓解焦虑,我花了一个月工资买了个二手IBM笔记本电脑,有时在上面画画,有时写写小说,但多数时间是玩游戏,在寒夜里裹着被子玩到抓着鼠标睡着的地步。

直到十一月末的一天,我才给慕小燕打了个电话。

“你能不能把钥匙给我送来?”

“不行,”她毫不犹豫地说,但听起来挺高兴,“为什么?”

“我妈过来了,我不想给她重新配钥匙。”

“我不信。”说完她挂了电话。

当天晚上,我正在教我妈在电脑上玩连连看,慕小燕闯了进来。

我们三人都有点惊讶。慕小燕和我妈说了几句客套话后,我眼看要冷场,就把她拽了出来。

“你妈真来了啊?”她有点遗憾地说。

“嗯,治抑郁症。”

“怎么会?我看阿姨精神挺好的呀?”

“那是因为见了你。”

“就是,”她得意起来,“你妈还记得我呢,就高三在棉花地里见过一面吧?这都多少年了,看来她挺喜欢我的。”

“嗯,我现在把谁带回家我妈都高兴,只要是女的。”

她重重拧了我胳膊一下,问:“你什么时候买的电脑?”

“快一个月了。”

“你都不和我商量商量?”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

她停顿了几秒说:“我们公司的电脑都是我联系人来维护的。”

我陪她在巷子口的川味饭馆里吃了饭,然后送她去公交车站。13路车靠站了,她极不情愿地把一个东西塞给我说:“阿姨走了我还要拿回来。”

看着她上车,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她要钥匙。

车窗里全是上班族木然的面孔,她一进去就不见了身影。我转身往回走,手心里攥着一枚带着她体温的不锈钢四棱钥匙。

 

6

慕小燕那时已经搬到宿舍去了,否则如果她去陈喆家的话,应该坐101路。她一定意识到了这种辗转于两个男人身边的睡眠,远没有在宿舍那张单人床上踏实。

我妈在这里住了一个月,其间,我每天下班后都会来陪她聊一会儿,再回公司宿舍。元旦前一天,她忽然提起了慕小燕,说我们可以先租个房子结婚,家业以后慢慢挣,并以她的婚姻连酒席都没办为例证。

我说你的抑郁症才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你没本事给我创造条件,那么也不要干涉我的生活。说完,我就走了。第二天她也走了,回了那个我工作后从未回过的家,继续和那个导致她患上甲亢和抑郁症的男人生活在一起。

我没有告诉慕小燕我妈走了,因为我不想让她觉得我需要她,更不想让自己养成离不开她的习惯。

2006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十月份就下了霜,整个城市都飘着落叶,叶子还没落尽,第一场雪就纷纷扬扬地下来了。穿着橙色棉衣的清洁工在苏州路旁的草坪里烧落叶,高架桥下弥漫着呛人的烟气。

元旦过后,我所在的公司计划在天津建新厂,需要从老厂调人过去,我是第一批报名的人。于是其他熟识的同事开始轮番给我们饯行,尽管我们最快也要春节后才能过去。

那天请我们喝酒的是张胖子他们部门的人,因为此前工作配合不错,所以都喝多了。张胖子摇摇晃晃地钻进出租车前还嚷嚷着要把他妹妹介绍给我。他妹妹我见过两次,一个气质古典的女孩,像只青花瓷,挺耐看,可惜我不喜欢。

前天才下过大雪,有的路面没有清扫干净,出租车在路灯下小心翼翼地走着,晃得我晕头转向。行到巷子口,司机回头问我怎么走,我一手递给他钱,一手捂着嘴下车呕吐起来。吐完了,我仰面倒在一尺厚的雪上,大口地喘气。

零下二十五度的空气钻进我的肺里,又变成灼热的白气从嘴里喷出。我望着被光和霾弄成粉红色的夜空,忽然悲哀地想到:我这辈子要孤独地度过了。我仿佛看见垂垂老矣的自己穿着病号服气息奄奄的躺在床上,而床边只有输液架,一个人都没有。

两股泪水从我眼角流下去。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慕小燕的号码,竭力抑制着哭腔说:“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你怎么了?”她怯怯地问,“你喝酒了?”

