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今天的月亮?那我就给你摘下来!

月亮成熟时

作者/熊德启

“看,当时的月亮。”

“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星期六,午饭,苟姐只吃了几小口便放下了筷子。

她前半生一直很瘦,五十岁之后却慢慢胖了起来,如今即便学着年轻人一样少食多餐,似乎也难以逆转。餐桌的另一边,丈夫吃得心不在焉,似乎并没注意到今天的鸡


汤是苟姐早起刚炖的。他一直皱着眉头在思考什么,一句话也没说,大概还惦记着下午的会议。

苟姐从前常因为这样的小事和丈夫拌嘴,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是选择沉默。她知道外面的状况不好,生意越大越难维系,也心急,无奈能力有限,帮不上忙。

“我的事儿你帮不上,你没事儿多琢磨点儿别的,瞎操心也没啥用。”

每次关心丈夫,总是得到电话忙音一样相同的回应。他还在服务区吗?苟姐不知道。

 

刚收拾好碗筷,丈夫抓起车钥匙就走了。苟姐本想叮嘱点什么,擦干净手从厨房出来时却只看见那扇昂贵的门轻轻在眼前合上,发出精巧的声响。这门是前两年换的,那时苟姐说自己经常晚上一个人在家,会害怕,丈夫二话不说就安排了这扇颇具安全感的门——需要密码、需要指纹,就是不需要钥匙。朋友们听闻都客气地夸奖着,苟姐也配合地笑起来。笑容之下她却想着,门再好,总不如人。

“少喝酒,叫代驾。”苟姐还是拿出手机给丈夫发了一条信息。

十分钟过去,丈夫回过来一个OK的手势。

 

女儿早已提前打好了招呼,周末不回来住了,这次的理由是公司团建。丈夫依旧匆忙地相信了,但苟姐知道,女儿大概是去谈恋爱了。自从给女儿在公司附近买了一套小房子,她离女儿的生活便越来越远,前些日子苟姐去帮她收拾打扫,上厕所时在垃圾桶里看到根验孕棒,赶紧悄声打电话给自己的老姐妹,问清楚这标识意味着没有怀孕才算是放下了心。冲完水又扯下一张纸巾,小心地把那验孕棒按进了垃圾桶的深处。

苟姐当然爱女儿,但她并不想深究女儿的秘密。苟姐自己也年轻过,也有过秘密,她知道,秘密会让人真正地长大。她只是在某个周末女儿回家时借机说起些社会新闻,叮嘱她在这些方面注意安全。她记得女儿不耐烦地点着头,眼睛从未离开过手机。

苟姐凑过去想看看手机上都有些什么,但那些连环画一般的图像在女儿的指尖迅速翻滚着,看几眼就让她晕眩。

 

提前洗好了一小筐衣服,因为苟姐知道丈夫今晚免不了一顿吃喝,大概又要带着一身酒气回家。那种味道让苟姐感到生理上的不适,她不愿把自己新买的贴身小衣和那些衣服一起洗,即便那些洗衣液的广告一次次承诺着要让一切焕然如新。她要尽可能地保留新衣服上那股独有的清新气息,这味道让她欢喜,虽然也深知那不过是生命里转瞬即逝的慰藉。

午后的阳光洒进阳台,苟姐晾好了衣服坐在被微微晒热的地板上,想起些旧事。旧事总是让人发笑,不是吗?像那种二十多块钱一颗的欧洲巧克力,即便是苦的,融化在回忆里也慢慢渗出了甜味。

是的,或许是有些孤独吧,连苟姐自己也发现了。

她抬起卧室的床板,从床板下拿出一个小盒子,这盒子里有她的旧事。她和丈夫每晚睡在这些旧事之上,而丈夫全然不知床下还有这一方幽暗的空间,藏着灿烂的过往。

 

盒子里装着一块石头,大半个拳头大小,乌漆嘛黑,坑坑洼洼。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男孩把这块石头送给了当时还是女孩的苟姐,苟姐珍藏至今。其实现下的年轻人也来来往往地送着这样那样的石头,有花哨的名字,包含着这样那样的寓意。但苟姐这块石头和它们都不一样,是举世无双的。

这块石头来自月亮,至少那个男孩是这么说的。而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午后,月亮在日光之后隐匿地沉默着,苟姐却疯狂地想念起来,想念当时的月亮,当时的男孩。

 

“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初听这首歌时,它还是新歌,后来歌老了,人也老了。

哼着歌,苟姐孤独的影子盘桓在这座大大房子的小小角落里,被那璀璨的吊顶灯照耀着,勾画出时间的轮廓。

 

男孩第一次向苟姐介绍自己,是在一条阴暗狭窄的走廊里。

这男孩大方而温柔,黝黑清瘦的脸庞上挂着两颗闪亮的眼珠,笑起来也丝毫不被压缩,散射出灿灿的光芒,让苟姐感到亲切。

当然,那时苟姐还不叫苟姐。苟姐这名字大概是从四十岁以后才开始出现的,虽然听起来实在让她很不满意,但毕竟是自己的姓,又能怎样呢?从前人们都叫她的大名,念秋,“秋”是家中前辈的名中一字,“念秋”二字仿佛从一开始就在不断提醒着苟姐,她并不完全属于她自己。

“莲超?”

“不,念秋!念——秋——”

“莲——超——”

“不是莲超!是念……算了,你叫什么?”

