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昧讨好反而不讨人喜欢?

既然这个社会是提倡“温良恭俭让”的社会,那么讨好别人不就是一种美德吗?但为什么一昧讨好别人的人又往往不被人喜欢?

“温良恭俭让”是我们提倡的传统美德,其背后有个前提,是“我并不弱”。而一昧讨好,则传达出一种“我很弱”的信息,要知道富而好礼和穷酸巴结给人感觉是不一样的。

虽然我个人并不觉得讨好型人格一定是不好的,但这种特质会带来很多附加问题,这些问题是令人们不喜欢的,也会给我们增加很多困扰。

首先,一昧地讨好,这样的行为往往流于表面,对他人而言毫无价值,也无法从这份讨好里获得什么虚荣感和满足感,只会觉得无聊。

其次,这份讨好会降低自己的价值,让别人看不到你的自我和自尊,你给人的感觉是没有独立的想法和原则,智商情商都较低,因此你就会变成一个极不重要的人。当你得不到别人一丁点的尊重,就会被讨厌和欺负。


在社交焦虑的影响下,有的人表现出放低自己的样子,有的人表现出隐忍压抑,还有的人时而顺从时而忽的又极力抗拒。而这份恐惧,使人失去自己,失去对自我的掌握,由此产生自我的矛盾,总是身不由己,又总是伤人伤己。这便是“愧疚是最大的负能量”的原因,你由此掉进了一个死循环里:在人际交往里,总是刻意讨好又总是挫败,甚至被嘲笑看贬欺负。越是没把握,就越是会搞砸,然后更加觉得没把握。

人的自信心就是在这个过程里被消耗尽的。

因此,所谓的讨好型人格,其实是说面对他人时,会产生失控的恐惧。


所以,想要真正地“讨人喜欢”,其实归根究底,是建立起自信心的过程。

说实话,正常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实本来就暗含攻击性。哪来的百分百的“平视”,难免我心里有瞧不上你的地方,你心里也一定有瞧不上我的地方,只是我们都不当回事,才使得交往轻松顺畅。

有的情侣分手后之所以还能做朋友,就是因为两个人都不爱了,每一方能够接受对方对自己的“不再看重”,甚至是“轻视”,然后客气来往。

轻视即是一种攻击,只有自信的人可以接住互相施加的攻击,使之不具备破坏力,然后再这段关系里自在做自己、自如对待他人。不自信的人则会放大这种非刻意的攻击性,使得自己方寸大乱。


因此,讨好是个伪概念,你无法讨好所有人,所以你就不能每到一个有人的场合,就希望自己如鱼得水,分寸得体。

如果一个人在和他人的交往中,始终存在迎合他人价值标准的倾向,那么即便他在某些地方表现出非常坚硬的原则,他也不会喜欢自己。因为他只有一个虚设的自我以进行自我保护,却并没有肯定自己坦荡展示自己的能力,也就是说他没有实在的自我。反倒是那些常常表现出这也无所谓那也无所谓的人,或许非常有着自我。


人必须先敢于做自己,找到自己存在的自信,然后再借由他人来完善自己,而不是在他人的世界中迷失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讨好”一部分人就够了,而他们其实也是不需要你辛苦讨好的人。

在人生的长河里,在一个礼仪之邦,学会放低自己固然重要。但是,学着大胆地去质疑你所不认同的,而不是一昧投其所好地讨好别人,也是一门必修课。

责任编辑:卫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