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管些什么?

上海某公司行政文员花生果问:今天公司来了几个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他们在出示执法证件后,找老板谈了很长时间,后来,又随机找了几个员工询问情况,并一一做了笔录。整个过程,老板脸色非常难看,而同事们则普遍有些幸灾乐祸。说实话,以前没怎么听说过政府还有这么个部门,所以我想问随便一个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你们平常到底管些什么?我们劳动权益受侵害时,是不是就可以找你们维权?管用吗?

上海某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员小王答花生果:

好比税务部门查企业偷税漏税,我们劳动监察,顾名思义,就是查处些企业劳动方面的违法行为,比如有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社保、不支付加班费等,就归我们管。
可不可以找我们维权?那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职能。你可以向我们举报、投诉,我们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查处,如你的劳动权益诉求超出我们职权范围,我们也会告知你其他救济途径,比如是不是该转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法院打官司之类的。
至于管不管用,怎么说呢,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我的办案经验来看,一般一个案件能不能查实,主要跟以下因素有关:
首要的当然是证据。如果投诉时你个人能够提供很多可靠的证据材料,那无疑对案件的查实很有帮助;而我们的取证工作进行得是否顺利,也直接影响到你维权的成功率。
其次,还要看用人单位的配合程度。有的单位,欺负员工有贼心,抗拒执法就没贼胆了。这种最容易,我们一上门,老板往往就什么都招认,只求宽大处理息事宁人;然而也有些单位,会以种种方式抗拒执法。我在执法中就碰到过各种难搞的老板:吵骂型、拼命型、悲情型、沉默型、玩消失型、热衷毁灭篡改证据型、自塑解决就业造福社会的高尚企业家形象型……这种情况下,执法难度相对会大很多,我们就得临时想很多办法和无良老板们斗智周旋、软磨硬泡。不过主要还是看证据,因为我们行政执法是有法律强制力的,一旦证据齐了,便可强制执行,那时候老板再哭再闹也就没用了。
最后,跟我们监察员自身的业务能力也有关系。有些案子,年轻没经验的监察员办不下来,而换作“老法师”出马,问题往往便可迎刃而解。
有必要说一句,我们国家目前劳动监察的执法力量,其实是非常薄弱的。以上海为例,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察员数量,多则十几人,而少的,只有几个人。但就是这几个人、十几个人的队伍,要面对辖区内几千、上万家企业,而员工人数,更是有几十万、上百万之多。记得前年看到过一个数据,说是我国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3万名,这个数量,与劳动者数量的大致比例是1:20000,而世界通行的经验比例,是1:8000。
所以,还是回到之前那个问题:“劳动监察管不管用?”我说句实话,执法力量这么薄弱,而当前经济社会劳资矛盾又是如此突出,维权若是只寄望于政府执法,不能说“一定不管用”,但至少是,“不一定管用”。当然,这是从整个劳动者维权层面而言。具体个案,我们还是能保证有案必查,查案必究的。
由此,我不禁思考一个问题:要是能有那么个自发的组织,能够在员工权益受侵害时,代表他和老板谈判,替他维权,而不必事事找政府解决?——唉,我糊涂了,怎么没有!记得年初的时候还在某次会议还听到过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今年我区工会工作成效显著,截止目前,本区各类企业,98%以上已经组建了工会……

(责任编辑:薛诗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