“我?我叫阿某窝。”

旧日的时光过得慢,慢到要花上整整一盏茶的时间才能搞清楚对方的名字。原来那男孩既不叫“阿某窝”,也不叫“阿某”,而叫阿穆。三层红砖砌的宿舍楼,苟姐家住二楼,阿穆家刚刚搬到楼上。他说自己随父母从广东调动工作而来,浓重的口音令人发笑,而那时的苟姐刚刚和父母闹了矛盾,正处于苦闷之中,没想到被这新来的邻居逗得前仰后合。

 

回到家中,气氛依然沉闷。

一切都源自前些日子的一通电话,回想起来,打电话的人至今都是个谜。

二十三岁的苟姐在街道的服务社工作,那里为周边的群众提供一些生活必需品的售卖。苟姐的工作说好听点是个会计,说难听点就是个成天打算盘的服务员。服务社有电话,而苟姐也承担着接线员的职责,找谁的电话便出门扯起嗓子大喊对方的名字,虽然确实是个麻烦差事,倒也因此听来了不少闲话趣事。

那天,电话是找苟姐妈妈的,苟姐一再问对方的名字,对方讳莫如深。

叫来妈妈,苟姐眼看着妈妈的神情一点点变化着,平日里聒噪的嗓音也越来越小。挂上电话,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让苟姐下班了早点回家。

饭桌上,妈妈和爸爸循序渐进的语气让苟姐感到不妙,果然,又说起来她的婚事。

“二十三岁,也不早了。”

“你总说要找个你喜欢的,我们听了,让你找,但你也没找到啊。”

“你看看你表姐,就比你大一岁,孩子都两岁了呢。”

“你算算,就算你马上结婚,要生孩子那也得……”

“你哥哥也没孩子,你也这副德性,这家真是不成样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话术倒是没什么新意,还是这些旧句子。或许从古至今,乃至到了未来,家长们一直使用着这些句子。但这一次,苟姐感觉到父母的底气更足了,一定还有她不知道的事情。

 

最后还是妈妈说的,说下午那电话里的人告诉她,有人看上了苟姐。

苟姐知道自己是漂亮的,也一直引以为傲,追求她的人也不在少数。或许人性本身就如此,知道自己有选择,便生出些傲气,定要找个自己喜欢的人才行。托人来打听苟姐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苟姐啧啧一笑,毫不在意。

妈妈凝重地伸出手来握着她,一字一句地向她解释,要她这一次一定好好考虑。爸爸则在一旁捧场,添油加醋,保证对话的生动。

原来,对方是市长的儿子。如此简单,甚至都没有姓名,只是像公布彩票结果一样带着冷酷而羡慕的语气通知苟姐的妈妈——对方是市长的儿子。据说是某一日在邮局看见了苟姐,一见倾心,托了不少人打听,终于找到了正主。

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仔细描述着这个活在传说中的小伙子——是个大学生,至于哪个大学并不清楚,但为人总之是优秀的;毕业就分配到了市里最吃香的单位,具体做什么并不清楚,但前程总之是远大的。风度翩翩,一表人才,谈吐得体,辅以其他一些好听的四字词语。据说他从小就跟着家里长辈外出交际,头发不长见识不短,而且酒量惊人,或许是遗传,或许是天赋。

“你爸我就是吃了酒量的亏。”爸爸在一旁小声说。

“有酒量,就有前途。”

这些广告般的语言逐渐凝固在一起,在苟姐的耳中淡去。她压根就看不起这个人,不管他身披了多少优美的词组和表达。在苟姐的眼里,一个人喜欢自己,却先找了另一个人去告诉自己的妈妈,管你多么高贵,都是卑劣的。

 

苟姐自然是拒绝了,父母虽然不悦,表现倒也平静,仿佛早知是这么个结果。而苟姐也知道事情并不会如此结束,她等待着第二轮的谈判。

漫长的等待波澜不惊,阿穆的出现也不过是霎时间的笑料,笑过便忘记了,生活还要继续。

 

第二轮谈判由爸爸在私下里完成,虽然苟姐家并不大,严格说起来在哪里谈话都没什么隐私可言。所谓私下里,不过是临睡前坐在苟姐床头的知心对谈。这是家里的潜规则,妈妈先晓之以情,爸爸再晓之以理。

理是什么呢?对方——那个打电话来的人,他承诺哥哥在铁路系统的工作可以做出些调整,不必再没日没夜地跟车,换个后勤的工作,还能经常回家看看。

苟姐依然摇着头,丝毫不为所动。爸爸的脸色有些恼怒,说她不该这样自私,该为哥哥和嫂嫂考虑一下,否则总是天涯两隔,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抱上孙子。哥哥和嫂嫂的事情一直是家里的大石头,爸爸自以为该有些力量,苟姐却再次拒绝了。倒不是她不为哥哥考虑,她和哥哥是亲密的,所以她记得哥哥曾经对她说过,自己不喜欢回家,一回家就要面对父母,面对嫂嫂,面对没完没了地说教和争吵。

那时的苟姐枕头下压着些关于爱情的小说,看多了,自以为对情爱有深刻的认识。关于哥哥,她所能想象的极限便是哥哥或许并不喜欢嫂嫂,或许喜欢别的女人,直到二十年后才得到了哥哥的坦白,他果然对嫂嫂并无太大的兴趣,但对别的女人也是一样。

最终让苟姐动心,同意至少去见上一面的,是爸爸没说出口的话。她知道爸爸的一生并不如意,年轻时遭爷爷牵连被打断了腿,一辈子没法再奔跑起来,小小的残缺被人说成了大大的闲话,半生都活在斜眼与排挤之中。爸爸不善言辞,不聪明,不开明,不会喝酒,有很多“不”可以形容他,但依然在一瘸一拐地奋斗着。爸爸常说这是为了自己的晚年,但苟姐知道,更多地是为了这个家的晚年。

