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有人能赢过十二载春秋。

鸽子

作者/蒋一初

1.

已经六点四十分了,孟境放下了手里的笔,擦了擦手心里的汗,但下一秒又忍不住握紧了拳头。孟境十分困惑,这种煎熬的感觉像是过去了一个小时了,但为什么抬头看才过去五分钟?

孟境的面前放着一口小锅,锅里正在煮着一锅红彤彤的粘稠膏体。

咕噜——

腹部阵痛再次席卷而来,面前的膏体越来越粘稠,孟境眼看只剩下五分钟新配方就能出成品了,但她却越来越想拉屎。

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在六点四十六分的时候,孟境熄掉了酒精灯的火,捂着肚子冲向了卫生间,连白大褂都没来得及脱。

她坐在马桶上复盘自己今天都吃了些什么,除了自己做的早饭和午饭,她也没吃别的什么东西。应该是昨晚忘记放到冰箱里的菜变质了。

眼看就要到七点钟了,孟境给刘书彦发了条微信:“书彦,我的实验时间延后了,你可以走慢点,稍微在公司楼下等我一会儿。”

回到实验室后,孟境把锅里的东西倒了,重新调制配方,等待着新的三十分钟。如果不是刚刚耽误了时间,现在都已经做好口红新品的小样了,看着小锅里的液体逐渐浓稠,“咕噜咕噜”地冒着泡,孟境走神了。

刘书彦还没回她微信,不知道他有没有出门,会不会在半小时后出现在公司楼下。算算时间,孟境和刘书彦已经认识十二年了,读高中的时候刘书彦还是个有时间观念的人,大学毕业开始做编剧以后,他变得成了一只鸽子。

一只飞不高还爱啄人的鸽子。

时间到了,孟境熄掉酒精灯,把粘稠的深红色液体倒进了一克容量的口红管子里,冷却后旋转出来便是一支口红小样。这是用新配方研制出来的亚光豆沙色口红,她对着镜子试了试,显色度不错,但因为是亚光质地的,湿润度有点差。

孟境合上了记录册,把实验台打扫干净,关灯、下楼。

电梯到达一层,孟境没有在公司大厅看到刘书彦,也没有在公司外面看到他。孟境的心里很不痛快,因为今天的饭局是刘书彦约的她,到头来他却又消失了。如果这个放鸽子的人不是刘书彦,孟境肯定会把那个人臭骂一顿,然后拉黑所有的联系方式。但因为是刘书彦,孟境能做的只有等待。

孟境喜欢刘书彦,从高二开始。

她和刘书彦一直是前后桌,刘书彦的成绩好,每次选座位都会选坐在她的前面。孟境就这样盯了三年刘书彦的后脑勺,时间久了竟然盯出了感情。

在公司楼下,孟境给刘书彦打了好几通电话,刘书彦的手机是能接通的状态,但一直没人接听。

八点钟了,孟境决定不再等下去,她回家还要一个小时,再晚回家就只能吃夜宵了。回到家后孟境简单地做了个西红柿鸡蛋面吃,吃着吃着她忽然想到前些天在网上看到独居网络作家猝死在家中的新闻,刘书彦也是独居,这让孟境有了不好的预感。

孟境“呼噜呼噜”两口就吃完了剩下的面条,擦了擦嘴一把抓起放在桌上的钥匙和手机,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刘书彦和孟境住在同一个小区,孟境三两步就走到了刘书彦家门口。敲了敲门,一直没有人回应。孟境站在门外给刘书彦打电话,然后把耳朵凑在门板上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如果他真的发生了什么不测,手机总归还是会响的。

咣——

屋子里传来一阵声响,但片刻后又归于了平静。孟境猛地拍门,却还是没有人开门,她急得快要掉眼泪了。

这么多年,好像一直都是她在为他担心。


2.

“你在干什么?”

转过身,孟境看到刘书彦正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长裙、涂着红唇的女人。他们俩的手上拎着几袋食物,脸上洋溢着说不上来是幸福还是满足的笑容。

孟境觉得这样的笑容很刺眼:“你干什么去了?”

