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时不要随机播放
作者/江凌
听歌时要不要随机播放?对多数人而言只是习惯问题,对主人公而言,这却承载着他横跨多年的感情与遗憾。
还是要说到音乐节的事情了。不过要事先说明,我这个人既不愤怒也不抑郁,不然会有人以为我是在音乐节上跳水或者飞叶子的那种。我接受各种各样的音乐,这从我的播放列表就可以看出来,里面有民谣、摇滚、朋克、电子、后摇、爵士、流行、古典,等等等等,有一阵子甚至出现过死亡金属。在我看来,音乐节最大的特点就是年轻和躁动,空气中漂浮着的都是荷尔蒙和汗水的味道,我之所以热衷于参加音乐节,大概是因为我实际上已经不再年轻。
我当然也年轻过,但在我年轻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音乐节。那时候MP3都属于时尚潮人的配置,街上还能看到很多音像店,十几平米的门面,门口立着两个低音炮音响,进门的台子上摆着DVD,可以租可以买,电视剧居多,也有电影;还会有一面货架上摆着CD和磁带,基本都是盗版的,谁火就盗谁,那个时候周杰伦火得如日中天,一家店里至少可以数出20种他的碟,五花八门,鱼龙混杂。
CD机价格昂贵,中学的时候我买不起,听的主要都是磁带,盗版磁带的音质真是让人难以忘怀,总有一种隔着门板听屋里电视机声音的感觉,还动不动就卡带,需要一点一点从转轴上解开,然后拿铅笔卷回去,一不小心就弄花了,播放的时候卡兹卡兹乱响,实在算不上是愉快的听歌体验。大一结束后我得了一笔奖学金,然后迫不及待地买了一台索尼的随身CD机。我去电子城的时候,满眼都是各种MP3的广告,方便小巧时尚酷炫,价格还比我要买的CD机便宜不少,但是我目不斜视地走向了CD机的柜台。一个时代的产物正在慢慢消亡,我却满怀热情地将它拥抱,那时候我肯定不知道,MP3只流行了五六年,也迅速地走向了消亡。
这个CD机此刻正躺在我的杂物箱里,压在一大堆CD的下面,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它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转得动。偶尔我会取两张CD拿到车上去听——事实上,我也很少打开车上的CD,现在只需要将车载音响通过蓝牙连上手机的播放器软件,我就可以听到任何自己喜欢的音乐,随意挑选,随时切换,超高压缩比率的音质似乎也并不比CD差。碟片塞在CD仓里,基本几个月才有机会播放一次,当年我辛辛苦苦到处淘CD的时候,可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将它们弃如敝履。
那时候能够买到CD的地方并不多,新华书店里价格昂贵,我买不起,街边音像店里的盗版CD虽然便宜,却基本都是当红歌手的专辑和劲歌金曲合辑,后知后觉我才听说了打口碟这种东西,论坛里有网友指点说买打口碟可以去珠江路,找那些路边站着卖Windows光盘和盗版DVD的人。我就是在珠江路遇到沈筱的。
珠江路很长,分布着几家电子商城,人行道上隔几米就是卖碟的,一些大叔大妈手里拿着几张光盘,站在路边晃晃悠悠,等你走得近了,便凑上来问你要不要盘,眼神极度暧昧,意思是什么样的盘都有,系统软件单机游戏电影电视剧,日韩欧美有码无码,身上没有背后的仓库里有。然而打口碟却不是每家都有,我找了好几家,终于在一个街边支着桌子的中年男人那里问到了,他带着我拐进街背后的小区,在一个堆满各种碟片的房间里,指了两个大纸箱子给我。我弯下腰一看,箱子里堆得乱七八糟,花花绿绿的壳子上什么国家的文字都有,绝大部分歌手我都不认识,我说,我得慢慢挑一挑。中年男人喊了个小伙子过来看着,自己又出去守摊了,过了一会儿,他又领了个顾客进来。我看了一眼,是个瘦瘦的女生,牛仔裤白衬衫,她把头发扎起来,蹲在另外一个纸箱子旁翻碟。
这就是我初次见到沈筱的场景,那间屋子因为常年堆积商品,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时隔多年之后我都能够忆起,那种味道里混合着塑料、油墨、灰尘、霉菌的气息,并彰显出某种宿命的意味。我还记得,当我转身望向门外时,十月下午的阳光照进了楼道,在地面投下楼梯的阴影,而沈筱的侧脸就在我的视线里,表情专注,嘴角带笑。
沈筱说她对这些都毫无知觉,只记得守在一旁的小伙子接到一个电话,大吼一句就直接冲出去了,似乎是外面打起来了,她扭头一看,房间里就剩下了她和一个呆头呆脑的男生——这是她的原话。
当时我们俩面面相觑,分不清状况。沈筱压低了声音问我:“是不是没人管我们了?”
