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
作者/王秋璎
世间所有的爱都指向团聚,唯有父母的爱指向别离。
1
父亲换了一张新电话卡,激活后发来的第一条消息是在凌晨四点多。
“悄悄跟你说个事,其实爸爸也是最近才刚开始长大的。”
看罢信息,合上电脑,我忽而察觉到自己的眼皮有些发抖。想起爷爷葬礼后,母亲将我拉到一旁:“妈妈暂时不打算回去工作了。因为,下一个要轮到的,恐怕就是我的妈妈了。”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曾说:“父母是隔在孩子和死亡之间的垫子,当父母离世后,再无所依的孩子就直接坐在了死亡上。”父母为我们抵挡一切,包括死亡。
我发现我的父亲变了,的确是从他的父亲离开他开始的。
在我心中,父亲作为一个老文青、老男孩,大半辈子都在折腾,不问世事不食人间烟火,不操心家中包括人情牵绊在内的一切细小事物,从来都是想消失就消失,不会给家里留下只言片语。
对于这个家而言,父亲就像李宗盛在《新写的旧歌》里唱的,更像个“若无其事的、刻意拘谨的旁观者”。
现在呢,一蔬一饭,事事留意。就连家中门框松动,都会自己来钉。换作以前,这是绝不可能在家里看到的景象。有时,母亲打视频电话来,父亲不是在厨房掌勺,就是在擦地、抹桌子、收拾家中零碎物件。
在一个传统家庭里,父亲对于家务事必躬亲,的确是不常见到的面貌。
上学时,母亲重病卧床,让父亲帮忙下楼扔个垃圾,姑奶一把夺过垃圾袋:“我来吧!里头有女人用过的那东西,男人碰了晦气!”以前从来都是默许这一切的父亲,现在完全改变了自己的说辞:“哪那么多讲究!还分什么男人女人,孩子离得远,家里就这么两个人,谁方便就谁做一下呗!顺手的事。少年夫妻老来伴,不就图个互相照顾。”
母亲将这话转述给我时,说“这是一个男人姗姗来迟的成熟”。
2
我们家族的每一代人和父亲的感情都算不得亲近。若是严苛些,自是可以用“疏离”来形容:同住一个屋檐下,却从不知对方的喜恶,更不用说了解对方的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了。
祖父和曾祖父如此,父亲和祖父如此,我和父亲也如此。
一直等到我念高二,父亲都不知道我究竟在哪所学校念书,学文还是学理。一次,他去学校找我,背着手站在各个窗口望,逮人就问:“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xx的?”认识我的同学多番给他指路,他才能找到我。末了,他自己取笑自己:“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啊。”
在我记忆里,我和父亲唯一一次亲近,还要感谢学校里安排的一次疫苗接种。
那日不知怎的,我对接种的疫苗种类出现了过敏性休克反应,父亲恰好来学校找我,看我倒在操场上,嘴唇肿得老高,浑身上下起遍了红色小疹子。他二话不说抱起我就往医院冲。在市附属医院的电梯门口,三楼,父亲将我放下来交给医生时,我意识已逐渐回笼。父亲满头大汗,擦了擦额头,嘴里不自觉嘟囔:“已经长这么大了?真是重了不少。”
那一刻,我心里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但的确又真切地感知到某种叫做幸福的滋味。
在父亲心中,我一直只是两三岁时候的样子,直到现在,他依旧唤我“毛仔”(方言,类似“宝贝”)。母亲曾不止一次取笑他:“若将来嫁人了还是这么叫吗?我都替你害臊哦。”
3
父亲一生都在反叛,反叛他的父亲。依我看,这反叛是彻底持续到祖父离开人世后才消停。父亲和母亲虽是通过自由恋爱相识,但最终的结合,却是在祖父要求之下完成的。
父亲十七岁那年,生母病故。新祖母很快嫁进家中。新进门的祖母以家庭条件不好为由,准备阻断家中唯一的小女儿的学业。父亲为保护妹妹,更为和祖父怄气,自己打架生事,主动辍学了。遗憾的是,最后,他的妹妹还是没有上成学。
父亲同祖父大闹一场,独自去了社会上闯荡。按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好日子,从生母离开人世那一刻起就消失了。
