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戴着他的耳机,听他写的歌,而他一直在注视我的眼睛。

在歌声里听别离

作者/白玉京在马上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学琴,并没有感受到黑塞说的所谓“伟大的力量”,只觉得枯燥。周末被少年宫的课程排满,回到家之后在妈妈看管下练琴。虽然我没有觉得痛苦,但也没有很快乐就是了。

事实上我是不适合弹琴的。因为先天骨骼缺陷,我两手的小指非常短。普通人的指节有三段,而我的小指中段是几乎没有什么长度的,而且无法轻松使力。这个缺陷导致我学琴的难度更大。当然,这也可能是我不想练琴的借口。

总之在学琴的第三年,我因为一首考级曲里跨越两个八度的指法无法完成,在课堂上气哭,并在当天决定放弃学琴。

学琴时,我从未觉得我是对音乐有感知能力的人。反而是放弃之后,某天我无意唱出正在播放的歌曲的曲谱,别人表示很惊讶,我才意识到,原来这不是大家都有的能力——我终于迟迟收到音乐赠我的第一份礼物。

从那一刻开始,我和音乐的关系发生了质的改变。

十三岁,我笨拙地写下第一个旋律。起初只是无聊练习肖邦《告别》时,在键盘上随意弹出陌生的曲调,然后我尝试记下旋律的简谱,又填上歌词。当时我并不能自如地钢琴伴奏,乐理知识也十分有限,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样近乎玩闹的“创作”,被我煞有介事坚持到了高中。

高中时我去了异地,在学校附近独居,家里没有电视,没有无线网络,没有电脑,没有人。我在空旷的客厅把脑中的旋律录进MP4,去上学的路上也在脑中为曲子填词。这项活动成为我生活仅有的乐趣之一。

我因此写了许多“寂寞又四十五度角”忧伤的“曲子”,题目大都是《想你的爱和恨是自由的》《以为是你》此类矫情的文字。

那时候我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精通乐器的创作者,所以遇到一个会写歌弹吉他的男生追我时,我脑子里想的却是,他能不能帮我的歌做个编曲?

他后来真的为我一首歌编了和弦,还当面弹唱给我听。我没觉得帅,也没感动,甚至有点难过——我鼓着掌心里却在想,如果我也能这样就好了。

十七岁的我没有一点恋爱细胞,只希望和他成为朋友。因为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也喜欢“创作”的小伙伴。可是在他精心准备的告白场景里,我说出拒绝后,他就不再见我。

临毕业前的某个深夜,他突然打给我让我下楼。我脑子空空地下去,和他并肩走了很远。他给我听他MP3里的自作曲,吉他的声音,伴随着“呐呐呐”或者“火星文”唱出的旋律,每首都动听。

我记得那个夜晚的所有细节。

灯光昏黄,我们坐在广场的石阶上,我戴着他的耳机,听他写的歌,而他一直注视我的眼睛。某一刹,我难过地想,如果我们是朋友该多好,如果我能有个恋爱脑该多好……

我清楚地在他的歌声里听到别离。

我知道毕业后我不会再回来这座城市,我们不会在大学里重逢,甚至往后的人生里也将毫无交集。

即便我记得他给我的音乐,和来过生命里的所有:

他在告白失败那个凌晨发给我的短信里说,对不起,我不能再见你了,照顾好自己;他看着我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看到你一个人总是觉得很不忍心,所以想和你说说话;他拿出自作曲给我听说,有时候我想起你,就会写歌。

还有最后一次一起吃饭时,他坐在我的对面,很认真地看着我说,我怎么可能忘记你。除非我失忆了,否则我怎么可能忘记你。

我现在明白,就像如今我用文字记住他一样,他选择用音乐记住我。

后来我学了吉他,因为携带不便,又自学了乌克丽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虽远远称不上精通乐器,但也成为能自己编和弦的“创作者”了。

如今我写的歌都很完整,也终于明白,弹唱旋律时真的会不由自主唱“呐”或是火星文。

我迟了许多年成为当时羡慕的他的样子。可他再也不会看见了。

今天的我或许会喜欢当年的他,因为见过太多人世里的蝇营狗苟,如他那般赤诚望着我的眼睛却再也没有。可一切亦再不能重来。

现在,我偶尔还是会听一听十几岁时写的歌,听粗浅的歌词,简陋的旋律,还有荒腔走板的编曲——然后回忆起每一个音符关联的场景。

梦回少小执新束,今已疏零多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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