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外国小说读起来会觉得晦涩难懂?

为什么很多外国小说读起来会觉得晦涩难懂?

就以《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常见中译本为例,这书的一开头就很让我们发懵: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肠;

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跳,

跳到她高呼:“情郎,戴金帽、跳得高的情郎,

我一定得把你要!”

--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

原文是: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THOMAS PARKE D'INVILLIERS

这个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是小说作者处女作《人间天堂》中的一个角色,一般中国读者没有读过,而且对《人间天堂》的故事背景——20世纪初的美国相当陌生,第一页就给人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接下来是常被引用的一段话: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再是两大段议论。如果我们正年轻,多半要忍受不了,觉得啰里啰嗦,拗口,不知所云。好不容易熬过去议论的部分,故事开篇了,可障碍物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

 

我家三代以来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家道殷实的头面人物。姓卡罗威(Carraways)的也可算是个世家,据家里传说我们是布克娄奇公爵(Dukes of Buccleuch,苏格兰贵族)的后裔,但是我们家系的实际创始人却是我祖父的哥哥。他在一八五一年来到这里,买了个替身去参加南北战争,开始做起五金批发生意,也就是我父东今天还在经营的买卖。

我从未见过这位伯祖父,但是据说我长得像他,特别有挂在父亲办公室里的那幅铁板面孔的画像为证。我在一九一五年从纽黑文(New Haven,耶鲁大学所在地)毕业,刚好比我父亲晚四分之一个世纪,不久以后我就参加了那个称之为世界大战的延迟的条顿民族大迁徙(delayed Teutonic migration)、我在反攻中感到其乐无穷,回来以后就觉得百无聊赖了。中西部不再是世界温暖的中心,而倒像是宇宙的荒凉的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债券生意。我所认识的人个个都是做债券生意的,因此我认为它多养活一个单身汉总不成问题。我的叔伯姑姨们商量了一番,他们怦然是在为我挑选一家预备学校(prep-school,为富家子弟办的私立寄宿学校),最后才说:“呃……那就……这样吧。”面容都很严肃而犹疑。父亲答应为我提供一年的费用,然后又几经耽搁我才在一九二二年春天到东部去,自以为是一去不返的了。

切合实际的办法是在城里找一套房寄宿,但那时已是温暖的季节,而我又是刚刚离开了一个有宽阔的草坪和宜人的树木的地方,因此办公室里一个年轻人提议我们俩到近郊合租一所房子的时候,我觉得那是个很妙的主意。他找到了房子,那是一座风雨剥蚀的木板平房,月租八十美元,可是在最后一分钟公司把他调到华盛顿去了,我也就只好一个人搬到郊外去住。我有一条狗——至少在它跑掉以前我养了它几天——一辆旧道吉汽车和一个芬兰女佣人,她替我收拾床铺,烧早饭,在电炉上一面做饭,一面嘴里咕哝着芬兰的格言。

头几天我感到孤单,直到一天早上有个人,比我更是新来乍到的,在路上拦住了我。

“到西卵村(West Egg village)去怎么走啊?”他无可奈何地问我。

我告诉了他。我再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不再感到孤单了。我成了领路人、开拓者、一个原始的移民(original settler)。他无意之中授予了我这一带地方的荣誉市民权。

眼看阳光明媚,树木忽然间长满了叶子,就像电影里的东西长得那么快,我就又产生了那个熟悉的信念,觉得生命随着夏天的来临又重新开始了。

有那么多书要读,这是一点,同时从清新宜人的空气中也有那么多营养要汲取。我买了十来本有关银行业、信贷和投资证券的书籍,一本本红色烫金封皮的书立在书架上,好像造币厂新铸的钱币一样,准备揭示迈达斯(Midas,希腊神话中的国王,曾求神赐予点金术)、摩根(Morgan,美国财阀)和米赛纳斯(maecenas,古罗马大财主)的秘诀。除此之外,我还有雄心要读许多别的书。我在大学的时候是喜欢舞文弄墨的——有一年我给《耶鲁新闻》写过一连串一本正经而又平淡无奇的社论——现在我准备把诸如此类的东西重新纳入我的生活,重新成为“通才”,也就是那种最浅薄的专家。这并不只是一个俏皮的警句——光从一个窗口去观察人生究竟要成功得多。

这么多我们不熟悉乃至毫无概念的地名、地理方位、品牌、机构名称、典故。这种文学作品可不会废话连篇,文中提到的苏格兰姓氏、来新大陆的年份、南北战争,都传递了信息。后面的从纽黑文毕业、上预备学校,计划未来从事债券生意等等,一样饱含时代的、社会阶层的许多内容。

月租80美金的木房子、道吉汽车、芬兰女佣、芬兰格言、《耶鲁新闻》这种生活细节更多地给我们陌生的感觉,没有什么具体概念,难以激发我们对过往时代的好奇心,因为这不是我们的过往;西卵村这种地名简直匪夷所思;美国三十年代的中西部、东部有何不同,都是何种气象?完全不知道。

把一战形容为“延迟的条顿民族大迁徙”;“原始移民”这样的比喻;“荣誉市民权”、“造币厂新铸的钱币”这奇怪的表述;还有迈达斯、摩根、米塞纳斯,对西方人而言这些可能是常识、常见的比喻,对我们而言,觉得作者在卖弄、掉书袋。比喻本来应当让我们更明白,可这种比喻让我们更糊涂。

就这本书而言,对比原文来看中译本,我觉得译文已经做得很好了。文化背景差异很大的前提下,理解外国小说面临的障碍,远远不止译文词不达意这一项啊。

责任编辑:梅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