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对我来说几乎已丧失了存在感。

达芬奇睡眠法

作者/特区文学

文/孔迩

 

1959年的一个早晨,纽约市,一条狭窄的、满是油烟味的街道上,一日的繁忙还没有开始。霞光越过平房屋顶,照进一家餐馆的玻璃窗,使得一只倒咖啡的手不觉恍了下神。片刻之后,女孩满脸通红,飞快地用袖子抹去桌上的咖啡,并向客人表达歉意。那位犹太人—我们暂且叫他X—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桌上的报纸打开:咖啡浸湿了底部的一小栏空间,一个常被忽视的地方。他摆摆手,示意无伤大雅,就专注地读起来。污渍下面是一篇论文,提到了几个来自欧洲的神经学家和哲学家;在倒数第二段,一位专家的发言中出现了“达·芬奇睡眠法”的字样。X合上报纸,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擦擦手,没有说什么就去上班了。他的父母于二十年前逃亡到这座城市,开了一家杂货店,他此时则是一名汽车厂工人。

这是X一生中少数几个可考的瞬间之一。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或许订阅更多的报纸和杂志算是一例,但他向父母解释说,这是在为转行做准备。

他住在一幢小楼顶层唯一的卧室里,楼房临街则是杂货店的门面,每天飘荡着熏肉、豌豆和巧克力的味道,五颜六色的烟盒整齐地码放在靠窗货架上。从某一天起,楼上半夜不时响起闹钟的尖叫,每次都会吵醒他神经衰弱的母亲,使其一夜无眠。而汽车厂的同事们也发现,他开始睡午觉了:最开始睡一小时左右,后来缩减到四十分钟,再变成半个小时—但同时,在下午换班的间歇也要再小憩一会儿。

因为被发现在生产线上打瞌睡,他丢了工作。叙述从这里开始变得模糊。他再没有上过一天班,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没怎么出过门。或许也并非完全与世隔绝。楼下就有个小花园,向来无人打理,长满了一种不知名的黄色野花。他大概有时会来这里转一转,这种黄色野花在他笔记中出现了许多次。由于花瓣恰好有十二片,X似乎将其当成计算工具来使用。

父母忙于杂货店的事务,并不怎样管他—何况他也快三十岁了。因此,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人知道他具体的生活,但他的笔记依旧留下了一些可供想象的线索。

总的来说,达·芬奇睡眠法讲述的是这样一条原理:以分割和渗透换取效率;睡眠的次数越多,你需要的睡眠时间就越少。据说,达·芬奇每天睡觉的时间还不到1.5小时,即每工作4小时睡15分钟。当然,这种生理奇迹在后世再没出现过—除非你把一些都市奇闻也当作正史看待。但这位犹太工人却毫不犹豫地开始了一种疯狂的实践:倘若随着分割次数的增加,每段睡眠的时长可以不断缩减,那么理论上说,将一个半小时的睡眠时间无限均分下去,最终的值将无限接近于0,而次数无限接近于无限。亦即,他或许可以每秒都睡着,同时每一秒又都在醒着—或许人真的是一种数学动物,而感觉则是由意识形态、世界观和认识论构成的。

实践的过程远不像推演那样理所当然。在前半段,也就是他被开除之前,一切似乎还算顺利。他在日记上写道:“换班时抓紧小睡15分钟。今天睡眠时间共计4.5小时,体温正常,心情愉悦,无不良反应。”

但等到他将睡眠时间缩减至两小时左右时,头疼、恶心、幻觉等一系列所谓“不良反应”接踵而至。日记中有了这样的记录:“黄昏时,恍惚见到一列蓝火车驶进卧室。想上去,但最终没有。或许该试一下的,不知它会将我带向何处。睡眠时间共计2.2小时,体温正常,头痛,未吃晚饭。”

“蓝火车”一词被用红笔圈出来,底下是一幅挺随便的草图:火车斜着朝本子边沿驶去,烟块堆积在画面上空;车窗明亮,甚至还有反光。

这种幻象再没出现,好像带着某种“过了这村没这店”的意味。但头疼、恶心,乃至突如其来的昏厥,对他都已是家常便饭。这是最难熬的阶段,所幸他的意志足够顽强,并且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来打扰。

