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加西亚·马尔克斯?

最近在看马尔克斯的书,这个人该如何评价呢?

在马尔克斯去世之后,瑞典文学院的一位评论家说,很多作家是影子,马尔克斯是投下影子的人。

 

1

我们几个文学青年把加西亚·马尔克斯称为“马大师”,他担得起“大师”这个称号。1981年7月,马尔克斯在《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了一篇很短的文章,讲述了1957年春天,他在巴黎遇见海明威的场景,当时,海明威正走向卢森堡公园,在圣米歇勒大街的另一侧,年轻的马尔克斯不知道该不该上前打招呼,他冲着海明威的方向大喊——大师。海明威知道有人在叫他,在一众行人中只有他担得起“大师”这个称呼,他转身挥手:“再见,朋友。”

马大师在这篇文章里以一种诗意来概括海大师的文学成就——他所描写的一切,他曾拥有的每一刻都永远属于他。斗牛士、拳击手、艺术家和枪手,一出现就纳入他的麾下。意大利、西班牙、古巴,大半个地球的地方,只要提过,就给他侵占了。但凡曾被他拥有的,就让他赋予了灵魂,在他死后,带着这种灵魂,单独活在世上。

马大师说他很认真地阅读海明威和福克纳的小说,揣摩他们是怎么写的,恨不得将一本书拆开,看一看书页的夹缝中还隐藏着什么秘密。他对海大师的短篇小说颇为赞许,却认为其长篇小说像写过了头儿的短篇,丧失了控制力,内在的张力也不够。他说他最喜欢海大师的《过河入林》,这是一本受到很多批评的长篇,以至于海明威要写文章为自己辩护。马大师却认为《过河入林》是他的最佳之作,也最富个人感情——他在某一个秋天的黎明写下此书,对过往那些一去不回的岁月带着强烈的怀念,也强烈地预感到自己没几年好活了。他过去的作品尽管美丽而温柔,却没有注入多少个人色彩,或清晰传达他最根本的情怀:胜利之徒劳无用。书中主角的死亡平静而自然,却孕育着海明威后来自杀的不祥之兆。

马大师说过,归根结底,文学不是在大学里掌握的,而是在对其他作家的阅读、再阅读中掌握的。马大师从海大师那里读到的东西,有别于一个评论家读到的。总有些密码藏在书本的缝隙中,由一个作家发送给另一个作家。当一个作家死去的时候,我们怀念的是他那些已经写出来的作品,而不是凭空想象他未写出的作品,未形成的思想。他的灵魂附着于书本上,等着我们再次阅读。

几位文青朋友曾经复印《电影导演历险记》一书传阅,想看看马大师这部新闻作品中包含着怎样的非虚构写作密码。这本书记述电影导演利廷秘密返回智利的故事,利廷本来被智利军政府驱逐出境,化妆潜回祖国,是要拍摄一部纪录片。马大师以口述实录的方式写完了这本书,第一人称叙述的“我”是导演利廷,而不是记者马尔克斯,书中偶尔会出现一两段马大师特色的描写,比如写到黑岛的聂鲁达故居——每隔10分钟,地下的震动震撼大地,写满字的木板如同获得了生命,栅栏好像要跳出地面,木板结合处咯吱作响,杯子和金属叮叮撞击,好比在船上一样。仿佛整个世界由于这座花园播种了太多的爱而震颤不已。马大师轻松地在现实与魔幻之间跳跃,这样的跳跃让他具有魔力,就像海明威拥有非洲的青山和西班牙的斗牛一样,马大师拥有拉丁美洲。

在马大师的自述中,他承认,看到卡夫卡的《变形记》让他意识到小说可以那样写,充满勇气地让一个人变成一条虫子。他还说,伍尔芙《达洛卫夫人》中的一段话完全改变了他的时间感。我们来看看伍尔芙是怎么写的——

 