祖父年轻时是铁路局领导,素来寡言少语,仪态威严。家庭重组后,父亲真正的梦想夭折,内心多少有些怨怼。祖父不懂父亲心思,他心里一直挂念着的,是让最最宠爱的小儿子去铁路局顶替他的职位。
父亲对此的回应是:“即使去当二流子(小混混),也绝不如你意。”
父亲与母亲相恋时,早在街边一带晃荡了好几年,算不上有什么正式工作,外祖母起初自然是不同意有学历的母亲和这样一个男子在一起的。她说母亲迟早要被带坏。后来,夫妻二人合力开餐厅、做服装,虽是白手起家,点点滴滴从无到有,但好在一直齐心协力,勤勤恳恳,生活也算稳定有着落。
父亲和母亲并不是同一个城市的人,所以母亲的出嫁也算得上是远嫁。外祖母虽然孩子多,不过这唯一的小女儿,从小到大都是掌心里的宝贝,金贵得很。
在母亲那个年代,几乎没人没下地干过农活,母亲就是那个唯一的例外。直到现在,她跟我说,她去山上摘果子会皮肤过敏,下田小腿会红肿,既不会杀鸡,也不懂剖鱼。
4
父亲和母亲相识于卡拉OK,两人在母亲的同学聚会上一见钟情。家中相册里收着一张有些褪色的老照片,照片里,是父亲在卡拉OK给母亲唱歌。父亲瘦瘦高高的样子,白衬衫,黑西裤,脸蛋清秀,嘴巴微张,斜眼看着母亲偷笑。
这是他们初次见面时拍下的照片,我问母亲,是否还记得父亲当时在唱什么歌?母亲答,是Beyond的那首《真的爱你》。
父亲喜欢音乐,有一把好嗓子,年轻时还能弹上一点琴,估计因为这点迷倒过不少女孩子。自我记事起,母亲从来都是五音不全,人对于自己所没有的特质,大概都是欣赏的吧,我姑且这样理解。否则,怎么解释两人年轻时候的干柴烈火呢?又或者,母亲是一个颜控而不自知?毕竟,无论是年轻时候还是现在,父亲的模样的确算得上英俊。
对于Beyond,父亲一直是有一种特殊的情结存在的。他在卡拉OK里给母亲唱的《真的爱你》,便是主唱黄家驹献给自己母亲的。
家驹在Beyond刚成立初期生活艰难。在乐队发展层面,他没钱举办演唱会,生活上,他的家人又不希望他继续朝音乐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时期里,母亲始终默默支持他,并偷偷存了一笔钱供他开演唱会。于是,他创作了一首《真的爱你》来感恩母亲对他的恩情。
父亲年少时,在家中唯一的朋友就是他母亲。同严苛的祖父不同,祖母是一位温柔外向的知性女子,父亲对音乐的启蒙也正是来源于此。
父亲懂得的为数不多的乐理知识,是祖母教给他的。父亲学习成绩一直不算好,十四岁那年,祖母不顾祖父的强烈反对,每日暗度陈仓,陪父亲去家附近的一个老师傅那学唱歌,为此甚至辞去工作,全力以赴支持父亲梦想。
当然这些都是我年幼时犯错之后得到的只言片语,父亲常感叹:“虽然她很严厉,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我的妈妈不这么早过世,我现在的日子不知会有多幸福啊。”
父亲教给我的一些习性,都是祖母曾言传身教到他身上的,如夹菜时只能着眼于面前的这一小块,吃饭时不可大声喧哗,走路势必得挺胸抬头等等。父亲桀骜、随性,但每次只要提起自己的母亲,面色就很柔和,并且他会非常渴望他的母亲带给他的这些零星的正面影响能延续到我身上。
家驹比父亲更幸运,他实现了梦想,并且得到了母亲的亲眼见证。而父亲,只有每年祭祖的时候,可以轻声为他的母亲歌唱。
“现在你还年轻,是可以尽管放手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的。但随着我们一天天老去,日后恐怕还是要拜托你的。”一日,祭祖归来,父亲将我叫到饭桌前,突然没头没脑说上这么一句。
人生拥有选择的权力,多半是有家人的爱在身后作为最基本也是最强有力的支撑。走得再远,被理想折腾得再没底气,回头张望的时候他们就在那里。现在想来,这都是他们牺牲了自己生命里的一部分东西给自己换来的特权。
世间所有的爱都指向团聚,唯有父母的爱指向别离。
5
张爱玲说,世上母亲大抵都相同,最关心子女的吃食,而且母亲们都有个通病,只要你说了哪样菜好吃,她们就频繁地煮那道菜,直到你厌烦地埋怨了为止。