第四个月时的一则笔记:“我的试验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每次眨眼都被分成两部分—闭眼时我是睡着的,这大概持续0.6秒;而眼睛一睁开,我就会完全醒来。现在已经没有太大必要计算每天睡了多长时间,因为睡眠对我来说几乎已丧失了存在感。”

但他的笔记到这里就打住了,原因是,他发现自己无法再更进一步—至少在这样一种境地下。自始至终的孤独使他很多时候难以辨别梦和现实的分界,并由此失去了进一步试验的根据。他需要对视、闲聊、拥抱和竞争,需要一些交流,使他还能保持某种自我同一性。否则,哪怕意志坚强如他,这个试验也是根本无法完成的。

 

于是,在1960年的某一次散步中,X认识了一个姑娘。他后来说,那是在一场漫长的梦境之后,自己“突然发现”了她。事实也相差不远,他眨一次眼要耗费一秒钟左右的时间,而那时女孩正好走过街角,要去给同学送一本笔记。

女孩个子不高,戴着厚厚的镜片,是附近社区大学里的学生,同时还在一家餐馆做兼职。1960年上半年的某一天,她走过某条街的拐角,手中拿着一本同学的笔记,里面有一篇植物学论文的大纲。她生性马虎,手一滑,笔记和夹着的纸条散了一地。一个男人,像从记忆深处似的,无声走过来,弯腰帮她捡拾。摊开的笔记上画了一幅精细的栀子花剖面图。X突然说:“曼陀罗。”女孩问什么意思,X耸耸肩。一切花都会变成曼陀罗的,包括笔记上这一朵。而曼陀罗就是曼陀罗,一种无比繁复、无比匀称、无比浑然的象征。

女孩回忆说,那时的X有些不同寻常。这个男人就像一张失焦的旧照片,与周围的空间处于一种波动交互的关系之中。女孩甚至从未看清过他眼睛的颜色,也可能看清了,但随后又不可避免地忘记。X身材瘦削,平日沉默寡言,女孩却在同他的相处中感到一种虚无缥缈的愉悦,仿佛浸泡在一盆清如月光的凉水里。与此同时,X似乎也一直没有放弃他的试验,没再去找工作,整天只是闲逛、和女孩约会,以及进一步分割睡眠。

这年八月,夏日的末尾,X和女孩朝一家冰激凌店走去。天气已开始转冷。那只牵住女孩的手模糊而平滑,从不流汗,有种塑料般的均匀感。X穿着薄薄的棕色外套,里面则是一件绿色的、相间白条纹的衬衫。他的兴致似乎不错,把路灯拍打了一遍:“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些路灯的间距,这至关重要。”他们走到路边。在红灯转为绿灯的一刹那,女孩看见X像未经调试的电视机那样闪烁了一下。X转向她,睁大眼睛,看口型似乎是想说:“走吧。”然而没有声音。他消失了。女孩的手一下子握了个空,不再有塑料甚至骨节的触感。她感到自己抓住的是某种近似风声、火焰或者空虚的东西。

事情似乎是这样:X为消灭睡眠而进行这次试验,然而在设计上出现了差错。睡眠或梦可以看作某种类似海盐的东西,在被倒入水杯,并均匀散开之际,它当然不会就此消逝;恰恰相反,等到最后一颗盐粒被溶解、最后一丝间隙被抹平时,整杯清水都已是海的分身了。

这大概就是X的结局。然而,这个看似无话可说的故事还远没有结束—毋宁说,这才刚开了个头呢。

 

1990年,盛刘氏刚过四十岁,开始在梦里见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梦境总是始于一列天蓝色的火车,但并没有铁轨。这可能是因为,她那时还没见过火车,只听丈夫说,那是一列长长的、筒子一样的金属物体。至于颜色?丈夫想了一下,肯定地说,是蓝色,就像没有云彩的天空。

丈夫并没有坐过火车。事实上,这一切都源自一个收工的傍晚。盛刘氏的丈夫坐在宿舍床上,盘桓在工友雨林般的南方口音中,听他们胡吹一气,聊着收成、妻儿,又顺理成章地说起回家过年的事。火车就这样开进来了。自那片雨林深处,在某一条暗河分岔的地方,它优雅地鸣叫着。然而,几个音节过分响亮的分贝使车窗外的天空遭受了不合宜的曝光,以至他的记忆也出现了混淆。过年回家时,他把这种混杂的印象连同一块印着海鸥的头巾,原原本本地交到妻子手上。盛刘氏脑中立马开过一列铁筒状的、闪烁着生铁光芒的蓝火车。这些很快被抛诸脑后,因为她还要喂猪、做饭、给儿子缝补衣服,连发呆也不得闲,遑论这种妄想。