“没怎么……就是……现在……很想见你。”

“那你等一会儿,你在哪儿?”

“苏州路高架桥下,对着这个巷子入口的地方。”

半小时后,慕小燕穿着一件浅绿色的长羽绒服出现在我眼前,我已经恢复了正常。

“你干嘛把自己裹得像个肉粽子一样?”我问。 

她笑着用手套打了我的头一下,把我拉起来,挽着我的胳膊朝房子走,雪在我们脚下吱吱叫着。

“你妈妈的病怎么样了?”

“就那样,那个病没法治。她回去了。”

“那你也不给我说一声。”

“我怎么知道你想不想来?”

“其实我想来的……怕他们说我。”

“谁?”

“刘江他们。”

“他们为什么说你?”

“说我不该同时和你们两个交往。”

“哈哈,刘黑皮的意思是让你赶快和我断了。”

“不是,他说你性格内向,让我主动一点,但我怎么主动嘛!你从来不说要和我结婚的话。”

“他呢?说过吗?”

她点点头,走了几步又说:“可是他说他觉得好累。”

我也点点头。我知道这种累的感觉,就像我和周梅一样。但我没有告诉她,其实陈喆已经不爱她了,或许像我对周梅一样从未爱过她。他爱的是她对他的好,这种爱是责任,责任总是沉重的。

慕小燕是那种很普通的女孩,以爱情为目标,以相夫教子为事业,离开了男人,虽然她也能活下去,但一定会觉得活得没有意义。她想给自己的爱情和人生找个归宿,可惜现在她身边的两个男人,一个不爱她,但没有勇气分手,另一个更是废物,连句承诺都不敢说。

她自语道:“我们就像住在一间房子里的朋友,平时都安安静静的,很少说话,说也就是说些跟谁都能说的闲话。晚上一人睡一间卧室,偶尔睡在一起,也是抱一下就分开了。我们好久没有做爱了。”

走了十几米,她又落寞地说:“我想他已经不爱我了。”

我心里一软,恍然发现这个世界对女人比男人更残酷,我根本没有责怪和怨恨慕小燕的资格。我站住说:“走,去喝酒!”

“还喝?你都醉了。”

“没事,我们好像从来没单独喝过酒呢?每次都是一大群人。”

“好吧,你喝不过我的。”她挑衅地说。

我们来到北京南路上一家通宵营业的串串店,边喝边聊。

“你还记得高二那次聚会吗?”她问。

“记得,在沙包窝上,大晚上的,大家用梭梭柴烧了一大堆篝火,轮流表演节目。”

“我那次就喜欢你了。”

“不会吧,那时候我们都没说过几句话。”

“我相信一见钟情,那天晚上你唱的歌是《想说爱你不容易》,我觉得你是专门唱给我的。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大概高三吧,那时候我们一群上门女婿天天去你家玩,也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你了。其实东子和毛毛也挺喜欢你的,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毛毛还对我表白了呢。不过我把他们当朋友,就对你有那种爱的感觉。”

“那你不早点说,非要等着我上大学去了才说?”

“我哪有机会说啊?你是男生都不先开口。”

“我想说的,又怕你不喜欢我。”

我们说起高中各科老师,说起在她家客厅里打牌,说起泰坦尼克号,说起大学生活,说起亚心广场,说起工作单位里的糗事,说起已知的每个同学的现状……我看着慕小燕被酒精烧红的笑脸,恍然觉得从1995年坐进高一(2)班教室的那天起,我们就从未分开过。最后我们喝掉了一瓶伊力特,互相搀扶着走回房子,和衣躺在床上。

我们面对面躺着,慕小燕的脸上带着甜美的微笑,似乎睡着了。我用食指拨弄着她圆润的鼻尖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她闭着眼睛笑说:“不会想做爱吧?我头晕得要命。” 

“我想,在我死的时候,你能在我身边。” 

她立刻用嘴堵住了我的嘴。

第二天早晨,她很早醒来了,洗漱化妆完毕,隔着被子趴在我身上,香喷喷地吻了我一下说:“你昨晚说的话是真的吗?”

