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啦?我们说好一起寂寞下去的。

遇见潜水钟

作者/小桃风

1. 遗忘 - 梦与镜子

 

我经常做一个梦。在一片白色宁静空间里,我在俯视角度,有时看见去世的姥爷,有时看见妈妈,有时看见潜水钟。我叫他们的名字,却没有人听见,他们就在那坐着或者走动,表情平静,正如在过寻常日子那般,只有我在痛苦。泪眼醒来,面前依旧是白色房脊和墙,我仿佛被梦锁住喉咙,在无限平静里溺水。我想,他们把我遗忘了。

 

潜水钟对我说,人是无法孤单到底的,如果难得一位伴侣,就拿一面镜子去看见自己。我曾经把她当成我的镜子,在她的照耀下,每天发生进步,渐渐厘清自我。如今我站在镜前,今天是她的生日,却仿佛是我老了好几岁。虔雪重也说过类似的话,爱情是一件渺小的事,我们还有更伟大的事情要去完成。我不禁点点头,好像这样一直点头,理智就能把感性战胜过去。

 

 

2. 新同事 -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潜水钟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你忘啦?频率高到我以为那是她的口头禅。后来熟悉了才察觉,这句话她只对我说得多。

 

往往这三字从她嘴里出来时,我还不觉什么,咂摸一下心竟揪起来,我多么珍惜与她的日常相处啊,却舍得将她许多细节都忘记了。我们对坐吃饭时,潜水钟在桌子那头扬起小眼睛,看着我说,你忘啦,上学时你都不说话,我还以为你是个小哑巴。

 

我所能记起与潜水钟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餐桌上。五年前我入职会计师事务所,入职培训结束那晚大家聚餐,饭桌间我很拘束,基本没出声。潜水钟坐我右边,由于她周身味道很好闻,我不禁在她转向我时仔细瞧她:短发,不太白皙,眼睛乖顺,卧蚕深深,笑容真诚。中间她帮我递沙拉来着,除此之外我们没什么交集。

 

倒是散场后,她一下子跳到我旁边,拍我肩膀说,你也在澳洲上过学啊。商场里播放着《爱的欢愉》长笛版,与她春风般的笑容相得益彰,由此我们结识。正式入职后,因为不在一个项目,加上频繁出差,并不能每天见面,但不知被哪儿来的力量引导着,我们很默契也很草率地,把对方当作老友对待,好像已经相识很久。

 

其实那次餐桌上,就觉得她很像我一位高中同学,她叫虔雪重。也因此我私自管我的这位新同事叫起了“潜水钟”。高中生的我比现在更加奇怪孤僻,不知因为寡言还是身材瘦弱,男孩们老是欺负我,坐我后座的虔雪重,每次都扬起清脆的嗓门,像个大法官那样为我打抱不平,驱赶那些还未成型的恶意。

 

并非对我特别关切,而是虔雪重生来就是这样一个火热的人,慷慨的人,渴望公平与正义的人。此外,她在个人的心灵方面也十分洞察。我从小写字就很隐晦,语文老师们却爱在班上大声朗读我的作文,说有点看不懂但算有灵气。老师的无理偏爱,让我在那些刚健耿直的男孩群体中更受排斥,作文课上惯常接收他们的白眼与嗤声。

 

似淡然似难堪,每到这种时刻,我便如同坐定海底的钟。虔雪重也许是不忍看到我钟一样的后背,于是递来张纸条:你以后肯定会成为一个特别特别的人。

 

我留底这张黄白纸条,撕下新页回给她:那你以后一定是一个特别厉害的女经理。她笑着拍我后背,你俗气,人家那叫CEO。那时我们年幼,时代也年幼,女权意识还未流行至我们这座边陲小城,我只是觉得她很酷。看她行事,听她讲话,我就燃起更加浓烈的做自己的欲望。

 

我与虔雪重的交汇其实不多,在毕业后根本失去联络。但她的短暂存在,筑成了年少的我不易动摇的意志,我会是一个特别特别的人,且这种特别没有错。

 

高中生的我,喜欢看好看的姑娘,帅气的小伙子也爱看,但我只原地观察,从想不起要去占领或抢夺,这习惯延续至今。现在回想,其实自己每天都在期盼虔雪重拍我后背,让我把“最新作品”给她读,或者等待着她的外班朋友在教室门口大叫"虔雪重!"时,她嗖嗖的身姿卷起我课本扉页的那丝风。

