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撕掉了一段好姻缘。”

婚姻情境

作者/马家辉

她撕掉的情书

 

这是真的,但我无权反对你当作小说来读——

十五岁那年,我生病了,久烧不退,腹痛呕吐,脸色黄得像刮走了皮的树干,胸口隐隐现着玫瑰色斑,西医说是细菌感染,打针吃药,躺个五六天应可痊愈。那几天有如身处地狱,我睡不安稳,陷入半昏迷状态,又常发呓语,经常高喊:“走!走!快走!”

我怎么听见自己的呓语?

我听不见,全由外婆后来告诉我。外婆和外公多年来一直住在我家,我在《龙头凤尾》小说里谈过他们。外公是二世祖,在中环士丹利街有十多幢房子,祖业代理经营进口花露水,二十五岁继承父产,但滥嫖滥赌,不到五年已把祖业败得七七八八,扔下烂摊子不顾,到远洋货轮上做水手,我们广东人叫作“行船”。那年头非常普遍,许多男人稍遇不如意事,或生意失败,或情场失意,马上行船。王家卫拍的《阿飞正传》里的刘德华就干过这码子事,看似潇洒,其实是不负责任。所以外婆常在我母亲面前抱怨:“男人有什么鬼用!”

外公整整行了八年船,每隔八九个月回港靠泊,来来回回八九趟,把我外婆的肚皮搞大了六七回,一窝子女由她独力抚养。我母亲排行第三,外公外婆老了后,搬来我家,由我父母供养,他们则帮忙照顾我和姐姐、妹妹,另有几个不成材的舅舅亦常来借住,四五十平方米的小单元挤了八九个人。然而小时候不觉苦楚,只把它叫作热闹。

外公外婆经常吵架,偶尔更动手,当然是外公掌掴外婆。挨揍后,外婆蹲在地上哭,而我不知何故自小已有开解女人的本领,走过去,哄她几下,她便抱着我笑了。所以,她跟我亲,亲到我在情窦初开的时候,会把在班上暗恋谁谁谁的心事对她透露,亲到她会把自己的初恋故事告诉我,而我姐姐、妹妹、妈妈、爸爸,甚至连外公亦从不知晓。

事情是这样的:在认识外公以前,润娴——我的外婆——有个亲密的男朋友,读书人,据她说,斯文俊朗,是结婚的好对象。我的曾外祖父是在港岛上环开诊所的中医,义褀——我的外公——偶有患病,前来求诊,看上了她,展开追求,但她心有所属,对他只是像对一般病人的客气。

某年某月,润娴和男朋友闹别扭,冷战,整整一个月没见面。义褀乘虚而入,邀她出游,她觉得不妨利用他来招惹男朋友妒忌,答应了。日子这样耗着,过着,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男朋友竟然仍未现身,她终于放下矜持,到湾仔寻他找他,发现他早已启程到上海工作。好狠心的男人!润娴天愁地惨,哭得双眼红肿。

八个月后,润娴嫁给了义褀,开始了数十年的不幸婚姻。

“说走就走,不辞而别?”我问。

“不,其实他找过我,只是我没有好好回应,万料不到他一走了之。”润娴答。

原来他在冷战后不久,写了一封信到诊所,哄她,认错,写尽甜言蜜语讨她欢心,可是她仍然在气头上,发了小姐脾气,不仅两三下把情书撕得粉碎,更把纸屑放进信封里寄回给他。她并非绝情,只是在摆架子,女生嘛,她自觉有这权利。而她做梦也料不到对方竟是如此玻璃心,她这么一撕一寄,于他看来表示恩尽义绝,刚好上海有发展事业的机会,一咬牙,离开了香港这片伤心地。

“我撕掉了一段好姻缘。”润娴感慨道。

“难说。搞不好嫁给那个读书人,日后的命运更不堪。搞不好他命中克妻,你嫁给他,不到两三年,走在路上被车撞死,坐在屋里被横梁压死,连食豆腐也有可能哽死。你那么辣手一撕,其实是救回自己一命。”少年老成的我再度施展开解大法,把润娴逗得眉开眼笑。

外婆和我的对话在黄昏进行。我刚睡醒,浑身冒汗,她坐在床边,用毛巾替我抹脸。她告诉我,我不断猛喊:“走!走!快走!”她问我在梦里看见了什么。我说:“我记不清楚了,只觉得有一团黑影围拢眼前,我惊吓得挥手驱赶。”她笑道:“对,许多时候我们真难知道自己到底赶走了的是些什么。”然后,谈着谈着,谈到了我的暗恋对象,再谈到她的初恋对象。

聊天结束的时候,天色已黑。外婆收起被我撩拨的笑容,忽而叹了口气,站起来说:“我煲了皮蛋瘦肉粥,多吃几口,赶快恢复精神,明天上学去,不然那女孩子会被别人追走啊。”

外婆一边走向厨房,却一边喃喃自语:“可是,就算被追走了,是好是坏,谁说得准?”

既然无法肯定自己错过了什么,世上便不存在“错过”。生命毕竟只能是眼前的生命,现在有的便已是全部,面对它,其他免谈。这是我从“润娴狠撕情书”一事上领悟的小小道理罢了。



即使做不成夫妻

 

二十四岁时听我母亲说过这样的话语:“即使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嘛!”