这是属于爸爸的骄傲,也是他一生的重担。如果自己去见上一面,万一对方还有些顺眼,万一还有些喜欢,理所当然地成为大户人家的儿媳,或许便能以一种得体的方式,解脱爸爸的骄傲。

 

入夜了,躺在床上,苟姐心绪难平。

她信仰爱情,却也不是个执拗的人,她知道有些“对的”事情未必都如自己所愿。但这事情要她去牺牲掉的东西,传说中的爱情,正因为她还从未得到,才越发觉得不甘和委屈。

她暗下决心,日后如果自己有了孩子,一定不去影响他的一切选择。

可这孩子到底要和谁来生呢?要怎么生呢?想到这里,心脏的跳动忽然加快起来了。是像服务社里小娟所说的那样么?小娟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她所描述的新婚之夜可并不美妙。

 

或许在许多年以后,当有人问苟姐爱情是什么?她定能有无数的道理可讲,组成精美的词句,去证明她此生确实获得过它——这是成年人专属的权力。但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那个懵懂的时代,爱情不过是一种感觉,没人能说明白,不可说,一说就错。


苟姐虽然对这市长的儿子没什么好印象,但毕竟也是个得体大方的人,赴约前把自己简单装扮了一番,胸前挂上了一朵新鲜的黄果兰,那股清新的气息让她着迷。而对着镜子,镜中的美丽少女又忧愁起来,自己打扮成这样到底是为了谁呢?为了那个市长的儿子?为了妈妈爸爸?为了哥哥?还是为了自己?

怀着复杂的心情,苟姐第二次遇见了阿穆,在楼下的车棚。

“莲超!”阿穆远远地叫着苟姐。这声音一下让她笑了出来,即便此前只见过一次,即便还没看见阿穆的脸,却也知道了是他。阿穆个子不算高大,却推着一辆大横杠的二八自行车,摆出了一个滑稽的姿势。

“莲超,你看我怎么样?”

“跟你说过了,不是莲超!是念秋!”

“好的,莲超,你看我怎么样?”阿穆还一本正经地摆着那个滑稽的姿势,苟姐又笑了起来,坏心情一扫而空。

“阿某!我看你,不怎么样!”苟姐憋着笑,故意把“某”字说得很大声。

“不怎么样?”阿穆眨巴着他的大眼睛。

“不正经!”苟姐半开玩笑地说。

“那你要是说我不正经,那我都要说你,说……说你……”

阿穆似乎很想与苟姐拌拌嘴,却苦于语言受限,涨红了那张黝黑的脸。黄果兰在苟姐的胸前散发出它独有的香气,点缀着这个时刻。阿穆想仔细看看这朵花,到底是什么花,为什么这么香呢?但那花悬挂在这个女孩起伏的胸口上,他不敢。

苟姐不傻,她知道眼前这看起来憨憨的男孩子大概是有些喜欢自己的,至少也觉得自己是好看的。这样的事情曾经无数次在她身上发生,生得一副好皮囊,这便是代价。于是她也不以为意,或许阿穆过几天便结了婚,再过几天便忘了她——这样的事情也曾经无数次发生,毕竟基于皮囊的喜欢,总是短暂的。

但苟姐忘记了,从前的那些人里并没有任何的一个,能仅仅说出她的名字,便能让她发自内心地笑出来。这简单吗?挺简单的。难吗?太难了。

 

苟姐对于和市长儿子的见面在心中进行过多次的预演,却怎么也没想到,那男孩子和苟姐见面后做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道歉。

他和市长一样姓孙,却执意要苟姐在称呼他时去掉姓,只叫他瑞阳。瑞阳耐心而平和地解释了自己为何要托人找苟姐的妈妈,而没有自己来找苟姐。主要原因是怕苟姐已经有对象,不想让自己贸然的拜见影响家庭的和谐。总之说起来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也确实是苟姐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被他自己点破,反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瑞阳不过比苟姐大了两岁,言谈举止却像是个老江湖一样,滴水不漏,从容不迫。普通话字正腔圆,据他说是因为小时候随父亲的工作四处迁徙,练就了出色的语言能力。倒是轮到还带着些乡音的苟姐在他面前开始不自信起来,话也越来越少。

聊了半晌,苟姐发现眼前这男孩显然是个有抱负的人——虽然生在优渥的家庭,却一再强调自己不愿沾家里的光,要靠自己的一双手来打拼。甚至还说自己一定要与家里脱钩,以后绝不会从政,大概要选择做生意的方式来证明自己。这段话还真把苟姐给打动了,倒不是说话的内容,而是他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散发着天真烂漫的气息。

瑞阳还很直接地向苟姐表示,如果两人好上了,不会让苟姐承担一分一毫的生活压力,只需打理好家庭,带好孩子即可。苟姐往嘴里塞了一大口饭,一边吃一边笑着,避免自己去回应这个问题。

席间,苟姐有两次想起了阿穆,都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好在对方并没有发现,还以为是自己讲的笑话起了作用。苟姐自己也没有发现。

 

竟然还是个不错的小伙子,这让苟姐始料未及。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向父母交代,若是说真话,这段关系怕是要像哥哥的火车一样就此鸣笛启航,若是说假话,似乎又对对方太不公平。

回家敷衍了几句,苟姐便说自己困了,要去睡觉。留下父母在外屋小声讨论着女儿到底在想什么。其实苟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瑞阳确实配得上关于他的一切描述,也是令人心动的。加上这“市长之子”的前缀——他始终避讳的那个“孙”字,似乎更加没有拒绝的理由。