 

话说回来,眼前的潜水钟竟然是我同乡,小学还是同班呢,我可丁点印象都没有。她总拿这个取笑我,记性这么差又爱装酷,小时候就天天充小大人。

 

后来我跟潜水钟一起做了几个项目,每天见面,于是对彼此更加了解,我俩在工作上竟也非常合拍。在那期间我热衷于早早到公司,帮她去茶水间接咖啡,用员工卡买优惠面包,因为她总是不记得早上需要吃饭。

 

我不是个热情的人这件事,全世界都知道,连家人也怪我冷漠。这些年,虽然为适应社会生活,勉强装成个正常人在过吧,但那股疏离感依然很明显的。唐突地对潜水钟生出这份亲近感,原因我仔细想过,并不来自于她的热情友好,而来自于我认为,她掌握了我的疏离,且真心喜欢我这种疏离。

 

潜水钟性格可爱,乐于助人,又不失成熟稳重,整日举着电脑身影绰绰,小小肩膀天生巨大责任感。这样的她自然是人缘火热,她爱人人,人人由此爱她。但我仍然觉得自己看到了别人无法触及的、她身上的某种禅机,那是一种“身体被爱包围,心就莫再生出爱了”的空寂感。

 

有时我也会从外观上,而非在精神上打量她。作为一个女性,她四肢肖修,脸小睫长,眼神采奕奕,举动自然优雅,语调温热妥帖。但我的思想总是又回到她的精神上,因此她拥有的与其说是女性魅力,不如说是人类的魅力。

 

是谁说的来着“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与我来说唯一区别是,虔雪重只是年少里匆匆一瞥,遗失也不挂念,而潜水钟,我想要我们做很久很久的朋友。这是我第一次亲口承认自己的“想要”。

 

 

3. 白色系 - 我的感情观 

 

一个纤弱不语的男孩,曾不断练习遗忘。

 

从小到大,总有人以好奇的心态来探究我的孤僻。其中有一些曾给我温暖,最后因好奇心的消退而消失在人海里,像一阵风,把我搞得掏心掏肺后便转身离去,不附赠一丝留恋。我想,我曾被太多人遗忘了,应该的不应该的。

 

所以我这多年,也练习了快速遗忘别人的手段,应该的不应该的。一个人游荡在人间渐觉舒适,不喜欢痛楚,也不祈求欢乐,为了钱去老实工作,与一只手数得过来的朋友聊无聊的天,剩下时间只与电影,音乐和书打交道。我一度认为潜水钟最初的“拍肩”大概也源于那种好奇,却无法像对待别人那样,干干脆脆将她拒之门外。

 

有一回我竟为她流下眼泪。那是认识两年后的某天,一起吃过饭,我们走在宽广的长安街上,她一边在手机上滑滑点点,安排工作的事,一边说她可能要离开北京,去深圳工作了。我即刻鼻酸眼涨,当夜竟不能平静入睡。好在后来她没折腾成。

 

想来是在那两年里,她的天真慷慨逐渐渗透了晦暗的我。我为发觉自己的狭隘与无知、为世上真有着这样阳光纯正的人、以及她要离开我的可能,而流了泪。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最大的惊喜是虚惊一场。不过,工作第五年,倒是我先从事务所辞职了,潜水钟留在那里日夜拼命。她的追求如一:升经理,攒够经验和资源后开自己的事务所。而我身在曹营,一心想用汉字写作,因此五年来默默省吃俭用,储钱以待机会调转方向。眼看到了三十岁关头,终于狠心裸辞下来。

 

因此时常觉得自己矛盾好笑。很多次,我在日记里写下:“我不要只与她走某段路,我要想尽办法融进她的生活里,做永恒的朋友。” 但又憋着一股劲儿谋划了辞职,从此跟她不在一个世界。后来我才搞清楚自己这种行为:因为我更想在精神世界里,与她同路。

 

怎么说呢,看见潜水钟为事业拼命,我也想那样做。所谓“变成更好的自己”,那么首先就要"变成自己",去专心写我的汉字,就这么简单一幅心肠。我必须压制与她交集变少的恐慌,努力再努力,在自己的领域有所建树,然后就能与她更多地谈话。所以,我基本上不再主动联络她,我们也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喜欢"遥望",究竟是尊重万物,还是害怕万物,我想我只是不够坦诚。舍不得爱她,因为一旦爱上,便会失去,一旦想要占有,纯白之心就着了颜色,这份情感便会浑浊。

 

 

4. 痴呆症 - 遗忘的意义

 

星期天,室友李昂在客厅跟他奶奶视频通话。我听他一直在重复这三个字:你忘啦?

