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会知道,脖颈上的琥珀是他流火般的孤独,而自己,曾是凶手。

苏丹红

作者/王李西子

曾有传奇流于民间:有灰羽,嗜血者,点血为琥珀。

黄昏时分,他看到一群灰鸽盘旋着飞向夕阳,紧握诗篇的双手因为激动而止不住地颤抖。他迫不及待地掏出一把裁书刀,郑重压在手腕紊乱的脉搏上。

 

以上这些来自萧何发与我的邮件。我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收到这封没有主题的电邮,信尾“萧何”的署名被头顶白炽灯的光晕安静笼罩,我轻轻抚摸这个名字,借着身体里刚刚升腾起的酒精放声大笑。我太开心了,因为已经太久没有人能够像他一般对我说话算话。

譬如,曾有一个男孩告诉我他将要去往大溪地,一年为期,叮嘱我务必要等他回来找我,而两年过去,他音信全无。但某天,我却在拥挤不堪的快餐店看到他穿着服务生制服与一个生着桃花眼的女孩逗笑。他看到我后并没有任何慌张,而是微笑着说我真喜欢看你被欺骗时天真的迷人模样。我告诉他我更喜欢自己泼酒时的痛快模样,然后把整整一杯热豆浆浇在他一丝不苟的头上。

再譬如,我的同胞姐姐曾在每个跨年之夜都许下“永远快乐”的愿望,但当人们在远郊的枯井里发现她时,她的脸上却永远定格着惊惧表情,以触目惊心的方式提醒施暴者的蛮横。

我如同一个拾荒者,总是收集着别人边走边丢的承诺。所以当我收到萧何的邮件,尽管只有寥寥几行字,我却激动得无以复加。萧何曾许诺要为我写一个故事,现在他在邮件里说,这便是故事的楔子。于是我知道,萧何不是需要我苦等的戈多。

 

去年十二月,我与萧何在网络相遇。我们住在同一座城市,四周绵延的山脉将我们包裹得密不透风。山也是低平得毫无建设性意义的山,完全多余的修饰。但就是这样一座毫不起眼的城市,却在某天毫无预兆地出现长达半天的日全食。亿年不遇的荒谬天象,交通瘫痪了,治安混乱了,人人自危。就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我在遍布着“世界末日”言论的网络遇到了萧何。

 

“我是个赌鬼。”他说,“每次都在赌第二天太阳会不会照常升起,这次我输了。”

我看着窗外黑黢黢的白夜,突然之间就被他的莫名其妙深深吸引。

“我没有名字,是个酒鬼,只喝免费的烈酒。我没有多少钱用来买醉,因此从十四岁开始,我便一直需要男朋友买单。”我对萧何自白的同时想起了现任男友,他身躯无比瘦弱,却有着一颗海纳百川的花心。他会调制口味奇特的酒饮,这是令我唯一满意的。

“希望这不是世界末日。快点过去吧,我还想乘车去买盐酥鸡。” 我说。但是过了半晌,没有任何回复。我们的谈话似乎陷入僵局。就在我准备关闭聊天页面的刹那,对话框弹出几个字:无所谓,反正我也从不出门。

我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我说,赌鬼丧心病狂,但是你完全不像。

他没有回答我,却问:“为什么要当酒鬼?”

“因为我从来都不曾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这让我崩溃。”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简单。”他说,“我可以为你写一个刻骨铭心的故事。我叫萧何,你可以不用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有人群恐惧症,也从来记不住别人的名字。”

 

后来我知道,其实萧何只是偶尔作为赌鬼。多数时候,他是个讲故事的人。在我生日的前一周,我陆续收到他电邮而来的故事。

 

第一封电邮。

 