虽然瑞阳一再强调不愿沾家里的光,但局外人都清楚,家这事情,不是一个人想撇清就能撇清的,不管是福利或是波澜。而当苟姐实实在在地接触到了他,才真正明白了父母亲的重视。她从前一直对父母说要找个自己喜欢的人,自以为是个爱情至上的浪漫女孩,或许只因为还没遇到这样的诱惑。苟姐对自己很自信,她知道自己只要答应了他,不久就会变成市长的儿媳,这家也将成为市长的家,这家中的一切困扰也都将成为市长的困扰,进而化于无形。不过是点个头与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在一起,这一生便要少去许多的烦恼。

面对人性中最深的懒惰和欲念,苟姐不想装什么清高,她必须对自己承认,这样的生活确实是颇具吸引力的。

要不?就这样吧?她想。

但这想法很快就被动摇了,有多快呢?不过是天空中的月亮从一棵树走到了另一棵树。

 

入夜,窗外起了风,正是少女忧愁的好时节。苟姐自然不会错过这姿态,合上小说来到窗边,靠着窗兀自思量起心事。风大了,她把手伸出窗户试探是否有雨,却冷不丁地感到手中一沉,本能地抓住了一件东西,定睛一看,竟是一支拖鞋。

她把头伸出窗外向上看,三楼的屋顶上晃悠着一双脚,左脚的脚尖上还挂着另一支拖鞋,右脚光着,脚底板像一艘小船,在墨蓝色的天空下悠悠摇晃。

那人低头看见苟姐,黝黑的面庞融入了夜空,一双眸子像星星般闪亮。

“咦?莲超!”这声音告诉苟姐,是阿穆。

苟姐又笑起来,试着把拖鞋往上扔回去,调整了几次还是不敢撒手,怕阿穆接不住。

“你上来啊!”阿穆说。

这不过两面之交的陌生男孩,危险,却充满着魅惑,就像每个人被深埋在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夜已深,父母早已入睡,苟姐拿着拖鞋悄悄溜出家门,也不管自己还穿着单薄的睡衣,就这么爬上了楼顶。如果此时有任何一个旁观者,她都会回到一个姑娘家该有的姿态,或许换一身得体的衣裳,或许留在屋里。但当这夜色里只剩下她自己,她是自由的。

阿穆到屋顶门洞的梯子前来接她,一把抓住了苟姐的手,楼顶的风灌进睡衣里,领口的缝隙几乎让苟姐的全身都展现在了阿穆的面前。阿穆赶紧撇过了脸,苟姐也忽然意识到了,赶紧用手压住了蓬起的胸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第三次见到阿穆的时候,一轮渐盈的明月挂在暗沉的天空之中。

这个男孩虽然随着父母来到了北方,但似乎还保留着南方海边那原始而粗犷的气味——蹬着一双拖鞋,大到有些松垮的短裤,白色的背心勾勒出精瘦却紧实的躯干,就这么悠闲地游荡在红砖楼的顶端。行走间,拖鞋发出“啪啦啪啦”的声响。

苟姐问阿穆,这么晚了在楼顶做什么。阿穆回答她,看天。

若是换个人说出这句话,比如孙瑞阳,或是任何一个在这城市里想要故作深沉的男孩,这话听起来无论如何都是矫情而做作的语言。但它出自阿穆之口,带着浓重的口音,带着未经雕琢的口气,就能让苟姐相信,他真的是来看天的。

大概因为在屋顶门洞的窘态,苟姐始终离阿穆保持着些距离。她这二十多年来的所有生命经验都在告诉她,归还了拖鞋便该回去了——但她又感到一种想要留在这里的意念,这意念不受人控制,仿佛被月光投射到她的身上一般从天而降。她任由心中的两股能量交战,自己默默跟在阿穆的后面,听着他说起那些毫无边际的事情。

“你看最亮的这一颗,这是金星。”阿穆指着天上清晰可见的星群说。

“为什么它最亮呢?”苟姐顺嘴问道。

“因为啊……因为它是金子做的窝!”阿穆说完便笑起来,回头望着苟姐,似乎在等待着对自己这个小笑话的认可。苟姐也配合地笑了,她发现阿穆有时会在一句话的结尾加上一个“窝”,有些可爱。阿穆指着天让她去看那颗耀眼的金星,但她眼中所看见的却只有阿穆那两排雪白的牙齿,比金星还要闪亮。

那时的阿穆当然不会知道,金星的闪亮只因为它有着比其他近地行星都更加厚重的大气层,大气层下的土地上还保留着洪水奔流的痕迹,或许也是生命、甚至爱情,曾经存在的证据。但在这一刻,宇宙的真相并不比逗笑身边的女孩更重要。

 

“莲超,你过来!”阿穆又回到了屋顶的边沿,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示意苟姐坐下。

苟姐当然是有些害怕的,但这屋顶此刻弥漫着让人勇敢的魔力,便不甘示弱地,大着胆子坐了过去。纵然只是三楼,那高度也好似深渊一般横在眼前,看一眼仿佛就能想象自己掉下去粉身碎骨的样子,苟姐本能地向阿穆的方向靠了靠。

“哎,原来你都是个胆小鬼窝!那我来教你一个方法,别看下面,看上面。”阿穆轻轻拍了拍苟姐的肩膀,这轻轻的接触让苟姐打了个激灵。

“你怎么……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这里呢?”苟姐慌乱地摸着自己的头发。

“我都跟你说啦。”阿穆望向头顶的天空。

“如果在看天的时候呢,就都好似没有离开家一样窝。”阿穆仰着头,轻声说道。

“啊?为什么呢?”

