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玩命地快走,只想回到家里,锁上门,一个人待着。

雨必将落下

作者/卡尔·奥韦·克瑙斯高

第二天,我们拿到了第一次写作课作业。这是约恩·福瑟给我们布置的,根据一张图写一首诗,他说,任何图或画都可以,午饭后我就上路了,去小伦格加德湖边的博物馆找一张我可以写的画。上午出过太阳,在城市的所有色彩里都多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所有都是湿润的,闪耀的,有种罕见的深度,在那绿色山间和蓝天下让人晕眩。

走进去后我从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把包存进一个衣柜里,付钱后走进了这差不多空无一人的寂静大厅。第一张引起我注意的画是一幅单纯的风景画,画的是峡湾的一个小村,一切都是清晰的具象,就是那种你可以想见的沿着不管是哪儿的海岸都能遇到的景致,在画面上也有一些梦幻色彩,不是吉特尔森那种魔幻的手法,那是另一种梦,难以捉摸,却更勾人。

如果我是在现实里看到这个风景,我绝对不想在其中逗留。但是,当我在这看到它,挂在这白色大厅里,这就是我想去的地方,这就是我所渴望的东西。

我的眼睛弥漫着泪光。我喜欢这张画,是一个叫拉尔斯·赫特维格的人画的,如此强烈,它扭转了整个情况,我不再仅仅是一个创意写作学院的学生,要在对艺术一窍不通又要不懂装懂的情况下写一首关于画的诗,我是一个能从心底里感受到这一切的人,泪水就在眼眶里。

带着由这一变化激发的喜悦,我继续向里走。博物馆里有大量阿斯楚普绘的油画作品,这我是知道的,这也是我来这的原因之一。阿斯楚普是约尔斯特人,那也是我外祖母的家乡,阿斯楚普的父亲在那当牧师。在我整个成长过程里,我们家楼梯上方墙壁上有一幅阿斯楚普的画,它画了一块草甸,往上延展伸向一个老农庄,上方是一些雄伟壮大却并不具有威胁性的峰峦,这是一个仲夏夜,开满了毛茛花的草地上,尘土在光线中盘旋。这张画我看了那么多次,都成为我的一部分了。挂着这幅画的墙外就是道路和住宅区,一个完全不同、更清晰、更实在的世界,有窨井盖和自行车把,邮箱和野营车,自家用婴儿车车轮改造的手推车和穿着月球靴的孩子们,但画里的夜间世界同样也不是梦,不是童话,在现实里能找到它,那山坡上的农场就是外祖母的家,她很多兄弟姐妹仍然生活在那里,我们有时候在夏天去看他们。外祖母还记得阿斯楚普,妈妈说,他是村子里人人都谈论的话题,在外祖母和外祖父的家里挂着他画的另一幅画,我这一辈子看过它不知多少次。画的是白桦林,黑白相间的树干密密地生着,几个小孩在林间走动,采着什么东西,这幅画里有种可怖的气氛,几乎看不到天空,但是它被挂在日常世界正中,就在餐边柜上方,也就滑入了那儿的安宁。

几乎所有阿斯楚普的画都以约尔斯特的事物为题材,真好,它们画的是我在现实生活里所熟悉的地方,我能认出来,但是也可以说是认不出来。这种双重性,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空间,并不是我会想到或者反思的东西,但它还是我所熟悉信赖的,这就像当我要读书时不会去反思我正在步入的房间,我不假思索地信赖着它,我是怎样从这一个瞬间走入下一个瞬间,离开包围着我的所在又走入下一个,却几乎总是在思念着我所不在的那个别处。

阿斯楚普的画是我的一部分,当约恩·福瑟让我们写一首关于画的诗时,我首先就想到了他。我打算在博物馆里四处逛一逛,打开自己的感官,如果出现了什么能给我灵感的东西,我就以它为题材,如果没出现,我就会写一张阿斯楚普的画,它已经在我的系统里了。

我在那儿溜达了半个小时,站在拉尔斯·赫特维格和阿斯楚普的作品前面做了些笔记,描写了画上的一些细节,这样我回家后写诗时就还能记得它们。之后,我在湖边走了走,走进了马肯区,城市这一区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挤满了人,是阳光让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我在画廊咖啡馆喝了杯咖啡,写了几行诗,然后继续朝着托加曼尼根的方向走去,在那里,看着教堂居高临下俯瞰城市的景致,一个念头击中了我,可以去找英薇尔,看看她在不在自习室里。这个想法让我战栗。但我对自己说,这有什么好怕的,她就是个和其他人一样的人,又是个同龄人,再说上一次也不是只有我难以呈现出自自然然的言谈举止,也许她也是一样,她应该也满怀见人的紧张而且和我一样意图强烈,当我快步朝“高地”走上去时正是这个想法让我感觉好多了,情绪振奋了起来。

