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中,道德感应该占主导吗?

现在一涉及爱情故事,大家都喜欢贴标签,这个是小三,这个是渣男,这是个绿茶婊,诸如此类的,但是在爱情中,道德感应该占主导地位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能首先得问,爱是什么。大概千百个人,便有千百种答案,但是无疑,爱是我们所能遭逢的最美的事物之一。正是因为爱的存在,平庸者可以焕发光彩,消沉者可以振奋精神。

爱可以激情四溢(作家阿奈兹·宁和小说家亨利·米勒);爱也可以静默掩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可以是禁忌前的回旋停顿(塞林格:“是想触碰又收回手”),也可能是临渊前的纵身一跃;它可以是纯粹的柏拉图,也可以是灵与肉的彻底交欢;它可以绵延长达一生,也可能是短暂交汇的一点微光;它可以极端不对等,又可以将所有鸿沟一一抹平;它可以养育人,亦可以摧毁人;它可以带你直上天堂,也可以堕入地狱;它可以激发最狂野粗鄙的占有欲,也可能容纳最宽阔高尚的牺牲;它可以是永久的不在场,也可能是一餐一饭的执子相伴;它可以不问为什么,值得不值得,也可以激荡我们说出成千上万个赞颂的个理由。

——无论如何定义,只有我们自身遭遇,才可清晰明白,任何处境,任何人,都可能唤起最为沉郁、浓烈的爱。

那么什么又是道德?卡伦·霍妮在《我们这个时代的神经症人格》曾经说过,道德是一个相对概念,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道德。例如,古代的道德观可能关乎忠诚于君主,仁义于弟兄,对于女性则要求无子产出的情况下,允许丈夫纳妾,不妒忌,不发狂等等。当然时至今日,早已远非如此——我并非为某些过往的沉渣申辩,只是试图说明,道德是一个相对变化的概念。一夫一妻制未曾百年,但是爱的历史则要早得多。谁来评定这个情爱里的道德是非?宗教?国王?公众?那么请问,一个长期照顾不良于行妻子的男人,是否享有偶然出轨的豁免权?在我们诸多的道德标准和它们内部的冲突之中,到底哪一种标准应为先?

眼下爱和道德的捆绑,大概和日益分崩离析的现代生活相关,我们发现周遭一切变得不可靠起来。现代生活的通联方式给予了比从前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的家庭、婚姻、恋情变得脆弱不稳固,由此也产生出巨大的困惑:为什么我的忠诚却以背叛而告终?我的全力付出最终获得惨淡的收尾?道德不可约束么?

故此,我们对爱的定义越来越含糊,越来越功利化、标准化,会有人不断告诉你,好的爱一定是相互补益,一定叫人变得更好,是忠贞不二,否则便是不正常,是病态的,是不合格的。

但是,爱情从来不是一场商业伙伴的结缔,以互惠互益为目的——至少在某些时候,它意味着危险、不稳固、沉溺、激情、自我的丧失,那些激起我们浪漫联想的部分,激发我们爱欲的部分,往往是黑暗的,凶险的,罪恶的,深具毁灭性的。爱唤起的并非总是我们自以为美纯粹、天真和善的部分,它还会唤起难以启齿的人之原欲。它所构建的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去除任何一部分都是不合理的、虚假的。我们得承认那些孽念滋生,那些痴怨妄想,那些深具破坏力的部分,承认那些像烈酒和药物一样成瘾的机制,我们得明白,它甚至近似于一场昏昏沉沉的瘟疫,必然具备某些盲目甚至非理性的部分。且别说道德占主导,它甚而意味着当下道德标准的反面。

但是我想,问出这位问题的朋友,大约问的,不仅仅是爱。我们在当下语境中谈论爱情的时候,也许更多是在谈论一段相对和谐、稳定、舒适的两性关系,试图去通过这种关系去免除孤独,所以更多人会说,爱是陪伴,是责任,是恩慈,是恒久忍耐。在这样一段稳定关系中,爱或许不过是一个导火索,道德和其他之外的附属部分占据了更大的主导。为了获得这种稳定性,我们以道德自我约束,说服自己,即便偶有心动,也会因为考虑关系中对方感受而不轻易行动。

是吗?道德约束即可保证我们两性关系的持久和稳定?

也许,但也有像波伏娃和萨特式这样的所谓样板伴侣,双方在一起的数十年中,各自都有过越轨经历,但是依然亲密无间,彼此帮扶。某种意义而言,不道德关系也未必会毁掉一段稳定关系。否则,开放式关系又何以隐秘地通行并且成立?

爱是复杂的,道德也是复杂的,人更是复杂的。没有一种答案来告诉你,什么是标准的错和对。今天你批判一个被抓包的明星,下一秒也许你会发现自己被一个已婚男性无意深情的凝视俘获,今日你可能是一个备受情伤的人,过了十年也许你会处在一个微妙尴尬的选择关卡上,成为另一段美好爱情的刽子手。生命过于漫长,人的行为又太不可测,宿命和偶然交织,谁也不知道可能遇见什么。正是因为这种未知和不确定,才构成生命的丰富,自我的丰富:它未必总是完善,可能弊病丛生,劣迹斑斑。但是这终究是我们自身。

是的,作为一个写小说的,我从来不曾觉得道德感会在爱中占据主导。事实上,很多优秀的小说文本探讨的正是道德边界和道德混沌处的情爱,《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洛丽塔》,《情人》,《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还有一些情爱类型边界的碰触,例如《轻舔丝绒》,《死于威尼斯》等等。18、19世纪或者更早的小说中,曾经把小说的道德和教化意义放在相对重要的位置上,但是伟大的作家们从未曾拘泥于简单的道德评定,而是会将笔触重点放在人的痛苦和犹疑上,放在精神理想崩塌对人的毁灭性打击上。故此,无论是《包法利夫人》还是《安娜·卡列琳娜》,虽然涉及女性越轨,丈夫也并非糟糕,甚而可以称之为是世俗意义上的好人,但是我们依然会对其遭遇深感同情。

当然,我绝非鼓吹所有人都得以身试法,去尝试禁忌之爱。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尝试告别一些偏见,一些定势,一些标签,去理解一些情爱的产生,不必要先全盘否决,理解那些细微但是真切的痛苦和挣扎,那些身居炼狱的体验,不是仅仅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存在于艺术家和传奇中,更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可能就是你,或者我。

但是,在越出那一步之间,我还是希望您得询问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勇气面对一地狼藉之后的空幻和彻骨寒凉?能否明白建于流沙的终将逝于流沙?能否明白纵然竭力伸出双手,所得也可能为虚空?能否明白手中心中点燃的火焰越炙热,越伤人?是否明白任何方法、他人都不可能辅助你一劳永逸地免除孤独?

如果不是,如果不能承担,如果没有明白,那么以道德自持、自慎也许是对的。毕竟爱情可以跟所有人无关,可以单向,可以只关乎自身。

责任编辑:卫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