“因为,虽然地上变了,天上都不会变的。”

阿穆用近乎膜拜的眼神望着星空,侧脸的轮廓倒映在苟姐的眼中,竟也开始顺眼起来。苟姐似乎看见了那个南方海边的小孩,在沙滩,在山野,在城市,一次次抬头看着天空,这些恒久不变的东西让他感到安稳,以应对世事的无常。

人与人的相交相识相知,本亦无常,苟姐此时根本就不了解关于阿穆的一丝一毫,但却从这一刻开始理解他。这种发生在刹那间的理解甚至超越了她对孙瑞阳、对哥哥、对父母的一切理解,轻易地就进入了她灵魂的深处。于是她也试着抬起头,看着满天耀眼的光芒,看着那颗并不完整的月亮,看着闪亮的金星,去观察月亮上那些细小的暗斑,去感受阿穆所说的,家。

 

忽然间,苟姐感到阿穆的手搭上了自己的手背。她只感到浑身发热,想抽离,却无法动弹。她甚至不敢侧脸去看他,只能僵硬地抬着头,用余光看见阿穆也依然仰望着天空。苟姐脑中一团乱麻,算计着关于这个夜晚的千万种可能。

阿穆的手忽然停了,移开了,似乎在等待苟姐的回应。苟姐不知道他的手到底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该做出怎样恰当的动作,只能等待着,而阿穆那边却再也没了动静。苟姐感到自己的指尖都开始发烫,忍不住了,转头望去,却看见阿穆也正在望着自己。

苟姐紧紧闭上了眼睛,当作对他的回应。她感到一股热气缓缓靠近自己,而自己像是一块故作坚强的冰,在这股炽热的能量面前,就快化了。

天空好似一个识相的旁观者,推来了几朵云彩,为这个夜晚的屋顶熄了灯。

 

第三次见到阿穆,他像南方温暖的潮水,在月亮的牵引下慢慢涌起,淹没了苟姐的全身。

 

回想到那个夜晚,即便苟姐已经年过五十,依然是满面潮红。

她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次和丈夫亲密是什么时候,或许勉强想想还能记起。但再上一次呢?上上一次呢?而手中那块阿穆送给她的石头,就像回忆里他的触感,坚实而粗糙。

或许回忆的用处便在于此,在生命漫长的枯萎中提醒自己,曾经丰盛的样子。

 

 

那个夜晚之后,按苟姐看的那些小说里的说法,苟姐成为了一个女人。

自从了解了成人世界的规则,苟姐曾经在心里一次次勾画出这一夜应有的样子,却从未想过会在自己家楼顶的天台上,会如此草率,如此随意,如此经不起推敲,而对方竟然是……是一个几乎等同于陌生人的……阿穆。

 

羞愧,自责,慌乱,这些情绪奔涌在苟姐的心绪之中。

她内心世界的居民——爸爸妈妈、哥哥嫂子、朋友同事,甚至擦肩的路人,都一个又一个地走到她的面前,指责着她。与此同时,她又对抗着另一种强烈的感觉,那种与另一个人抛开所有外在的桎梏,深切地交融在一起——令人沉醉和愉悦,却又粘腻、模糊的感觉。

苟姐知道,在自己的内心,自己明明是感到欢喜的。但即便是在自己的内心,在这个只有自己可以主宰的地方,她却竟然不敢去欢喜,还要生生地抹去这欢喜,要自己去羞愧,去自责,去慌乱。

她特别想告诉服务社的小娟,这件事并不痛苦,但她开不了口。

还有阿穆,这个如野草般生动的男孩……男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苟姐一次次地问着自己。

 

阿穆和自己同龄,是广东人,从小在海边长大,父母被派遣过来工作。阿穆很黑,很瘦,很喜欢看天。阿穆的普通话有让人发笑的口音,阿穆高中就辍学了,阿穆是个胆子很大的男孩,阿穆想家。

这是那个夜晚之后苟姐对阿穆仅有的认知,要如此去确定自己喜欢他,似乎并不足够。她一直号称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没关系,苟姐告诉自己,我还有时间可以去思考。可惜在时间的另一端,还有人在不断催促着她。

 

第二次见瑞阳的时候,苟姐已经一周没见过阿穆。

其实在楼道里和阿穆相遇过一次,阿穆拦住苟姐想说些什么,但苟姐本能地避开了眼神的交汇,迅速地闪开了他。阿穆似乎也因此而明白了她的意思,一直不再相遇。

阿穆的心思,苟姐猜不到。但苟姐自己其实从未想过是否被占了便宜,亦或是阿穆是否是个不负责任的男孩。她心知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默许下发生的,自己甚至也是享受的,但她无法面对自己的感受,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那样做,为何要像一本最劣质的爱情小说一样,把自己献给一个并不熟悉、并不优秀、也并不精致的男主角。

要说优秀与精致,阿穆甚至不及瑞阳的十分之一。

瑞阳和苟姐约在了城市里最好的宾馆的西餐厅里,入座后,瑞阳问出的第一个问题,是问苟姐为何没有再戴一朵黄果兰。

“上次你戴了,很漂亮,也很香,很配你。”瑞阳说。

苟姐于心有愧,假装害羞地笑起来去掩饰心中复杂的情绪,同时少女的心也真实地被这个细致的观察者打动。她也默默观察着瑞阳吃饭的姿态,她知道吃西餐有些规矩,但她不愿问,却也不愿表现得难堪。好在瑞阳倒是自然地玩弄着刀叉,一副很熟练的样子。苟姐依样画葫芦,切着一块有些柴的牛排。

 

“今天,我们聊聊你吧。”吃了一会,瑞阳忽然说道,语气活脱脱像个和员工谈话的领导。

听到这句话,苟姐愣住了。瑞阳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不够得体,却不知苟姐只是忽然想到,自己从未和阿穆说过关于自己的事情。进而又想到,就连父母,哥哥,也甚少去让她聊聊她自己。她生活里的每个人都关心她,都和她交流,与她谈心。但仔细想来,大家好像只是在关心那些和她有关的事情,她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心情,无人问津。