“我说什么了?”我很茫然。

“没什么。”她说,弯弯的眼睛里满是甜蜜,然后她又吻了我一下,拎起包走了。

我睡到中午,醒来后满心期待地等着慕小燕的电话,或者是敲门声,但直到天黑,她既没有打电话,也没有来敲门。我饥肠辘辘地出去吃了晚饭,怀着惆怅而气愤的心情走回房子。

此后,慕小燕没有再来,我也没有给她打电话。直到三月,我去天津的飞机票都订好了,刘黑皮张罗着给我饯行,我们才又见了一面。散席之后,刘黑皮毫不掩饰地淫笑着把我和慕小燕推上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在铁路局附近一家宾馆开了房。做爱时,慕小燕把所有的灯都开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目光如刻刀般锐利,仿佛预感到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做爱了。

熄了灯,她依偎着我,在黑暗中问:“你要去多长时间?”

“不知道,合同还有两年,那边机会多,或许会重新找个工作……”

她似乎没有听,打断我说:“为什么要走,是为了离开我吗?”

我望着窗外透进来的一块光斑说:“可能吧,和你在一起,我有时候觉得更孤单。”

她沉默了一会儿,关了灯,把头埋在我怀里哭了起来,肩膀剧烈的颤抖着,悲恸欲绝。

我抚摸着她的背说:“别哭,又不是不回来了。”

她还是固执地哭了好久。

早晨,我听到一阵音乐,缠绵而忧伤,恍如隔世传来。

“你换闹铃了?”我闭着眼睛问。

“嗯。”她闭着眼睛答。

“什么歌?挺好听的。”

“天之痕。”她呢喃说。

“天之痕是什么?”

“一个游戏。”

“游戏?”

“嗯,游戏。”

我们都没有管它,任这铃声在枕边回荡。

 

7

到了天津,我才知道公司地处偏远的保税区,进城需要先坐半小时公交车,再坐一小时轻轨列车。我本以为来到这个千万人口的直辖市,生活会有趣一些,但我过得比在乌鲁木齐还无聊,终日上班去工厂,下班回宿舍,两点一线。

有一次,办公室大扫除,我在办公桌下发现一张蛛网,一只小蜘蛛安静地趴在上面。我觉得自己就像这只不知陪了我多久的小蜘蛛,我的世界就是那张空空的蛛网。

我在天津呆了一年多,除了银行卡上的钱和脸上的皱纹,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的业余时间全部花在了网络游戏里,一下班就急不可待地往宿舍跑,好像只有玩游戏时我才能感到充实。我同时玩一男一女两个角色,男号叫“扫地僧”,女号叫“肉粽子”。

2008年秋,公司人事调整,我的上级换成了一个闻名遐迩的禽兽领导,为了保全人格尊严,我辞了职。在办辞职手续的两周里,我静下心来审视这段职业生涯,才发觉我把一生最好的时间浪费在了这个充斥着噪音和粉尘的地方。我决定换种生活方式,以免老了只能回忆起噪音和粉尘。

我把存款打给我妈,让她凑钱在石河子买套楼房,然后我去了北京的石头家。石头在中关村一家小公司里当程序员,月薪超过个税标准两倍,但日子过得还是紧巴巴的。他老婆是我们的初中同学,当时从未留意过的一个女生,现在却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人。他们在五环外按揭了一套二手房,又把石头的父母从新疆接了过来。房子只有五十多平米,我去了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直到半个月后找到工作才搬出去。

我在北京呆了近一年,换过四份不同行业的工作,甚至在一家熟食店干过钟点工。我发觉自己对任何工作都失去了兴趣,更没有了以前那种向500强CEO学习的雄心。那一年虽然过得落魄,但我觉得自在,重新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只要有时间,我就去那些著名或者不太著名的景点玩,还写了好多游记。但我对北京始终缺乏归属感,觉得这个城市像个机甲怪兽,喷着青烟,吞噬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离开北京那天,秋风萧瑟。石头送我到火车站,我们在灯火辉煌的街头道别。

“海波,该成个家了,老这么漂着不是个事。”

“你现在有家了,感觉怎么样?”