“开剧本会啊。”

“你忘了今晚约了和我吃饭吗?”孟境瞟了一眼他们手里的食品包装袋。

“我没忘,我这不是刚回来,准备进门就给你打电话让你一起过来吃火锅的。”

他就是忘了,因为他刚刚撒谎了。刘书彦撒谎时会皱一皱鼻子,这个秘密只有他爸妈和孟境知道。

刘书彦把右手的袋子递给了孟境,他拿出钥匙开门,进门后打开灯孟境才知道刚刚的动静是怎么回事,刘书彦养了一只猫,它把花瓶打碎了。

“小米,你怎么把花瓶打碎了呀?”那个女人的声音很亮,带着南方口音。

孟境没搭茬,她轻车熟路地去阳台拿来扫帚,把地上的碎片扫干净了。至于那只叫小米的猫,她不太感兴趣。

后来孟境知道了这个女人叫陈思,跟刘书彦一样是编剧,爱抽烟、爱养猫。孟境还没想好怎么介绍自己,刘书彦就替她说了。

“这是我高中同学孟境,美妆公司的研发人员,伟大的科学家。”

陈思笑着对孟境点了点头,她笑起来的样子让孟境记忆深刻,明明嘴巴咧得很大,还摇头晃脑的,却莫名地让人觉得她很美,是那种风情万种的美丽。

今天晚上刘书彦的心情很好,他把打包回来的切片羊肉和麻酱放在桌子上,孟境看到麻酱蘸料只有两份,更加笃定刘书彦确实忘了和自己今晚的饭局。

“境境,”陈思一点都不见外地叫着孟境的小名,“我和阿彦在一起写剧本,这事儿你知道吗?”

“听他说过,是那部院线电影对吗?”羊肉火锅正热气腾腾地煮着,孟境却一口都吃不下了。

“对,今天我们去开剧本会,剧本通过了!”陈思从坐下来到现在已经喝了不少酒了,她的脸上带着微微的红晕,说这话的时候袒露着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你知道剧本通过意味着什么吗?”

陈思直勾勾地盯着孟境,孟境看到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下意识推了推自己厚厚的眼镜:“什么?”

“意味着我们可以拿钱咯!”陈思一伸胳膊把刘书彦的脖子勾住,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胸口。

“境境你知道吗?我们这个剧本从前年开始写的,”刘书彦很激动,他猛地吸了一口烟,再轻轻地吐出来,“真的挺难的,但还好我们挺过来了。”

陈思打开了第二瓶红酒,她又哭又笑,嘴里嚷嚷着什么生活、痛苦、艰难,还差点打翻沸腾着的羊肉火锅。受惊的猫咪蜷在墙角,戒备地看着这两个已经开始失控的人。

孟境很敏感地捕捉到了刘书彦口中的“我们”,虽然很多话是对她说的,但主语却是我们。这一刻的孟境非常冷静,她看着刘书彦和陈思细数被甲方无数次要求推翻重来的痛苦,而孟境发现自己无法理解他们。

痛苦是生活的常态,每个人都是一样,但再三地强调只会让人感到矫情。孟境临走前默默地帮他们处理干净打翻在地上的蘸料,还帮他们把火锅的电源拔了。

孟境并没有在意陈思的出现,她只是刘书彦的工作伙伴,而刘书彦在未来会有更多的工作伙伴。孟境十分自信自己会是最后和刘书彦在一起的人,他们从高中时一起读理科班,一起考了北京的大学,又一起做了北漂。

不会有人能赢过十二载春秋。


3.

“你们这次的口红不够滋润。”市场部主管对口红不太满意。

孟境忍住了想翻白眼的冲动:“亚光质地的当然在滋润程度上比较差一些。”

另一个市场部同事皱了皱眉:“显色度也不够啊。”

研发部高级工程师顾桥的声音很冷:“这次主打的是‘极夜’主题,更加偏向深灰、深棕色调,而不是红色调。”

“口红口红,不红怎么是口红?”在场的唯一一位男士开口了,他大手一挥,研发部的同事们在心中大呼“完蛋”。

说话的男人是新来的总监,主管很会看眼色,见他频频看手表,立马给出了修改建议:“建议饱和度再高一点,还有一定要能看出来是红的。”

见顾桥都没说话,孟境也把一肚子的话咽了下去。等到市场部的人离开以后,组长皱着眉头转身就走,孟境和同事小张跟在她的身后。

开完会已经下午四点钟了,孟境、小张和顾桥三人逆着光走在悠长的走廊上,组长带着情绪,走得很快,白大褂被风吹得扬起了一角。走在最后的孟境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在演TVB的职场剧,下一个画面要切到停尸房,法医们正在解剖尸体,然后说“阿sir,尸检报告出来了,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不是致死伤”。

“操!”顾桥把手里的记录板狠狠地砸在了办公桌上。

小张被吓得手抖,饮水机里的开水把她的手烫红了一片:“顾工,不至于,真不至于。”

“市场部的人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顾桥气得满脸通红,“上个星期开会的时候怎么说的?‘极夜’系列要做暗黑的感觉,要深色系的色调,今天看到那个娘娘腔总监放了个屁说要红的,立马就改口了!做汉奸都没他们那么快的!”