我说:“好像是的。”
她说:“那是不是我们拿着CD走了的话,也没人找我们收钱?”
我说:“好像是的。”
她猛地站起来,说:“那还不走!”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只见她收起选出来放在地上的几张碟,径直走到门口,探出头往外看了看,然后朝我招手示意,“没人。”
老实讲,有生之年我还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其中的新奇和刺激完全蛊惑了我。我慌忙拿起自己选好的碟,跟着她走出房间,结果刚走出楼道,就看见那个小伙子飞奔着跑回来。这下沈筱反倒慌了,畏畏缩缩地退到我身后,我想,跑是跑不掉了,面子不能丢。于是我挺直了腰杆,迎上去理直气壮地说:“跑哪里去了啊?到处都找不到人,我们要买碟!”
尽管小伙子一脸狐疑,我们还是若无其事地交了钱,默默地走出小区。走到街上的时候,沈筱才说:“喂,你刚才为什么不跑!”
我说:“你跑得掉吗?这里到处都是他们的人。”
沈筱说:“这样更好啊,你拉着我在前面跑,一群人在后面追,好带劲。”
这就是20岁的沈筱说出来的话,足以说明她还是个被偶像剧荼毒的少女,或者说,那时的她还有着无数天马行空的幻想。但是我对她的鄙视只持续了半个小时不到,我们在肯德基里喝可乐的时候,情况就反过来了。
沈筱的父母是某个地级市的高官,她从小被当作掌上明珠,要什么有什么,我手头视若珍宝的CD机她已经用坏了3个,她有个表哥在国外学音乐,家里堆积的CD有上千张,所以那天她轻松实现了对我这个小镇青年的全面碾压。
她表情十分夸张地说:“不会吧,你竟然没听过Nirvana!The Doors呢?也没有?Pink Floyd总听过吧?也没有?那你听过什么?Beatles?果然,我猜你也就只听过这个了。”
“还有Bob Dylan——”我弱弱地回答。
“得了吧,全世界都听过Beatles和Bob Dylan,我看看你选的碟呢,Queen,Coldplay,枪花,这些还可以,竟然有Britney Spears,天哪,Avril都比她好100倍,看来你的品味还有待提升,要补的功课还很多,我回头借两张碟给你听吧——你喜欢听哪种类型?”
“我没什么概念,好听就行。”我的这个偏好倒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这个太难,我得有个参照,你现在CD里听的是什么啊?”
我心知又要接受一轮嘲讽了,干脆不说话,默默地打开CD盖子给她看:里面是一张王菲的《将爱》。
果不其然,她哈哈大笑起来:“你一个大男生竟然听王菲,笑死我了。”
“听王菲怎么了,我还听谢霆锋呢。”我破罐子破摔,故意跟她犟嘴。
“是啊,他们虽然分手了,但你的风格还是统一的。”
无力反驳,我只能拼命地咬吸管。现在想来,似乎每次我和沈筱的谈话,都是在她的打击和嘲讽之下进行的,让我逐渐练就了今天这种臭不要脸的本事。
几天后,沈筱喊我过去拿CD,她的学校也在大学城,从我们学校门口坐两站公交就能到。我们在食堂碰面,她递给我两张碟,说:“以你现在的水平,也就能听听这个了。”
我低头一看,一张是Sophie Zelmani的《Sing And Dance》,一张是The Cranberries的《Bury The Hatchet》。因为种种原因,这两张CD到现在依然在我手里,和那些我多年没有再动过的CD躺在一起,我也几乎忘记了,当年一开始听到小红莓时那种惊为天人的感觉。我只记得那个时候的我激动异常,隔天就跑去找沈筱,说:“小红莓的歌实在是太好听了,你还有没有他们的CD?”