或许也正是因此,她自己甚至感到缺乏练习,从来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梳理自己,才会连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也软弱不堪,不断卡在生活的阶梯上,进退两难。

“我?我有什么好说的。”苟姐讪讪地笑着。

“有啊,当然有了,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想知道。”瑞阳直勾勾地看着苟姐,看得她心慌。

“不,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苟姐一再拒绝。

“念秋,关于你,我可能没什么好说的,你的朋友可能没什么好说的,甚至你哥哥、你爸爸妈妈可能都没什么好说的。但你自己,可能也只有你自己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你都不能告诉我,那还有谁能告诉我呢?”瑞阳依然直勾勾地看着苟姐,眼神里满是炽热的真挚,但那种温度和阿穆不同,更平和,更坚定。

苟姐退无可退,好像一个在课堂上被点名回答问题的孩子一样,踉踉跄跄地开始讲述关于自己的事情,实在聊不下去了,就插播一些在服务社里听别人打电话听来的奇闻异事。而这踉踉跄跄之中,也自然地铺陈着一些精致的序言,比如哥哥的工作,爸爸的身体。这些自己说出的话、自己说话的方式,让苟姐暗暗吃惊,仿佛自己也在一边讲述一边重新认识着自己。瑞阳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时而点评几句,时而安抚几句。他并不知道,或者并不在意,这里面的很多序言兴许就是写给自己的。

吃完饭,瑞阳提出绕个远路,从河边散步送苟姐回家,苟姐拒绝了。瑞阳又以为是自己操之过急,却不知道,苟姐只是累了。

苟姐也没想到,聊自己的事情,聊自己的心情,带着某种目的去表达自己,原来这么累。

 

回到家,父母期盼的眼神逼着苟姐给出一个交代。

“还行,很细心。”苟姐如是说。

“细心好啊!细心才能照顾好你!”妈妈一听,细心至少是个褒义词,兴奋地说着。

“确实,细心很重要,你爸我就很细心。”爸爸也敲着边鼓。

“就你?年轻的时候还行,现在才知道都是装的!别听你爸瞎说,你和小孙都聊什么了?你说说看,我给你参谋参谋。”妈妈还在刨根问底。

“聊了……聊了我。”

“你?”

“对,聊了我。”

“嘿,你有什么好聊的。”

苟姐应付了两句又回到屋里,瘫倒在床上。

是啊,自己有什么好聊的呢?的确是生得好看些,还能好看过王祖贤吗?的确是憧憬爱情,却也爱不过琼瑶笔下的男男女女。至于理想,当医生当老师当解放军,亦是太普通的理想,况且也一个都不曾实现。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生活,一切都这么普通的自己,有什么好聊的呢?越是这样想,越觉得和瑞阳的这一餐饭像是一场灾难。

哦!对了!自己的姓并不普通,还闹过不少的笑话,下次就说自己的姓吧。想到了下次聊天的内容,苟姐突然轻松不少,就这么睡着了。

 

躺了一会,睁眼已经入夜,窗外的天空清朗如新。苟姐悄悄把头伸出窗外向上看,看见了一双拖鞋在屋顶的边沿晃荡着,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在召唤着她。

 

如果要再见到阿穆,自己该说些什么呢?要介绍自己的父母给他认识吗?要从此不再见瑞阳吗?要像古时候的女子一样去讨要自己的名声吗?

如果只有百分之六十的心情想要去拥抱他,如果还有百分之四十的心情想要逃离他,如果去做了其中的任何一样,便是要把这原本可以模糊不清、左右难平的东西带入这个扎扎实实的现实世界里来,让它化为有形,让它把百分之六十或四十,统统变成了百分之百吗?

苟姐的问题,如瑞阳一样聪慧的人,也未必能回答。

 

放弃了思考,放空了自己,苟姐如梦游一般地又来到了屋顶。

这一次,苟姐没说一句多余的话,只是在阿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抱住了他。慢慢抚摸着他背脊的筋节,摩挲着他粗糙的脸庞,启动着他的欲望。两人刻意彼此疏远了一周,谁也没问为什么,似乎那并不重要。

 

苟姐背靠着楼顶的烟囱,把头枕在阿穆的腋窝里。

“阿穆,说说你自己吧。”她悄声说。

“说我自己?那你明天中午都回不去了窝!嘿嘿,嘿嘿……”阿穆自以为好笑的笑话并没有换来苟姐的捧场,只能兀自傻笑起来,望着远处。

“这里不好,要爬到三楼才能看见地平线窝。不像我老家窝,出门就有的看。”阿穆感叹道。

“那就从你的老家说起?”苟姐说。

阿穆沉思了半晌,开始缓慢地,尽量准确地讲述起自己的故事。

苟姐本以为阿穆身上总该带着别样的故事,才会有别样的魅力。可阿穆的故事里没有任何的惊喜,也没有任何的惊吓,几乎可以幻化为任何一个南方男孩的历史,平凡得像一张老信纸。但苟姐依然听得入神,时不时纠正他的发音,问一些南方的人事讲究。直到天色泛白,苟姐才慢慢明白了,阿穆没有像瑞阳一样值得大说特说的精彩人生,却也不像自己一样自认平凡。只因为他是阿穆,他家的船,船行的海,海边的狗,狗刨的坑,坑里的泥土,关于他的所有平凡,都显得精彩。

 

再和瑞阳见面,苟姐试着像阿穆一样去说那些生活里最最细小的事情,也按计划讲了自己那些因为姓“苟”而发生的趣事。比如小时候总被叫“小狗”,还被人起了外号叫“狗撵球”。瑞阳乐呵呵地听着,时不时发出些捧场的评论,听到“狗撵球”时笑得合不拢嘴,见苟姐表情严肃又赶紧表示歉意。

“完了!我就不该告诉你!你现在一叫我念秋,是不是就会想到这个‘狗撵球’?”苟姐嘟囔着嘴,假装生气地说。

“那当然了!”瑞阳毫不犹豫地点着头。

“你!你别出去瞎说啊,别人都不知道的!”苟姐被瑞阳逗得急了。

“我才不和别人说呢!你看,别人都只知道你叫念秋,现在我还知道你叫‘狗撵球’,这就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了!”瑞阳大概是自觉和苟姐已经熟络起来,说话的分寸也逐渐放开。

“那要拉钩!”苟姐笑着说。

“好!”