有一位大人物正悄悄经过邦德街,与普通人仅仅相隔一箭之遥,此时他们国家永恒的象征——英国君主可能近在咫尺,几乎能通话呢。多少年后,伦敦将变成野草蔓生的荒野,在星期三清晨匆匆经过此地的人们也将是一堆白骨,惟有几只结婚戒指混杂在尘土之中,此外便是无数腐败了的牙齿上的金粉填料。到那时,好奇的考古学家将追溯昔日的遗迹,会考证出汽车里那个人物到底是谁。

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中说他年轻时在哥伦比亚的瓜席拉卖百科全书,在便宜的旅馆里看到了伍尔芙的这段描述,“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马孔多整个瓦解的过程以及它的最终命运。”我们也期待在阅读中获得这样的“神启”一般的时刻,所以,我的那几位文青朋友打算翻译马尔克斯自传。在自传的开篇部分,我们的确发现了《百年孤独》的现实来源,但作家不加节制的回忆让我们迷失在细节当中,他的外祖父曾经是个上校,他要像外祖母那样不动声色地讲故事,召唤来鬼魂与神灵。然而,他的七大姑八大姨,他的兄弟姐妹,并不会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他在自传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妈妈弹钢琴,他的父亲拉小提琴与之合奏,这本是琴瑟和谐的一幕,但一曲终了,妈妈看见父亲的眼睛中有泪花闪烁,她勃然大怒,双手重重地擂在琴键上,她质问丈夫:“你想起了谁?”谁也不知道这位丈夫和妻子合奏时想到了什么,什么东西让他流泪。我们在阅读《百年孤独》时一遍遍赞叹其魅力,却又忍不住探究这魅力从何而来。事实上,任何一个作家的传记都是对其作品的巨大破坏,他的经历如何,他的哪些遭遇变成了后来的一段情节,他遇到的哪个人物最终被写到了书里,这样的解读贬抑了想象力的作用,好像作家的头脑只会简单地映射现实。文学作品让那些僵化的、意识形态化的历史写作变得滑稽,于是传记写作又向作家报复。

 

2

《百年孤独》那个著名的开头已经被引述过太多次,以至于人们相信,一个了不起的长篇小说一定要有一个了不起的开头。没错,但一个了不起的长篇小说还要有一个了不起的第一章。小说的第一句话解决了时间维度的问题,紧接着,作者说,这块天地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点。这类似于《创世纪》的环境中很快就有了外来者,吉普赛人梅尔加德斯带着磁铁到来,带着望远镜和冰块再来,带着死而复生的神奇再来,马孔多小镇上的布恩蒂亚由此认识到,万物都有灵魂,地球是圆的,一个外部世界开始向他展现。

意大利诗人列奥帕尔迪有一段话,他说,我们的时代太腐化,人们看了太多坏作品,都担心自己也写成那样,结果更加畏缩,往好里写也好不到哪里去了。而伟大的作品,能表现出一种高度的无视,仿佛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一样,不要说差诗,连一般的好诗都一起无视了。我相信,《百年孤独》雄心万丈的第一章就表现出了这种决绝的气概,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总教导我们要刻画人物,塑造的人物要具有复杂性,可是,你要是不做笔记,很难区分奥里亚诺到底是哪一个奥里亚诺,人名在一代一代地重复。这本小说中出现的104种动物也带着南美洲特有的象征意义,与众多人物一起构成了神话般的叙述,蝎子象征着性爱,兔子象征着色情、困扰和迫害,动物也承担着叙事功能,与人物形成互喻体系。北京大学的吴晓东教授在他的课堂上对《百年孤独》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解读,这段讲义收在《从卡夫卡到昆德拉》一书中,第八讲的题目就是——魔幻与现实,《百年孤独与马尔克斯》。他讲到了时间的循环,时间在小说中是无形的,却是小说潜在的重要形式;他讲到了想象的逻辑,魔幻的现实化,《百年孤独》的叙述者不同于传统的全知全能的叙事者,他只有在叙述神奇或魔幻的寓言时才有声有色;他讲到了热带的神秘,神话与原始思维——天堂、原罪与堕落、出埃及记、田园牧歌、启示录这几种神话原型都可以在《百年孤独》中找到。