再说了,我走到顶上按照她以前给我指的方向走着,想到我其实也算有事找她,我想邀请她参加英韦的聚会。如果情况不错的话,我就留着这话不说,这样就有理由下次给她打电话,但是如果情况不妙,我就可以把这张底牌打出来。

从外面炽烈阳光里走进来,心理学系学生大楼入口更显得黑暗,以至于我开始都看不清那儿挂着的大楼一览牌上的字母。当它们慢慢浮现出来时,紧张让我分神,有那么几秒视线无法在那些字母上对焦。喉咙发干,脑子发热,我终于搞明白了自习室在哪儿,当我走进去的时候,很明显比我走过的那些学生要不自在得多,我站着一排排的课桌看过去,在另一端的某张桌子边有人站起来,冲我挥手,是她,她飞快地清理了座位,穿上了牛仔外套,朝我走过来,嘴上带着微笑。

“你来得正好!”她说,“要去喝杯咖啡吗?”

我点点头。

“你带路吧,这里我一点都不熟。”

今天外面坐满了学生,在长凳上,在路边和台阶上,我们最后每人拿着自己的咖啡在西登豪根[1]学校的食堂里坐了下来,这里桌子旁边人少。这一次我们之间的气氛轻松多了。我们先聊了聊她的专业,还有在凡托夫特和她共用厨房的那些家伙,我和她说起莫滕,接着就是英韦,我读高中时来这里找他玩是多么了不得的事,她也说起了一些她成长里的事,她说她以前是典型的假小子,踢足球,偷别家花园里的果子,我说这些在现在的她身上已经快找不到痕迹了,她笑着说,她也没打算在卑尔根踢球,但是下次桑德尔队过来比赛时她要去体育馆看,还有在他们的主场佛斯哈根的几场比赛她也准备去看。我也说了说斯塔特俱乐部,还有我和英韦在体育馆里见证了斯塔特在1980年最后一场里以4-3击败罗森堡队,成为联赛冠军的那一幕,我们冲上球场,最后到了更衣间里为球员们欢呼,他们把球衣扔出来,我居然不可思议地一把抓住了斯韦恩·马蒂森的球衣,所有球衣里最珍贵的,九号。但是有个成年的家伙从我手里把球衣扯出来,抢走了。我说能够和她这样的女孩子坐在这里聊足球真是太奇妙了,她说也许她的箱子里还有更多的惊奇等着我呢。她又说起了她的姐姐,说到她们的那种自卑情结,并不是她说她会做的那些事,而是她所说的话,一直在和她的笑声自相矛盾,和她的眼眸自相矛盾。她的眼神丝毫没有被那悲惨描述灼烧过的痕迹,甚至还把那描述转向了相反的意味。

出于某种原因,我告诉她关于一桩小时候的事,我搞到了副高山滑雪护目镜,那时大概是八岁还是九岁,护目镜酷得不得了,但是它也有毛病,它上面没有镜片。尽管如此,随后我们在房子下面的坡上玩小滑雪板时,我还是戴上了它。下雪了,雪片片飞入我的眼睛,我基本上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我还是照玩不误,一切都很顺利,直到又来了几个大一点的男孩子。他们认为我的眼镜和我玩得一样帅,他们就是这么说的,我自豪得快要爆炸了,然后他们当然问他们能不能借它,我说不行,没商量,但最后我还是让自己屈服了,其中一个男孩戴上眼镜正要往前走时,他转过身来,对我说:这居然没有镜片!他不是笑话我或者怎么样,他就是纯粹的被我震了,怎么会有人戴着没有镜片的滑雪护目镜在外面玩?

我们在那坐了半个小时,我又送她回自习室。我们在外面停下来,又聊了一会,这时莫滕走上坡来,即使还隔着老远也绝对错不了,穿红色皮夹克的青年男子本来也不多,而他们之中只有莫滕才能以他那样的方式招摇过市,像玩偶一样僵硬,却照样充满能量和力量。但是现在他的头不再像我以前见他的时候那样高昂着,他走近时,我抬手打招呼,看到他一脸绝望。

他停下脚步,我给他俩互相介绍了一下,他给她一个短促的微笑,再把视线转向我。他眼里有眼泪。

“我完蛋了,”他说,“我真他妈完蛋了。”

他看向英薇尔。

“不好意思用词不雅了,美丽的小姐。”

又朝我转过来。

“我不知道该去哪。我受不了了。我现在一定要找个心理咨询师。我必须要和谁谈谈。然后我就打电话了,你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吗?他们只看急诊,我说这就是急诊,我再也受不了,我说,他们问我有没有自杀的想法?当然我想过自杀!我失恋了,一切都见鬼了。但这显然不够紧急。”

他久久地看着我。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你就是学心理学的,对吗?”