他觉得警察来得太迟。

一群人的穿着如出一辙,全部端了枪支加以戒备,就这么风风火火地闯入潮湿发霉的阁楼中,似乎这里藏匿了一个世界顶级杀手。他避之不及。打头的警察迅速环顾一下屋内的环境,将墙上秃了毛的斑鸠标本与窗台上像是出土文物的死盆栽一并尽收眼底。警察走到他面前,俯下身子问,陈旭是你父亲?他脊背僵直,不知所措地抠着衣角。指甲太尖锐,把衬衫衣襟勾出了线头。他不说话,于是警察又问了一遍。

“是,是。这就是陈旭的儿子。”邻居李伯伯挤出人群,“陈旭是他父亲。”李伯伯赔了笑冲警察不停点头,额头渗出汗珠,便便大腹有节奏地颤动。

他瞬间陷入恍惚之中。七岁的某一天,他在动物园里看到一只锈迹斑驳的铁笼被人群密不透风地围住。笼子里是一只雌雄同体的猴子,瑟瑟发抖地蹲在角落,一旁的饲养员不停地扔香蕉来安慰它。他忽然理解了那只猴子眼神中的惊惧。

“你是他什么人?”打头的警察指指目光空洞的男孩问李伯伯。

“我是这家的邻居,十几年的交情胜过半个亲戚。这孩子他这里……不太好。”李伯伯伸出食指,在太阳穴前飞速划了两圈。

“你能回忆起昨天晚上楼下发生了什么吗?”另一名警察狐疑地凑近男孩。

 

回忆,逃不掉的回忆。我每天都待在这个阁楼里,昨天晚上也一样,就这样坐在桌子旁,摊开一本诗集,却没有开灯。我喜欢黑夜——印象中,动物园夜间是关闭的吧?对,我就是喜欢这种短暂的安全感。然后,我突然想去窗边吹吹风。我感到我的脸颊发烫,但并不清楚为何。我不明白的事情有很多,不明白为什么这座城市变得日益吵闹,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能分辨出除鲜血之外的任何颜色。我更不明白当我朝窗外看去,为什么刚好会看到父亲正疯狂地吸吮着一个轻佻女人的脖颈。他是那样沉醉,如同一个吸血鬼,我嗅到空气中粘稠的血腥味,这让我异常兴奋。接着,我不由分说地将窗边的花盆对准他扔下去。于是我又看到那种红色,来自于父亲的身体。源源不断,流淌在奔窜的鸽鸣中,搅拌着女人的尖叫声。

男孩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说出来都将是铁证如山的口供,他只是冷冷望着警察,一声不吭。

李伯伯把男孩的病例证明递给警察:“这孩子命苦啊,换个正常的孩子,没了妈又没了爸,哪还会是这种反应?”

警察匆匆扫了一眼男孩病例,郑重其事地警告李伯伯以后要将男孩看好,然后便带着一队人风风火火地离开了阁楼。他不想过分涉足这个棘手的意外疑案,毕竟与一个心理异常的未成年嫌疑人周旋下去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一行人吵吵嚷嚷地消失在十字街口。男孩推开窗,向下看去。除了花盆的碎屑,案发现场已然空无一物。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它看起来是那么无辜并且平常。人人都可以站在那里嚼着舌根晒太阳,人人都可以在那里悄无声息地藏污纳垢。

他还是觉得,警察来得太迟。他们应该赶在父亲醉酒归家的时候到来,他们应该赶在母亲捂着被利刃刺穿的肩膀踉跄而去的时候到来,他们应该赶在四年前到来。而不是现在。

他从凌乱的书桌里翻出一把钥匙,拿着它走向刚刚被暴力抚慰过的木门。长时间回避阳光使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他慢慢挪到门口,将那扇门永远关闭并反锁。然后毫不留情地将钥匙扔出窗外。

像扔花盆一样,干脆得不像话。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第二封电邮。

 

没有什么可犹豫的,除了爱。

他意识到这个问题时,女孩已经走出他的视线很远。他仍然呆呆地望着窗外那个十字街口,整个人陷入灰暗的视域与潮湿的幻象中。搭在窗台上的麻绳此刻被风吹得飘来荡去,那是李伯伯用来给他送餐的吊绳,现在他却觉得麻绳另一端拴着他的心脏。