在梦里,一切都无所谓了。盛刘氏的心境正如这列火车,晃晃荡荡,没有终点。她不知要被带到哪里,但在一切静止下来后,还是拧开了手边的车门。车身确实是天蓝色。这颜色只停留一刻,旋即消失,而面前已是一片盛大的芦苇。很奇怪,因为她住在平原上,离最近的河流也有两百里之遥。蒙蒙的雾气披露了这个梦境的本质,梦中人无法察觉。她不知深浅地走进芦苇的怀抱,苇叶子哗啦啦地划在身上,一点也不疼。

拨开蛛网般的苇叶子,一片开阔的水域显现在面前。她感觉不到河水的流动,恰恰相反,水面像镜子一样映照着青色的天空。不远处有一幢小房子,并没有土地,这房子是建在水上的。

盛刘氏走过去。房子很朴素,只有一扇窗户,门把手笨重而滞涩。她推开门,看到里面站着一个年轻男人,高个子,很瘦,骨节粗硬,头发通红如铜丝,脸却一直不分明,仿佛罩在雾里。

男人静静地看着她,虽然见不到脸,但她就是知道他目光的去向。

屋里布置得一样朴素,只有一张土炕、一把凳子。她注意到炕上扔着几沓纸页,还有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是一个戴眼镜的、胖乎乎的女孩。一本手工装订的、红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在床沿摊开着,好像刚刚被人查阅过。

她感到有些尴尬和茫然,正想要退出去,年轻男人却做了个手势,他捡起笔记,没有多说什么开场白,向盛刘氏讲授了一种名为“达•芬奇睡眠法”的东西。

她的梦在此结束了—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除了这个名字,她记不清任何细节,然而当时确实理解了男人的话。醒来后的盛刘氏自己,以及听她讲述的同村人,都觉得荒唐,因为那人明明有一头红发,是个洋鬼子。但那种灵犀贯通之感的确在盛刘氏额前驻留着。男人的言辞是透明的,听着毫不费力,简直就像伸手从回忆中捞起一匹布。梦在这里或许与小说很相似。一切都削去了感官的枝节,表达“一匹马”的几个字节会立刻变成一匹马,而无须色彩、声音和温度的转译。就像小说一样,梦止于梦本身。

除此之外,仅剩一种气味。盛刘氏不知该怎么形容,只能拿桌上一小瓶清凉油来作比。要淡一些,但更加纯净,像水一样贮在她鼻腔的某个角落里。一开始,她没有怎么当回事,只是跟丈夫说自己梦见坐火车,遇到一个外国鬼子,又在剥玉米时同另外几个农妇闲聊了一嘴。丈夫和农妇们都没说什么。这不过是高强度劳动之余的点缀罢了,是一些半空中飘散的零言碎语,不需要接下去,也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结局。没有一个听众知道达·芬奇是谁,但盛刘氏清楚地记得这个名字,甚至包括中间那个小圆点。

她的梦远没有结束。经过一天的劳作,盛刘氏躺到床上,几乎一合眼就睡着了。快得像抬脚走进去,依旧是那片芦苇,年轻男人和房子却都不见了,水面空荡得要飞起来。同时,那种睡眠法的步骤又分明出现在她脑海里,一字不差。盛刘氏百无聊赖地回想着。第一步自然是入睡。红发男人的声音此时是静谧的,甘甜清脆,正如水面一般。盛刘氏试着躺下,闭上眼睛。身下凉丝丝的,她的心境同样平静如水面,平静得仿若虚假,仿佛她从来没有活过。没有云彩,青色的天空几乎要洞穿她的胸膛。她就这样睡着了。

窗户黑黢黢的,夜间的潮气从破洞里钻进来,身旁只有丈夫的鼾声。盛刘氏醒来了。这是一个甚至更加怪诞的梦,她回想着,我是怎么一睡着就回到这里的呢?