 

“你忘啦,我在北京工作呀。”

“对啊,五年前来的嘛,你怎么都忘啦。”

 

客厅回归无声,我料想到他正坐在沙发上流泪。去年李昂就跟我提到,他奶奶记不起他了,每天站在窗口瞭望:“小昂放学了没?怎么还不进门啊。”

 

在我们前三十年的生涯中,老年痴呆、阿兹海默这类词汇,只在影视作品里见过,因此我无法立马厘清其中要害,还用“男子汉哎这有什么好哭的?”去安慰李昂。我又想起前几年他爷爷离世时,他抱着我哭的样子,我隐隐觉得,遗忘好像比离世更加可怕。陷入生死之事的迷惘,我只能轻拍李昂后背,一时说不出别的什么。

 

“遗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为什么会因遗忘而哭泣呢?我想不明白,只好继续安慰李昂也安慰自己:奶奶身体健康,她本人很快乐,这就很好啊。

 

的确,被遗忘的是我们,因而不快乐的是我们,还要承受这记怀与遗忘的折磨的,是我们这些必须保持清醒的人。

 

回顾流泪的历史,我们鲜少为别人哭泣,从婴胎开始,人就只肯为自己哭泣。我们无法深入爱人的心,只能映射自我情绪在其身上。无论自认爱得多深邃,他者仍然会像一座深山那样,爬不完阅不尽,层层叠叠的沟壑被展开后,该是比银河还要辽长的,短暂的一生由误解组成,而我们身体的机能将慢慢退化,然后遗忘所有。

 

这么一想,我突然觉得好寂寞。

 

到傍晚,李昂早就不哭了,躺在床上玩手机,几秒钟一个视频地那样拨弄着,黑暗中我看见那些影音在他脸上投下斑驳。在这时代一隅,浅薄的内容正在被看见而后被遗忘,他的傍晚显得那么茫然。

 

我也染上某种颓唐,躬身躺在卧室。望见暮色已经下降至窗台,快要不见,我的心忽然升腾起想要出门的愿望。我想要穿过面无表情的下班人潮、躲过不讲礼貌毫无道理的轿车,走进潜水钟家小区,发信息给她,说我就在楼下等你呢,我们见个面好不好?

 

我悻悻睡晕过去了。梦里,我鬼使神差般一路抵达白雀小区,天色是模糊的黑,恰似黎明。我恍惚又清醒:一辈子好短,短得我马上就要失去它了。我的心像一台卡了带的唱片机,嘟嘟嘟复读着“我是来告诉你,你别忘了我!”

 

你别忘了我。

 

潜水钟站在楼道尽头,长长身影,暮色静寂,天上掉下她这一颗星星,微弱光芒朝我走来,她总是忘记将手机锁屏。

 

站定眼前,她却犹如不存在于此刻,我皱起眉仔细看,她与我日夜思念的潜水钟好像并不是同个人。夏蝉叫得密集,我心口闷得可以,一时间不知自己是来干什么了。

 

潜水钟眯着小眼睛,疲惫又狡黠。她盯着我不说话,仿佛瞬间就洞穿我,我也不想输地镇定望着她的脸。月亮出来了,光芒把她的脑袋和肩膀匡出一个削长的模样。

 

我在梦里不禁说道,你瘦了。

 

 

5. 她的味道 - 爱上烟火

 

我曾认真分析过,自己到底是怎么被潜水钟迷住的。

 

虽然我是个男孩子,却觉得在潜水钟面前,我倒柔弱得像什么一样。我捧着三岛由纪夫的小说痴痴读时,潜水钟正在现实世界里干一番事业。自然她只是人类社会中,一个普通人罢了,有时候她甚至“俗套”得可以,这是她自己跟我说的。她叫我一定保持这身不食烟火之气,做个少见而坚定的仙男。