每年春节,母亲可能会提前半年就开始准备过年那几日的吃食,且势必都是我的心头好。每次去逛市场,看到什么我爱吃的,当下就买回来囤在冰箱里,完全没考虑过“过期”一事。回家一拉开冰箱门,堆成山一样的食物装不下,哗啦啦悉数掉落在地,沉重如母亲的呢喃。其实,母亲们这辈子,只是在拼命地把我们觉得好的都给到我们,她们只是爱得不知所措了而已。
小时候,我总怀疑母亲生来就是长在厨房里的,她对几平米大的厨房,有时比对自己的床铺还要熟悉。从小到大,无论发生什么事,她的工作究竟有多忙,关于做饭这件事,从来风雨无阻,永远是按时至极。早餐7点,午餐12点,晚餐6点,比国际时间还标准。
母亲本命年那年,发生两件大事,打破她对于做饭的准时。一件是她出了车祸,很长时间不能下床,一件是父亲的初恋突然回国,准备入侵我们的家庭。
这两件事几乎是一前一后挨着发生的。
母亲三十六岁过后没几天的一个中午,我从学校放学回家,家中空无一人,桌上破天荒冷冰冰的,什么也没有。我打给父亲,他只说凉席的垫子底下有钱,叫我拿去自己买些好吃的。我询问母亲的动向,得到的答复是“她这几天有事要忙”。电话里,父亲又嘱咐我一些日常琐事,话没说几句,就匆忙挂断了。
那日中午,心里多少是有些不快的。毕竟,母亲的热饭热菜从未缺席过,但心里随之而来的是慌张,母亲和父亲已经好几日不见踪影了,纵使那时再不懂事,心中也隐隐觉得发生了什么。直到母亲被好几个人护送回家里,我才看到被层层白色纱布包裹、如同一个木乃伊的她。
我是在替母亲打饭回家的路上见到那个女人的。就在我家楼下那条狭长的小巷里。巷子窄到一次只能两个人通过,我和她打照面时,当下几乎是两个人身体贴着身体,她冲我笑,我意识到不妙。
起初,她远远走过来,脸蛋和身子都细细的,一头泡面卷伏在单薄的背脊上,皮肤看上去保养不错,如果不是眼周细细的纹路,是看不出明显年龄特征的那类。她的高跟鞋鞋跟又高又尖,啪嗒啪嗒,一脚踩在地上,像是正中靶心的箭,锋利又精准,很快巷子里多出几个小土坑来。直觉告诉我,是她,那个常被姑姑们挂在嘴边的神秘女人。
祖母去世后,父亲找了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上好几岁的女人作为初恋,对方是大姑的同学。此举在他们的年代,对家中而言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父亲很快搬出家中与女人同居。好日子不长,没多久,女人就凭空消失了,谁也找不到她。她同所有人断了联系。这次突然回来,按照父亲对母亲的说法,是“想要与他重新开始”。
狗血的剧情发生了,老式情感剧里才会发生的故事——女人在异国他乡挣了不少钱,午夜梦回,兜兜转转发现最令自己感到难以忘怀的,还是当初那个初恋时候的毛头小子,遂想要回来与他重修旧好,甚至提出愿意给母亲一笔钱,作为离婚的补偿。
母亲躺卧在床,像个没事人似的,暗暗在心里捏一把汗的是我。大概是自幼读了太多言情小说,内心不自觉夸大了“朱砂痣”的分量。晚饭后,父亲去赴约,母亲只是随口说了句“回来的时候顺便帮我从街口买包栗子”。
一整个晚上,我坐立难安,更别提写作业了,又不好开口问母亲,只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焦灼得躲在卧室里打转转。我一度以为自己要没爹了。我那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我要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竖起汗毛和耳朵,尽力听门口的动静——是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父亲回来了,还差五分钟就是夜里十二点。我透过虚掩的门缝往外看,他坐在饭桌前剥栗子,剥好后,吹净栗子上的碎皮屑,将它们盛进一个小饭碗里,端进了卧室。
第二天,一家三口,相安无事,仿佛那个女人没来过。
6
