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嫖娼不违法但通奸违法,而现代却是嫖娼违法而通奸(养小三等)不违法?
在古代有的妓院是合法的,但是只有发现通奸就会受到浸猪笼之类的惩罚,但是放到现代好像一切都是反过来,请问这是为什么?
中国古代,嫖娼有犯法和不犯法两种说法。
从商朝到明朝,嫖娼不犯法,作为税收对象,持证上岗。尤其是明朝。
但到了清朝,就得分情况了。
在清朝,嫖娼有时犯法,有时不犯法。
雍正行法家严苛清肃之政,乾隆继承祖上意志,深得与罪恶势力撕逼之奥义。于是下圣谕说:“此四恶者,劫人之财,戕人之命,伤人之肢体,破人之家,败人之德,为善良之害者,莫大于此。”
但他自己却屡屡下江南,统共去了六回,回来撒尿就分叉了。
嘉庆、道光更是跟妓院死磕:
嘉道中六街禁令严;歌郎比户,而平康录事不敢侨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测,少昵妓者。
尽管如此,刚需如何解决呢?
于是有了这么一个段子:
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
我同你解释一下:道光年以前,京师盛行像姑,妓女基本是没有的。
嫖娼败坏社会风气,必须禁了。
所以说欲望靠堵,是压制不住的。
就如同武则天下了禁肉令,维持了一段时间便放弃了。就如同大天朝性压抑了十年,最终还是繁荣娼盛了。
这不是什么人性的堕落,这本身就是人性。
因此,袁枚先生言曰:
二千年来,娼妓一门,历明主贤臣,卒不能禁,亦犹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非安置闲民之良策。
在地球多数国家,嫖娼是违法的: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国家,嫖娼虽然在任何时候都屡禁不止,但也不能因此将其合法化。
为什么嫖娼是犯法的?
荷兰性服务业合法化后,一开始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担心的离婚率、犯罪率上升的现象,常为性服务业合法化倡导者所提及。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承认妓院合法化。但目前已经出现黑道势力其中扩张的情形,贩毒或买卖人口等问题日益严重。因此,荷兰已开始考虑采用北欧模式。
所谓北欧模式,是“罚嫖不罚娼”。
嫖娼不仅仅是嫖娼,还牵扯各种滋生的问题。这些滋生的问题解决不好,嫖娼在多数国家就无法合法化。总要有几个身先士卒的国家去试了,摸索出一条充满了人性光辉同时不会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道路,大家才会跟进。因此,这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嫖娼是违法的,但执法是不严的。跟乾隆似的,自己的衣冠一定是楚楚的,但别人的衣服是可以爆裂的。
在这件事上,多数国家的态度是暧昧的。
所以:
为什么古代嫖娼不犯法?
那是一项税收。
为什么清朝中叶嫖娼违法?
因为提倡道德。
为什么现在嫖娼违法?
是有多重考虑的。
至于说通奸。
骚年,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通奸都是见不得人的事。只不过,古代人治的情况更多一些,因此通奸也常常被列为罪状。如果礼教严格,尤其适合用这种罪状对政敌进行道德层面的打击。
即:
踩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为什么通奸从非法演变成了无罪?
因为,严格来说,通奸罪是思想罪。而设立思想罪的直接后果也只不过是让人道貌岸然罢了。譬如文革时期,思想罪泛滥,每个心怀异心的人,都要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目前,依然确定通奸有罪的多数是不能描写的国家。
通奸的男方会被处以石刑,即用钝石击打致死。
通奸的女方,如果未成年,会被处以100下鞭刑,成年人也会被砸死。
这样的判决,与其说是替被背叛的人着想,倒不如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礼教。如同在古代的中国,有些地方会用火烧死企图私奔的人。惩治思想罪并不会让人的思想有什么改善,甚至会让思想倒退。
从商朝到明朝,嫖娼不犯法,作为税收对象,持证上岗。尤其是明朝。
但到了清朝,就得分情况了。
在清朝,嫖娼有时犯法,有时不犯法。
雍正行法家严苛清肃之政,乾隆继承祖上意志,深得与罪恶势力撕逼之奥义。于是下圣谕说:“此四恶者,劫人之财,戕人之命,伤人之肢体,破人之家,败人之德,为善良之害者,莫大于此。”
但他自己却屡屡下江南,统共去了六回,回来撒尿就分叉了。
嘉庆、道光更是跟妓院死磕:
嘉道中六街禁令严;歌郎比户,而平康录事不敢侨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测,少昵妓者。
尽管如此,刚需如何解决呢?
于是有了这么一个段子:
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
我同你解释一下:道光年以前,京师盛行像姑,妓女基本是没有的。
嫖娼败坏社会风气,必须禁了。
所以说欲望靠堵,是压制不住的。
就如同武则天下了禁肉令,维持了一段时间便放弃了。就如同大天朝性压抑了十年,最终还是繁荣娼盛了。
这不是什么人性的堕落,这本身就是人性。
因此,袁枚先生言曰:
二千年来,娼妓一门,历明主贤臣,卒不能禁,亦犹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非安置闲民之良策。
在地球多数国家,嫖娼是违法的: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国家,嫖娼虽然在任何时候都屡禁不止,但也不能因此将其合法化。
为什么嫖娼是犯法的?
荷兰性服务业合法化后,一开始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担心的离婚率、犯罪率上升的现象,常为性服务业合法化倡导者所提及。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承认妓院合法化。但目前已经出现黑道势力其中扩张的情形,贩毒或买卖人口等问题日益严重。因此,荷兰已开始考虑采用北欧模式。
所谓北欧模式,是“罚嫖不罚娼”。
嫖娼不仅仅是嫖娼,还牵扯各种滋生的问题。这些滋生的问题解决不好,嫖娼在多数国家就无法合法化。总要有几个身先士卒的国家去试了,摸索出一条充满了人性光辉同时不会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道路,大家才会跟进。因此,这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嫖娼是违法的,但执法是不严的。跟乾隆似的,自己的衣冠一定是楚楚的,但别人的衣服是可以爆裂的。
在这件事上,多数国家的态度是暧昧的。
所以:
为什么古代嫖娼不犯法?
那是一项税收。
为什么清朝中叶嫖娼违法?
因为提倡道德。
为什么现在嫖娼违法?
是有多重考虑的。
至于说通奸。
骚年,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通奸都是见不得人的事。只不过,古代人治的情况更多一些,因此通奸也常常被列为罪状。如果礼教严格,尤其适合用这种罪状对政敌进行道德层面的打击。
即:
踩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为什么通奸从非法演变成了无罪?
因为,严格来说,通奸罪是思想罪。而设立思想罪的直接后果也只不过是让人道貌岸然罢了。譬如文革时期,思想罪泛滥,每个心怀异心的人,都要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目前,依然确定通奸有罪的多数是不能描写的国家。
通奸的男方会被处以石刑,即用钝石击打致死。
通奸的女方,如果未成年,会被处以100下鞭刑,成年人也会被砸死。
这样的判决,与其说是替被背叛的人着想,倒不如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礼教。如同在古代的中国,有些地方会用火烧死企图私奔的人。惩治思想罪并不会让人的思想有什么改善,甚至会让思想倒退。
责任编辑:小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