 

额,好吧。其实我深知潜水钟才是真正的艺术家,她属于生活和大众,那是艺术的真正来源。非要举例子的话,我喜爱看她吃饭时的天真与处理事务时的世故,我被这种复杂迷住。

 

跟潜水钟吃饭是件快乐的事,她面对食物很是投入,吃到好吃的地方,定要停下来一番赞叹,甜蜜地露出牙齿,快乐地手舞足蹈,小朋友一样很是可爱。跟潜水钟吃饭,我就像在进行一场心理疗愈。

 

我不喜欢吃饭到病态的程度,但有时会突然很有食欲,像一只在大山里饿了很久的熊,吃掉很多。一下子点三种外卖,不停地往锅里放食材直至漫溢,被长期压制的动物性汹涌而来,吃掉后胃和心都不太舒服,像是被食物掏空了仅有的尊严。这种虚空感,就算与朋友同食也不能完全消解。

 

有一回我与李昂在家吃虾,看娱乐节目,饭间还谈到几个惹人大笑的话题。结束后我拿着装满虾皮的盘子,走到厨房,把它们倾泻而下,掉进垃圾桶的瞬间,我的心也随之变得空洞,先是有什么砸在胸口上,然后又飘到空中。

 

它悬着,忽然搜寻起爱人温柔的眼脸,想要闻到爱人身上的味道,才肯着陆。爱人的味道,也许是欲望的虾腥味,也许是清冽的肥皂味吧。

 

爱情是这样极端,许多寻常日子,都想与那个美妙的人一起渡过,如果可以共同损耗一些生命,那么里面的食物再简陋乏味,尝起来也会十分甘甜有趣。

 

这世上到底有多少人与我一样,正在过着无趣的生活?孤单地坐在这里向自己喊话:你要等。然后就开始等待一种永远不会出现的回音,这姿态很是尴尬,又没别的办法。

 

我意识到这样不行,于是有时潜水钟发来信息,我故意拖很久才回复,回复的话也是嘻嘻哈哈不太认真的,放下手机后脑袋要空想很久很久,才能把她的影像擦淡一些些。

 

有时我看书看得满腔虚空,就思念起饭桌上那一盘盘人间烟火味道。我想看潜水钟快意地用纸巾抹嘴、喊“老板买单”、然后我们踏过一地残羹破壳,拉着手走街串巷,去很肮脏的地方,去那些有小虫和枯败落叶正在静静死去的地方。

 

将晦涩的书籍、造作的电影统统尘封。离开书桌,锁上房门,去路过那些必然消亡的街景,擦肩那些必然道别的人群,观察那些时刻在衰老和腐朽的年轻面庞。而我们才三十出头,拥有着彼此的此刻,我们一定会创造大把机会,令自己的头脑和心境去成长,发展。 

 

 

6. 游游荡荡 - 作为人类

 

李昂说我是个活在象牙塔里的人,即使满头白发、满脸褶子时也会是这样,怀抱写作的理想,怀抱爱情的理想,而理想往往是浅薄而缺乏深刻的。

 

我完全同意这种观点。有时我因为犯胃病不能喝咖啡,缺了点写作所需的苦滋味,就想学着吸烟起雾,学着像别的男人那样伤害脆弱的女人,学着做一些坏事。在看书时,我被一些暗藏邪恶的美的蕴意所吸引,便即刻也想发动人性最下层的欲念,将自己游移于那片沼泽之中。

 

但是每次潜水钟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她的白牙露出来,梨涡若隐若现,我的发动就停顿了。她那样一个战士,用天真杠杆起这世界的复杂和恶意,就像禅或者太极那样。诚然,我怎会完全了解她呢,说不定她有着比世人平均水平还要更邪恶的部分。

 

我没有这个幸运去领略她的邪恶、她的反动,我只是站在她世界的边缘,收获了那些浅薄的美德。

 

我问潜水钟,你觉得我太老实了吗?作为一个男人来讲 - 这后半句我没有讲出来 -我还是想要她从一个人的角度来看我。她失声笑出来,说,是的。但是这样很好呀,像你这样的人不多了。我从潜水钟那里得到印证,这世界需要我这样的人,这世界存在纯白的角落,如果我就是在这样纯白中得到教育的,我又有何必非要去沾染那世人认为是必要的污朽呢。