母亲是个好强的女人,年轻时除了拼命工作,家庭也打理得井井有条。哪怕她不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是为了生计短暂地去超市当个理货员,年底也能评上个“先进”回来,再捧回一个老板给的年终大红包。
除了喝酒和搓麻将,我似乎没见过母亲此生有什么特殊的消遣。就连这两样,她也是从未败过的。
她喝酒没醉过,打麻将也鲜少输钱。起初,我们全家一直怀疑她是不是香港电影里的“千大王”。母亲赢了钱,家中会加餐,偶尔还有稀罕的热带水果。父亲取笑她:“工作辞了吧,我看你搓麻将比上班挣钱。”
母亲刚嫁给父亲时,伯伯们在年夜饭上还热衷于和母亲拼酒,到了第二年,个个甘拜下风。母亲的娘家没几个人爱喝酒,都说她这“天赋”竟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似的。
我从未见母亲喝醉过,外人就更不用说了。家里最潦倒的那一年,母亲低三下四出门跟当地搞小额借贷的混混借钱,彼时,对方在夜宵摊上喝酒,有意为难她。席间,就是心情最差的时候,黄汤杯杯下肚,母亲仅仅是深夜脱了高跟鞋穿过一片绿油油的菜地,摸黑儿哼着歌用黑色垃圾袋拎着现金到家了,全程安然无恙,第二天照例按时准备我的午饭。
面对生活最残酷的打击,她时刻涌现出巨大的坚韧,这些坚韧,被她举重若轻丢到酒中,再喝进肚子里,源源不断的坚韧又长出来,随时随地可以供给到我们的家庭。越是如此不辞辛苦,我和父亲越替她感到疲惫。所以,逐渐步入中年,甚至老年,她因为高血压不得不彻底戒酒之后,我和父亲反而把她宠成了一个小女孩。
更年期悄然而至,母亲白天在用大段大段的时间发呆,其余时间用来关心服用什么牌子的保健品可以延缓停经的时间,买什么面膜能够更快迅速修复皮肤。年轻时候太忙了,马不停蹄追赶时间,现在时间停下来了,母亲却无法面对,甚至常常感到大脑一片空白。让她面对现在的生活,完全可以用一片空白来形容。
父亲年轻时应该算不得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好男人,既不算老实巴交,又谈不上细腻体贴。面对这种局面,他根本起不到什么太过实际性的作用。好在,父亲生性浪漫,这浪漫无论放到哪个年代里,都从来不过时。
母亲喜欢花,祖父祖母去世后,他将老宅菜园里的杂草拔光,为母亲种上了满院子的玫瑰。那玫瑰什么品种都有,有从店里买来的籽,也有从别人家里顺来的。母亲形容父亲那阵子是真正的“采花大盗”,不论去哪家串门,看到人家种的花,都要顺上一株回来,移植到自家的菜园子里。父亲说,等到孩子们成家了,他们就回去养老。
北京开始降温时,是最难捱的一段时间,暖气迟迟不来,我只能每日开着电热毯瑟缩在床上。晚上,接到父亲和母亲一起打来的电话。两人同时开口,你一句我一句,电话那端好不热闹,具体讲了些什么,需要仔细辨别字句方能勉强听个大概。
谈话内容多是小事,半数是父亲在讲。譬如,母亲趁他睡着偷拿他的手机,将他银行卡内为数不多的私房钱转走了;又譬如,母亲前几日买了一把剃头刀,说要亲自给他剃头发,结果不小心剃坏了,导致他“见光死”,他嚷着要母亲赔偿,两人一起窝在沙发上搜假发套,发现好一点的竟要六千多!第二日,两人出门散步,路过精品店,买了一顶十几块的帽子戴上,发现万事大吉。
有时我和母亲单独通话,也会忍不住问她:“你爱爸爸吗?爱他什么呢?”起初,母亲总以一句“我们年纪那么大了,哪来什么爱不爱的”搪塞过去。问得久了,偶尔也会换一个说辞。
“那时,我和你爸相隔69公里,他每天骑车六小时来见我,风吹日晒,雷打不动。你外公病了,舅舅们工作忙,是你爸爸在医院陪床,那时外公无法排便,屎都是你爸爸一点点替他抠出来的。”
母亲呢?母亲爱父亲吗?中间他们有十二年不曾谋面,母亲的一头长发,一蓄就是十二年。母亲身高一米六二,头发长为一米六二。见到父亲那日,青丝垂地,笑颜不改。
他们的日子飞逝,他们的哀愁自我消解,他们不是肺结核的罗密欧与白喉病的朱丽叶,尽管直到耄耋之年,他们的事情发生,发生,不带任何传奇色彩,却自有流淌的诗意。
此为我的父亲母亲。
责任编辑:讷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