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作家都喜欢写“性”?
确实,很多作家都喜欢写“性”。或者说,不是每个作家每篇文章都写“性”,但是几乎没有作家不写“性”。
原因很简单,如果一个人想走“写作”(准确地来说,应该称为“文学写作”)这条路,就绕不开“性”。
因为,“性”,对个人和人类来说,都是最基本,最直接,最重要的存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性”是个人和社会前进的动力。没有“性”这一欲望的驱动,不仅我们的青春和人生黯然失色,历史上的许多大事件都不会发生。
唐玄宗恋上自己的儿媳杨玉环,“从此君王不早朝”最后江山美人不能两全,杨玉环只能缢于三尺白绫。这样的悲剧是源于“性”。《圣经》里,天选之子大卫王历经磨难终于修成正果,却迷上有夫之妇拔示巴,为和拔示巴在一起,他把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派去和敌人交战,借敌人的手杀了他。这样的罪恶更是源于“性”。
而作家的工作,就是用故事、人物和修辞来揭示人生和世界的本质。既然如此,一个作家怎么可能对“性”这个房间里的大象视而不见和避而不谈呢?不可能的。
食色,性也。
这句古话有人解读为,喜爱美好的东西,是人的本性。这样的解释明明就是卫道士的舍近求远。这四个字的字面意思再清楚不过:食欲和性欲,是人的本性。人活在世界上,终其一生,无非是自己欲望的奴仆罢了。
食欲的对象是物不是人,是相对简单和低级的欲望。作家也可以写食欲,比方说“朱门酒肉臭”,再比方说“何不食肉糜”。但食欲的层次毕竟太浅。作家都是挖矿人,不会满足于光停留在地表。那么深挖下去是什么?“饱暖思淫欲”。还是“性”。就是“性”。
“性”是富矿。“性”虽然也是基于身体的欲望,但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的“性”,从来就不可能是单纯的“性”。对动物来说,“性”就是“性欲”,目的只有一个:繁殖。而人不同。人会因“性”而生情,“性欲”这个词只有在描述一个单独的人时适用,一旦这个人和另一个人产生关系,“性欲”就别无选择地转变成“情欲”,从而产生爱、幻想、渴望、思念、焦虑、猜疑、伤害、仇恨。由各种不同的情感引起的各种不同的选择和行动,就构成了虽然光怪陆离却令人欲罢不能的人世间。
而作家写作的时候写的是什么呢?感觉——“性”里的感觉最直接最真实;人性——“性”里有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也有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命运——左右命运的因素里,“性”和两性关系绝对占据最前排。
譬如《红楼梦》里写贾瑞因为风月宝鉴而丧命,《红高粱》里写余占鳌和九儿在高粱地里野合,《断背山》里写恩尼斯从背后拥抱杰克,不写可以吗?不可以,非写不可。
喜欢写“性”这件事当然也和作家本人有关。
作家都有倾诉欲,这是肯定的。每个作家无非都是改头换面移花接木,把自己的经历和想法在文字里表达出来。而偏爱写“性”的作家,恕我揣测,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下,作家是外向型。作家本人就是大情种。一生阅人无数,情劫不断。“性”本身就是作家感兴趣的话题,不写不快。不写,一生的繁花就变成了锦衣夜行。另一种情况下,作家是内向型。作家敏感、细腻,性格也许羞怯,生活也许单调,内心却燃烧熊熊烈火。这时,写“性”就成为对外在不足而进行的自我抚慰和自我补偿。这大概算是身为作家的福利:经历固然不足,但是我有想象力啊。
我也是个写作者。我也喜欢写“性”。写到这里,我想我个人还有一条特别的理由。那就是,身为女性而写“性”,是对男性“性”写作中女人往往只是性工具和性对象的抗议。当我以女性的身份写“性”,女人不再是“性”中之物,而是“性”的主人,女人成为“性”的发起者,欣赏者,和定义者。
当我以女性的身份写“性”,我不再是“女性”,我得以升华成为“人”。
最后,我想分享《丧钟为谁而鸣》里罗伯特炸桥前和玛丽亚的性爱描写作为结尾:
于是他们合二为一了。这样,尽管表上的指针还在走动,这时已未受注意,他们却知道凡是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也一定会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而除此以外再不会发生别的事了;这就是一切,是永恒;这是过去,现在和将来会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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