她推了推丈夫,然而他睡得太沉了。盛刘氏于是穿上鞋子,手扶床沿和墙壁,走到门外。月亮在天边隐约地挂着,没有星星,院子里的一切都还没醒。盛刘氏靠墙站着,碰掉了两颗黏在墙上的小东西,大约是蜗牛。她呆了半晌,开始努力点数各种熟悉的物什,那些苕帚、竹蔑和扁担们。分辨的过程缓慢而粘滞,至少没法像白天的黄瓜叶和韭菜那般一目了然。黑夜弥合了存在的边界,吞没一切区分的目光;而盛刘氏的声音又渐渐锐利起来,像一把破开绢布的剪子。

然而,一旦到了梦里,盛刘氏将不会再记得这醒来的事,甚至不记得这个世界本身。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只觉得有些好笑,并困惑于如何度过下半夜的漫长时间。

 

从此之后,盛刘氏过起了两种生活。每天的入睡变成了另一种醒来,而醒来也正是另一种入睡。白天,她是一个农妇,当丈夫出去耕地或放羊时,她在家劈柴、烧火、做饭和洗衣服;到了夜晚,她则在梦中变成一个没有家庭、没有亲人的人,唯一的事情就是练习某种奇特的睡眠法。她的手脚依旧麻利,梦中的练习却不再像第一次那样顺畅了,天空依然洞穿她的胸膛,然而剩下的只是空虚以及一种大睁着眼的恐惧。盛刘氏感到纳闷,为何单单一片天空就能容纳这么多的可能性呢?第三个夜晚,盛刘氏像一只天鹅或蛾子那样,在水面扑腾来扑腾去,最后艰难地睡着了。睁开眼,已是朝阳初升,甚至比惯常还晚了不少。

对于盛刘氏来说,奇怪的是,哪怕在夜里还要做一份工,她白日也不感到倦怠;相反,在梦中她才像时刻背负着苦役似的,必须靠意志力来坚持那看不到尽头的练习。孜孜不倦的练习也终于有了效果:睡觉的时间日益缩短,但与此同时,棘手的是,她睡觉的次数也日渐增多:这并非出于自愿,常常是在做饭或洗衣的中途,睡意猛然袭来,于是脑袋一歪,再次来到那片芦苇荡。这简直就像从梦里伸出的一只手,不由分说把她拽了回去。

这种怪病造成的最大麻烦在于,盛刘氏再也不能做烧火之类的可能造成危险的活儿了。丈夫无可奈何地承担起做饭的责任。他不算高,肩膀比盛刘氏还要窄一些;算不上胖,却有一副高高隆起的肚腩;窝在板凳上烧火时,看起来就像一只委屈的乌龟。作为补偿,盛刘氏也告别锅碗瓢盆,转而细心地照料起了庄稼和蔬菜。毕竟,比起在烧火时打瞌睡,拄着锨把儿睡觉总算安全多了。种地并不使盛刘氏感到过分的劳累,这一方面是因为她有着在女人中算得上高大的身材;另一方面,随着梦中练习的推进,她的身体也愈发轻盈有力。

她的生活逐渐变成一种梦与醒的均质体,她也习惯了某种奇特的节奏。比如,抡起铁锨的一个瞬间,胳膊突然松弛了,凭借惯性,柳枝般地甩出一个丰盈的半圆,铁锨顺势插进土里,她的身体徐徐蹲下,降落在地上,像一只点水的蜻蜓。她往往就这样打个两三分钟的盹(当然,梦里的她则是花两三分钟再次入睡),然后醒来,再次拔起那被太阳晒得发烫的铁锨。睡眠时间越来越短,梦与醒的断口也愈发平滑。反着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正是因为梦与醒之间日渐模糊,她的睡眠才愈发短促无声,随意到像是打个喷嚏,或者挥手驱赶一只蚊子。入睡对她来说是某种净化,那种储在鼻腔里的清凉气味在慢慢发酵,逐渐浸透整个脑袋,接着是胸口,然后是四肢。这感觉就像从鼻尖开始,一点点地把全身探进冰凉的水里。

于是渐渐地,她的梦也不再那么单调了。练习的间歇,她开始蹲在水上,折一枝苇条描描画画。刚开始,画各种朦胧的小动物,猪啊、羊啊,都黑咕隆咚,像大块的石头,无声没入水面。她记不大清这些活物的模样了。后来,又沉迷于在水上描绘花朵。这似乎特别有助于安神,使她能在梦中更快地入睡,而且轻松适意。花朵或许是现实中最抽象的形式,十二片花瓣,绕几个圈就出来了,枝条轻轻划过,波纹转瞬即逝。等到画得烂熟,甚至水面都不再起什么波澜时,她开始尝试二十四片,一百零八片,三百六十五片……在终至数不清的地步。她在水面飞快抽打,每一条细小的鞭痕,都是花朵上一粒又一粒的鳞片,此起彼落,像雾滴一样分不出界限。