连续好久,他眼前唯一的风景仅限于这一扇窗的范畴。灰色的十字路口,像博物馆里永恒不变的黑白相片。而她的出现,是泼在那些旧相片上的一杯红酒,虽然格格不入、突兀刺眼,却有着瞬间将他醍醐灌顶的疗效。一连几天,她都在正午准时出现。她的裙子是跳跃的苏丹红颜色,在苍耀的日光下就像波光粼粼的潮汐。她使他联想到地图上狭窄区域的那湾红海,他浑身的热血都为她沸腾。于是他突然疑惑,他不止一次地以为生命之中再也接纳不了任何鲜活与炽热,但他现在竟然为她着迷狂热。他甚至想要邀请她来跳一支连转不休的舞蹈。如果她愿意,他甚至可以为她拆掉常年反锁的大门。

但是,他不能。他不被允许走出这个阁楼,不被允许见到人群,不被允许开口交谈。他不被自己允许。

这令他陷入深索的苦恼中。他身体深处还未泯灭的意念就此虚张声势地蔓延,他必须将它们有所寄托。最后他决定:要为她写诗。

他兴奋地将纸张铺展,手臂颤抖得愈发厉害。

 

我在隔空的屋脊上俯读诗歌

研磨你无际的炽热

悲凉的光阴果腹我漆黑的脚底

跨过一条深河

见到糜烂已去

……

 

他将永远记得自己写下的第一首诗篇。他要把它寄与她,却不想通过任何人。

他早已不再相信人类。

 

第三封电邮。

 

红色共有多少种类?他大致能区分出几个名字,但这对他来说却并不重要。即便能够叫出世界所有颜色的名字又怎样,该辨认不出的依旧辨认不出。而他也从不在乎所谓的千姿百态的世界究竟是怎样,光怪陆离才是他真正惧怕的危险。他对自己的双眼满意,因为它唯一能分辨出的便是最壮烈的颜色。那种红总是出现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他将它默默命名为苏丹红。这名字完全出于执拗与随意,或者说,是出于直觉。他只是觉得,苏丹红多像是一种毒的名字。而他一直在服用这剧毒。

现在他对自己作出注释,他认定自己爱上了红裙子女孩。他写的诗扬扬洒洒铺了一桌,毫无头绪的混乱令他的自尊溃不成军。对人类的失信难免使他感到孤立无援。于是他常常自责,痛恨着人性,却依然作为人而存在。

他感到自己快要疯掉。当一个被别人视为疯子的人真正认为自己疯了时,真理便充满了傲慢的悬疑。他靠在窗口向外望,灰色的高楼与灰色的十字路,看到的是永远不变的结局。但是,当他慢慢向下看去,心中却有了主意。

案发现场的血迹早已消失不见。曾有传奇流于民间:有灰羽,嗜血者,点血为琥珀。他突然想到那天奔窜的鸽鸣声,于是握着信的双手抑制不住地激动颤抖。他从凌乱的书桌上摸出一把裁书刀,迫不及待地压在手腕的脉搏上。

红色。红色。红色。疼痛缓解了他的忧伤,蔓延的甜腥味令他兴奋异常。

第一次,他不由自主地咧开了嘴。一个有缺口的微笑。

他将手臂伸出窗外,一只肥硕的灰羽沿着绳索飞上阁楼窗台——那条悬挂过他一日三餐的绳索,那条悬挂过他荡漾心脏的绳索。他的收获从来都是饱满的。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窗户,将那只同样迫不及待的灰羽放进阁楼。他把鲜血一滴一滴洒在地板上,就像在播撒希望的种子一般,神色虔诚而凝重。灰羽饱食之后,他把一首诗篇折成整齐的形状,让它叼了去。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看见的一幕。

