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交规”后,黄灯你过不过?
小饭问过智俊:“最严交规”新鲜出炉,争议很大。别人我不管,就想问问你,路口见到黄灯,以前你过不过?现在你过不过?将来你过不过?三个是非题之后,还有其他想说的吗?
过智俊答小饭:
以前过,现在过,将来也过。没办法,谁叫我姓过呢。
我认为“新规”是在用一个错误的方法去解决一个存在的问题。我是反对的。
车辆的刹车行程、制动性能、驾车者的反应时间都各不相同,甚至腿脚还有长短、力量还有强弱呢,这些都还是可以量化的,而道路情况更是瞬息万变,你不能苛求驾车者在一个“不太好说、也许能刹住但也许不能刹住”的瞬间作出极准确的判断,因为这不科学。
那些用“你可以减速通过路口呀”来支持“新规”是不妥的。这样违背了安装红绿灯的初衷,既没有增加路口通过能力,却又增加了整体出行的延迟。正所谓“黄灯不抢,天理难容”,这是我说的。
是的,从历史来看,安全红绿灯的初衷并非为了更高的安全性。不然在红绿灯出现之前难道每个路口都是死伤无数人间地狱么?(Quiz时间:当红绿灯坏掉的时候,你知道如何才算是正确地通过路口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 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维基百科 “交通灯”条目:“黄灯时,如果可以安全地在路口前刹住,那么准备停车。”(英文版,粗略翻译)
相比之下,这才是一些承认物理定律、承认人类的判断有其极限的指南。
同时各位驾车者在路上要有整体的考虑,提高整体的通行效率。
最后补充下,如果我认为我的黄灯“抢”得合理,也就是我不能确定在安全的情况下停车而因此受罚,我会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败诉,我也就认了。如果我当时的行为主观“抢”的成为更多,而且确实有影响到后续车辆路权的情况下,我会认罚。
我认为“新规”是在用一个错误的方法去解决一个存在的问题。我是反对的。
车辆的刹车行程、制动性能、驾车者的反应时间都各不相同,甚至腿脚还有长短、力量还有强弱呢,这些都还是可以量化的,而道路情况更是瞬息万变,你不能苛求驾车者在一个“不太好说、也许能刹住但也许不能刹住”的瞬间作出极准确的判断,因为这不科学。
那些用“你可以减速通过路口呀”来支持“新规”是不妥的。这样违背了安装红绿灯的初衷,既没有增加路口通过能力,却又增加了整体出行的延迟。正所谓“黄灯不抢,天理难容”,这是我说的。
是的,从历史来看,安全红绿灯的初衷并非为了更高的安全性。不然在红绿灯出现之前难道每个路口都是死伤无数人间地狱么?(Quiz时间:当红绿灯坏掉的时候,你知道如何才算是正确地通过路口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 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维基百科 “交通灯”条目:“黄灯时,如果可以安全地在路口前刹住,那么准备停车。”(英文版,粗略翻译)
相比之下,这才是一些承认物理定律、承认人类的判断有其极限的指南。
同时各位驾车者在路上要有整体的考虑,提高整体的通行效率。
最后补充下,如果我认为我的黄灯“抢”得合理,也就是我不能确定在安全的情况下停车而因此受罚,我会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败诉,我也就认了。如果我当时的行为主观“抢”的成为更多,而且确实有影响到后续车辆路权的情况下,我会认罚。
(责任编辑:卫天成)