拉完钩,瑞阳借势握住了苟姐的手,他感到苟姐的身体发出了一阵微小的颤抖,又很快放开了。

“我希望,我们之间可以有越来越多的秘密。”瑞阳如此说。

这是一句属于男女之间最初的情话,而瑞阳永远无法料到,它会以怎样的方式应验。

苟姐脸红了,羞涩得像一朵花。但她想到阿穆的时候,羞涩就成为了羞愧。

 

“莲超,你今天做什么了?”阿穆问苟姐,而苟姐此时早已不再去纠正他如何称呼自己。

“去……去见了个朋友。”苟姐低着头,没敢直视阿穆。

“哎哟!你都有朋友窝,我都很羡慕你了!我就你一个朋友窝,莲超,你不要抛弃我窝!”阿穆依然是阿穆,说着这种自以为是的笑话。

“其实也不算朋友,就是……市长的儿子。”

说出这句话,苟姐自己都吃了一惊,暗暗责怪着自己。她和阿穆的关系换任何人来看都是出格的,而即便如此,她也从未因此觉得自己对不起瑞阳。但这一次,因为这句脱口而出的话,她第一次对瑞阳感到十万分的抱歉。

“市长的儿子?那一定是个正经人了!我就不一样了窝,我爸以前开船来的,我是船长的儿子!哈哈!”阿穆说这句话的时候背过了身子,如果此刻的表情会成为他生命里的某种证据,那这证据注定要失踪,永远不可考证。

 

就这样,盘桓在阿穆和瑞阳之间,苟姐成为了一个坏女人,至少她是如此怀疑自己的。

什么是“坏”呢?苟姐问自己——大概就是不负责任的贪婪吧。她贪图瑞阳的沉稳,贪图阿穆的热情,贪图关于瑞阳的未来,贪图拥有阿穆的现在。为什么呢?或许因为她既不够沉稳,亦不够热情,无法想象未来,亦无法控制现在。

在她的身体里,有些本该长大的部分从未长大,如今要用来支撑起关于人生的选择,才发现空空荡荡,孱弱无力。她甚至懒得去分辨自己到底喜欢谁更多一些,因为一旦得出了答案,就被迫要去放弃些什么。就这么糊涂着吧,也挺好的。

 

古人说,难得糊涂。

但糊涂也是绝佳的避难所,是逃避的另一种形态。难得糊涂,也是在告诫世人,不能总是逃避。这道理当年的苟姐自然是不懂,如今年过半百,终于明白了一些。

 

丈夫此刻大概已经满脸通红,结束了第一轮的敬酒,开始了“自由搏击”的阶段。女儿呢?或许在夜空下的某个角落和男友散着步,说着浪漫的情话。锅里热着中午的剩菜,苟姐还拿着那块石头,游荡在漂亮的落地窗前。

如今的这座城市,即便住到了二十七楼还是看不见地平线,倒是天空依然悠远而沉寂。诚如阿穆所说,看着这片天空,苟姐想念起梦里的家乡,即便家乡就在脚下。

阿穆说过,地上会变,而天上永恒。

雾霾那几年,天空灰暗,苟姐常常看不见月亮,看不见金星。现在算是治理有成,满月又爬上天来。那月亮圆得完美,毫无残缺,任谁也无法相信,有人从那里掰下来一块石头,送给了苟姐。

 

那天刚刚下过雨,深夜屋顶的空气里满是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念秋。”阿穆第一次叫对了苟姐的名字。

“阿某,你该感谢我窝!你现在的普通话进步不少啊!”苟姐学着阿穆的口气,笑着说。

“念秋,我是专门练习的窝!”

阿穆这次的表情有些严肃,他轻轻握住苟姐的手,细致地抚摸着。

“念秋,你知道我之前为什么都没有对你讲说要和你谈对象?”

阿穆把“谈对象”三个字说得很重。苟姐心里一惊,忽然意识到阿穆好像真的从未对自己提出过任何的要求。他就像自己藏在屋顶的秘密,从来都只是自己去贪图他,从来都理所当然地出现在那里。但她却从未想过,或者不愿去想,他是否也有属于他自己的贪图。

“谈对象”这个词是阿穆专门找人学的,他认为用苟姐的语言去表达,比起“拍拖”这样的词汇更有诚意。

“我今天找到工作了窝,念秋,我以后就在东郊那边的鞋厂搞生产,一个月有一百五十块!”