沈筱说:“有啊,但是我不会借给你的。”
“为什么?”
“我手头有他们的《Treasure Box》,2002年出的回顾珍藏版,小红莓2003年解散了,所以这套是绝版,不能借给你,丢了就再也没有了。”
“万一他们又重组了呢?”
“没这种可能,乐队解散后基本都各自发展了。”她摇摇头,叹了一声,“好可惜,没有看过他们的演唱会。”
没想到我一语成谶,小红莓居然真的重组了,然而那时候的我也没有预想到,当重组后的小红莓2011年来到北京开演唱会的时候,我和沈筱已失去联络多年。
算起来其实我和沈筱并没有见过特别多次面,可能我在舞台上见到她的次数都比生活中我们单独见面的次数多。沈筱是她们学校艺术团的,跳现代舞,每次有演出的时候她都会喊我过去看,尽管后来我发觉她可能是群发的信息,但是我基本每次都去了,在台下默默地看着她在聚光灯的照射之下如精灵般舞动、跳跃,然后用力地鼓掌尖叫。
到如今我可以大方地承认,我喜欢过沈筱,就在她跳舞的某个瞬间,可惜的是,那个瞬间被我遗忘了,是我故意掩藏的,时间一长,连我自己都找不到了。我不得不掩藏我喜欢她这个事实,是因为我觉得她不会喜欢我,对此我并不十分确定,但是有另外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沈筱要出国。
整个大学阶段她都在为此事做筹备,修学分,考雅思,并在和我交谈的过程中时不时畅想起在美帝国主义生活的日常。看着她的时候我就想,我们终究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现在的世界是有差异的,我们将来的世界会更加不同,甚至处在地球的两端,相隔万里,昼夜对调。这种无法确认的虚无感和绝望情绪阻止着我往前更进一步。可我还是忍不住会去看她的演出,给她带面包和奶茶,陪着她走回寝室,有时候我也会堂而皇之地去找她蹭饭,理由是我们学校食堂太难吃。
即便如此,我们相处的时光依然屈指可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聊些什么呢?除了音乐。我记不得了。大概还有舞蹈吧,她说她虽然不是团里跳得最好的那个,却是最用心的那个,因为她发自内心地热爱跳舞,她的偶像不是任何摇滚明星,而是邓肯。在此之前,我只知道马刺队的邓肯,这可是个不得了的发现。
偶尔沈筱也会主动约我一起去酒吧看演出,很多歌手和乐队那时候还毫无名气,即使酒吧里只有二三十个人也表演得异常卖力,挥汗如雨,现在他们经常出现在各大音乐节的舞台上,听着台下的观众高喊着他们的名字,牛逼得惊天动地。我们一起看过的演出也不多,三场或者是四场,记不清了,每次沈筱都嫌玩得不过瘾,回去的路上就会提起迷笛音乐节,那时候迷笛还只是一小撮人的狂欢,每年只在北京举办一次,她说她很想去迷笛音乐节的现场放开来Pogo,够胆还可以试一下跳水。
我说:“好啊,明年我们一起去北京看迷笛。”
沈筱想了想,说:“一起去就没意思了,我们应该分开去,然后在现场偶遇。”
她总是能够别出心裁地想出一些花样来,我说:“这个不可行,现场围得像水桶一样,都只能看见后脑勺,没有偶遇的机会。”
她说:“有大屏幕啊——这样吧,如果我们在大屏幕上看见了对方,也算偶遇,然后就打电话给对方约地方碰头。”
我答应了她。她实在是太天真了,竟然没有意识到其中有作弊的漏洞。事实证明,太天真的是我——2005年迷笛还没有开始,沈筱就去了美国,离开前都没有跟我道别。我最后一次见到沈筱还是在舞台上,她所在那一届艺术团的告别演出,跳舞的时候她依然专注依然轻盈,谢幕时却无法抑制地捂着脸哭了,我也跟着难过起来,很想拥抱她。
我没有机会拥抱她,不仅如此,我们连指尖都未曾触碰过。年轻的时候我很容易记仇,她一声不吭就走了,这件事情在我心头梗了很久,所以也没有主动去联系她,我们之间唯一的关联就是QQ了,时差原因,我很少看见她在线。记得有聊过两次,具体内容早已忘记,印象中她过得很好,我也无甚挂牵。