一天下午,盛刘氏端起碗筷朝厨房走去,在经过院里的榆树时,她肩膀靠住树身,迅速地进入睡眠。这次甚至毫无边界可言。她身子斜过去时,余光瞄到了要去上茅厕的丈夫,他左脚刚刚抬起,准备迈过那条被磨得格外光溜的门槛。当她再度醒来时,丈夫颤巍巍的左脚还没落地。

一切顿时亮堂起来。太阳直直地铺满天空,不再有暗影和遮蔽,盛刘氏看到了许多此前未曾留意的东西:脚上那铁锈般的皮肤和疥疤、环伺着脚踝的苍蝇、被拖鞋带开的闪光的尘土等等。在方才那一瞬间的所谓睡梦中,她也正是这样靠着树身,阳光依旧不甚耀眼,甚至榆树的叶子也依旧沙沙地响着—这几乎就像是眨了一次眼睛,盛刘氏感到已经把这辈子的觉都睡完了。从此之后,盛刘氏再也不用睡觉;另一方面,她也根本睡不着了。

那是1991年的夏天。此后十五年中,盛刘氏没有睡过一次觉,连个哈欠也未曾打过。开始时,一切都很美好,她不仅没了那种怪病,甚至清醒的时间也比别人平白多出一半。她可以干更多活,挣更多钱,让家里过上更好的生活了。事实也果真如此。当别人早早进入梦乡时,盛刘氏还在月光下,像某种银白的野兽般,不知疲倦地松土,或是借着油灯准备第二天清早的干馍和咸菜。她依旧很少感到疲倦,倘若真累了,也只要坐在凳子上发一会儿呆就好。

 

“从此,盛刘氏和丈夫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或许这个故事应该就此结束,沉入渊默,化作一种语焉不详。

但结局毕竟存在,盛刘氏—也就是我的奶奶—并非故事角色,而是封藏于华北平原某处风景中的一个普通农妇,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隐约把她当作神仙,以为她根本不会死。“无限”,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词。然而,的确有一种无限的白昼赤裸裸地在我面前上演。对普通人来说,每天都是一次小小的重生,日夜轮替正如胸口起伏的呼吸。他们像弹簧一样,将自己安放在张力两端,在收窄与释放之间;盛刘氏则是一段看不到头的绳索,一张没有抽屉的桌子,一个缺少部分的整体。

记忆中的盛刘氏是这样一个人:她从不睡觉,也几乎从不说笑,只是像台机器似的默默做着各种活计,缝补一件棉袄,或者在冬天的夜晚给我烧水洗脸。棉袄上不会多出一个线头,而热水的温度也永远恰到好处。无限的白昼抹除一切遮蔽,连同她的影子在内。此时的她高大、强壮、严肃、干净,对一切了如指掌。然而事实上,在她心里,某种恐惧(或欲望)已经渐渐无可逃避了。

盛刘氏开始怀念那片青色的天空。准确来说,是某种缓冲,某种逃离、休憩的时刻。当日夜的分野失去意义之后,盛刘氏感到自己仿佛大平原上一块孤立的岩石,随着时间流逝,平原的边界也逐渐延伸,逐渐模糊,直至无边的广阔刺痛她的双眼,而万物都变成半空回旋的风声。她难以抑制地想起自己做过的梦,自己曾经享有的睡眠,以及那个在梦中教她一种奇怪的睡眠法的男人。一切都起源于他。盛刘氏反复回想着梦境的各种细节,从白色的、肩部有些塌陷的衬衫,到那条绿色的工装裤,再到小臂上突起的宝蓝色血管。长久的思虑终将使一切变得完美。随着无数次细小的虚构或追溯,那个不知面目的男人就像一尊菩萨,开始剥露出纯净、沉默而圆满的真容。

