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可以被量化吗?

都说生命无价,我想问,从经济学上来说,生命可以被量化吗?

这世界上真正“无价”的东西实在不多,人命并不是其中之一。人命是有价格的,而且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当然,人命关天,不论如何我们应该平等地珍视每一个生命。

先从死亡补偿金说起。我国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计算公式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的人均收入×20年,而60岁以上的,每大一岁减少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出了交通事故,人命的价格是4×20 大约80万人民币。

一条人命就值80万?如此看来,法律制定者在冷血界跟经济学家们可以算得上是一时瑜亮。但是我们经济学领域并不认可这样简单粗暴的计算方式。

人命的价格在经济学里叫做“生命统计学价值”,计算这个数值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享乐主义模型,也叫补偿模型。这个模型由Rosen在1974年提出,它的逻辑是,劳动者的工资与其工作风险正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强度差不多,那么越危险的工作,工资就越高。多出来的这部分工资,就是你承担风险的价格。比如,搬运工没有什么风险,伐木工有一定危险,那通过两者的工资差异就可以推算出一个价格。这个模型是现在使用最普遍的计算方法。按照这样计算,一个美国人的生命大约在900万美元左右,其他国家的数据如下图。(日本1991年经济还算比较好的时候,所以可能价格高一点,现在应该有所回落?)另外,在2012年以后,美国规定生命价格每年递增1.07%。所以ISIS绑架日本肉票勒索两亿美金,实在是没有搞清楚市场行情。

第二种方法是支付意愿法。简单说,就是研究者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如果能够减少你百分之一的死亡率,你愿意付多少钱?这个方法算出来的数字普遍比第一种要高,不过人们在回答问卷时对假想风险的评定往往与面临真实死亡风险时的反映有所不同,所以可能不如第一种客观。

第三种方法是人力资本价值法。也就是开头提到的按工资来计算人命价值。这个方法的最大缺陷是低估了人的生命价值,因为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工作和赚工资。比如一个乞丐一生没有收入,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没有价值呢?显然不是。

为生命定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政策研究。比如,美国官方各个部门对生命的定价都不一样,美国环保部的定价是910万,食品药品监督局是790万,交通部是940万。以这个定价为标准,很多政策就很容易决定。比如修缮高速公路可以减少10个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需要花1亿美元,交通部一算,十个人值9400万美元,就不会去修这条路。

问题中的法国巴黎人和叙利亚人,生命价格必然是不一样的。考虑到美国和中国的人命价格差距已经相差约50倍,那么法国首都和叙利亚前线的人命价格恐怕相差会更多。

你看,人的生命在经济学家眼里比法律工作者那里更贵。而比起政客来,大家都显得情深意重。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烟草对身体有害,吸烟致男性平均减寿7.13年,女性平均减寿4.5年。有人说,不禁烟是因为国家需要收税,可是事实上,政府在烟草上的税收,是少于因为吸烟造成的医疗开销和生产率损失的。那么,既然对健康不利同时又消耗医疗资源,为什么政府不干脆禁烟呢?

政府并不傻,只是算计得更深。因为吸烟者减少的寿命年份,是无法工作而且需要养老金开支的老年,而他们早死几年,政府就能省下一笔养老金了。这样讲有点残酷,但是恐怕没有哪一国政府,真的希望在不推迟退休年龄的条件下,国民变得长寿。

责任编辑: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