几年前,我的QQ账号被盗,没能找得回来,我和沈筱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就此断了联络,我们各在地球的另一端,除了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和两个陌生人几乎没什么区别。我很少会想起她,因为我也有了新的生活,那些年代久远的记忆很容易就被新的记忆所覆盖,蠢蠢欲动的感情也会被痛彻心扉的感情所驱散。只有在音乐节的现场,我会额外地想起沈筱,大屏幕上那些大墨镜红嘴唇的年轻姑娘们,全都像极了沈筱那些年的模样。
我之前说过,我参加音乐节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想证明自己依然年轻,但是在去年某一次草莓音乐节上,我突然就感觉自己无法伪装地老了,我跳不动也喊不动了,远离人群,坐在树荫下,拱手让出战场。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参加的音乐节,竟然相隔有十年之久,我又想起了沈筱,以及我们那个未实现的约定,于是我虚构了一个故事,一对错过的恋人多年后通过音乐节的大屏幕重逢。我把这个故事投给一个音乐类公众号进行了发表。
正如你所猜想的一样,沈筱看到了这个故事并找到了我,因为她恰好是这个公众号的订阅者,而文章的末尾恰好放上了我的微信号。不管你相不相信,原来人世间的分离和相遇都是如此轻易。
沈筱后来告诉我,虽然我用了笔名,但是文章的风格和音乐节相遇的桥段让她确信作者就是我。这样的重逢自然是让人欣喜的,更加意外的是她正好回国度假,在老家处理一些事情,最后会在上海待2天,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考虑了5秒钟,然后就买机票飞到了上海。
上午十点我就到了虹桥机场,租了一辆车,直接开到沈筱住的酒店,她在大厅里等我。我一走进去就看见了她,她坐在沙发上低头翻看一本杂志,在珠江路的那个仓库里,我第一次看到沈筱,也是这样的侧脸。然而十年过去了,有些东西还是变化了。
沈筱老了,尽管依然美丽迷人,但她终究不再是那个古灵精怪的少女了。她比朋友圈里的照片看起来要憔悴一些,依然很瘦,但是气质变得沉稳许多,头发也长了,化了淡妆,穿了长裙,裙角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沈筱也看见我了,微微一笑,站起来迎接我。她伸出手来,我轻轻地握住,低头亲吻了一下她的手背。这种中产阶级的仪式感无形中拉开了我们的距离,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机会维持多久。
我说:“跟我走吧。”
“去哪儿?”
“去苏州,太湖,迷笛音乐节,今天是第二天。”
她愣住了,一脸困惑地说:“现在?”
“对,现在,我租了一辆车,马上出发,2个小时就能到。”
沈筱的脸上依然是不可思议的表情,我不想解释为什么会冒出这个想法,也不想说明这样做能带来什么,只是直直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沈筱犹豫着说:“但是我这身行头不对啊,我也没带合适的衣服。”
我说:“这个不是问题,旁边就是南京路。”
沈筱抿着嘴唇想了大概有一分钟,在这一分钟时间里,我终于承认,沈筱从外表到内心都已不再是我记忆里那个充满新奇幻想的少女了,她有太多的东西要权衡,变得不再自由和轻盈。
突然地,沈筱眼神一亮,笑容在脸上漫开,她拉起我的手,说:“走!”