他无奈地笑了笑,说:“没办法呀,人迟早都要走这步的。”

“那我就迟点再走。”

我去了西安,继续过着工作为辅,游玩为主的生活。记得那天是去华山,天刚亮,我打开手机,一连收到七条短信,全是慕小燕发来的。其实是两条,但第二条因为字数太多,被分成了六条。

第一条只有四个字:我很想你。

第二条说被父母逼婚,她很烦,又不知道怎么办。

我想了很长时间,终于在旅游班车开到华山脚下时,给她回了短信:你就别指望我了,我不准备结婚的。

过了不到一分钟,她回过来:就没指望你,我昨天喝多了。

我在手机上输入:人只有在喝多的时候和临死前,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输完,又删掉了。

华山上天风浩荡,山松耸峙,令人心旷神怡。行至金锁关,我看到生锈的护栏上挂满了同心锁,密密匝匝的如同鞭炮。锁上绑着红丝带,随风飘动,拂过行人的手臂。我看了一番,发现最早的锁是八年前挂的,不知他们的爱情是否依旧像这铜锁般光彩照人。

一处小木屋里,工匠正叮叮当当地在锁上刻名字,不少情侣围在旁边。我也去买了一把锁,刻上我和慕小燕的名字,把锁挂在引凤亭的一处铁栏上,又将钥匙扔进山谷。

我在西安呆了三个月,圣诞节那天去了成都。本来计划过完冬天去苏州的,但不知是因为累,还是湿润的气候磨掉了我的锐气,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下来,并开始主动和乌鲁木齐的朋友联系,但我从未联系过慕小燕。我想她应该嫁人了,毕竟,她也三十岁了。

2010年春节,东子在拜年电话里突然没头没尾地说:“慕小燕现在还没结婚呢。”

我说:“你不是也没结吗?”

“可她等的是你啊。”

我不知道慕小燕是不是在等我,等一个从未给她任何承诺的男人。我只知道,自己在这些城市里想起爱情的时候,就会想起她。我这半生已经过去了,依然如此落魄,而且很可能一生都一事无成,我不能以爱的名义把她拖进我的生活漩涡。我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爱她的人,哪怕她不太爱他也行,只要他能扛起家庭就够了。

我在成都又交了几个朋友,常常在加班后一起出去喝酒,喝完酒如果还有兴趣的话,我们会一起去找小姐。我趴在那些女人身上时总想起慕小燕,想起2006年9月11日的那个早晨。我不喜欢这种生活,但好像我的生活一旦稳定下来,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无聊和堕落。昌吉如此,乌鲁木齐如此,天津如此,成都也如此。

一天,木工田师傅来找我辞工。我问为什么,他说他要到西藏去,国家在那边开展牧民定居工程,他的一个朋友在那边包了不少活儿,给他开五千块工资。我说你朋友要不要喷漆工,他说要。我说我想跟你们一起干,他说你疯啦,这里厂长当得好好的。我说我再当下去就真的要疯了。

我再度收拾行装,竟然在一个盒子里发现了半个檀香木的心,手感干涩,光泽浮躁。这是那时慕小燕非要挂在我手机上的,我发现她和陈喆没有分手后,一气之下取了下来。后来我去过四个城市,搬了十次家,每次都要扔掉一些东西,不知这个残缺的“木头心”怎么幸免于难的。现在看着它,我一点也不生气,甚至连当时生气的感觉都想不起来了。我把“木头心”挂在手机上,心想,就算是护身符吧。

我们去了西藏,一路上,车厢里都回荡着韩红的《天路》。我们在拉萨、林周、曲水等地方装修房子,偶尔也会接到一些修缮寺庙的活儿。我每天穿着肮脏的工作服,蓬头垢面,指甲里满是污垢,有时两个星期才能洗一次澡。

没有事的时候,我会独自去爬山,坐在荒凉的草甸上,揉着那半个木头心,让高原的风和紫外线把我的脸变成黑红色。除了老田,没有人知道我曾经每天给上百人开晨会,我只是个寡言少语的油漆工。