我便深深记住;但,从未成功,或许只因,从未尝试。

我母亲倒是做过身教示范。

十四岁时曾经和姐姐妹妹跟随父母亲到沙田看望一位长辈,不知道是叔叔抑或伯伯,应是伯伯吧,年龄应该比我父亲大,很斯文的一位先生,个子高,戴眼镜,瘦瘦的,语调温文,看起来像个读书人。但听母亲说,他以前是个生意人,生意还做得蛮好蛮强。

我母亲还说,她年轻时,在工厂工作,他是上司,曾经追求她,来往过一阵子,她没有接受,最终选择嫁给我的父亲,那便有了姐姐,有了我,有了妹妹,那便有了后来的历史。

我母亲又说,她那年头的人非常纯正,追求就是追求,饮茶,看戏,跳舞,散步,骑单车,朋友交谊却又暗有情愫,但不会乱搞乱来,不是不希望,而是不急,不行动,慢慢来,该来的事情总会来。

嫁给我父亲后,我母亲仍跟这位先生保持联系。但那是没有手机、没有电邮的简朴年代,就依靠电话了;每一两年会见个面,但都是一家人去见,像见老朋友,坐下来,孩子们在旁边蹦蹦跳跳,大人则喝茶话旧。天凉好个秋,云淡风轻,聊天道别,下回再见可能又是一两年后。

我母亲是在我父亲面前跟我们述及这位先生的往事,父亲笑着听,没说话,我猜他早已知悉一切。或许我母亲主要是对我姐姐说。她已经拍拖了,交男朋友了,我母亲借机对她进行“感情教育”。那是在探望这位先生后搭巴士回家的路上。那年头没有地铁,从新界返回港岛,必须搭完巴士再转渡轮,好长好长的一段路,一个多小时的行程,困坐在车上、船上,孩子们没手机可玩,正是两代沟通的大好机会。

不知何故,我虽然只是“次要听众”,却仍印象深刻,仿佛暗暗知道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接受类似考验,交往,分手,决定保持或不保持朋友关系。

十年以后,我终于由“次要听众”变成“主要听众”,因为那一年我跟交往了好几年的女朋友分手,情绪极度哀伤,在我母亲面前,哭了。性格向来达观,甚至几近病态的达观的她笑道:“这不值得难过!人生缘分,有来有往,有聚有散,就像打麻将一样,有输有赢,这盘吃和了,下盘可能放炮。世事难料,事在人为,即使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嘛!”

我不哭了,看她一眼,心中暗骂一句:赌鬼!

但其后我并未跟分手的女朋友转型为朋友,只因天涯海角,找不着了,其实也没有找,散了就这样散了;尽管曾经爱得以为没有对方便宁可不活了,但发现,原来是可以活的,而且活得很不错。因为生命没法重来,所以也不能比较。如果当时没分手,如果往后的日子都是跟对方一起,会否更不错,或反而宁可不活,就不得而知了。

没有找,所以没法验证我母亲的朋友理论能否应用到自己身上,但仍隐隐相信她是对的。理由不仅是她做过示范,而更因为在理论上确能成立,且想想,“朋友”的交往状态可以有不同类型和不同深浅,做了朋友,不一定是亲密朋友;做了亲密朋友,也不一定无所不谈;无所不谈,也不一定能够常谈长谈。所以即使我跟前女友重逢重聚,坐下来聊聊天,当然也算是朋友了,但不一定是密友,那可以是非常独特的一种朋友状态。可以说,世上每一种友谊状态都可以独一无二,不管男女,不管身份,只看你如何经营和愿不愿意经营。

这是我经常引用的“感官原理”:如果听觉有千百万种,味觉有千百万种,嗅觉有千百万种,触觉有千百万种,生命是如斯细致,为什么感情关系只能容纳区区几种?夫妻、朋友、情人外,就没别的了?不会是这样的,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是这样,只因我们不察或不敢,我们其实是,也应该是比自己想象中的分殊细腻。

四十九岁了,我的朋友数量是多是少,视乎跟谁比较和采用什么衡度标准,但我毫不计较,我只在意如何跟不同的朋友以不同的方式相处,只看重如何拓展不同的朋友状态以享受不同的友谊交往。我常想,如果我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或许我也全无兴趣跟马家辉这种人做朋友。我是心知肚明的,但我没法子,四十九岁了,改变不了自己,也无意改变自己,唯有随缘行之,善男子善女人,合则来,不合则去,谁都千万别勉强谁。

数年前我曾午夜电邮给香港女作家黄碧云,借引洋人之言感叹:“一个人混蛋到了四十岁,就一辈子混蛋定了。”

黄碧云回邮,嘲笑道:“如果四十岁是混蛋,二十岁时一定亦早已是混蛋,唯一差别是四十岁以后混出了一些格调,便不太容易找到人陪你玩。没有人陪,唯有自己玩咯,如果不这样,难道去死?”

说得正确。所以我看清楚了两项真理:一、自己玩,这是王道;二、年过五十,朋友、情人,都会愈来愈少了。

责任编辑:崔智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