只有伟大的作品才当得起这样宏大的解读。但是,一部伟大作品一旦问世,它如何而来就变得神秘,在写作过程中,有些不可知的东西混杂进来,你了解其素材,了解其构思,也无法在自己的想象中还原。有一些平庸的文学教授,搜罗小说的现实素材,告诉学生,《百年孤独》中的香蕉园是哪里来的,马孔多小镇又是从哪里来的,鬼魂开口说话出自哪一个南美作家笔下,科塔萨尔又怎样影响了马尔克斯。马尔克斯自传的第一章就做出了类似的工作,那时,23岁的文青马尔克斯只有两件衬衫,两条裤子,身上穿着一套,家里晾晒着一套,穿凉鞋,没袜子,大胡子,每天抽六十支香烟,从大学里退学,给一家报纸写稿子挣钱,发表了几个小说,想着办一本文学杂志,在酒馆里碰见一个美丽的姑娘就能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他的妈妈从家乡来,赫然站到文学青年马尔克斯面前,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可能认不出她,“我是你妈妈”,她说。妈妈要带他回家,一起卖掉祖辈留下的房子。回乡之旅中,《百年孤独》中描述的场景依稀浮现,香蕉种植园、鹅卵石河滩,小镇、火车站,目力所及之处并无人类生活的痕迹,却处处可见微微闪烁的炽热的灰尘。这一段旅行是作家的决定性时刻,他要写的一切早就铺陈在那里,这种启发的丰富性,“以致我日后再长寿、再孜孜不倦也无法完整地描摹它。”

可是,知道了这些素材的来源又怎样?马尔克斯说,“我发现小说的现实不是生活中的现实,而是一种不同的现实。支配小说的规律是另外一些东西,就像梦幻一样。”也许带着神秘主义色彩,也许有不可知的意味,我相信“那些梦幻一样的东西”才是决定性的,那些无法复述还原的东西决定了一部作品是平庸还是伟大,是神作还是泛泛之谈。评论家可以讲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具有某种砖石堆砌的建筑感,有彼此呼应、起落的复调音乐,写作者会感叹格拉斯学过美术和音乐,然而,君特格拉斯所得到的神启不会降临到你头上。伟大作品给我们最明显的启示就是他把写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种高度看起来如平步青云。别相信药物,虽然我们读《百年孤独》的时候会high起来,《巴黎评论》的记者问过马尔克斯,是否尝过致幻剂,马尔克斯回答,致幻剂那些东西不管用,写长篇小说得时刻处于清醒状态,时刻控制着。

196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诗人圣琼佩斯曾经说,科学家也会让直觉来辅助理性,想象力也是科学的温床,他这样说——“真的,大脑的每一个创造首先都是诗意的,因为感受力和智力存在着一种等价,诗人和科学家在最开始创造时使用的都是同一个功能。”如果顶尖的科学家有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创造力,顶尖的文学家也能展现出一种普通写作者难以按图索骥的创造力,不管我们称这种东西叫想象力、创造力还是诗意,我们只能试着理解和感受,这不是将创造过程神秘化,这是对一个了不起的大脑的尊敬。

美国一位写作教授说,世上95%的文学作品是平庸的,不错但是平庸,5%的作品是优秀的。大多数写作者经过训练和努力,都能写出平庸的作品来。要我说,给我们一个样本,我们照着描摹,就更容易写出一部不错但又平庸的作品出来,《百年孤独》在中国的模仿者印证了这个过程,他们照着来,写出了自己的“经典作品”,这先天注定了他们的摹本为啥还不够伟大,按照列奥帕尔迪的说法,他们没有努力去无视这部伟大的著作。要无视这部伟大作品当然非常困难,但马尔克斯给出了另一个秘诀——我绝对相信,我将要写出我一生中最伟大的书,但我不知道会是哪一本,是什么时候。当我这样感觉的时候,我就非常安静地等待着,这样一旦它从身旁经过,我便能捕捉它。

也许,对许多写作者来说,我们也有类似的感觉,或者说是类似的错觉,终其一生屁也没等来,或者在盲目的等待中,捉到了一个屁,煞有介事地写下来。这他妈的也没办法。

 