她回答之前瞥了我一眼。

“我一周前刚开学。”

“你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去哪儿看吗?”

她摇了摇头。

他又朝我看过来。

“我晚上有可能来找你。行吗。”

“行,当然,你随时过来。”

他点点头。

“回聊。”他说着就晃荡着走远了。

“那是你好朋友吗?”等他走到听不见我们说话的地方,英薇尔说。

“还不算,不。”我说,“他就是我说过的那个邻居,我只见过他三到四次,他这个人什么心思都放在外面,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没有,确实可以这么说。”她说,“我现在要进去了,你会给我打电话吧?” 

这话击中了我,刹那间,不会长于一秒或者两秒,我无法呼吸。

“会啊,”我说,“我会打的。”

当我就在坡顶上停下来,看着在我眼皮下躺着的城市,幸福的感觉如此疯狂,以至于我简直不明白怎样才能勉力支撑着回家,怎样还能有心思坐在小屋里写作,继续吃和睡。但世界就是这样设置的,你突然遭遇了这样的时刻,内在的幸福在追寻外在的对应之物,并找到了,就算在最无情无义的世界一角,也一定能找到,因为美是一切的钥匙。我的意思是,如果世界和现在这个完全不一样,没有高山和海洋,平原和湖泊,沙漠和森林,由超乎我们想象的异样物质构成,在所有我们所知的事物以外,就是这样我们也会在其中找到美。比如说,一个由格利奥和籁伊,阿依旺比利和氪纽拉马或以太特拉,普鲁气和卢皮特构成的世界,不管它们是什么:我们都会歌颂它,因为这就是我们,我们赞美这个世界并爱它,不是出于某种必要,世界就是世界,我们仅有的这世界。

八月最后的这个星期三,我走下台阶,朝着市中心前行,心里有一块地方能放下所有我看到的东西。一级台阶上磨得泛白的石板,妙不可言。与一个中间凹下去的屋顶比肩的是直挺挺的砖楼,如此悦目。下水道栅格上一张暗淡的包过香肠的纸,随风而上几米后再次降落,这一次是在人行道上,被踩扁的香口胶白色斑点:不可思议。一个穿着敝旧西装的干瘦老人弓着腰向前走,手里拎着的袋子里鼓鼓囊囊装满酒瓶子:可观的一幕。

世界伸出了手,我欣然与之相握。一直走过市中心,在另一边走上坡,走回小屋,我立即坐下来写我的诗。

 

第二天第一节课一开始我们就交上了作业。我们坐下聊天喝咖啡时,这些作业就被拿去复印。我们能听到复印机的轰鸣声。因为门是打开的,每次复印机照亮纸张时,那短促的咆哮声就会传到房间里。那一叠印好了,福瑟把这些诗分发给大家,大家立即都安静了,开始阅读。他把胳膊向前一甩,看看时间,评论环节就要开始了。

已经有了固定的程序了:一个学生读诗,其他学生挨个发表评论意见,这一轮结束后,老师再对文本进行点评。最后一个部分是最紧要的,尤其是在福瑟担任授课教师时,因为尽管他很紧张而且看起来有点担惊受怕的样子,但他说出的话却很有分量,有说服力,他一开口,所有人就不由自主地倾听。

他对每一首诗都用了很长时间,在每个字里行间逗留,表扬写得好的部分,批评不好的部分,反复斟酌有潜力的部分,以及那些或许可以以其他方式发展的部分:他全程非常专注,目光胶着在文字上,从来没有走过神,而我们坐在那记录他的话。

我的诗是最后一首被评论的,它的题材是自然。我想要描绘这风景的美丽和开阔,诗的最后以小草呢喃着“来吧”而结束,就像它对着读者诉说一样,这表达了我看到那图画时的感受。因为这幅画是风景画,所以这首诗里也没有任何现代之物,我枯坐了一阵子,试图用各种办法让它更接近当下,就突然想到一个词“宽屏天空”,就用上去了,这里所表达的和我在散文里创造出来的印象差不多,那里男孩们的现实感已经被在电视和读物的所见染上了颜色,主要还是电视。在这里要造成的是一样的效果。它代表着与自然抒情以及诗意分道扬镳,这次当我大声朗读这首诗时,也觉得它的效果很理想。

福瑟穿着袖子卷起来的白衬衫和蓝色牛仔长裤,下巴上冒着胡须茬,眼睛下有黑眼圈。我读完诗后他就不再看着诗稿了,刚才轮到别人时他还会再看一会诗稿的,而眼下他立即就开讲了。