我们冲到南京路的第一百货,沈筱迅速地买了牛仔裤T恤衫运动鞋和一个双肩背包,我在超市里买了饮料、零食和香烟,我们把东西扔进车里,拐上延安高架,穿过静安区和长宁区,不多久,就上了沪渝高速。
我把汽车音响连上手机,大多是那些年我们曾经讨论过的歌手和歌曲,音乐抹去了我们十年的疏离,每到副歌部分我们就跟着唱,沈筱的情绪异常高涨,差点要爬天窗,她都忘了自己一个小时前还在拼命纠结这件事情。我们就这样一路高歌着开进了苏州,开到了太湖旁边的七都镇,一头扎进音乐节的狂欢现场。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激动和最疯狂的音乐节,鉴于我已经不再年轻,这样的情形余生也可能不会再有。原因或许是因为阴雨和泥泞,沈筱拉着我冲进人群中央,全身都沾满了泥浆,她如愿以偿地跳了一次水,即使姿势并不算完美。或许是因为重逢的魔力,十年之后我们被命运之手再度牵连,然后发现两个人的世界越来越趋同,除了音乐之外的话题,我们全都能聊到一起。或许是因为沈筱的存在,我们俩在整个过程中状若情侣,严格地说,那一天我们是真正的情侣,我们在人群中亲吻过,也在租来的帐篷里做爱过。无论如何,这样纵情欢愉的时刻,同那些年少岁月一样,难以重现,甚至于,转瞬不见。
第二天早上,我先醒来,换上衣服走到湖边抽烟,一边想着接下来的事情。沈筱在美国结过婚,前两年离了,现在是单身,在芝加哥做舞台剧的dancer。如果可能,我倒是愿意和她在一起,前提是她愿意回国,我虽然已经32岁了,却依然没有能力去国外定居。这一切都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还没理出头绪,沈筱出来找我了。她重新换上那一袭过膝长裙,恢复了原有的身份。她过来借了一根烟,我们并排蹲在草地上,望着烟波浩渺的太湖,吞云吐雾,一言不发。
沈筱伸手一弹,烟屁股飞出去老远,在地上溅起几星火花。“最后一根烟了,不抽了,在昨天之前我整整五年都没抽过。”她对我说。
她说的是她在美国最困难的时期,那时候她家里出了事情,所有资产被冻结,导致她不得不以生存为目的嫁给了前夫,这段婚姻只持续了两年。
“唔,我是戒不掉了,抽了十年。”我说。我知道她在美国的生活其实并不如意,所以刻意避开谈论这些。
她长叹一声。“有些东西好戒,有些不好戒——”她站起身来,“我们走吧,我约了人,中午之前要赶回上海才行。”
回去的路上,我们各怀心事,大部分时间都在沉默,音响里依然是播放的那些歌曲,车里的氛围却与昨天过来的时候截然相反。沈筱试着讲一些她在美国的趣事,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在我听来却并非如此。
我忍不住问她:“你有没有考虑过回国发展?”
沈筱说:“想过啊,但是作为一个dancer,在国内没有生存的土壤。”
“但是国内有你的家人和朋友啊——”我顿了顿,“还有我。”
沈筱笑了笑:“你们都很重要,但是我想要追寻的东西也很重要。”
我脑袋一热,对她说:“沈筱,你回国吧,我可以给你想要的生活。”
说完我就踩了一脚刹车,恨不得把这句话给刹回去。
沈筱扭头望向车窗外,我们默契地假装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把音响的音量调大,这样车里的安静就显得不那么令人尴尬,偶尔碰到轻柔安静的歌,我都会直接切掉,我们就这样飞快地离开了苏州,朝着上海驶近。
过了好久,沈筱突然说:“你听歌的时候都是用随机播放模式吗?”
“是啊,我喜欢随机播放。”
“为什么呢?”
话说我还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了想,才回答她:“随机播放的时候,我不知道下一首歌会是什么,这种不确定会让我对下一首歌有所期待,”
“可是碰到你不想听的歌,你还是会切掉。”
“偶尔吧,大多数时候我都会一首首听下去。”
“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当你选择随机播放的时候,列表里的有些歌,似乎从来都没有轮到过,或者很少轮到。”
经她提醒,我才发现的确如此。比如,我的播放列表里有五百多首歌,其中有5首是小红莓的,但是从昨天到现在,他们的歌一首都没有出现过,不仅如此,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我也很少听到他们的歌被随机播放到。
“所以,你听歌的时候是按照顺序播放吗?”我问她。
“是的,以前我也选择随机播放,但是现在我会一首一首地听下去,偶尔也会切歌,但是下一轮的时候,这首歌可能就不会被切掉了。”
“不会觉得缺少了点乐趣吗?播放顺序长期不变,听完这首歌的结尾,下首歌的前奏都会在脑海里自动响起。”
“但是这样我就不会漏掉任何一首歌,我喜欢列表里的每一首歌,我只会在某个时刻不想听到某首歌而已,但是我知道它在那里,我确定不久之后我又会听到它,而不会在随机中被遗漏,我喜欢这种确定性。”
我的一位数学家朋友后来告诉我,从理论上来讲,每首歌被播放到的概率是一样的,但是这个算法是基于一个无穷大的分母,所以在时间轴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我们活得足够久,是不会有任何一首歌被遗漏的。
那时候我没有想起这位数学家朋友,而是想起了我的物理老师,他在课堂上讲过,量子力学里面有个不确定性原理,具体的内容我没听懂,但是我记得他站在讲台上,以高深莫测的哲学家姿态对我们说:如果说我们连宇宙当前的状态都不能准确测量的话,那么我们是不可能预测将来的。
这番话振聋发聩,击穿了我弱小的心灵。
我对沈筱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的,我们不要被一些看似确定的东西所束缚,小红莓解散了结果又重组,枪花和绿洲说不定也能重组,王菲和谢霆锋说不定还会重新在一起,everything is possible。”
我的潜台词是:我们也可能会在一起。
沈筱反问道:“那Nirvana可以重组吗?Beatles可以重组吗?”