3

我们文学青年的心中,总有个大师的荣耀时刻激荡着。当年的青年工人卡佛,在报纸上看到海明威回国的消息,忽发奇想要去西班牙写作。好像西班牙的阳光有魔力,照耀那么一下,就能从笔端流淌出玄妙的文章。这想法当然没实现,他还得日复一日地工作,在逼仄的环境下慢慢写,写得痛苦异常,也非常庄重。荣耀时刻总给人鼓舞,比如在德国的某个地下室里举办的文学沙龙上,35岁的君特·格拉斯走了进来,朗读了小说《铁皮鼓》的第一章,举座皆惊,他们目睹了一部杰作的诞生。这个场面因为有观众存在而显得更具戏剧性。相比之下,马尔克斯将《百年孤独》的手稿寄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有观众,而他自己也不太确定,那东西到底会有多牛X。文学大师的荣耀时刻激发起我们的虚荣心,但我们得把那玩意儿小心翼翼地藏起来。我们一遍遍阅读大师的作品,揣摩其技巧。就像年轻的马尔克斯,在轮船上、在火车上,拿着一本《八月之光》,心里怕也是反复惊叹福克纳的笔力。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弗洛伦蒂诺免费为别人写情书,在无数他人的恋情中让自己的思恋淹没或泛滥,他有时会为自己的情书再写一封回信,在一个拱门长廊之中,很多个识文断字的代笔人为他人书写诉状、贺词、情书,尝试传递每个人的冤屈、幸福与苦涩,传递人之为人是何种滋味,这也许就是写作的境况。

这种古老的行当有其传承,一个作家传递给另一个作家,一个故事也传递给另一个故事。据说:

 

波将金患有抑郁症,病发时,任何人都不得走近他,其房间也严禁进入。宫廷里也忌讳人们谈论这个病,谁都知道,这会引起卡特琳娜皇后的不悦。波将金是俄罗斯的军事统帅,是卡特琳娜皇后的宠臣。有一次,这位大臣的抑郁症发作的时间特别长,办公室里堆满了文件等着他签发,皇后又在催促办理。高官们无技可施。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职员叫舒瓦尔金,他对那些官员们说,不如你们把文件交给我。这位小职员将文件夹在胳肢窝下,穿过走廊,进入波将金的卧室。半明半暗的卧室里,波将金穿着旧睡衣,正在床上咬指甲。舒瓦尔金走向书桌,钢笔吸满了墨水,将笔放到波将金手里,同时将一份文件放到他的膝盖上。波将金目无表情地看了闯入者一眼,仿佛在梦游一样开始签字,一份,两份,直至全部签完。舒瓦尔金将文件夹在腋下,离开了房间。门口等待的幕僚冲过来,将文件夺走,屏住呼吸查看,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呆住了,舒瓦尔金不知这些幕僚为什么沮丧,他看到了那些签名,每一份文件上都签着舒瓦尔金、舒瓦尔金、舒瓦尔金……

这个故事是本雅明讲的,他在纪念卡夫卡逝世十周年的文章中说,这则故事好像是早于卡夫卡作品两百年的先兆,这个由办公室和登记处的房间组成的世界,便是卡夫卡的世界。那个殷勤备至又漫不经心的舒瓦尔金就是卡夫卡的K。至于那个空洞麻木、昏昏欲睡、住在幽深之处的波将金,就是卡夫卡作品中那些当权者——住在阁楼上的法官或者城堡里的书记官——的先祖。本雅明对卡夫卡的小说进行了分析——这些暴力存在于我们的世界。有谁能说得出这些暴力是以什么样的名目出现在卡夫卡的面前?他不认识这些暴力,并且在其中迷失了方向。