孟境倒了一杯水递给顾桥:“改就是了,反正我们每次都是要改的,不至于生这么大气啊。”

美妆公司里的市场部和研发部就像是甲乙方的关系,一个提出要求,一个解决问题。孟境的性格在工作后的时间里被消磨得只剩下妥协,只要结果是好的,奖金能拿到手,改几遍她都可以接受。

孟境忽然觉得自己的工作跟刘书彦的也差不多,都是被剥削的那一方。但孟境看得很开,她在完成工作的时候并不掺杂任何个人情感,而刘书彦是搞文学创作的,情感才是迈入主题的第一步。

昨天晚上一定是被陈思气到了她才会觉得刘书彦矫情的,刘书彦为了留在北京付出了很多,快要见到曙光的时候发泄一下也是应该的。孟境在心里谴责了自己一通,她不能变得这般刻薄。

这天孟境加班到九点才下班,她最后一个走,把几支小样和研发报告都装进了袋子里,把白大褂挂在办公室里,然后锁门、离去。

孟境下班后想就近吃点东西再回家,她边走边看要选哪家店,却在拐角的咖啡厅露天座位看到了刘书彦。

刘书彦的身边坐着陈思,他们俩的对面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男人蓄着小胡子,另一个男人留着长发,陈思和刘书彦都跷着二郎腿、眯着眼睛抽烟,时不时对视一眼。桌上放着两台苹果电脑和两沓厚厚的剧本,大家俨然一副艺术家的模样。

不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但孟境能感受到此时的刘书彦是快乐的,他沉浸在属于自己的世界中,这个世界里没有房租、没有水电费、没有改稿,也没有孟境。

读高三的时候刘书彦忽然迷上了电影,一心想考电影学院,但因为决定的时间太晚,他没能考上。为了离电影更近一些,刘书彦选择了北京的一所理工大学读书,并且立志要考上电影学院的研究生。

但最后刘书彦还是没能考上,二战、三战,都没有考上,等到孟境研究生毕业,刘书彦才渐渐接受了现实。虽然没有考上电影学院,但刘书彦跟了不少组,接过不少活,他认识了很多电影学院的同学,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从那以后刘书彦和孟境的生活出现了分岔,刘书彦愿意为了电影梦住地下室,而孟境硕士毕业后进了美妆公司做研发,一步一个台阶,工作第二年已经有很好的薪资待遇了。

其实孟境是个很恋家的人,她的人生规划是研究生毕业就考老家的公务员,回到家乡工作,陪着父母安度晚年。孟境愿意为刘书彦在三次考研都失败以后选择回家工作,但没想到他选择了继续留在北京追梦。

孟境是个没什么梦想的人,她只知道自己擅长做什么,不擅长做什么,时间是用来工作的,工作是用来赚钱的,赚钱是为了买房、买车,为了更有底气地生活。所以当刘书彦和她说自己要做北漂的时候,孟境是不理解刘书彦的,她不知道追梦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因为在她看来那是一种徒劳的拼搏。

最后孟境选择了“不经意”地留在了北京,她云淡风轻地说着自己对化妆品行业的向往,希望自己能为振兴国货献出一份力量。刘书彦听到她这样说,眼睛里都放着光,他觉得孟境和自己是一样的人,虽然领域不同,但都是愿意为了梦想放手一搏的人。

只有孟境知道,这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等待他的理由而已。


4.

快要到新年了,在各大商场、电商的促销活动下,孟境参与研发的“极夜”系列彩妆创造了新的销售纪录。为了奖励“极夜”系列研发小组,公司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孟境和小张约好了下午一起逛街,却在中午接到了刘书彦的电话。

“境境,我给你买了新年礼物,下午拿给你啊,顺便一起吃晚饭。”

“好。”

孟境从来都不会拒绝刘书彦,所以她放了小张的鸽子。

在她换好衣服、卷完头发、化完妆,准备出门的时候再次接到了刘书彦的电话:“境境,甲方忽然通知我们坐最快的航班去西宁,因为剧本有大的改动,必须边拍边改。今晚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礼物等我回来就给你。”

“好。”

原本这是可以逛街、喝下午茶、自拍、发朋友圈的一天,但现在变成了沮丧、卸妆、窝在沙发里发呆的一天。孟境深知被放鸽子的滋味,所以她没有再去联系小张,她想小张一定找到了新的伙伴,并且在心里骂了她一百遍。