倾城日光下,女孩阅读诗篇时散发出红色的光芒,一种如火如荼的美。他是如此丧心病狂,又是如此镇定自若。为着她,某一刻他差点就要决定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他激动地握着自己的手腕,因为用力,被锐器割过的伤口泛起窒息的白色。

那个瞬间,他是热烈又羞愧的。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我觉得任何事情都有天意的成分在里面。毋庸置疑,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尽管平时我疯狂地研究星座,或是喜欢佯扮为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装模作样地为别人掐指一小算,可我仍然虔诚地忠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毕竟,那曾经是我在高中用来赚分的唯一指望。我并不认为天意是一个有关迷信的词语,它充其量只是佐证了人与人之间、事与事之间、人与事之间真正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千丝万缕的关系。

就像我遇到萧何、阁楼男孩遇到红裙女孩;就像在我生日这天,极夜的踪影彻底消失不见。这些都应该是天意,一切发生得自然而然,却深藏着无法道破的天机。

我生日这天,天气预报对当日的天气啧啧称赞。黑夜就是黑夜,月黑,风高。白昼就是白昼,天蓝,风轻。我嗅到空气中弥漫的稻花香味,虽然我并不喜欢稻花。我更热爱麦芽,因为麦芽能酿制啤酒,但我还是和城市的其他人一样变得欢天喜地。我花心的小男友同样欢天喜地为我租下一间主题 KTV,他邀请来一些我并不认识的人一起为我庆祝生日。自始至终我们都在笑着,似乎只有笑容才能表达我们的快乐。我们唱歌,我们干杯,而我却在这无比欢闹的场面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萧何。

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聊天,除了不定时地收取他的电邮,我们几乎连句问候都无。于是我在角落的沙发蜷缩下来,摸出手机试图与他聊天。

萧何的头像是灰色。我想了想,还是给他发了一句:能祝我生日快乐么。等了一会他并没有回复,我有些失落。啤酒就在手边,我打开一瓶易拉青啤,重新回归庆典。

凌晨时分萧何终于回复我,他说,不好意思,我看到时已经是第二天了,生日快乐。

没关系,我说。我在生日 Party,真想邀请你一起来。

谢谢你……我不能出去的,人多会使我喘息困难。萧何说。过了一会,他又发来一句:你喜欢那个故事吗?

当然啦,我说。我真羡慕那个红裙子女孩,因为我从来没有被人暗恋过。

被别人暗恋的时候,自己是不会知道的。萧何说。我觉得他说的似乎挺对,但是并不适用于我。没有人会暗恋一个酒鬼吧。

快告诉我后来他们两个怎样了?我有些迫不及待。

嗯……日复一日,女孩收到了无数的诗。而每一张上面都有几星红色的斑点。女孩以为是颜料,便猜测是个画家。她接受着流火般的殷红。萧何回答。

再然后呢?我的追问令萧何感到无奈。只能剧透这么多了啊,他说。

好吧,男孩写的第一首诗,完整的一篇到底如何,可以告诉我么? 萧何接着把诗发给了我。

 

当一年之初

你怎样不知我

在我看不见的石崖

沿途唐生错觉

 

我在隔空的屋脊上俯读诗歌

研磨你无际的炽热

悲凉的光阴果腹我漆黑的脚底

跨过一条深河

见到糜烂已去

 

你的眼色将复生哑译

穿透我不如归去的婆娑喘息

你如何不知我

从未见过我 从未经过我

这早已不是谜题的过错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诗人。男孩写给红裙女孩的诗使我兴奋。

萧何却回复我风马牛不相及的一句:我会在阁楼上远远地看着你。哈?可是我没有红裙子可以穿啊。我调侃他,却突然感觉他说出这句话好忧伤。于是我又补充一句,我的脸红了。我说的是实话,我喝酒特别容易上头。

 