 

我在长安街上那幢大楼里工作了五年,但这座城市应该没有人会看我写的故事。在纸上乱侃人物小传时,我忆起小时候,散发某种香气的“晨光“圆珠笔芯,不由得想起我的小学同学潜水钟,那时她也用这种笔芯吗,女孩子都喜欢带香味的小物品吧。

 

有时会想到坏一点的往事,比如爸妈吵架时,白喇喇的灯罩在墙壁上微晃的影,以及爸爸摔门而去后,留在那个曾经温馨的房间里的可怖的静寂。想起某夜月光里,爸爸行走在我工作的城市,这一切对他来说是多么陌生,我全身细胞已换成新的,不再是大雪天里依偎在他雪衣下,那个后车座上的小男孩。

 

我认为爸爸一直对我不满意,他觉得我沉默固执,与人言语时过分温柔虚弱,没有男子汉的样儿。我直到现在没学会,男子汉应该是个什么样儿。

 

这些我几乎都要忘记了,而仅记得的那些也释怀了。新鲜的爱情让人遗忘历史,期盼的快乐让人遗忘痛苦,在潜水钟那里,我时时刻刻是个全新的,等待成长的人。需要很多养分,降雨、积雪、大暑、日光直射、月光洗净,我需要万物都来滋养我的那般贪婪。

 

但是每次长时间失去她的消息,我又变回旧的自己:一点也不想再去改变什么,就这么窝囊地活过去好了。清醒过来后又觉得真可怕。我还要继续努力,把全部细胞再换掉一回对吗?这样即使我把潜水钟遗忘掉,也获得了品尝生活的能力。这样即使潜水钟把我遗忘掉,我也能以完整独立的眼光,笑看她挥霍她的无数小生命。

 

潜水钟谈过几次恋爱,她虽然不是标准之下的漂亮姑娘,但在人群中很有人气,应该有许多人向她献殷勤,贪图她的聪明和得体,或者不自觉被她吸引过去,像我一样真心爱她。而我一直只喜欢她一个。我问她,你害怕被遗忘吗。

 

她又轻轻拉拉嘴角,笑嘻嘻地望着我道,害怕啥,我最擅长的就是翻篇儿。

 

有时我看着她急喇喇的、并不端庄的走路姿势,还有周旋于各色人物间的那股世故之气,便暗自想,我应该爱个与我一样沉静如钟的人,她应该长情、如一、爱看经典文学和古董电影,为什么我会与现代化、偶尔狂躁、举止多动的潜水钟纠缠不清呢。

 

她与我的习性那么迥异,她长期浅在海面上,时常去沙滩上与游客嬉闹,玩浅薄的游戏,而我是一双在海底窥视的眼,接触到燥热的空气就会充满血丝。

 

在岸边走步的潜水钟确实好看,她拥有健康匀称的身体。深色浅色、保守或暴露肌肤的着扮,都很适合,她是天生属于日光的人。我认为过剩的日光趋近浅薄,因此我守候在她身后,想伺机拆穿她的浅薄,看透她身在海面之下的部分,那部分牵引着我的心灵。

 

看待潜水钟,总是无法单纯从男看女的角度,而是类看待人类的角度,这使我明白自己的确爱上潜水钟了。说爱她毋宁说是倚赖她,我倚赖她向深海里的我传输暴烈日光与温柔月光。

 

如此说来我的爱不纯洁,如此我就更不能用这种爱的假象,将自由的潜水钟捆束,而更重要的是,我已无法承担某种失去,我决定永远不谈论我的爱。

 

 

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联系着。有次吃饭时她说,你忘啦,我可能不会结婚的。我笑她是个女权主义,一再看她将头发剪短,穿黑灰色系,在与客户的会议上舌战群儒。

 

我把椅子滑离桌旁,看着她吃饭。看她的后脑勺,看她细软的头发梢贴在后颈,像个婴儿。每次她说到婚姻无趣的论调时,我总是忘记及时接茬表明心迹:我也不会结婚的。我俩游游荡荡在这人世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谈话、吃饭,好不好。

责任编辑:梅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