他说他喜欢阿斯楚普,而且我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写他的人,奥拉夫·海于格才是。然后他亲自来分析这首诗。第一行,他说,是陈词滥调,你可以划掉。第二行也是老一套。以及第三和第四行。这首诗里唯一有价值的部分,他把每一行都删掉后说,就是“宽屏天空”这个词。这就是我以前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你可以留着。然后其他的都可以删。

“但是这首诗就什么也不剩了。”

“是不剩什么了,”他说,“但是对自然的描述和赞美都是陈词滥调。在你的诗里没有任何阿斯楚普的神秘色彩,你把它完全平庸化了。但是,宽屏天空这个词,我说过,还不算太差。”

他抬起视线。

“好了,我们把这些诗都过了一遍。有没有人要一起去‘亨里克’来杯啤酒?”

所有人都要去。我们一队人在黄昏的雨里走上坡,到了歌剧院那条街对面的咖啡馆。我的眼泪一直要夺眶而出,一句话都没说,同时我也知道只有在大家走路的情况下才能得体地保持沉默,但当我们在室内坐下来时,我就得说点什么,表现出愉悦的样子,或者至少是热情参与的劲头,这样别人就不会意识到福瑟的话伤我多么深。

另一方面,当我深深陷进沙发里,面前桌子上摆着杯啤酒时,我又觉得我不能表现得兴致太高,那么就太明显了,显得我就是很努力地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彼得拉在我旁边坐下来。

“你写的那首诗很美。”她轻轻笑着说。

我没搭理她。

“我说过什么来着,你总是端着架子。”她说。“那只是一首诗而已,”她说,“行了。”

“你说起来轻松。”我说。

她用嘲讽的眼睛看着我,摆出了她那嘲讽的笑。

约恩·福瑟看着我。

“写好诗很难,”他说,“没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你已经有了一个好词,这很好了。你明白吗?”

“好吧,我知道。”我说。

他看起来想再补充点什么,但他又坐回去了,看向窗外。他试着想安慰我,这比他的点评本身更让我觉得丢人。这意味着他认为我是需要被哄的人。他和其他人谈文学,他哄我开心。

我不想当第一个离场的人,那样的话所有人都会认为我因为不开心受不了才走的。第二个走也不好,第三个也不行。他们还是会这么想。但是如果我是第四个离开,那别人就想不到这个,至少不会推理出这个结论。

幸运的是本来大家也没有打算待到很晚,一天的劳作后来杯啤酒就是大家来这的目的。过了一小时,我就可以起身离开而丝毫无损于脸面。雨水下大了,倾盆大雨泼了满街,商店关门时间已过,市区空旷无人。去见鬼吧雨,去见鬼吧人类,所有嶙峋山边排列而上的破烂木屋,都去见鬼吧。我玩命地快走,只想回到家里,锁上门,一个人待着。

终于进门了,我脱下鞋子,把滴着水的雨衣挂在壁橱里,把装着文稿和笔记本的袋子放在书架最上层,因为我只要看它一眼那羞耻感必定会卷土重来。

让人绝望的是我们有了新的作业。今晚要写一首新的诗,明天朗诵,被点评。我也要让它去见鬼吗?

不管怎样,我现在写不了,我想着,往床上一躺。头上雨水噼啪敲窗。当风从草坪上吹过来,被压上屋子墙壁时有一阵弱弱的呼啸。有时木头吱吱作响。我想到了我从小就住在那的房子,它外面的风,发出更强大也更有力的呼啸,因为它舞动了那么多树木。那是怎样的声音啊。它突然拔高,移向别处,消失了,又再次陡然拔高,叹息着穿过森林,树丛前倾后倒,似乎要连根拔起,远走高飞走。

我最喜欢的树是独自伫立在住宅区里那些空地上的松树。它们在树林里长大,但后来树林被砍倒,山被炸开,被装上了草坪和房屋,就在它们旁边。它们高高瘦瘦,许多树枝都是直直地向上生长。当太阳照在它们身上时,这些枝丫红得几乎像火焰在燃烧。它们看起来像桅杆,每当我站在房间窗口,抬头看着邻居家空地时都这么想,它们前后摇摆,空地像船,栏杆是舱板,房屋是舱,住宅小区就是整个舰队。

我起床到厨房。前天晚上我把所有脏盘子、刀、叉都放在盆里,倒满热水,放了点洗洁精,然后泡着。现在只需要用冷水把它们冲干净就行了。我很高兴能想到这个办法,让洗碗的劳动变得轻而易举了。

我完成这事后,在打字机前坐下,打开,把一张纸卷进去,发了会呆,就开始写一首新诗。

在家中的克瑙斯高

责任编辑:讷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