刚刚刘书彦又提到了“我们”,孟境觉得很刺耳。她可以想象此时的刘书彦正在和陈思急匆匆地赶飞机,几个小时后又急匆匆地奔赴剧组,可能会跟导演吵架,又或许会跟当地的道具师傅一起喝酒。等到闲暇的时候,他们会去周边逛逛,看羊群和湖水。

西宁是个很美的地方,孟境曾经也想去,但现在已经不想去了。

十二月的北京已经下过好几场雪了,孟境忽然想起读大学的时候她想看北京的初雪。那是几年前的十一月,天还没亮刘书彦就打电话叫醒了孟境,他穿着两件羽绒服在宿舍的阳台上蹲到了北京的初雪。

孟境之所以会一直对刘书彦抱有期待,是因为他给过自己太多的惊喜。虽然两人从来都没有提到过要在一起,但他们确确实实一直在一起。他们没有牵过手,却一起送走了牵着手离开北京的同学们。孟境一直不知道怎么定义她和刘书彦的关系,但后来她看了一部电视剧,那两个叫程又青和李大仁的人,像极了他们俩。

电视剧的最后男女主在一起了,孟境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和刘书彦也能走到一起,毕竟她如此认真地等着,没理由等不到结果。

刘书彦去了西宁整整一个月,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一月已经快要过去了。这回孟境终于见到了他,他晒黑了,头发也长长了,像公路片里面的男演员。

“送给你。”刘书彦掏出了一个盒子递给孟境,“这个好像是今年最火的色号,成套卖的,我把里面的丑颜色都抠出来了。”刘书彦又从裤兜里掏出来了一根崭新的口红。

TF的新品套盒,孟境在它刚出的时候就已经研究过了,而刘书彦抠掉的丑颜色恰恰是孟境最喜欢的08号色。“谢谢你,但我很喜欢你抠出来的那根。”孟境伸手,刘书彦把落单的口红放到她的手心。

很多男人以为自己懂女人,但他们却不知道,把他们所有懂得的部分删去,才是真实的女人。她们不爱芭比粉,不爱恨天高,不爱所有把她们打上女性烙印的部分。

收了礼物,刘书彦又请孟境吃了饭。吃饭时他一直在说剧组里发生的事情。孟境觉得自己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敬业的捧哏,她甚至都不知道刘书彦说的一些专业术语是什么,只是一直接“这样啊”、“这也太酷了吧”、“然后呢”,刘书彦就说完了一个月的西宁之旅。

在他的口述中,出现了无数次“我们”,是他和陈思两个人。

出门的时候孟境一脚踢到了玻璃门上,疼得她掉下了眼泪。


5.

春天总是会给人一种即将会发生好事情的错觉,新一年的春天,孟境期待着她与刘书彦的关系能有新的变化,但结果是否定答案。倒是同事小张有了喜讯,她和恋爱两年的男友准备在三月一号打结婚证,在夏天举办婚礼。因为是异地恋,两人商讨后决定男方来到女方的城市工作。

同事们都在猜测小张是不是怀孕了,小张立马站在椅子上往下跳,证明自己不是奉子成婚。

“别跳了,奉子成婚也挺好的,我倒是想奉子成婚。”顾桥十分神伤,她跟老公结婚两年了还没怀上孩子。

那天办公室里都洋溢着一种喜悦,小张的喜事让同事们感受到了春天的新变化,所有人都希望这样的变化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让一成不变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孟境趁着这样的气氛给刘书彦发了条微信:我又有同事要结婚了。

没过一会儿刘书彦就回了微信:哪个同事?小张吗?

孟境很惊讶刘书彦会这么准确地猜到,后来刘书彦说小张长得就是一副恨嫁的样子,这种人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影视形象,《粉红女郎》里的结婚狂。

小张今年二十八岁了,想要结婚也不是什么错事吧。孟境锁起了手机,春天一过她就要二十七岁了,她也想结婚,不知道刘书彦会怎样想自己。

参加小张婚礼的那天孟境哭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掉眼泪,只是觉得一个普通的姑娘嫁给了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两个人都有稳定的工作,过着平淡的生活,是一件温馨又美好的事情。

孟境很向往这样的生活,她没有梦想,不爱奔波,甘于平凡。只是她想和刘书彦在一起,看着他实现梦想,变得卓越。

五年以前,孟境选择读研是为了等刘书彦考上电影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孟境选择了这份工作,是为了等刘书彦写出剧本。现在他似乎离成功很近了,而自己却越来越不确定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对错,只有值不值得,当一个人付出了三年、五年乃至十年的时间都没有等到一个方向,那么结果如何便已经不重要了。

刘书彦邀请孟境参加电影首映礼的时候,孟境的心情十分平静,她曾经和刘书彦幻想过无数次电影首映礼,刘书彦一定是穿着西装的,孟境一定是坐在最中间的,她的身边会坐着刘书彦的父母。看完电影后会接受电影人的点评,可能会被批评,但没关系,因为这是他迈出的第一步。

其实孟境已经记不清楚他们有多久没有做过这种梦了,可能刘书彦已经和陈思一起做了更大的一场梦,比如拿到奥斯卡最佳编剧奖的时候,他们俩要说哪些话。孟境发现有些人是会越走越远的,不管是相识十二年还是二十年,分别总是比相聚轻易。

顾桥和小张知道孟境要离职的时候很惊讶,悄声地问:“有猎头找你了?”