很多年后,南美某个国家的暴乱者看见,一头母牛从总统府的阳台上凝视落日的余晖,一头母牛上了国家的阳台,是多么不成体统的事,又是一个多么令人作呕的国家。这是马尔克斯长篇小说《族长的没落》的开头部分,一群暴徒闯进了总统府。故事的讲述者就是暴徒之一。在个人的阅读体验中,我把这个小说当作波将金轶闻和卡夫卡小说的延续,那一位幽居在宫殿中的统治者好像已经统治了几百年,他好像死去过,或者说他的替身曾经死去,或者,那些统治者面容相似,脸上都是同样僵化的表情,穿着差不多的制服,肚子突起的程度略有不同,裤子提的高度略有不同,但我们可以将之视为同一个人。他和军队司令官一起关了门在办公室里解决国家的命运,用大拇指的指印签署各种法令和规章,处于权力巅峰的人像一个攀登绝壁的运动员一样具有审慎的态度,他被一大群麻风病患者、瞎子和瘫痪病人围着,也被无耻的政客、坏蛋和马屁精包围。一个简单的意象可以先在波将金的轶闻中出现,而后在卡夫卡小说中出现,又变形在马尔克斯笔下,简单来说,小说不过是一套套的修辞手法,但每一次叙述都更加丰富。

马尔克斯这部小说有六个部分,但并没有分章节,许多段落有几千字长。阅读时总能想起西班牙语的足球解说员在看到进球之后爆发出的那一声长达一分钟的吼叫,小说的速度感让你体会长句子的欢畅,其密度又要你不得不放慢一点儿,才不至忽略其细节。以色列作家奥兹洞察这种悖论——这里是一篇书面文本,它在竭力克服其本质,它不再是一排文字,一个接着一个,被写下或者读出;它克服了时间那固有的线性的本质,要求读者不动而动,就像那群暴徒在那个僵死的总统府中的活动一样。奥兹在《故事开始了》一书阐明,开头就是结尾,发现尸体这件事融汇了未来和过去,这个暴君时而活着,时而死去,每一刻既是活着的,也是死去的,他既是他本人,也不是他本人。因为每一刻都是永恒的,在这凝固的永恒内部,只有一个东西在不断进行:那就是持续不断的腐烂过程。它像卡夫卡式的寓言,同时又像是狂欢节,这部滑稽戏似的小说试图带给我们周而复始的精神混乱的噩梦。

我得承认,《族长的没落》非常不好读,这种“不好读”来自于阅读眩晕。好在有奥兹这样的作家替我们做出了解读。读者可以放弃任何一本“不好读”的小说,但一本不好懂的小说,也如一段难以索解的音乐,一张太神秘的绘画,或者一个玄妙的物理理论,是我们智力生活中的一个空白点。留下一些空白点没什么,可一个写作者不能因为“阅读眩晕”而放弃一本好作品,他得明白另一个写作者要干什么。

英国批评家迈克尔伍徳在《沉默之子》中试图讲述这种阅读眩晕从何而来,他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表面上是一个爱情故事,却又有一道道叙事陷阱。漫不经心的读者也会注意到马尔克斯喜欢用数字,胃口大的食客能吃掉三十个鸡蛋四十个橘子榨出来的果汁,这些数字造成了一种传说的氛围,也表示耐心,与时间缓慢流逝的亲近。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有一个答案已经被思索了五十三年七个月又十一个日夜,有一种思念已经持续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小说的定义一再被突破,伟大的小说家重新为小说立法,严肃的读者也需要极大的耐心才能厘清那种所谓的严肃写作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高度,“将军先生,你自己只是透过火车的落满尘埃的窥视孔中看到的、模糊不清的一双可怜的眼睛”,“注定只能知道生活的另一面,注定要解读接缝,要抚平现实之幻象挂毯的经线和纬线”。在南美,曾经有一位独裁者命令杀掉城市中的每一条黑狗,因为他相信,有一个逃亡者伪装成了黑狗,这样的荒唐正是马尔克斯所强调的——他的魔幻都来自于现实。然而,伟大的小说又脱离于现实而单独存在,我们会说,某一段生活境遇真像是置身于卡夫卡小说之中,而不是卡夫卡小说描述了某一段生活,同样,这个世界的某一部分已经被马尔克斯施以魔法,他所描写的一切,他曾拥有的每一刻都永远属于他。

责任编辑:梅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