与此同时,在丈夫和儿子的眼中,盛刘氏本人则变得愈发难以理解。她陷入了大段的沉默与白日梦。干活依旧麻利,不成问题,但眼神时刻显示出,她真正的所在是某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有几次,丈夫起夜时,看见盛刘氏穿上了他的白衬衫和绿色灯芯绒长裤,独自坐在屋檐下。衬衫的胸口被高高地撑起来,一起一伏,仿佛要化身一束光,投向天空的某个角落。她的脸隐在屋檐的暗影下,但丈夫确实听到她在小声地说些什么。

后来,她甚至央求儿子给她弄来了一本小学英语教材—哪怕她连汉字也不识几个。她的手臂愈发白皙有力,血管像矿脉一样隆起,眼神则愈发陌生,当中再也看不到泥土和庄稼—她的孙子后来回忆说,那是一种奇怪的蓝色。

或许,盛刘氏是变得越来越像一个上世纪的纽约犹太工人了。而与此同时,那个红头发的年轻男人或许也恰巧发现,在无边的游荡中,他的手臂正变得日渐疲惫,对于农具和肥料,他日渐熟悉,甚至那一尘不染的白衬衫也溅上了几滴泥点子。他本来悬浮在空中的形象,正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平原上的农妇。

 

2016年的秋天,盛刘氏感到腑脏间有些不对劲。那是在县城的儿子家,儿媳口重,一盘炒笋丝把盛刘氏吃得口干舌燥,于是接一杯水,咕嘟嘟灌下去。矿泉水迅速冲刷着她喉管的内壁,消失在内脏深处。

然而一会儿之后,盛刘氏隐约感到,仿佛某种雨后的苔类植物,从肋骨下面的某个地方,带着一股凉意缓缓升起。她忍不住打了个嗝,满嘴都是芦叶的味道。而这分明是老相识—这种自鼻尖蔓延至全身的凉意,之前同睡眠一起消失无踪的凉意。它此刻的再现意味着什么呢?盛刘氏仔细玩味着,蓝色的火车自天边驶来,她同时感到了惬意和恐惧。

第一次听到“胆囊癌”的名字时,尽管儿子收起阴沉的表情,竭力向她证明,这不过是肠息肉的另一种说法,她自己却并没有怎样在意,反倒是儿子的眼睛使她不由得颤了一下。肠息肉和胆囊癌,的确都不过是表象罢了。盛刘氏想象着自己胆囊的形状。缭绕在肋骨底下的凉意这时已聚拢起来:一口冰冷地沸腾着的小锅,里面摇晃的不是胆汁,而是焦油般的睡意。她不再恐惧,反倒有些隐约的期待。黑夜正在她体内升起,如大口呼吸的海水,一路淹过肠道、心肺、喉管和大脑。十几天后,她不得不躺到床上,依旧睡不着觉,但某种界限正朝她缓缓打开。海水的触须伸出床褥,包裹住她,然后坠落,并摇荡在不间断的旋涡之中。

2017年,春天的下午。天气还有些峭寒,但树木和野草都长出来了。家人们坐在檐下说话,盛刘氏的儿子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早在几天前,他就有些匆忙地脱掉了外套。儿媳一边大声揶揄,一边下厨煮了一锅热腾腾的姜汤。已经六七天没吃东西的盛刘氏突然睁开眼,轻轻唤醒一旁打盹儿的丈夫:“小涛子,小涛子。”丈夫茫然而又有些害怕地看着她。她小声说:“你闻见没有?这个气味。”等到家人被喊进屋,她已经坐起身,在穿鞋了。她像狗一样抽着鼻子,眼睛湿漉漉地亮着。

“我又闻见那股子凉气了。”她一边说,一边攥住儿子的手臂,“火车,火车要来了。”

丈夫和儿子对视一眼,轻微地摇了摇头。儿媳端进一碗姜汤,她囫囵吞下去,简直像感觉不到烫似的。

“下碗面条吧。饿了。”她说。

 

 七

盛刘氏火化和下葬时,我正在外地准备研究生考试。父母担心影响我的复习,一直瞒着。因此,至少对我来说,盛刘氏竟也像上文所述的那个汽车厂工人一样,是在倏忽之间,干干净净地消失掉的。