孟境笑了笑,她的声音很小,仿佛低到了尘土里:“没有啦,只是想回家了。”

“回家赶紧找对象,”小张冲她眨了眨眼,“到时候我也要去喝你的喜酒。”

“好啊。”

此时此刻,孟境望着高架上的车水马龙,脑子里想的都是刘书彦,但这个人一定不会是他。


6.

“书彦,就快开始了,你怎么搞了一束花?还玫瑰?”

陈思在后台提醒刘书彦,刘书彦把那捧玫瑰收好了:“待会儿我要告白。”

“不会是跟我吧?”

刘书彦翻了白眼:“我求求你闭嘴。”

电影就快放映了,坐在观众席的孟境看到刘书彦和陈思在跟几个人说笑。陈思今天穿了一件黑色修身连衣裙,正笑得花枝乱颤。

灯灭、银幕亮起,孟境看到字幕上的编剧是陈思、刘书彦,她知道这对于刘书彦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今天以后他能稍微有一点话语权,他能够在很多项目里挑出自己喜欢的那个,而不是一直被人挑选。

两个小时的电影孟境没看进去什么内容,她只是在想刘书彦在写每一句台词的模样。在孟境看来,银幕上的每一帧画面都无比珍贵,这里永远印刻着刘书彦所有意气风发的时光。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孟境拎起包离开了放映大厅,大门合上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是门和门框相互摩擦发出了一点点声响。但这样轻微的震动却让孟境觉得像是在耳边落下了一道惊雷,震耳欲聋。

刘书彦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么她的梦想呢?

电影结束后的座谈会上,刘书彦准备跟孟境表白,但当他捧着玫瑰上台的时候才发现孟境的座位空了。刘书彦以为她去上厕所了,但等了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孟境还是没有出现。

捧着花愣在舞台上的刘书彦十分尴尬,最后是陈思接下了他的花,并且分享了在西宁时的趣事。刘书彦就这样顺着台阶下了,在旁人看来他和陈思很合适,身高合适、长相合适,就连才学都很合适。

首映礼结束后,刘书彦跟陈思说了一句“谢谢”,然后从她的手里接过了那捧花。他站在陈思的身边一边打电话,一边自顾自地说:“今天不管孟境在哪里他都要把花送给她。”

“境境,你怎么不见了?”

“抱歉,刚刚房东给我打电话,有人去看房,我得赶回去开门。”

“你要换房子?”

“不是,我准备回家了。”

刘书彦的脚步停了下来,他斟酌了一下语句,小心翼翼地问:“是回安城?”

“对。”

孟境告诉他自己已经离职,只要跟房东对接一下房子的事情就可以回家了。她说的每一个字对于刘书彦来说都是炸弹,把他原本安排好的生活炸得千疮百孔。他沉默了很久,不知不觉走到了孟境刚刚坐过的位置,从这里看向舞台隔得好远,他很后悔没给孟境争取到一个第一排的座位。

“书彦?”见他一直没说话,孟境叫了他一声。

刘书彦反应过来,一字一句地问道:“怎么这么仓促?”

“也没有仓促啦,我一直都想回家的。”孟境的声音里带着安慰。

“必须回家吗?”

孟境笑了笑:“我很恋家,很难在北京独立地生活下去,我觉得好累哦。等我回去的时候你来火车站送我啊。”

“好。”

挂了电话,刘书彦站了很久以后轻轻地把那束玫瑰放在了孟境的座椅上,他在一旁坐下,把手放在扶手上,喃喃自语:“我们在一起,好吗?”

很多人都知道,有的问题永远都得不到答案,但他们还是会一遍又一遍地问下去,是为了能让自己坚持着活下去。

这是刘书彦在电影中写的一句台词,现在他很想将它删去。

回家的那天孟境没有给刘书彦打电话,她独自在喧杂的火车站里走着,与这座生活了九年的城市做最后的告别。

火车准点发动,窗外的景色极速倒退着,孟境忽然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放刘书彦的鸽子。

责任编辑: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