“所以……我现在,正经了窝!念秋。”

阿穆像从前一样笑着,看着苟姐,但他显然在期待着什么,笑起来已经有些费力。这时苟姐才发现,阿穆今天穿了一件新买的短袖衫,虽然依然蹬着一双拖鞋,但穿上了袜子。

 

苟姐沉默了,她可以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去应付阿穆,但她不愿意。她一直知道这样的生活是“错”的,这一刻她明白,该结束了。而眼前的这个“有所求”的阿穆,或许才是真实的他吧?那个原本纯粹而美好的阿穆,或许一直都只是一个苟姐自身无比自私的投影。

苟姐想再去抱着他,占有他,但她也不愿再做那个人了。

忽然间,她想起了瑞阳。

孙瑞阳,这个人到底在苟姐的生命里有多么重要,即便到老也无法说清。苟姐总是不断想起他,虽然想不起他的脸,想不起他那威风凛凛的父亲,想不起他精彩的履历,但他的话语总是回响在苟姐的心里。

哪怕只是这么一句话,也值得用余生去感激。

 

“阿穆。”苟姐望着阿穆,阿穆猜想她接下来的话就要宣判自己,笑容早已垮塌。

“阿穆,我们今天,聊聊我吧。”苟姐说。

 

苟姐第一次,轻松地,全盘托出地,聊起了自己,聊起了父母,聊起了哥哥,也聊起了瑞阳。而听到瑞阳就是那个“市长的儿子”时,阿穆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

苟姐对阿穆讲述了自己内心深处所有的纠结和不堪,压力与迷茫。这些挤压在她身体里的东西在这一刻被倾倒进了南方的海里,她不知道这海是否能消化它们,或是卷起浪来把它们拍打回她的身上。

“念秋,如果那个瑞阳不是……如果我是……”阿穆结巴起来,毫无平日的风趣潇洒。

“阿穆,你说,我喜欢你么?”苟姐真诚地望着阿穆,似乎期待着他能回答。

阿穆紧闭着双唇,一言不发。

“人,总要长大吧。”苟姐也没等待他的答案,望着他身后的月亮,淡淡地说。云朵缓缓移动,月光渐暗,阿穆的轮廓也逐渐模糊起来。

“就好像月亮一样,明天和今天总会有些变化,一个人只想要今天的月亮,就太自私了。”

 

“你喜欢今天的月亮窝?那我就给你摘下来!”阿穆忽然站起来,高高举起手,一蹦一跳地滑稽起来。

这一幕并没有逗笑苟姐,但她知道这是阿穆的方式,是他应对尴尬,甚至逃避的方式。

摘月亮,世间多少男孩都说过这样的情话。但阿穆就是阿穆,他就是总能去做那些很多人都做过的事,却让它显得独特而珍贵。

 

“哎哟!”

这一声惊呼毫无演绎的成分,阿穆似乎是被楼顶的水管绊了脚,忽然踉踉跄跄地往边上倒去,眼看着就要摔下楼。苟姐一屁股从地上坐起,伸手抓住了阿穆的一只脚。谁知阿穆这人虽然看起来瘦弱,实际上毫不轻盈,连带着苟姐一起摔向了楼顶的边缘。

原本浪漫的情景,只在刹那之间就成为了人生的转折点。阿穆和苟姐一起,从三楼的楼顶摔下。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苟姐发现自己趴在阿穆的身上,两人摔在了一片深深的灌木丛里。

苟姐似乎只有些手臂上的擦伤,而阿穆被她压在灌木之中,满脸是血,不知生死。仔细一看,他左耳根部被灌木的枝芽几乎割掉了一半。苟姐此刻几近失去了声音,衣衫不整,不断摇晃着阿穆。

阿穆的手忽然动了一下,眼睛也缓缓地睁开。惊恐之下,苟姐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眼前这一幕。而这时,一楼一户的灯光亮了起来,大概是听到了两人坠楼的动静。不远处渐渐响起了邻居出来询问的声音。

“念秋,快跑。”阿穆忽然含糊不清地说着。

“被别人看见,对你不好。”

阿穆抬起手,放到了苟姐的身前,他的手里捏着一块石头。他竟然笑了。

“太大了,摘不下来,就一块石头。”

这石头显然是刚刚从灌木丛下的地上捡起的,还沾着些雨后的湿润的泥土,而阿穆看起来也处在剧痛之中,却居然强忍着笑了出来,尽量保持着那个滑稽有趣的自己。

 

“念秋,快跑。”

 

那个时刻,苟姐在后来的日子里曾经无数次地回想起来。

在那一刻,一切语言和有形的感受都消失了,一切可以被文字和姿态所表达的屏障都被刺穿。似乎她这一生也只有在那一刻,终于可以抛开一切束缚,走进自己的内心,去见到那个被囚禁在其中的女孩,去看见她,去拥抱她,去询问她。

 

“嘿!念秋,是我啊,我就是你。”

“念秋,你要……跑吗?”

 

十一 

今夜的月亮无比圆满,是它应有的,成熟的样子。

但即便是这世上最傻的孩子也明白,明天它又要残缺起来。

 

丈夫在身边打着足以扰民的呼噜,即便洗过澡也散发着无法磨灭的酒气。

那块石头已经被收拾好,放回了床下。它就像一瓶苟姐私藏的红酒,愈老愈醇,却只能独饮,无法分享。丈夫曾经送给她无数价值连城的礼物,戴在手指上,放在柜子里,藏在抽屉中,却没有一件能比得上这块被压在幽暗的床底的,已经干枯的石头。

苟姐转过身去,丈夫肥硕的后背还随着呼噜声起伏着,她轻轻靠近,慢慢抱住了他。

她把头靠在丈夫的头边,吻了他的左耳。

是的,或许他最终成为了另一个人,一如所有成长的骗局。

但苟姐并不在意。

 

“阿某,我爱你窝。”她轻声地说着。

 

在丈夫左耳的耳根上,留着一道长长的伤疤。

弯弯斜斜的样子,好像一轮并不完美,却烙印在永恒天幕中的,不变的月亮。



责任编辑:崔智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