8

2011年11月,我悄悄回到石河子,以为料理完我妈的后事就能立刻返回拉萨,但三个月后,我妈奇迹般地康复了。她希望我不要再跑那么远了,还歉疚地说她不会再催我结婚了。于是我在乌鲁木齐找了份工作,做生产管理。我不能在这个城市里当油漆工,虽然在街头遇到熟人的几率几乎为零。

我出现在东子的婚礼现场时,很多同学都惊讶地和我打招呼,说我看起来像《可可西里》里的巡山队长。旁边桌上的慕小燕只瞟了我一眼,就扭头去逗娟子家的毛豆了。这个小女孩已经三岁了,长着刘黑皮的眉眼,却有娟子的皮肤。

婚礼开始了,油头粉面的司仪牢牢占据着舞台,仿佛他才是今天的主角。经过一番对新人和伴郎伴娘的戏弄后,他说:“新郎请上前一步,把你的右手放在胸前。还分得清左右吧?告诉大家这是右手吗?是右手,没错!那么请听题,李文东先生,你愿意和赵媛小姐结为夫妻,永远地敬她爱她保护她,与她携手共伴一生吗?”

“我愿意!”东子干脆地说,音箱一阵蜂鸣。

“多么实在的一个我愿意。现在我还要问一下新娘,请你也上前一步。听清我的问题,听不清,我可以重复,可不要稀里糊涂地答应人家了。你是否愿意与李文东先生结为夫妻,永远地敬他爱他,无论健康与疾病,也无论他富有与贫穷,都与他携手共伴一生吗?”

“我愿意。”新娘腼腆地说。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们自愿结为夫妻了。但是呢,还要得到国家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下面请证婚人为他们证婚!”

一个领导模样的男人挺着肚子走上台,拿出一张纸读起来,用尽溢美之词把两位新人夸赞了一番,评价之高已然超过许多历史人物。读完,他把结婚证像赈灾晚会上的巨额捐款单一样摊开展示给众人。大家于是齐声欢呼,鼓掌。

“好的,谢谢!这对新人,有天作证,有地作证,有证婚人作证,有我作证,有在座的朋友们作证,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合法夫妻了!”

我听到这一连串铿锵有力的“作证”,忽然明白了人们举办婚礼的主要目的是给新郎新娘施加舆论压力,免得他们轻易离婚。

席间,我问毛毛:“东子去年不是还没对象吗?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

“他有房子,结婚还不是分分钟的事。要不是慕小燕结婚了,东子说不定还不结呢。”

我心里一震——她竟然结婚了!一瞬间,很多场景从我脑子里闪过:她拿着苍蝇拍追打我、她踩着小水坑跑掉、她弯着腰蹲在雪地上哭、她挽着我的胳膊在亚心广场散步、她从那条灰暗的巷子里朝我走来,浑身金光闪闪……

“喂!”毛毛撞了我一下,“我看慕小燕像是怀孕了,至少五个月。”

“人家本身就胖,”我故作镇静地看了慕小燕一眼说,“你见过她老公吗?”

“她旁边坐着的啊?”

我这才注意到那个戴眼镜的男人——身材肥胖,正偏头看着司仪。从他的目光和嘴角的微笑,我看出他是个性格柔和的人。

“他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问。

“今年七月份,我们都去了,那时候你不是在西藏吗?”

“对,我是在西藏。”我撒谎说。

“我们公司今年准备开发一个去西藏的自驾游项目……”

婚礼结束,大家本来说要去新房给东子留下一些更深刻的记忆,最后又不去了。

我们一群高中同学坐在这家四星级酒店外面的花坛边,晒着暖暖的太阳。慕小燕的老公走过来,掏出云烟,挨个散过,自己也点了一支。

过了一会儿,慕小燕出来,一边用纸巾擦手,一边冲我们喊:“谁回乌鲁木齐?我可以捎两个。”声音爽朗而愉快,和当年在她家客厅里冲我们喊话时一模一样。

“算了吧你,”刘黑皮打趣说,“就你有车是不是?有钱你也别到我这里来摆谱,不就是个马六嘛,我的捷达咋了?跑起来比你还抖!”