和萧何聊天之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电邮。他的头像也总是灰暗着,这让我陷入前所未有的焦虑中,我不知道是否发生过比极夜更可怕的什么。

正当我决定将萧何连带他的故事一起吞吞吐吐地遗忘时,他又突然发来电邮。内容不是向后发展的故事情节,而真的是一封信件。他说,剩下的故事已经完成,可是我已经没有时间电邮给你。你来找我吧,我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没有锁门。剩下的故事就放在我的书桌上。

我盯着他给出的地址有些发愣。看样子他似乎已经离开这里,而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以这种方式直截了当地邀请我……或者说是委托我去他的家。但我必须这么做,因为我想要看这个专门为我而写的故事的结局。

于是我马上动身。他的住址很容易就能找到,二十分钟的车程,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并没有相隔太远。我在一幢六层的公寓前停下,萧何住在顶楼。我爬上楼梯轻轻推一下他的房门,果然是虚掩着。他的房间很狭小,一间书房一间厨房另一间是卫生间。除了满满一书橱的书,就真的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远远就看到他放在书桌上的信纸,那半截故事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泛着光辉,冲我不停地招手。我扑过去,将它们捧起。是熟悉的,好看的笔迹。

 

这原本是作为第四封电邮的:

他从来没想过,再次出现在那个十字街口的,除了女孩,竟然还有另外一个背着画板的男孩。他们并肩走着,脸上是同样温柔陶醉的微笑。正午的阳光依然炽烈,他突然感觉自己像被严重灼伤,头晕目眩得就快要死去。女孩的红裙子依然那么生动而跳跃,被男孩仔细地还原在画板上背着它走来走去。

画板上那团骄傲的苏丹红色盛开得如火如荼,像斗牛士的红色挥布不断挑衅着他溃不成军的神经。他第一次感觉这红色竟是那么肮脏。

他不知道自己亲手写下的诗篇怎么就成全了她和画家。他悲伤地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泣不成声。只因为他的爱,不能暴露于世界。只因为他的生命,注定残缺。

终于绝望。他最后一次捧起那把刀,深深地刺向自己的心脏。鲜血从他身体里喷涌而出,流出阁楼,蔓延向世界尽头。那只灰羽又准时降落,吸食他最后供给的丰盛汁液。饱食之后,它将凝结在地板上的鲜血啄成剔透的琥珀珠,一颗一颗,叼去了他至死张望的街道。

她惊喜地发现了这些红色的琥珀珠,画家男孩将它们收集在一起串成项链,亲手戴在了她纤细的脖颈上。像完成一场郑重而热烈的仪式,从天而降的定情礼物使他们心花怒放。就这样,女孩一直戴着那串红色琥珀同男孩拥抱、接吻、奔赴婚礼。

当她坐在驶往异乡的列车,隔着头顶的一箱铁皮,她不会知道上面逗留的到底是一只乌鸦还是喜鹊。她不会知道,那日她穿着苏丹红的裙子,带着他所有可能的爱,使他陷入了慢性自决中。她不会知道,脖颈上的琥珀是他流火般的孤独,而自己,曾是凶手。

她不会知道。

 

我没有想到故事的结局竟然会如此凄惨,但是它却令人刻骨铭心。

萧何在最后给我留言,他说谢谢你能赐我一个讲故事的机会。在此之前我只写诗,亦不知自己原来可以完成一篇完整的小说。这令我醒悟,我觉得我完全可以不必惧怕人群,我应该也能坦坦荡荡地拥有爱。但我一直在抵触这座城市,人们买卖虚荣,真假都是放纵,问候毫无温度并且无缘无故变得疲软式微。我不相信一个出现过极夜的反常城市能慢慢安抚我的残缺。所以我决定去一个崭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其实你也一样,你擅长的不只是喝酒。你有着令人深深暗恋你的天赋。

我低头看着我脖子上挂着的那串红宝石项链,默不作声,突然就潸然泪下。

责任编辑: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