除夕夜的饭桌上,在春晚小品的吵闹声中,爸爸兴致很高,连喝下好几杯。电灯白晃晃地照着,老家不通暖气,碗筷有些冰手,吃着吃着就温起来。但说话声依旧飘忽。生活好像被割开一个缺口,声音和动作的质量,那些情绪、思考、意义,都被团团吞进去,变得干巴巴的,绕灯飞半晌,终究掉落在满地果壳中间。一阵沉默过后,电视里开始放一个歌曲节目,爸爸哼了一声,又笑着开口:“前天下午……”然而又打住。见我们都在看着,才继续说下去。

那是前天下午,他坐在阳台藤椅上看书,渐渐有些犯困,就迷瞪了一会儿。防盗窗把阳光筛成块状,像一条沉重而潮湿的被子,兜头砸在他身上。他胸口闷热,似乎就在半梦半醒的边缘,突然闻到一股姜汤的气味。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跟前,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手掌湿漉漉的,像芦苇下的水,却并不粗糙,而是细滑如绸缎。是姑娘的手。人影似乎站了一会儿,把窗帘拉上了,阳光被挡在外面,一片阴凉洒在身上。他昏昏沉沉地站起来,想要说句什么,一个日渐陌生的词就堵在嗓子口。四周并没有别的人在。

他顿时醒来。起身,看到窗帘依旧保持原样,松了口气。虽然他也不知为什么。说到这里,他的语气还是讲笑话一样,仿佛在说一件糗事。沉默了片刻,突然迸出一句:“现在她可以好好睡。”

然后低下头,又夹起一片毛肚。众人不再说话。或许大家都明白过来:盛刘氏的确离开了,去到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至于其它的,无须再多想,大概也注定想不出什么结果。爸爸吞下几口酒,含混地说了几句听不懂的话,似乎稍微安定下来。突然抓起遥控器,狠劲儿关上电视,又起身,摇晃着走到院里,把墙角立着的鞭炮和纸钱扔上三轮车。我妈喊他:“喝多了吧,你?”他没回头,只吼了句:“让咱妈也过个好年!”

前几天的雪都已融化了。一脚下去,软滑滑,黏糊糊,像踩死了某种两栖动物。盛刘氏水泥砌成的坟头就孤零零楔在中央,四周丛生着齐脚深的野草。头巾、睡衣、手套和围裙之类,都还没烧完,硬邦邦在烂泥里戳着。我磕了三个头,但实际上心中一片茫然。死亡乃是一种不存在的切肤之痛。正因为如此,需要某种想象力乃至审美的参与,才能对它做出恰当的反应,而这些离我显然还很远。

大概到十二点左右,不知从哪里传来稀稀拉拉的鞭炮声,天上也苍白地吹开了几朵烟花。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这之后,就是新的一年,一切都将是重新的开始。爸爸在坟头绕一圈鞭炮,拿打火机点着,一甩手,小孩似的缩着脖子,大跨步跑开。豆子一样的噼啪声就响了起来。几枚空炮弹在水泥上,发出塑料般的声音。

在某个瞬间,从两万米的高空看去,此起彼伏的闪光似乎组成了某种摩尔斯电码—这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人类或许始终都在以分割,以辨别眨眼、过年乃至生死,来完成某种意义,使世界变得稍微可以忍受。爸爸背对着我们,一声不吭,慢慢地矮下去,佝偻成一块黑影。片刻之后,那点零星的火焰与骚动就被再次淹没,并且出于惯性,沉入巨大的睡意之中。

 

1959年,纽约。一座四层公寓。胸罩、被单和牛仔裤在阳台上垂挂着,像五颜六色的帆。女孩睁开眼,口干舌燥。宿醉还没消失,她仿佛一只倒空的垃圾桶。我们不知道她梦见了什么。桌子上,摊开的笔记本依旧杂乱无章。她叹口气,本来抱着某种侥幸的希望,或许一觉醒来,论文的大纲就会一条条、一列列,自动整理好。

窗帘半拉着,街道还没有醒。在天空的汤锅里,依旧翻滚着云团、光线,还有重重的机遇。女孩躺在床上,发了半天呆,才想起今天是兼职的日子。她像条鱼一样翻起来,慌忙穿上内衣、T恤和外套。近来她总有点魂不守舍,仿佛站在低气压附近,受着某种不由自主的牵引似的。屋里有些昏暗,她拉开电灯,呆看了一会儿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戴上眼镜。

生活一切如常,没有什么值得说的。直到半个小时后,一束姜黄色的霞光照进餐馆,将它点燃。

责任编辑:梅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