我说:“那不一样,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沈筱突然情绪激动起来,说:“我知道一切皆有可能,我知道失去的并非没有重新获得的可能性,可是我们根本就无法把控这一切,就像我七天以前都没想过会和你重逢一样,因为没有想过这些可能,所以我从来没有心存期望,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因此可以安安心心地生活,我们为什么要为虚无缥缈的希望而浪费自己的人生!”
“可是——”
“算了,你根本就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沈筱像是非常疲倦一般,打断了我的话。
其实我们都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不再年轻的另外一个标志就是说话变得委婉含蓄,很难再直抒胸臆。
我很想再说点什么,沈筱已经把座椅靠背调低,闭上了眼睛,“好了,我们不要再谈论这个话题了。”
我们还能谈论什么呢?汽车经过一片山丘,田野间雾气弥漫,前路一片迷茫。
沈筱不让我送她去机场,我把车停在酒店门口,保安示意我们不能久停,因此我们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来告别。
沈筱探过身来亲吻我的脸颊,说:“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昨天的,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我的心里塞满了千万种情绪,如千万条溪水奔流到大河,却被堤坝牢牢地拦住。我说:“如果有一天,你决定回国了,一定要告诉我,万一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呢。”我勉强笑了一下,试图让这句话听上去像是在开玩笑。
沈筱说:“不要这样,好吗?你可以将自己沉浸到那种充满不确定性的生活之中,但是请不要对我们的未来心怀希望,不管我回国还是不回国,都不要。你应该在心里憋了很久,一直想问我当年为什出国前也不跟你告别、出国后也不跟你联络吧?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不想让你被我牵绊,那只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因为那时候,我也是喜欢你的啊。”
那一刻,我感觉驾驶座变成了一把电椅,无数条细细的电流从脚底一直通到头顶,我浑身颤栗,甚至于手脚都失去了力气。
沈筱说:“此时此刻,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什么,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时空交错的路口,能遇到你,我已经很开心了。如果回去后你又联系不到我了,不要着急,就当是和十年前一样的游戏。”
沈筱说完,侧身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我喊住她,她扭过头来看着我。
我有千言万语,却只有机会说一句。
我说:“再见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再见也可以具有如此丰富的含义。
“再见。”沈筱笑了笑,走下车从后座拿走背包,走了两步,她又转身回来,敲了敲副驾驶的窗玻璃。
我摇下车窗,她弯下身对我说:“记住,听歌的时候不要随机播放。”
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旋转门,我的眼角也渐渐湿润,年纪增长后的一个好处就是不会再轻易地悲恸和落泪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稳住情绪,拿起手机来,将播放模式改成了顺序播放,还没驶出静安区,我就听到了小红莓的歌曲,久违的前奏,久违的声音,“hope you never grow old, hope you never grow old……”
一年多过去了,我的手机一直都是顺序播放,我和沈筱也没有再联系。
事到如今,我终于决定讲一下我第一次去音乐节的事情了。那是2005年,在北京的海淀公园,我独自一人,全副武装,挤到人群最里面,又蹦又跳,又喊又撞,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夕阳西下的时候,我走到角落里,找出手机给沈筱打电话,我拨出了那个已经变成空号的号码,对着手机话筒说:“喂,沈筱,你看见我了吗。”
责任编辑:舟自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