我们都笑了,慕小燕挥着LV包来追打刘黑皮,黑色T恤下的胸部抖得像充了水的气球。

我和两个同学上了刘黑皮的车,他们一路上讲着这些年去过的地方,兴致盎然,我根本插不上话,只好微笑倾听。

车进了乌鲁木齐,因为召开第二届亚欧博览会,主干道做了交通管制,一路上设卡检查,走得很慢。走到苏州路和北京南路交叉口时,已是傍晚,我让刘黑皮把我放了下来。

我独自顺着高架桥散步,不知不觉地走到了那条被煤烟熏黑的小巷路口,正要进去,手机发出一声“布谷”。

我一看,是慕小燕发来的短信:你在哪?我有东西要还给你。

我:苏州路高架桥下,对着那个巷子入口的地方。

慕小燕:有点堵车,你等一会儿。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停在桥下。慕小燕从驾驶座上下来,走到我身旁,手臂撑着挎包带,略显拘谨地笑着问:“你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刚好路过,你老公呢?”

“回家了,你什么时候回新疆的?”

“回来没多久,他对你好不好?”

“现在还算可以吧,你们男人不都是就好一阵子吗?”

我笑了笑,避开她的目光。

“你还走吗?”

“不走了。”

“为什么?”

“我妈老了,需要人照顾。”

她看着我,温柔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抚摸,说:“你老了好多。”

“还好,我不是靠脸混饭吃的。”

她也笑了,眼角有明显的鱼尾纹。

“你现在想结婚了吗?”

“有点想,你们都结了,就剩我一个了。”

她的笑容里有些苦涩,抿了抿嘴,没说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就站在那儿,晒着今天最后的太阳。

过了一会儿,她看着我的眼睛问:“你恨我吗?”

“不恨,为什么这么说?”

“那时候都怪我,我……我不该和你在一起,又舍不得陈喆的。”

“不,你别这么想,是我的错,我连句承诺都没对你说。”

她的眼睛湿润了,把头扭到一旁,深深地吸了口气,又转过来说:“如果……算了,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希望你能尽快找到你爱的人。”

说完,她从挎包里翻出钥匙串,从上面取下一个钥匙说:“这个还你。当初以为你生我的气,想把钥匙拿回去,我就多配了一把,可惜一次都没有用上。”

我接过钥匙,是一把崭新的四棱不锈钢钥匙,齿口还有些利手。

“刚好,我也有个东西还你。”我说着掏出手机。

慕小燕一眼看到了那半个“木头心”,惊喜地说:“你还留着呢!”

“现在不用留了,还给你吧,凑一颗整个儿的。”

她接过那半个红润如玉的“木头心”,攥在手里,低下头去,栗色的卷发遮住了脸庞,眼泪一滴滴地落在地砖上。

我的心又开始隐隐作痛,仿佛又回到了1998年的那个夏天,又听见了那悠扬凄婉的旋律。

“别哭,大家现在不都挺好的吗?”我靠近一步,想要抱她,却没能把手从裤兜里抽出来。

她稍微前倾了一点,头顶在我胸口,无声地啜泣。

我仰起头,看着闪烁的天空。

阳光一点点地上移,终于离开了我们,我感觉喉咙上的硬块消失了。

慕小燕拿出纸巾,擦了眼泪,努力挤出一个微笑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吧。”

“不用,我等下自己回公司。”

“那……拜拜。”

“拜拜。”

轿车经过我身旁时,慕小燕放下车窗朝我挥手,笑容很温暖。

我也笑着冲她挥手。

我走进这条五年没有来过的小巷,里面依旧凌乱而破败。我走到最里头,看见那棵苹果树已经枝繁叶茂,完全挡住了窗户。

楼门是开着的,门口摆着一个旧沙发,二楼的一扇窗户里传出陈奕迅的《爱情转移》,空气中有炒菜的香味。我走进去,来到曾经租住的门前,把手中的钥匙轻轻放在门框上。

责任编辑:张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